本小说下载于书本网,如需更多好看的小说,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 书名:冷王,美色可餐文/阿续 ================== ☆、 第一章 风波客栈   港口海风非常大,肆意地拉扯凌乱的发丝,人却越发的清醒。言水仙眨巴眨巴黑琉璃般的剔透眼睛,温润的湿意才没有继续泛滥。   十年了,重新踏上这片土地,涌进回忆里的除了那些零散的温馨片断,更多的却是那些撕心裂肺的凄泣撕喊,还有那把碧蓝的天空渲染成残红的血腥。   因着她带着前世的记忆诞生在这个落后几千年的时代,那血红深邃得融入了她的灵魂。是以没有人会怀疑,当年还是婴孩的她能把事情记得多么的清晰。记忆有多真,恨,就有多深!   忽然,发顶触及熟悉的温厚,言水仙立马警觉下蹲逃走。但终归晚了一步,好不容易理好的发丝,再度变得凌乱。她微恼地瞪了侯玉枫一眼,都多少年了,老像长不大的痞男孩。   “多愁善感可不像你的作风,走!跟侯哥吃香喝辣的,以后侯哥在哪里,你的家就在哪儿,一辈子不变。”侯玉枫痞痞地笑,动作极灵活,早识破她逃走的意图,手一个劲地往下压,硬是把她的头发蹂躏两下才满意地收手。对这个自小一块在孤岛长大的唯一一个同伴兼死党的逗弄,是他平生最大的乐趣。谁让孤岛(后也称仙泉岛)里只有爷爷和他们俩,要是像爷爷那么一本正经的话,他早就闷死了!   “那还用得着说嘛,你的不就是我的?我也没有别的什么地方可去,再说了,你现在还得依仗我。”   是的,她早已没有了家。世上家国千千万,她却没有了至亲的依靠。早在十年前,她那世间最温暖的,最可亲的,都给一群黑衣蒙面人给硬生生血洗。如果不是爹爹拼死护着她,让她流落荒岛至今,也就没有今日的她。多少年隐忍过去了,她一直谨记爹爹临死前的话,快乐地活着,不要报仇。这些年来,她一直都做得很好,包括一起在孤岛长大的侯哥,都不曾知晓她内心深处那深入骨髓的恨!   “哟,我是你哥哥,我怎么就得依仗你了?你倒是说说看,要不然,这爆粟可少不了。”侯玉枫笑得一脸的奸诈,中指已经弯曲起来,就差落到她的发顶。   言水仙斜了他一眼,抱臂撇撇嘴,“瞧瞧你,出生不足十个手指头就被爷爷带到仙泉岛生活,而我怎么着也是五岁半才到那儿的。这么算起来,我的社会经验要比你丰富,出了这个港口,你就得靠着我指导生活。”她就不信,爷爷不在了,只有她一个亲人的他,怎么还敢欺负她!   侯玉枫仰天长叹,“爷爷啊,你看看,你认的乖孙女,在你走后就只知道跟我这个哥哥抬杠。”暗地里毫不以为她就比他强。   言水仙无谓地翻了个白眼,顺带踹了他一脚,“你就知足了吧。亏你八岁的时候多了我这个伴,要不然你真的一辈子自闭着不会说话了。还是想想眼前的问题最实际。你二十年来就没有回过家,我们这样贸然回你那阳州老家,你确定你那位亲小姑会认你?”没有血亲,与她相依为命十余载的侯哥哥,便是她的至亲。   “你放心好了。爷爷说我跟我爹长得八九不离十,还有这把世上独一无二君子扇为证,姑姑一定深信不疑的。”侯玉枫摇着身上唯一值钱的玉折扇,老神在在地说道。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戚戚然。他也没有见过小姨,只是坚持那相连的血脉。   如果不是爷爷去世,他和小仙就不会离开生活了十来年的仙泉岛。他和小仙一样,都有化不开的仇恨,只是他的是江湖恩怨,而她的仇人,却是皇宫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哪个更难,哪个更恨,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而自小家破人亡,流落荒岛,两小无猜,让他们二人比亲兄妹更亲。   言水仙侧了一下头,眼睛一如既往的神采奕奕,“那我们走吧。”走吧,把身后的那一片远到看不见的岛屿,那一抹碧蓝甩得远远的,回到最初的地方,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人,就算内心孤独寂寞,但也不会有孤单到想要死去的孤苦。真正进入热闹的城镇,他们好奇得像个孩子。   眼花缭乱地接收着街边古色古香的店辅,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些只摆小摊卖些小玩意,在现代被称作“走鬼”的,而今却能光明正大占辅位,不必一见到城管就找地方藏。言水仙越想越觉得前途片光明,喔哈哈,本小姐哪日落魄了,怎么也得混个“走鬼”做做。   侯玉枫忽然眼前一亮,指着右前方道:“看那里,金宾迎客,里头定有好吃的。”话落,“咕咕……”他无辜地看了言水仙一眼,拍拍自己的肚子,很明显,他饿了。以往只需在山里狩猎摘野菜,填饱即可,根本不必思考有钱没钱的事。   言水仙掂量着手头上的一些碎银,这是之前在海上漂泊的时候,用一些海产品跟商船的老板换来的,不是很多。“这一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找得着你的亲人,还是省点儿用吧。”   侯玉枫听她这么一说,也知轻重,“听你的。”   “瞧!那里有家风波客栈,看起来很不错!”比起金灿灿的金宾迎客,那里只有一块蓝绸布高高挂起,消费水平,应该适合他们这类草根阶层的。   坐在窗台边,言水仙低头轻锤桌面,暗笑半晌,人人都祈求平安,这老板实在太有才了,才起了这么一个“风波四起”的好名字!侯玉枫不以为意,早就习惯她时而呆在自己的世界里傻呵呵的样子。   言水仙清清嗓子,学着电视里的唤道:“小二!”   叫罢,抖地大大的一愣!客栈里的人一双双眼睛怎都仿似黑夜里的灯笼,刷地一下全给点亮了?言水仙有些不明所以地滴溜溜眼珠子,确定这些人都在看向她。心里疑窦顿生,难道电视骗人?不对阿,刚来的伯伯都是这样叫的啊,莫非喊得太大声吓着别人啦?(这里提一下,她虽说有现代的灵魂,但来到古代才正常生活了一两年,再接着便漂流到孤岛里去,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外面的世界。所以才会自我怀疑。)   对面同桌的侯玉枫更难懂,他可不像她那样拥有前生灵魂,比她更疑惑,小声问道:“怎么啦,这是?”没办法,孤岛里见识小,不识得美人。   “哟,来了,客官要点什么?”肩搭擦布的小二殷勤倒茶,热情问道。   言水仙朝他挑了一下眉毛,得瑟地显示自己并没说错。   侯玉枫身上穿的是商船上换来的青色长袍,袍边锈着环环相扣的铜钱花边,挺俊的模样配上财奴的品位,让店小二以为是哪家财主的公子哥儿。他的右脚很自然搭在凳子上,背靠着墙,左手拿着一双筷子在桌面上下轻叩,当即道:“来一蝶青菜汤,一盘……牛肉,再来一条蒸鱼,就这样。”   哪知小二继续殷勤问:“请问公子要的是哪一种青菜?是干煸牛肉丝还是清真酱牛肉?是清蒸鲳鱼还是鲈鱼,又或是桂花鱼?”   侯玉枫当下面现赫然之色,瞪着伶牙俐齿的小二,一时说不出话来。一旁看好戏的言水仙不禁有些好笑,端起茶水小酌一口,以作掩饰,礼貌答道:“那就请小二哥……哪样便宜来哪样吧。”   “哧”不知道哪里传来喷笑,只是现在他们这种贫下中农的状况,抱着视而不见、少招惹事非的策略为妙。   当下,言水仙不以为然再道:“小二哥,你们这店可不怎么样。你们应该在每一桌放一份菜单,菜单上写明这店里有什么吃的喝的,让客人自行选择嘛,要不然谁也不知道你们店里有什么东西吃。要想生意兴隆,就得从小事做起。试想,要是每一桌都有一份菜单,那不仅客人身心愉悦,小二哥也不需跑好几趟,这可是要省下不少跑腿功夫呢。”   小二眼睛一亮,立即悻悻诺了几声,就去安排。   “姑娘好嗓音!夏某阅遍大江南北,览尽各色才艺美人,还从未听闻有及得上姑娘如此清亮宛丽的天籁之音,直让人顿感如沐春风,估计连京城花魁绿蕊儿也要自惭形秽呢。”   言水仙抬头,只听得心中咯噔一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直瞪着前面,只差流口水。这,这简直就是一只把魅惑发挥到极致的男狐狸精!   一身红衣飘逸如妖,身形高挑出众,披肩的油亮长发,眉梢眼角斜挑,唇红齿白,笑容妩媚,邪气得让人想起魅惑众生的……妖孽!这时他正移步款款,向……她这方向走来?   给美貌生生震住的言水仙,毫不遮掩地欣赏着,在她发呆痴的时候,竟就不设妨地让他挨了过来。只见他左手撑桌面,右手红木折扇轻轻抬起她俏丽的瘦削下巴,媚笑地半眯狭长双目,细细端详她的面容。   言水仙惊跳起身,快速退后一大步,拱手拉开距离道:“公子,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狐狸精媚媚地笑着,眼睛潋滟光芒乍射,继而大胆地在她身上遛达几周,轻吟浅唱:“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出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顿时,闹哄哄的客栈里只闻他浅唱低吟,只因他唱得极为动听。   ------题外话------   阿续开新文,亲们来围观吧!    ☆、第二章 白衣公子   嗯,不错。言水仙暗暗点头,可惜了,这里高贵的人都不唱戏的,要是搁在现代,凭他的美貌和歌喉准一超级巨星。呃,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她琢磨着这人必定是哪家有财有势的花花公子,才能这么旁若无人的调戏良家女子。虽然大部分词她都听不明白啦,但是“肩若削成,腰如约素”这句她懂,哈哈,莫不是夸她长得美?   那头侯玉枫不动声息地插入中间,歪着嘴角讥笑道:“这位公子怕是没有学好诗词吧,我家小妹骨瘦如柴,举止有如男子,且衣着怪诞,实与公子形容的美貌无半分契合之处。”   言水仙一听,立即大大的不愤,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得不承认,虽然仙泉岛条件不怎样,但侯哥确实学过不少诗词来着。侯爷爷曾默写许多诗词歌赋,自制毛笔、七弦琴和棋谱,除了教导侯哥习武外,还要求他每天修习琴棋书画,爷爷常道“我侯门后人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武术更是精湛非常”。   狐狸精泰然自若,正要绕过侯玉枫,却见他的随从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随即神情冷肃,瞬间恢复如常,唇角邪媚上扬,邪笑道:“姑娘,夏某今日有要事在身,改日必然再聚。”   行走间红袖飞舞,身后还跟着五个小跟班。   侯玉枫见花花公子走了,若无其事地坐回原位,一直盯着言水仙苦思:“相处十载,侯哥竟然不知仙妹妹居然是天仙类的美女。”长叹一句:“原来这就是小仙常说的视觉疲劳啊。”   言水仙瞪视他良久,久到小二摆好饭菜,心里的气还是下不了。终于忍不住愤愤然道:“我瘦是因为我身材好,气质有如男子,说明我大方爽朗,我衣着怪异,那是因为我有个性!”   她穿的衣服可都是自己设计的,在仙泉岛时,一直穿着船里带来的衣服,修修补补,又取动物的毛皮来改装。现在穿在身上的是在船上拿别人的衣服改装而成的,外边一件短装褐色甲克,里面一件洗得泛白的红粉,呃,姑且叫长裙,长到膝盖,以褐布为腰带,长裤白色,一双用动物的皮和坚韧的攀爬植物制成的长皮靴,穿了五六年都没有坏,质量上乘又漂亮。   “哧!”不知道谁又偷笑。   “啪!”言水仙一拍筷子,“谁?到底是谁在笑本姑娘?”她当真恼怒了,事不过二,她定要揪出哪个不识相的破男人。眼睛恶狠狠地环视一周,突地对上了一双簇满笑意的丹凤眼。恶狠狠地目光一滞,没想到这人不是地痞流氓,居然是一位身穿镶金纹的紫衣公子,还是特漂亮的那种瓜子脸,一看就是锦衣玉食的富家少爷。两双眸子遥遥对视,电光火石间,言水仙率先恹恹地垂下脑袋瓜。很没有骨气地想,贫不与富斗。   侯玉枫满嘴都是饭粒,翻了个大白眼,懒得管我的自恋和小太妹的作风,还有懦弱的埋首,含糊道:“嗯嗯,你继续忙。”然后一股脑儿地扒饭碗。   他们在仙泉岛吃的是生果,野兽,野菜,海鲜等野生、水生食物长大,自从在乘坐的海上商船吃过饭后,侯玉枫就爱上了大米,就像老鼠爱大米。   眼见饭菜就快被扒光,言水自然不甘落后,两人争相把好菜都夹到碗里,不管客栈的熙熙嚷嚷,专心扒着。   二人正乐呵乐呵地扒得兴起,“咚!”一根钢针没入桌面,插于碗前。言水仙含在嘴里的饭就这么硬生生给吓得卡在喉咙。破坏他们的食欲,让侯玉枫很不快,微微皱起眉,不满地拔起那根钢针细看。仿佛在想着,这到底是哪里来的物什?   接着又“啪”的一声,桌面断开两半,言水仙又一阵胆战心惊,一股脑地抱着饭碗跑到角落处乖乖蹲着,一动不敢动,万分幸刚才都把好菜夹到碗里了。侯玉枫则扒扒几下,随手把碗丢向客栈里正大战着的“武林高手们”。   言水仙看了那些打架的人,还好还没有打到这儿,然后满脸幸福地继续扒饭。   就扒了一口,比方才那两声持续得更久的哧哧笑又响起,TMD!真不识好歹,这样哧笑别人算什么英雄好汉!言水仙扒完最后一口,场中的桌凳残疾毁容的有之,移位乱站的有之,被用作挡箭牌的有之。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刚才那个穿紫衣服的臭家伙。哼,长得有模有样,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地痞。正寻紫衣人,突然,眼睛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给牢牢震呆了。她直勾勾地望向他,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前天下间绝无仅有的温润玉佩,玉佩一面的凹凸处即使她瞎了眼也能默出一模一样的笔迹,那字为“续卿”。   那是一位玉冠束发的白衣公子,面容如谪仙般的俊秀儒雅,他身旁坐着的一位瘦不拉几的老人家,正毫无仪态地提着酒壶豪饮,一边大笑着对他说着什么,而他极好涵养地浅浅点头。虽然下面的人打得激烈,但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依然提筷优雅地进食。这样非一般的淡定,似万千尘嚣中唯有他这一株白莲,端得有如仙界的金童,气质真乃超然也。   三五个人,高来高去的,客栈的人不是落跑便是像她这样躲藏起来的,而惟有他还能安静地享用午餐。   也许她的目光太过火辣辣,他似有所觉,忽然就抬眸,触不及防就对上她复杂痴迷的眼神。许是事情来得太过突然,一向淡定自如的他有刹那间的错愕。   言水仙如遭雷击,下一刻已收回目光,仿佛那一瞬间的对视只是错觉。她从来都没有想过会在回来的第一天就遇到熟人的。而且不是别的仇人啥的,不知走的什么狗屎运,居然见到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便一眼钟情的男子。   短暂的错愕后,赫连续卿淡然的面容泛过微不可察的笑意。那些倒追他的,偷看他的,痴缠他的……女人不计其数,有羞涩的,有含情脉脉的,有热烈的……可那小姑娘的眸光却有着难言的情感。头一回,他没有那种给女人盯紧的厌恶感。   “小仙你这次到底还要发多久的呆,这里可不是仙泉岛,要不是侯哥护着,你老早没命了。”   侯玉枫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一下子拉回了她的神智。   但见她的侯哥早就窜到她的身前挡那些乱飞的桌腿,碗筷,瓷盘。心里流淌过丝丝暖流,不错,十年前她的确失去了所有,可她还有个哥哥啊,能让她一直能享受被爱被呵护的哥哥,才不至于让她的灵魂堕入黑暗。十年前的事,早就随风飘散,一直陪在身边的人才是最重要的。这么想着,言水仙不再纠缠刚才那卓绝的一幕,忽然一双筷子带着劲风袭来,她心嘣地大跳,惊呼道:“侯哥小心!”   ------题外话------   开新文,亲们来支持一下!    ☆、第三章 你不认得我了   侯玉枫可谓自小把习武当消遣,那双筷子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蝶,轻轻的一弹,便断成两半。不慎一个人影猝然飞来,看不清侯玉枫如何出招,人已被破窗而出去到老远。   厅中的战局渐渐平息,许是败的人都给甩到外头去了。再一瞧,此前的紫衣公子竟成了战斗的主角。这下看得更清楚了些,长得一张娃娃脸孔,原来这时代也有一个林志颖,他手中金纹剑并没有出鞘,只在手中快速旋转,就有三五个人哎哟哎哟的在地上痛得打滚。   与些同时,战局里还有另一位红衣女子,她娇喘着气,得意洋洋地舞着红色丝绸长布条来回翻动,六个小喽啰顷刻被缠得有如变形金刚般,身体摆出各种可笑的形态。   红衣女子轻哼一声,恶狠狠骂道:“看你们还敢不敢调戏良家女子!”败方喽啰们屁滚尿流地爬出门去。   此战局胜负既分,客人和店家纷纷再次涌现,有的从桌底钻出,的从柜台底探头……呵,这些人可真会藏的。   紫衣公子见到这情形再度哧笑出声,然后向侯玉枫抱拳点头,想是感谢他方才出手甩飞小喽罗的领头,还特意冲言水仙挤挤眼,“这里是风波客栈,要是想安生吃顿饭,还是到别处吧。”然后咧嘴笑笑,才与红衣女子飞身上二楼,坐到白衣公子身旁。   原来他们是认识的。可是风波客栈不就是一间客栈吗?言水仙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还真是风波四起的地儿?她扫了一眼狼藉的客栈,心里有些信了他的话。不过,“侯哥,粒粒皆辛苦,还是吃完再说。”   “谢谢客官,五文钱。”   言水仙收好剩下的碎银,手臂不觉意被人碰了下,抬眸正是与白衣人同桌的瘦不拉几的老人家,蛇头鼠,临出门对她诡异一笑。   顿时,言水仙心里拔凉拔凉的,盯着他跟上前面白衣公子,紫衣公子,红衣姑娘三人,眸光还是不自主地移到白衣公子仙人的背影,挺拔如松,天人之姿。她自嘲地笑笑,早在十年前,他就是个极养眼出色的少年郎,成长起来的他自然不差。只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完美,无可挑剔。有一股冲动,想冲上去,走到他的跟前问问,可还记得曾经有过“续卿”之缘的她?   “天人之姿啊!可惜……哎哟!”言水仙摸摸额头,天天中几个爆粟,不知道会不会被敲出一个窟窿来。   侯玉枫不屑地哼唧道:“想不到你这么花痴,爷爷说得对,不走一遍江湖就不知道人的本质。走吧,要看男人,只看你家侯哥哥好了。”   “呕!”言水仙掐着脖子作呕吐状。毫不客气地道:“那我宁愿看人来人往的大街,阳光明媚的天空,还有飘着的几朵白云……”即使开玩笑,却无法掩盖心底的那点遗憾。   看着侯哥越来越青的脸,立即变了个表情,笑容灿烂得跟朵花儿似的,“世界如此美好,生活如此有趣,生气是伤身的,心平气和才是修身养性之道喂……侯哥,你别生气嘛……”屁颠屁颠的跟上去。   可惜,赫连续卿,你不认得我了。   大街上,一行四人。瘦不拉几的老人家掏出玉佩来,三指不停地摸摸,拿到距眼球半厘米处细细查看,边走边啧啧赞叹道:“色泽温雅,质感柔润,形质高贵,雕刻的功力一流,好一块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不过,这雕刻的字画有点儿复杂……”此人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偷百里流功,眼睛半瞎,传说此人能感应五米内玉质好坏的异能,以偷各种各样名贵的玉器为名。   红衣女子蹦跳前来,伸手就去抓,嚷嚷道:“什么东西?给我看看。”   神偷百里流功抛来那玉,在空中形成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哈哈笑道:“拿去!就当是百里叔叔送你的生辰礼物。”   白衣男子侧过脸来,完美无暇的温雅容颜,俊美如铸,淡定从容,唇角常年一抹浅笑。这卓绝的风度,光华尽现,如同春暖花开,微笑道:“笑笑,你要好好谢谢百里叔叔,他的宝贝很少送人的。”   “咦?”名唤笑笑的女子大大惊疑出声,“哥哥,这玉好像你丢失多年的随身玉佩,哥哥,你看。”   紫衣公子凑过去:“像,真像,赫连大哥,世上有这么好的赝品吗?”   白衣男子不以为然,随手接过玉佩,但见玉佩雕刻的龙形依旧鲜明,仍带着主人的体温,温润暖和。他猛然凝滞脚步,抬头盯着百里流功,温和的星眸顿时精光闪烁,肃然问道:“这玉佩是真的,百里叔如何得来?”   百里流功左手拐杖抖了下,脸色微变,道:“是我刚才在风波客栈顺手拈来的,嗯,就是尚紫笑的那位嗓音很是悦耳动听的小姑娘。”   紫衣公子恍然大悟,一拍脑袋:“我知道是谁了,就是那个衣着怪诞的小姑娘,这个姑娘有趣得紧,我还没有见过比她更自恋的人……哎,赫连大哥,我还没说完呢。”   白衣男子身形一闪,哪里还有他的身影。   ------题外话------   求支持!亲们来围观!    ☆、第四章 初次见面   “姑娘且慢!”   言水仙眼前一晃,一位飘若仙人的白衣公子挡住了去路,定睛一瞧。   第一秒,错愕。第二秒,惊喜。   那一瞬间涌现的想法便是:他认出我来了?   不过第三秒的时候,她就明白过来,只因他没有热度的陌生眼神。而她从踏上国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打算表明身份,若是身份暴露了,不但惹来仇人的追杀,而她又谈何给仇人致命一击?更何况,那时的她在众人心中是没有记忆的,又怎好与他相认,她岂不成了妖怪?   她只好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客气地问道:“公子有事吗?”   赫连续卿打量了她一眼,神色有稍微的讶异,不止是震惊于她素颜也有沉鱼落雁的美貌,心神更为她长得竟与卓英姨有六七分的相似而颤动,只是那纯黑的琉璃眼珠少了熟悉的祥和慈爱,却灵动的流光溢彩。   她的琼鼻玉莹,微嘟的粉唇,柔美轮廓,比玉石还要晶莹的肌肤,明明没有施粉印唇,却有着光彩夺目的神彩。   他压下心里微微起伏的情绪,有礼而小心地轻声问:“冒昧问一句,姑娘是何许人?”   “这个……”言水仙踌躇着是否该说仙泉岛还是当日那个快乐与痛苦并存的小村庄,但是说出来又能改变些什么呢?思及此,只得扬眉反问:“你为什么问我这个?”   他跟以前非常不一样,人长得更高大强壮,脸部没有婴儿肥,轮廓比以前要鲜明许多,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从前那披散两肩的黑发已用白玉冠高高束起,没有了从前的恣意和青涩,散发着一股成熟沉稳的气质,一看就知道是位身份高贵俊雅的少爷公子。   清丽的声音如黄莺啼鸣,笑容纯善清新,让人如浴春风。   这一眼的感觉,赫连续卿便看出她不同于深闺里寂寞的小家碧玉,也不同于大富大贵之家的名门千金,她身上有一股难言的芬芳,那是一种奇特而诱人亲近的气质。她声音动听,眼睛清澈,仿似有一股魔力,只要对上她清澈的双眸,便能毫不费力地牢牢锁住他的视线。   “哟,之前来了个男狐狸来调情,这下子来的可是观音座下的金童?居然连搭讪都省了,直接查家底了。我说这里的男人都是那么无礼的吗?莫非爷爷给我说的君子拘束之礼都是假的?”   最后一句是问他自己的,侯玉枫摸着下巴苦恼地思索着侯爷爷灌输给他的思想观念,因与遇到的事实相背离,他好像已经确信,这些人确实在欺侮他的小仙,完全没有考虑人品的问题。   当下多手推了赫连续卿的肩膀一下,“不行,不行,你们这些臭男人再怎么喜欢小仙,也不能这么无礼,她可是当我媳妇的后选人。”   媳妇的后选人?赫连续卿瞳眸骤缩,气场突然为之一变,谁都感受到空气凝固的温度,此番在另外二人眼中反而有一种凶光毕露的感觉。   言水仙神经缩地紧绷,天生的本能立即感知到冰锋的危险,他只不过眼神微眯,却让她的精神为之紧张无措,这是怎样的一种气场啊!难不成武林人士都是这气派的?   赫连续卿握紧了手中的玉佩,什么时候与他指腹为婚的女人成了别家姓的媳妇后选人了,这个男人到底是谁,居然趁他不在的空档胆敢霸占他的人!   “喂,你想干什么?别以为你是有钱有势的富家子弟,就可以对我们这些外乡人为所欲为,我可是会武功的,别看我们只有两个人好欺负。”侯玉枫伸出拳头摆了几下谱,一语道破威胁,明显表达着“谁怕谁”的意思。也不想想,现在是几对几!   拥有多重身份的他,无论从哪方面都是极尊贵的,不仅是武林第一庄的少庄主,更是权倾朝野的六王爷,暗地里还是第一杀手组织的无上至尊的尊主,这么优秀无可匹敌的他何曾遭人这般对待,如果不是眼前的言水仙,侯玉枫老早让他给修理了。赫连续卿冷然地想。   虽然不了解,但聪明的言水仙就是知道他的不高兴,赶紧挡下侯哥的手,边对侯玉枫打眼色边暗暗咬牙低声骂道:“侯哥你找死呀!”   然后努力朝赫连续卿笑笑:“他就有这毛病,冲动,冲动,呵呵。”   说着,顺带传给侯哥一个警告的眼神,道:“侯哥,淡定。这位公子想必没有恶意,也许是问路的。对吧,公子?”看向赫连续卿,笑得疏远而有礼。   虽然言水仙刻意给二人台阶下,但他们俩此时表现的亲密关系,让赫连续卿感到碍眼的刺目,也不准备就这么善了。   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拒绝,默然地凝视她良久,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他,心里在捉摸些什么。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赫连续卿的拇指在玉佩上一遍一遍细腻地摩挲。这玉佩的主人,便是他十年前许下的未来妻子,原以为死去多年的小未婚妻。   今日不知走的什么运,居然阴差阳错遇上了,而且看情形,还准备给他戴顶绿帽子!他怎能不气,怎能不恼!   言水仙脸都笑到抽筋了,心里一个劲儿地骂道,是不是男人老了全都不中用,连这么简单的台阶话都不会应对,莫非她小时看走眼了?还是这男人虚有其表,实质没有什么内涵?   想到此,她懊悔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壳,要是她暗恋了十来年的男人是那样的人,那她的品味就值得重新估量了。   但是于心底的角落她却有种盲目的自信,再怎么怀疑也不能怀疑自己的男人!忽地又狠跺了一下脚,她,她怎么能这么想呢,什么自己的男人,……呸,拍飞!事情都过去许久许久了。指腹为婚,都老掉牙了!   侯玉枫不耐烦了,“你有话早说,有屁快放,你的时间大把,可我们还得赶路。”   赫连续卿淡淡地扫了他一眼,方转而捕捉她的眼神,仿佛只要她有一丁点的风吹草动,他就能知道她心里的小九九。   当下,他有礼而客气地含笑答道:“因为这件事情很重要,这位姑娘……着实像极了我的一位故人,所以一时冒昧,情急想要确认。虽然无礼,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不如就当交个朋友,敢问姑娘芳名?”   他的眸子深邃幽远,仿佛沉淀了千年,深浅难读懂。   听着他的话,言水仙心中一动,表面却装着坦然回道:“言水仙。”   她不知道自己是抱着什么想法说出来的,这个名字,她确信他是记得的吧。或许,或许抱着一线希望,就因为这个名字,他们之间的两条平行线终将会有交叉的一天。会不会就在今朝?   赫连续卿捏紧了手心的玉佩,那洛痛的感觉,却带着欢喜的声音在呐喊,她没有死!那个初次见面尚在襁褓里的女婴孩好好的活到现在!还长成亭亭玉立的漂亮小姑娘!看着眼前清丽无双的美丽女孩,回想起从前初次相见便缠着他不放的可爱女婴,一时恍然若梦。   有多久了,有多久没有这种欢欣的感觉了,仿佛她是潜藏在他黑暗心底的那一根弦,仿佛纠缠许久的心情缩地一松,他释然地淡笑道:“小仙记住了,我是赫连续卿。”少时便许你一生的未来夫君……   ------题外话------   男女主重逢,求支持! ☆、第五章 在下与小仙姑娘有缘   侯玉枫挑眉,继而皱眉,然后凑到赫连续卿眼皮底下,仔仔细细瞧了个彻底,几乎把他的眼睫毛有多少根,也给数了个一清二楚。   “兄台,虽然你长得比我好,可我跟她相处了三年,三年啊!老兄,我才得到允许能喊的小名,你头一回见面就这么自来熟,不带这么打击人的,你就不怕浸猪笼?”   言水仙听到从他口中不带陌生地说出她的小名,正发着愣,这时听侯玉枫一说顿时就感到啼笑皆非,忍不住笑出声:“侯哥你记错了,浸猪笼是红杏出墙才有的莫须有的惩罚。”当初在仙泉岛的时候,侯爷爷到底是怎么教的谪系传人!   “不管怎么样,”赫连续卿眸色染上温和的色彩,浅笑地看着笑得毫不遮掩的言水仙,道:“在下与小仙姑娘有缘,你丢失的东西,他日若有缘定然奉还。”   “你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言水仙疑惑地扬起清秀的眉梢。   赫连续卿好看的唇角轻轻一扬,然后手心一放,连接着的旧红绳的另一头,温润一如十余年前的美玉,静静地摊在她的眼前。在阳光的映照下,亮进了他们的心底里。   没有丝毫遮掩,没有明言的承诺,无言的诉说,无声胜似有声,触动着两颗复杂而热炽的心。   言水仙紧紧地盯着相隔不远的玉佩,看得真真切切,那十五年不换的红绳,戴得越发玉翠的色泽,盗版也不带这么想像的。   手下意识地摸向心口,没有触摸到熟悉的温润,心头剧震,瞪大眼睛,错愕地望向他:“那个……”他认出来了?一时复杂难言的感受一波一波跌宕,害怕,惊喜,慌乱,无措……种种滋味陈杂,这种情况下,她还得假装认不得他?   却未待她说完,赫连续卿已然饱含深意地朝她颔首,“这个原本是属于我的东西,我曾将它当作订亲信物,送给我未来的妻子。”   “你……知道了?”   “知道什么?”赫连续卿眼底闪过调侃,她的慌张无措,在他面前完全是不必要的。难道她忘了,当年他也有份儿参与她家的隐居生活的。要举报,要害她,早做了不是吗?那她还在害怕什么?   “知道这玉佩,知道我……知道……一切吗?”   赫连续卿眼神闪动,“不知道,但也猜得八九不离十。”   “那,你打算怎么办?”言水仙心情大恸,不知所措。完全没有想到,前脚踏上故土,就碰上他。她是朝廷钦犯的后代,他是打算帮助她,还是遵循当年朝庭的旨意,要将她一族灭满门。   “不怎样。”   “哈?”言水仙张大嘴巴,不敢相信,他能够这么平淡地回答她的恐惧和担心。   “两年。”赫连续卿含笑。   看着他毫无威胁感,而且可以称得上安心的笑容,言水仙内心矛盾地斗争着,是立刻就逃跑,还是选择信任他?呼吸沉重而又缓慢,艰难地问道:“两年,是怎样?”   “两年之后,言水仙这个名字才能正大光明的使用。同时,如果你还是我心目中的那一个人,我或许会回来接你。”   “喂,我说兄台,我们不是很熟吧,小仙是我的妹子,有事情跟我说就行了。两年后来接小仙?你是什么意思,给我说清楚。”   侯玉枫听得一头雾水,惴测着他们两个是不是在这之前就相识的,但是没道理吧,小仙流落到荒岛时才四五岁,那时就能认人?好吧,就算能认人,但双方的相貌都会发现一定的变化,面前的一幕到底是怎么回事?   赫连续卿完全省略他的话,直接朝二人抱拳:“那么,我们后会有期。”   “等一下,我还不明白你的意思。”言水仙追上两几步。   “你会明白的。”   末了,赫连续卿又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方转身离去。   那一袭白衣,带走的,不止是她多年的单相思。   言水仙情不自禁地再上前一步,手伸到半空,却停滞下来。就这么走了?没有安慰的话,没有留恋,没有关怀,没有软言温语。平淡一如路人。   心忽然有些冷,比冬天的冰雪还要寒入心肺。也是,十年不见,家也没落,美好早如尘烟飘散,谁又能坚守最初的诺言?凭什么 要照顾一个带着枷锁的人?   虽然一个玉佩定终生,对具有现代思想的她来说,可以不屑,可以蔑视。然而,她对他一见钟情,十五年的梦中情人,单相思的暗恋,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吗?她的爱情真的只能如咖啡般带着淡淡的苦涩?   “小仙别给他的外表给欺骗了,权且当他是个浪荡子,走了就对了,我们不是还要赶路的吗?”侯玉枫眼见言水仙跟中邪似的追上去,急了。   “侯哥,”言水仙盯着已看不见人影的方向,呐呐道:“他是爹爹说的,和我指腹为婚的男人。”   “啥!”侯玉枫一惊,回来头一天,情敌就出现!这可万万不行!他的小仙可不能让别人给抢走了!   伴随着他的离去,飘落了一颗芳心。然则,他说,他日若有缘定然奉还。这是不是代表着,他们还有相见的一天?   ------题外话------   看得有感觉的大大请收藏!    ☆、第六章 盛来客栈   一年后,阳州城。   “侯记拉肠,总有一款适合你!”   一年前这一句广告语,让旭国第一家拉肠店闻名大江南北,连锁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席卷全旭国。   侯记拉肠1号连锁店,客人甲曰:“听说了没有,听说昔日破败的侯门世家,今天又有新动作了。”   客人乙:“哟,这我知道,今天是盛来客栈新开张,传说中的盛来客栈,可是当年侯门世家饿死也不肯变卖的家产,想不到还真有起死回生的一天。啧啧,你说这事奇不奇?都断子绝孙了,还能翻身?”   客人丙:“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我听说,一年前侯门世家的谪子侯少爷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位聪明绝顶的奇女子。据说这位侯少爷长得那是英俊不凡,风流倜傥,算盘打得比猪跑还要快。不过,最惊奇却是那位奇女子,全赖她出谋划策,才让侯门世家的拉肠店开了一家又一家,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哟,赚的那叫一个飞快哟!现在呀,他们哪还愁没银子让盛来客栈重新开业?”   “盛来客栈重新开业需要很多银子吗?”   客人丁:“这还用说,盛来客栈在十年前曾经是江南一带最富盛名的客栈,是侯门世家最得意的王牌,里面足足有四层高!堪称旭国最高最富贵的客栈,哪怕是皇城坤都都没有找到比它还要多楼层的客栈,是一家超级豪华的王级大客栈!何况啊,里面弄得极为漂亮极为新奇,那里头的享受,光从外头看,就非同一般。”   “真想瞧瞧去。”   “那可是达官贵人去的地儿,你有银子吗?我看这鱼虾拉肠也很好吃。”   “据我说,侯门世家有今天的复兴全赖那位奇女子,人不仅长得漂亮,对人还很和善,脑子里的东西层出不穷,比我国聪明睿智的六王爷也不逊色。”   “切,说得那么好,好像你见过六王爷似的,女人终归是女人,也就只有做市侩商人的份儿。”   客人丁豪气地说着,搭着兄弟的肩起身就走:“管它是不是女人,只要有好吃的,啥都甭管,既然这么便宜的拉肠都那么好吃,盛来客栈里面的饭菜就更不用说了。老子今天心情好,冲着它打五折的份上,兄弟们,今天我请客。”盛来客栈,十年前于江南一带最富盛名的客栈--盛来客栈,是侯门世家最得意的王牌,足足有四层高,堪称当代最高的客栈,皇城坤都都没有的顶尖食店。   “继十年之后,盛来客栈隆重开业啦!”   “盛来客栈,挡不住的诱惑!”   如一年前,侯门世家花了几文买冰and糖葫芦的铜板,就能够让一大群小孩在大街小巷呼喊着他们的广告语,闹得满城皆知,靠着侯记拉肠,侯门世家的复兴始于此也不为过!更何况盛来客栈即使过去十载依然不改其知名度,只要把形象树立起来,就能横扫各大高档客栈榜首!当然,这么说绝对不是夸夸其谈。   凭着侯记拉肠赚回来的宏厚资本,盛来客栈今时不同往日,霸气更盛一筹。不仅与千篇一律的客栈迥然不同,还别具一格,颇具特色。   本身就是十星级的超豪华酒店的盛来客栈迎来彻头彻尾的翻身大改造,客栈门前一盆盆艳红色的鲜花摆成大大的“欢迎你”的几个妖冶大字,落地的碎花窗帘,质量高级的红色地毯直通五楼,名家名画挂在最适宜的方位供欣赏,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一小瓶娇艳欲滴的鲜花,训练有素兼统一制服的微笑服务,最新引进的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及迷人的糕点……   言水仙毫无疑问地相信,享有盛誉的中国菜在小小的旭国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在话下。   除此之外,客栈还为那些留宿的客人设计了一个休闲好去处,在后院建立了一个专供文人雅客赏景吟诗的浪漫去处,除去醉月古亭外,侯门世家还别出心裁,人工建造一条小巧精致的林荫小道,这林荫小道的特别就在于,翠绿的藤蔓蔓延生长,形成一个绿色的弧形,坐在里面的长排椅,真正置身其中时,就仿佛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是那么的清新惬意。当春天正盛,那些藤蔓绽放出紫的,粉的,蓝的,红的小花,着实添色不少,端得是一个生机盎然的小道。   今天是曾经威名远播的盛来客栈重新营业,微凉的春日,客栈内座无虚席,热烘烘的都是快乐用餐的食客。   蜂拥而至的人群在门前围个水泄不通,不进厨房的言水仙暂时充当起“美丽的礼仪小姐”来。无需千方百计地拉赞助,亦不必花巨资广告费,只简单地印刷一些宣传单张,给几个铜板玩耍的小屁孩,就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宣传效果。这么划算的事,嘿嘿,言水仙想想都偷笑!   言水仙眉眼弯弯的“热切迷人”的微笑服务,自认为无懈可击,只不过站在门口大声不矜持地重复着同一句话,一下子减少许多形象分,“各位想吃我们盛来客栈的美食,又担心要等太久,可先下订,留下地址,我们有专人送上门去。来,大叔,请到这边登记。”   看着纯朴的古人一传十十传百地在后排队,言水仙知道可以省回些劳动力了,就抽空溜到掌柜台,“侯哥,你这个账还算得来吗?”   侯玉枫一边拨着算盘一边埋头回道:“那还用说,你教侯哥加减乘除法简单实用,很好应付。”紧接着满怀可惜地不服道:“唉呀,早知道当初金毛带来的书, 也瞧两下,这不,便宜都让你给占尽了。像你侯哥这么风流倜傥的公子哥,想不到还得依仗小妹你。”   言水仙耸耸肩,因为自小做事带着现代的习惯和生活方式,知道的很多事都无法向他们解释,于是就把当年同样落难漂流到仙泉岛的外国人约克做挡箭牌。   约克有着一头金黄的头发,粉白皮肤,是个纯种的欧洲人,带着对世界强烈的好奇心,与同伴探讨未知的奥秘,其实他身上只带着一本英文的诗经,根本没有什么大用处。   “水仙妹妹,我和娘看你们来了。”   言水仙回头一瞧,竟是小姑侯冰榕和她的女儿侯青琴来了。   客栈里侯冰榕欣慰地看着吃得热火朝天的客人,忙碌地进出厨房的伙计,两眼笑到泛光,就连性格内敛的侯青琴见到言水仙都开心地叫道,比平常多了些活泼的淘气。   言水仙还没开口,侯冰榕已来到跟前,眼眶微湿地眨眨眼睛,亲切地牵起她的手,无限感触地道:“我从来没有见过盛来客栈有这么多的客人,小仙,这次真是多得你了,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你是我们侯家的福星啊!”侯冰榕是侯玉枫的亲小姑,小姑还有一个聪慧的女儿侯青琴,这一年来,她是不遗余力地要把这两表兄妹拉上天窗,来个亲上加亲。   “小姑何必这么见外,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言水仙回握小姑的手:“我自幼失去血脉至亲,有幸得侯爷爷养育成长,而且和侯哥有如亲兄妹,爷爷和侯哥的亲人就是我的亲人,爷爷和侯哥的家自然就是我的家,我又怎能不出一分力呢。”她说的是真心话,她对侯爷爷和侯哥心存感激,若没有他们在,仙泉岛那个荒岛就是一个死岛,而她也不会有回来的一天。   侯冰榕感动地用力点头:“对,对,对,你看小姑说的什么话,真该打。”   钱,无论到了哪个时代都是好东西,就算钱不是最珍贵的,但要获得人心,给点利益是最好的拉拢人心的方式。先前因着侯玉枫与她过于亲近有些看不惯,此时通通都烟消云散,更重要的是,她给了他们最需要的东西,因为在他们眼中,没有什么比侯门世家重振昔日辉煌更重要的事。而她,好像无论怎么样都没有办法真正融入那片温暖之中。也许,那深入骨髓的恨,终究需要找到一个宣泄的出口。   以特殊的方式存在于世的杀手组织,很可能就是那一个缺口。   ------题外话------   点击,收藏都不尽如人意,求支持!    ☆、第七章 不良食客   “走开!走开!”   “这人怎么能这样!”   “人家有权有势嘛……”   门口议论哗言之声一片,言水仙忙出去查看。   “唉哟……对不起!”不知道撞到谁的大块胸肌,摸着撞痛的鼻子道歉在先。   “放肆,竟敢对官爷无礼!”嚣张的“下人”不分清红皂白地骂道。   本想教训这个不知礼的人,抬头却吓了一大跳,脱口而出的话立刻了变样,直接就服软了。“我……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眼前的人足足比她高出三个头,一点都不逊色于篮球运动员姚明,身体愣是比姚明粗壮半倍的中年男子,身穿纹金的黑色锦衣,虎目凌厉,满脸肃杀之气,不其然地使她想起清朝让康熙头痛的权臣鳌拜。感受到他全身散发着的嗜血气场,心中止不住地哆嗦两下。   “鳌拜”只斜睨了言水仙一眼,无视胆小的小姑娘往里走去。   只是跟着他的“下人”不解气,张张嘴又要说些什么,见“鳌拜”不加理会,就轻蔑地哼了一声,用力甩着绣着一个个铜钱的长袖泄愤,屁颠屁颠地紧跟着。   来叔阅人众多,看这人不好惹,赶忙有礼地招待:“哟,什么风把马老板给吹来了?你的玉楼阁一向很忙,莫非今天太阳从西边升起?”   听到玉楼阁三这,言水仙脑中灵光一闪,恶言相向的“下人”是马富贵!十年前以肮脏的手段霸占侯家大多数产业的巨头,是侯门世家最憎恨的死对头。   不由得回头看看马富贵的真容真貌。   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言水仙差点喷笑出声来。以前见论坛的网友说,凤姐的嘴能装下一只鞋,这人猪一样的大嘴巴,是她迄今为止见过嘴唇最为肥厚的人,估模着张开的话,或许能装下两只鞋。人家见到巨星rain的丰唇,只会说性感,若有幸得见此人,绝不会有一丁点儿性感的想法。   言水仙转身,竭力憋住笑,但却止不住抖动着双肩。   只听马富贵连连摆手道:“去去去,坤都里来的这位官爷要尝你这里的新式食物,快去准备。”   好不容易抑制脸部抽筋的肌肉,转过脸时,恢复标准的礼仪小姐,这才完全看清马富贵。   原来除去猪嘴巴,他还真不让人太失望,那贼贼的倒三角眼,像葛尤似的谢了半个顶,满身铜臭衣衫,像女人怀胎十月的啤酒肚……超级搞笑的一副长相。   此时的言水仙,小肚子抽搐得疼痛。只恨笑不得!   掌柜来叔也是看到“鳌拜”强大的肃杀气场:“好的,我这就去给官爷腾个位子。”   马富贵偷眼瞧“鳌拜”面无表情,随手扔出几锭金子,再次发命令,“腾什么位子!都把客人给散了,吵嚷嚷的,影响了官爷的食欲,到时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快,不要让官爷久等了!”   “这,这怎么行呢,客人都好端端的吃着,而且我们店头一天开张,这就把人给遣散了,会影响小店的招牌的。”   “你还要怎样滴!官老爷到你这新店,已经很给面子了。反正金子多得是,损失官老爷都会付。”   这正如国家重量级领导人莅临小店,小店立即遣散所有的客,只为重量级服务一般。但是言水仙最恨这类做事作风的主,欺善怕恶,都是些阿谀奉承的小人!店才开张,就算皇帝老儿来了,她也照样营业。   未待“小人”答道,“鳌拜”粗犷的声音冷冷的响起:“废话少说,遣不了,就要一间包厢。”   糟糕!小二丁财一个不小心偏偏将牛肉粥洒到了“鳌拜”衣袖!   果不其然,“鳌拜”粗眉一皱,马富贵立即察颜观色,粗声厉色漫骂:“你这有眼无珠不识好歹的刁民,做的什么好事!也不睁大你的狗眼看看大老爷是谁!这么小的一块地儿,居然谁都敢在官爷面前撒野!”   “对不起,客官,对不起……哎哟!”   马富贵伸腿,对着丁财狠狠地踹飞开来,丁财倒地时,牙血流了满嘴。   这一会儿,来叔在二楼打起斗鸡眼,聪明的言水仙立刻心领神会,暗暗着急,该是没有位子了。   谁料,这一细小的举动,被眼尖的马富贵捕捉到,更是煽风点火得起劲:“这是什么够屁客栈,小二也是个废柴,这下子连个位子都腾不出来,客栈的老板该改了,待明儿非把你们客栈给封了不可!”   说完,伸腿对前面吃得起兴的一桌就踹,“嘭”的一声,四分五裂,食客们吓得四散,食客的怕事反应更助长他的恶势:“都不许吃!快滚!”一连踹翻三四桌。客人们都呼啦一遍,急着往外冲。   这可惹毛言水仙了。   她心头火起,深吸口气压抑着满腔怒火,昂起脑袋,沉着脸走过去。   严肃地对“鳌拜”抱拳道:“客官,我们旭国是礼仪之邦,自古以来,诸位圣贤教我们以礼待人。这小二哥做得不对,可也不是有意对你不敬,并且他已诚心道歉,如果客官的衣服贵重无比,可要求赔偿,我们客栈虽小,但这点钱还是赔得起的。另外,这先到先得,有序排队,是最基本的礼貌,难道二位竟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看官爷气度不凡,身份定然不低,修养想必比我们一般小老百姓要强,想来官爷今天心情不好,才容许身边的人口出此言,否则断不会做出破坏秩序,欺负良民之事。”   “鳌拜”这才正视言水仙,她屏住气,哼,论气势,我不及你,但论瞪眼,却是她的强项。   意料不到的是“鳌拜”竟微扬嘴角:“好伶俐的丫头!也罢,就此算了。”   言水仙紧绷的面孔放松,当官的不搞事,一切好说!   马富贵朝言水仙冷哼道:“官爷给你面子就算了,你们快好生侍候着官爷就餐。”   “这位官爷算了。可是你!”言水仙指着他凌厉地道:“不能就这么算了!”绝对不能便宜谢秃顶!   “你对我们客栈的小二进行人身攻击,致使他受到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惊吓,按理需要赔偿他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还有被你踢坏的桌子、碗筷折现了的也要赔偿。另外,你在我们客栈里严重骚扰了食客就餐,致使食客对我们客栈有了不愉快的经历,影响我们客栈的形象,盛来客栈得损失好几百个现成的、潜在的客户!”   言水仙一把夺过侯哥手的珠算盘,霹雳啪啪几下,“总的来说,精神损失费一百两,高级檀木桌凳给你打个八折也得十五两,至于我们客栈的客源损失,保守计算也得要个三百两白银。”   马富贵反应异常激烈,跳着脚指着言水仙愤恨地道:“你这是在抢劫!我马富贵什么时候……”   “住口!浪费时间,给。”“鳌拜”冷冷地打断道。   想不到“鳌拜”也做和事佬,简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但也不失为个结束纠纷的好办法。   “呵呵,不好意思,总共四百一十五两。”眼见马富贵递来银票的肉痛的样子,言水仙乐得刷刷数了几下,笑道,“想不到马大爷挺爽快的嘛!”   “想不到世上有这么会赚钱的姑娘!”这时,一身紫衣的俊逸公子调侃着走进来。   紫衣?金纹剑?很熟悉啊。对了,言水仙一拍脑袋,这不正是风波客栈提着金纹剑的紫衣公子么。想当日他的数次哧笑令她对他印象深刻得很哪!   只见他对言水仙挤挤眼,然后在“鳌拜”大叔面前异常恭敬地喊了声:“爹,孩儿来晚了,赫连大哥一会就到。”   倒!这,这……言水仙眨眨眼睛,揉揉耳朵,一个强壮如拳王的大官爷,一个俊逸翩翩的公子哥,居然会是俩父子?笑话!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可是,瞧他们相处的那种亲密,莫非“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句话从此得改写?   ------题外话------   热烈呼唤亲爱的大大们来围观,来收藏!你的一个,续续感动ing……    ☆、第八章 许久是多久   言水仙忙跑上前引路,幸好来叔刚好腾出个宽敞的包厢来,言水仙拿着菜单双手奉上, “鳌拜”看也没看菜单一眼,直搁桌上,冷冷道:“今天是要请一位贵客到此用餐,给本王上最好的饭菜。”   紫衣公子倒和气地道:“随便来点就好,赫连大哥指定的地方不会有差的啦。你说是吗?小姑娘?”说到最后转而盯着言水仙的脸面,笑得很是诡异。   “呃……是的,你们请稍等,饭菜一会就送来。”   虽则慢慢退出房门,实则内心已翻起波浪。赫连这个姓氏着实让她有那么一瞬的怔然,心里瞎猜着会不会是那个人?因为当日在风波客栈那个人的身边也有紫衣公子在。而“鳌拜”自称本王,难道跟皇帝有血亲?这要是得罪了,麻烦可大了。而且这紫衣公子服饰名贵,身份定然不凡,看来要万分小心谨慎,到最后可不要把自己的小店小命给赔进去了。   这么想着,忽然,身穿蓝绸锦衣的俊俏公子一下子吸引住言水仙的视线,她的心差点没跳出来!   这,这个人,赫连续卿,她终其一生都不会忘记。那么刚才紫衣公子说的赫连大哥……会不会就是他?他就是“鳌拜”的贵客?指定要来盛来客栈的人?   恍惚又回到她出生的第二天,他那一身比天空还要蓝的袍子,那俊美如天神的样貌,那如黑磁的清华眸子,还有那陪伴她十五年的清透美玉,都深深地印在好的脑每里,那儿时最初的美好回忆不受控制地在脑海里重复放映。    犹记得重新踏上旭国的头一天,他说,“在下与小仙姑娘有缘,你丢失的东西,他日若有缘定然奉还。”那么她可不可以妄想,那儿时的感情可以重温?   “小仙!”侯玉枫的手在言水仙眼前晃悠几下,突地在言水仙耳朵边大叫一声,唬得她本能地一跳。   “干嘛!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侯玉枫抱臂痞笑道,“喊你那么多遍都没反应,见到帅哥就失了魂,莫非仙泉岛唯一的美人想嫁了?”    言水仙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侯哥的疯言疯语,冲动地径直往那俊朗文雅、光华清逸的身影走去。   清了清嗓音方走上前,轻声问道:“公子,你是在找人吗?”心里在默数着,认得我,不认得我,认得我,不认得我……她都有点怀疑自己有神经质了。   “真巧,小仙,许久不见,还好吗?”赫连续卿含笑道。   “许久是多久?”在她的记忆里,是十一个年头!   一年前的重逢太过短暂,或许于他来说,一年前才算相识,而十一年的前的他和她,早已尘封在记忆里。   “就一年前的事,小仙莫非不记得了?”赫连续卿笑容不变,甚至唇角的弧度都没有发生变化。   “哦,哦,记得,我当然……呵,过得很好。”言水仙垂下眼眸,掩饰那一刹的黯然。他究竟知不知道,她就是他儿时最喜欢的小女孩?   他依然一派优雅地淡笑道,“这就好。不知小仙可有见到有位身长八尺的官爷?我们约了在这里用膳。”   衣袖遮盖下的柔嫣紧握,言水仙竭力冷静,她的第六感简直是比小数点还要准!“是不是一位长得挺严肃的,有两米高的官爷?”   “两米高?”   赫连续卿微敛眉,对于米这个单位词语有些疑惑。   她清新悦耳的嗓音,多了些略带圆润的磁性,想来今日开业蛮辛苦的。一年来,长进不少。不错,未来有资格站在他身边的女人,就要这样的。且看她在他暗中拉一下的情况下,潜力能去到哪里。   “哦,就是,就是这么高,这么高,呵呵。”   言水仙脚掌蹬高,同时伸高右手比划着。言水仙看着他眼中流露的笑意,心里甜甜的,遗忘了自己的脚尖还蹬着地,傻傻地看着他脸上浅浅的笑容,不料脚掌不支,身体不慎歪了过去。   “小心!”   他斜侧身,但却用没有握扇的右手扶正了她的腰,靠得这么近,言水仙的脸都有些温热了,假意地咳了两声,不着痕迹地侧身离开,满怀歉意地道:“真是不好意思,我可能有点儿低血糖。”刚说完,就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古人哪知道低血糖是什么意思,真是笨蛋。   果然。   “不过小仙,何为低血糖?”他新奇的地问道,清澈眼眸温煦地望着言水仙。   “呃……”言水仙拖了个长音,立马忽悠着转移话题:“我忽然想起你的朋友在哪里,我现在就带你去。”   赫连续卿轻点了下头,没有深究,这让她松了口气。   言水仙掀开珠帘,请他进去,“鳌拜”和紫衣公子同时起身迎接。   看到这里,她眼角又一跳,“鳌拜”都自称本王了,那见到赫连续卿还要起立,这意味着什么?赫连续卿是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这是她还不会走路时就知晓的事。但是江湖跟当官的本身就搭不上调,就算搭得上调吧,也用不着让自称“本王”的人屈下吧?众所周知,江湖人在当官的眼里就是草莽,这情况,极端的怪异。   言水仙正想打听些什么,却听“鳌拜”直接对她下令道:“你下去吧,这里不需你伺候。”   言水仙心里既气又失望,只得无奈退出房,临关门,依稀听到“王爷”“皇宫”的字眼。难道鳌拜真的是王爷?那赫连续卿除去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外还有哪些是她不知道的呢?   “小二进来!”   “是!”言水仙立即拉回思绪,走了进去。   见到马富贵只有靠边站的份,地中海的半秃脑袋几乎缩到胸口。不知为何,看着赫连续卿不再带着儒雅笑的俊脸,还有“鳌拜”原本就冷的脸似乎更黑了,忽然感到里头比刚才出去的时候变得有些凝重,这包厢弥漫着一种名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东西。不过这不是她能多问的事。   紫衣公子疑惑着一张娃娃脸:“我喊的是小二,你一个姑娘家,怎么出来做这些事?你爹娘呢?”他好像是润滑剂,刚才凝重的气息因他的一句问,顿作云散。   “这个……这是我们客栈的特色,小二不分男女。”言水仙局促着分辩道。   紫衣公子笑道:“好一个特色,挺有趣的,哎,你记不记得在风波客栈,我们见过……”   “你可会弹琴?”毫不客气地打断紫衣公子的话,这换作别人还会顿感不适,但赫连续卿还笑得文质彬彬,气氛也丝毫没有紧张的,仿佛东西只要到了他那里,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因为他天生尊贵的气息!   言水仙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盯了紫衣公子一眼,才回赫连续卿的话:“会一点点。”   “去找个会弹琴的来,立刻!”“鳌拜”冷眼下令。   “无妨,她既会,就将就着听听。”赫连续卿端着茶杯随口道,仿佛没有看到“鳌拜”的冷脸。   “反正也就是为了松驰松驰,没必要找那么专业的。”紫衣公子打趣道。   “不知三位客官想听什么类型的曲子?”   紫衣公子早已一脸趣味地笑道:“什么曲子都行,弹你最拿手的。”   ------题外话------   点击低低,收藏还没有一个巴掌,痛定思痛……嘎码爹!    ☆、第九章 关于她对那人的特别   “那就给各位客官来一曲《春江花月夜》吧。”   作为高级的雅间,琴棋书画之类的雅致东西自然一应俱全。言水仙坐到琴前,凝神静气,方轻轻拨动琴弦,一曲《春江花月夜》轻快流淌。   流畅细腻的旋律,有春天静谧的夜晚,月亮在东山升起,小舟在江面荡漾,花影在江面轻轻摇曳,完美地绽放大自然迷人的景色。江楼钟鼓、月上东山、风回曲水、花影层叠、水深云际、渔歌唱晚……丝丝入扣的演奏,就象一幅色彩柔和、清丽淡雅的山水长卷,引人入胜。    “啪啪啪……”   “妙!妙!妙!看来小姑娘是真人不露相啊!这曲子端得妙极了!”紫衣公子看向言水仙的眼神越发的热切,完全看得出他全然欣赏的态度。   赫连续卿看向她的墨眸越发漆黑深邃,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才气,到底何时得高人教导的。心里有什么东西闪过,她的成长,他一无所知,她并不像他先前预料的那般普通平凡。不是娇气的官家千金,也不不是普通百姓家的小家碧玉。   那深深地注视着她的眸光,竟让她有种冷凌森然的错觉   “你在哪里学的琴?”记得当年她家破人亡之时才五岁,连琴是何物为也不清楚。这些年她是怎么过的,连身为旭国最庞大的情报组织白罗门居然也查不到,而她拨弄的琴音是那么的清澈剔透,能弹得出那么优美的乐曲,该是多少美好的一个人啊!   赫连续卿唇角似笑非笑,心里已有了计较。慕容非石……或许她会是你寻觅多年的嫡传弟子。   “鳌拜”和马富贵虽然反应不大,但表情亦是惊叹不已。在他们看来,只有高贵的官家小姐才有的修养吧。   “是侯爷爷教的。”   见赫连续卿疑惑挑眉,言水仙补充道:“我自小流落荒岛,仙泉岛上只有爷爷和侯哥在,爷爷对我特别好,不但照顾我,还把他会的东西全都教给了我。这个琴,自然也是爷爷教的。”   紫衣公子恍然大悟,“荒岛?怪不得我每次看见你就有种奇怪的感觉,原来,你小时候是在没有人的环境里成长,怪不得人长得特水灵,特干净。”   “公子见笑了,荒岛里并不是没有人,有爷爷和侯哥,还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小花大树。”   言水仙偷眼扫了一眼似笑非笔地看着她的赫连续卿,目光刹那间的碰触。   赫连续卿倒是没什么,反而笑意更添了几分,似把她隐藏着的小芳心看了个透彻。   言水仙脸一热,那一眼偷瞄得有点心虚。仿佛脱了件衣服,全身光溜溜,只要落进他眼里,一切秘密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转瞬又觉得自己很没出息,她这是情窦初开还是怎样?不行,不行,她现在的身世哪有娇羞的资本,而且身为现代人喜欢就要追求,畏畏缩缩的算什么。那偷窥的小动作,就算给他看到了,也没什么。看喜欢的男人,又不是丢脸的事情。   “复姓第五,名尚紫。”   ……盯着眼前突然放大的娃娃脸,言水仙一时没听清。他的速度太快,一眨眼就到了她跟前,他的武功底子定然不弱。   “没听懂?”紫衣公子伸出食指晃了晃,低低的笑问。   言水仙愣愣地摇摇头,满脑子都是问号。   紫衣公子笑得特别亲切,“我们认识一下,第五尚紫是我的名字。”   喔……可是有第五这个姓氏吗?压下脑袋里的问问,言水人很真挚地点点头表示明了。对着他特别灿然的笑脸,不由得倒退一步。这么热切的笑容,不会有啥企图吧?   “姑娘芳名是?”第五尚紫继续保持灿然的笑问。   “言水仙。”即使言水仙这个名字十年前见不得光,但她仍然坚持着用,一方面是抱着侥幸心理,同名同姓的多得去了,另一方面暗暗有些希冀,因为答应过爹爹不报仇,但是若然仇敌找上来,爹爹,这就不能怪她了。   “对了,五日后,江南花魁钟艳艳将会在马富贵的玉楼阁登台,她的琴音在旭国无人能出其左右,到时小仙不妨去看看,一定会获益匪浅的。”赫连续卿打破二人纠缠的对话,忽然开口道。   “是……吗?”约会?小心肝跳了下,言水仙侧过身,躲过第五尚紫的注视,然后小心地审视着赫连续卿的神情,猜测着他是不是在约她前往。小心确证下,“你也会去?”   “当然,她是我认识的人。”赫连续卿看着她小心求证的可爱表情,唇角浅浅上扬,她的小脑瓜到底在想些什么?同时不得不承认,因她隐藏的渴求,他的心里居然涌起些许窃喜的成份。   “王爷都说了,姑娘就答应吧,到时候我会吩咐掌柜给姑娘留个好位子。”马富贵见赫连续卿和第五尚紫对这名女子都深有好感,语气全然没有了进来时的嚣张气势,这时还屁颠颠地讨好。   “那到时候,我和爹也去好了,人多热闹。”第五尚紫马上道,也不管“鳌拜”散发出越发冰山的气场。   他们果真是两父子?言水仙的疑惑自然不好表现在面上,眼见不好推却,主要是她暗恋多年的意中人赫连续卿也会去,也就决定不再推迟,“我会去的。”   但愿到时我们真能见面,到那时,我就告诉你一切,不管你还会不会认我这个背负血海深仇的孤女,但总比被当成陌生人,互不相识的好。那种淡淡的感觉,与她思念了十年的青梅竹马的深厚感情相比,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好了,事情就这么定了,我们走吧。”赫连续卿起身,折扇轻轻一开,走到她面前又轻轻收起,冲她笑着点头,“五日后玉楼阁见。”   看着他认真的表情,言水仙的心又一热,自己也分不清,为什么连一句话,她都不能以正常心态处之,是多年的迷恋养成,还是真正难以舍弃的青梅竹马的感情?   第五尚紫眸子亮亮的,“我们到时再见。”   最后的“鳌拜”待他们走远,在言水仙面前定定地打量了她几眼,“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你而来,但是他不是你得罪得起的,他的复杂程度亦不是你这等单纯的小姑娘能够了解的。你现在很好,想要保持这样的生活,最好离他远点儿。”   言水仙诧异地抬头看他,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面冷心热的人?   “这只是忠告。”撂下这句话,“鳌拜”也不负责任地走了。   “他不是你得罪得起的,他的复杂程度亦不是你这等单纯的小姑娘能够了解的。”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莫非她黑白颠倒了?“鳌拜”才是好人,而赫连续卿反倒成了坏人?   不!她摇摇头。   赫连续卿比她年长七岁,自她出生便喜欢他,他们一起相处了五年,离别的最后,那一年她五岁,他十二。分开的那段时候,好每每回想的,都是那么善良乖巧的小正太啊!   她是异世的灵魂,第一眼便偷偷的喜欢仿佛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他,除了美女亲娘,最缠的就是他了,看着他由小小孩长成少年。她暗恋他多年,怎么也无法相信他不是君子的这个事实。他在她心目中是那么的儒雅、天才、俊美!不对,看刚才“鳌拜”冷到要杀死人的脸色,莫不是受了赫连续卿的气,见他对她还算可以,就在她面前中伤她的赫连续卿?   越想越纠结,言水仙扭着黛眉苦思不得其解。   这时,侯青琴和侯玉枫一起走了过来。侯青琴见她满脸黯然之色,出言相问,“水仙妹妹,可是那些客人为难你了?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敢情是有人见了花美男就乐不思蜀了。”   侯玉枫不爽地说道。言水仙的工作只是单纯的策划,说白了,就是出点子。这些服侍客人的工作本来就不在她的工作范畴,并且,关于她对那人的特别,让他很不舒服。因为在过去的十年里,他是小仙最亲近的男子,自小就暗自发誓要娶她为妻。虽然平时没个正经,但心里对她是极为着紧的,就算是亲表妹的青琴,也无法动摇她在他心中的地位。同样的,他也希望,他是言水仙最重要的人。但中途杀出一个赫连续卿,抢走了他的小仙的心,是以对于赫连续卿这人,他自然没有好感,很是……嫉妒。   “没有。”言水仙没有回头就知道是谁。   自己了摇摇头,对啊,有什么好想的,反正她坚信赫连续卿是世间最完美的男子!小时候对她爱护有加,就算长大了,感情也不是轻易能改变的,这段储存的感情尘封得越深,就如美酒般更加的香醇。这就足够了!   ------题外话------   求支持求收!加加油,打打气!    ☆、第十章 花魁   五日后,玉楼阁。   “客官要点什么?”小二倒茶问道。   侯玉枫玉扇刷地一收,倾身问:“听说你们今儿有美女上台表演?”   小二听见侯玉枫一提,马上打开他的话阐子:“是啊,公子可有福啰。我跟你说呀,这可是江南连夺三届花魁之冠的钟艳艳,风华绝艳,有钱的富贵人家想见一面也得排一年的队。这不,我们客栈的老板跟钟艳艳的一位好友相熟才赏脸到这登台……”   见店小二似有说不完的话,言水仙得瑟地打断道:“本姑娘就是美女,才不需要浪费时间看别的美人,明星也没有她那么大排场,真没意思。行了,赶紧上些招牌菜。”   21世纪的美女海报多到能压死人,许多还是令古人喷血的三星级呢,更惶论电视网络上真人版的美女,眼花缭乱都看不及。   小二忙点头哈腰道:“是是是,小的这就去。”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我陪你来这玉楼阁,要是让小姑发现了,说不定回去会宰了我们的。”侯玉枫以扇挡面,悄悄说道。毕竟去死对头的客栈花钱,绝不是什么好事,最怕会砸了他盛来客栈的招牌。   她哪有不喜欢,只不过没有见到想见的人,心里涌起几分躁意而已。况且看到那么多狂热的追星人,她猜那个钟艳艳一定不是凡品,而赫连续卿认识她,那对比之下,其实于他而言,她不过是棵小草。而他,会喜欢平淡的小草吗?   侯玉枫凑过来小声道:“虽然还没有见过这钟艳艳,不过肯定没有我小仙妹子漂亮,不过我倒觉得可以请些花魁到咱们盛来客栈唱唱歌,你看,这么多人都是来看她的,还一直在讨论她呢。”   言水仙掩饰内心的小九九,一副见惯世面地拂了拂刘海,“看在你是我哥哥的份上,妹妹我教你一件让你终生受益的大事。”   为突显事情的重要性,她略略沉吟开始滔滔不绝,“人世间有百媚千种,每一种都是美的,只是它们表现的方式不一样,有清纯之美,有妩媚之美,有性感之美……有一句话说得好‘世界上不是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美丽所在。就算是小草,它展现出的那种旺盛的生命力的美丽,是最动人的。”   “小仙,你说的这些,我分不太清楚。反正除了你之外,我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一样,还不是一双眼睛,两个鼻孔。”侯玉枫摸着下巴回想他见过的每一个女人。小仙是他最熟悉的人,其它的,除了青琴就是小姑,但是于他来说,只有他的小仙才是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亦是他最珍爱的女子。   “好吧,那我就给你作个深度分析。就理论来说,美丽分为内在美和外在美。单是拥有美丽的外表,内心却如蛇蝎,这种恶毒的女人,根本就称不上美,侯哥,这种女人一定得敬而远之,我可不愿意有这种嫂子;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这种女人属于中等美人,会是一个很可靠的朋友,可以考虑作为妻子;当然,拥有美貌与好心肠的女人,这是上等美女;而像我这种美貌与智慧并存但又不显娇弱的姑娘,才是最美丽女人的典范!所以侯哥,我的未来嫂子最好是外貌中上,心地善良的好女人,因为长得太丑,不养眼,太美丽的女人挑战性又太高,哎哟……侯哥,干嘛又打我……”言水仙委屈地摸摸被折扇折腾的光洁额头。   侯玉枫笑呵呵道:“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你哥哥我一定会找一个如你所说的真正的美人做妻子。当然,侯哥一向以为没有人比小仙更美的了,而小仙就是绝色美女的代名词。”   又来了,“侯哥,爷爷虽说过在岛里我们会是比较好的一对,可现在不一样了,你有更多的选择了,而且你应该明白我们之间是兄妹之情。”   侯哥,当你融入了这里,就会发现世上美人千千万,而当你遇见一个让你心跳的女孩,你就会明白爱情的感觉。   “客官你们的饭菜来了。”   “行了,行了,兄妹就兄妹,哪来那么多废话。”饭菜一来,侯玉枫食指大动。果然他最爱的还是口腹之欲,美食来了,什么都得靠边站。   言水仙无声叹了口气,她又不是笨蛋,怎么不会察觉到。自从小姑有意无意地制造越来越多的他和青琴单独接触的机会,再迟钝的侯哥也察觉到其中的奥秘,便也时常找她作借口,而小姑也因此有些介意她的存在。   其实想深一层,表兄妹成婚在这里是亲上加亲,而她这个没有血脉关系的外人,无论多好,终究也只是外人。   “各位请安静,闻名大江南北的花魁钟艳艳就要登台了!”   “哄……”一句话立刻兴奋了台下一大片人。   言水仙抬头看去,无意中却瞥见一双深思含笑的漆黑眼眸,她一愣,心跳忽地漏了一拍,然后装着不为所动,对视两眼便不动声色地转到舞台上。   熠熠摄人的一双眼!飘逸的一个阳刚男人!   虽只是瞥了两眼,只看清一双令人心跳的眼睛,但纯黑的瞳仁聚着精光,仿佛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脸上的银色面具遮住了大半边脸,头发披肩散落,洋溢着一种野性的不羁,黝黑的皮肤反而增添他的男人味,不知令多少黄花闺女面红心跳,这人“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帅哥处处透着冷清的神秘。   面具渲染的冷峻中却并不拒人于千里,更增添他身上的独特光华,那单色的白绸锦衣,不掩他天生贵气, 显得格外飘然,这样不可多得的矛盾存在体,足已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仿佛他往那里一站,就会光芒四射。   这世上竟有这样的一种人,不需任何言语,不需任何蛊惑性的动作,只静静地坐着就散发着一种无与伦比的冷俊雅煦的气质。对女人而言,这种男人一旦染上,就会拨动一条名为心动的弦,那是致命的危险,亦是致命的诱惑。聪明的她,为了安全,更为了心中早有人入住,便不会再看。   甩开不该有的想头,台上一位蒙面的粉衣女子正娉娉婷婷地出场,款款移步到琴前落座,端得是仪态万千。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美人儿!举手投足的本身就是一出醉人的舞蹈,轻盈移步,柔扣兰花手,一笑回眸,就连她头上的荷花金步摇晃动的弧度都在不住扣人心弦。此刻的她,就足以让所有的人为她疯狂,为她沉沦。以致于她有那么一瞬忘记了赫连续卿没有如约到来的不快。   钟艳艳,果然人如其名,实打实的“艳丽”,真人一点堪比花中之王牡丹,当得万众瞩目这四个字。华丽艳红的光滑纱料,披在身上若隐若现地勾勒出凹凸有致的丰满身段,摸胸露出一小块红到发颤的肚兜,纱裙却由一朵清清净净盛开的荷花由衣摆盛开至胸前,头插一开得正艳的火红玫瑰,更衬得如仙如魅。一刹那,整个人如地狱之火燃烧的火莲花,璀璨夺目地盛放,震撼全场!   ------题外话------   弱弱地问问,为什么收藏和点击,这么的不成比例?请问,点了的亲,为什么不收?    ☆、第十一章 杀手组织白罗门   天下绝艳果然名不虚传,艳得好,艳得妙,艳得呱呱叫!   言水仙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更何况那些个色狼!这,这可真真是一位魅力四射的,仙妖两界通杀的绝色美女啊!现代里的那些什么清纯,什么情感女神全都是屁话。那是没有见过真正的妖姬。   遗憾的是,她的脸上蒙着一块深红的丝巾。   她兴奋地拉扯着侯哥的衣袖,以为他终于见到心目中的女神,然后像她一样给看傻眼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她侧头一看发现他居然像傻子一样一动不动,真是个愣头青。但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了,原本热闹非凡的玉楼阁突然安静得像深夜里的寂静,只除了钟艳艳悠悠缕缕低沉的琴声,一眼扫过去,居然发现所有的观众都像中邪般一动不动地盯着台上。   歌者模糊地低声泣诉,听不清她唱的歌词,只是心中突地大恸,一瞬间变得空荡荡的,深埋的悲伤汹涌袭来。   曲中如泣如诉,钟艳艳正演绎着悲伤黑暗的歌曲,她看不见路在何方,似又回到那深夜逃亡的绝望,即使竭尽全力地跑,拼尽一生的力气追逐,都逃离不过那索命的刀剑,躲不过那鲜血飞溅的苍凉,那亲眼看着最重要的人一个个离世的景像,那嗅着血红的腥臭味,那呼喊不止的嘶心裂肺的哭声,那倒在血泊里的母亲,四分五裂的断臂,躺在血泊里的死尸……那种魄人心魂的绝望情绪在心底以极快的速度漫延,忧郁得让她立即就想去死!谁能救救她!   “啊!”   为何会哪些的痛彻心扉!不要!不要!她闭上眼,不停地摇晃着脑袋,想要甩掉那些疯狂的想法。想起同学一块学习逛街玩耍的无虑日子,一帮朋友给我庆祝生日一起唱生日歌的快乐时刻,想起度过无数开心无忧的日子,想起爹娘在饭桌上给我夹菜的温馨画面,想起曾登台表演受万众瞩目的自信,想起许多毫无来由的傻笑……   想着想着,她的嘴角微微翘起来,即使所有的血亲都离她而去,即使遇见世间最黑暗的事,她都要开心地活着,因为她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宝贝,有那么多亲人一直爱着她,或许永别了,但那被爱的心情,永远铭记于心,绝不会随时光的流逝而淡忘。她不能辜负爹爹临终的期望,她这一生都要做个快乐的人儿!   豁然开朗的心情,那极度忧伤的音乐不知不觉转淡,再也无法影响她的心绪。   清醒过来的她,暗自恼骂着这比《黑色星期天》还要黑暗的曲,如果说《黑色星期天》是魔鬼的邀请书,那钟艳艳弹的这曲堪称夺命曲。   她睁开眼睛,被眼前的景象惊得脑袋轰的一声。只见观众都泪流满面,像没有了灵魂呆坐着一动不动,但也有例外。台上的钟艳艳依然沉醉地歌奏着,还有一个就是那位穿白衣华服的公子,这时他正慢慢品尝杯中的香茗,慢悠悠地开口道:“你是第一个听到哀魂曲能靠自己的定力清醒过来的人。”随即耐人寻味地看着她道:“有趣,有趣。”   直觉这样诡议的气氛非常的不对,无论多优美的旋律,多令人沉醉的乐曲,都不可能让人如此的不可自拔,即使如肖邦,莫扎特,贝多芬死而复生,亦不可能令所有的人如同木偶般。   “侯哥,侯哥……”不管她怎么摇晃,大叫,侯哥就像没有灵魂的植物人,她忽然有些讨厌那个说“有趣,有趣”的公子,第六感告诉她,来者不善。   “慕容先生说过,只有心存真善美,拥有至清至明的心灵境界才不至沉溺在哀魂曲中不可自拔。”白公子嘴角上勾,半露出两颗皓白的门牙,更趁得他炫目的阳光健康,“跟我走,成为我白罗门中的人,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一切!”   “白罗门?那是什么帮派?”   言水仙紧盯着他,企图从他没有银白面具遮住的地方看出些什么来。见他自信欠揍的只故意玩神秘,她又道:“你起码给我个解释。”这样直直看着他,发现他有一种不羁的男性魅力。不过,这时什么都是屁话。   他挑眉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玩弄着拇指上暗红的玉掰指,她追问道:“第一,为什么他们听到这首歌之后全都变成这个模样?哀魂曲是一首什么样的曲子?第二,你为什么要我跟你走?你们是什么人?你们白罗门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嗯……组织。”点点脑袋,才想起应该用“帮派”或“门派”之类的名词。   “其一,创作这曲子的人,才华横溢,却遭受过人间最悲惨的对待,有感而发所创作的绝望之歌怎能不让人如痴如醉,武功高强者再施以恰当的音攻,就成为一首能够控制人心,将人走向黑暗深渊的黑白无常。只除了我白罗门会施慑魂术的人才能免受控制。而你,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淡笑玩味地再道:“其二,我白罗门是一个什么样的门派,只要你跟我走一趟不就全知道吗?外人可不能知道白罗门的机密,知道的,通常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最后一个字特地咬重音,讥笑地攥紧玉掰指。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她皱皱眉,恨自己理不出头绪,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停止魔鬼的入侵,还有他干嘛要她成为白罗门中人呢?真是奇怪。   “看你这个样子,使本尊不得不怀疑你的资质,不过,因为你是第一个符合条件的人,唯有带你走一遭,看看那个老头怎么说。”话音刚落,他已欺身上前,瞬间点中她的穴道,一把圈着她的腰身,施展轻功,蔑视一切般,光明正大地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飞身而过。   ------题外话------   亲们,给个支持!给阿续加油!    ☆、第十二章 拜见师父   “喂,喂,喂!放我下来!你这个混蛋,快放我下来……”   他的手臂勒得她反胃,四肢无所依,时时想呕,只有不断地深吸气吞口水,一路脸色越发苍白,晃来晃去地任凭他带着她朝未知的前方。   好不容易撑到被放下来的时候,只能趴在地上不停干呕,好半天才平静下来。   这是附近的白玉山,因为很高,平时鲜有人会爬上山顶。但因为面具男轻功极好,很快就到了山顶,高山峻岭之上竟然坐落着一小间简陋的茅屋。   主人想必外出,而那锦衣玉缎的公子此时散发着慵懒的洒脱气息,在躺椅上自在地闭目养神,似等待着什么。   此时她才发现他的眼睫毛很长,在日光的斜射下,映出两道美丽的剪影,这时黝黑的皮肤竟与薄薄的银色面具出奇的暖和融洽,服帖的模样似与主人浑然一体。   她的嘴唇动了动,正待发问,院子里忽地传来一连串“啪嚓”声,像大扎东西掉到地上。眸子喵出去,是一个穿着精简猎户装束的中年男子,嘴巴四周长满黑黑的胡渣子,他放下背着的干柴和大刀,拿着颈边早已发黑的毛巾擦拭脸和颈部的汗液。   面具男仍自闭目,只慢理斯条地冷清道:“你回来了。”眼睫毛如蝴蝶两扇轻薄的翅膀,随着主人的话语轻轻颤抖,幻化出轻柔的旋律。   “猎人”看到她时,眼前登时一亮,随即露出心下了然的神色,然后以吓人一跳速度,瞬间就诡异地来到她跟前,然后上看看下看看,左看看右看看,似要将她身上有几条毛孔也要数个一清二楚,自言自语地低声喃道:“模样可是罕见的清灵,音攻传人……”   言水仙眼见他宛如色狼的死样,心中警铃大响,随时准备着上演防狼十三式。   但是就在她做好准备时,“猎人”却快速移步回到桌边就坐,假意咳两下,恢复正常神态,自顾自地倒茶饮水,道:“你找到了?”   面具男颤开轻盈的蝉翼,现出两潭幽深的黑眸,自信地淡淡笑道:“如你所愿,确然找到。”   “猎人”目光再次扫向我,像喵准他的猎物般犀利,摸摸胡渣子,开口道:“这么多年来,你还是第一次带这么一个人上来,我几乎就要相信你了。只是,你找得对否,还需我亲自试试。”   “无妨。”面具男起身坐在桌前也自个倒茶,胸有成竹地道。   两人皆当她是“货物”?认清这个事实后,她心中越发恼怒,只想找准机会就逃跑。哈哈,论轻功,除了爷爷,在仙泉岛她可是天下第一!(当然,仙泉岛只有咱侯爷爷侯哥三个小老百姓)。目前看这俩人暂时也没有处置她的打算,她浮想联翩:从不怀疑,像她这样的花季少女,会成为很多歹徒劫掠拐卖的目标。   “猎人”朝她看来,突然诡议一笑,顿时她就四肢麻痹,听见他进入里房翻腾着什么。言水仙心里嘭嘭地乱跳。那混蛋捉她来,不会真让她做他的小老婆吧?   不热的天气,她的额角却泌出冷汗来。   幸好“猎人”出来时,手中只多了一把年代久远的老琴,古琴浑身光滑如玉,看那卖相好像蛮不错的。   他轻轻地将古琴置于琴台上,低头深情凝视,常干粗活的大黑手轻柔地解摸着琴身,像抚摸着情人细滑黑亮的发丝,别样的情深。看得出来他对那琴有特别的感情。   “铮……”   细小如丝的琴弦似隐藏着万钧之力,余音悠悠飘扬,幽深、辽阔的旷野草原近在咫尺,顷刻,忽如鱼儿窜出水面,欢畅跳跃;少顷,寸寸悦耳动听的“叮叮……”飞奔而来,如带着铃铛的少女在草原的风中忘情地热舞,她尽情地释放着她的喜悦,燃烧着她的青春,绽放着她的美丽。   琴声由灵动渐渐深入到低沉呢喃,像情人间的悄然蜜语,诉说着爱情不老的传说,个中温柔缠绵,山盟海誓,令人深深震憾。突然,一声意料不到的凄厉乐音破土而出,宛如愤怒的闪电撕裂平静的黑夜, 绞得人心都痛了。   余音缕缕,只余下空洞,心,从此缺了一块。   她几乎回不过神来,眼眸如被一层帘卷遮挡着,她看不见前方,只是心里的影像只余那本恣意幸福地活着的少女,却最终倒在艳红的血泊里,奄奄一息……   到底诉说着一个怎样凄美的爱情故事?闻者也心碎。   泪水终是滑下眼眶,泪如堤坝倾泻而下。   无需忍着,人活着都是要受累的,人生本该恣意飞扬,想得越多,忍得越多,就越辛苦。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请潇洒地活着,该爱的就爱,该恨的就恨,坚定到最后,或许潇洒地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或许坚定地与一个人在平淡的生活中相知相守到老。   可是,这个世上,有多少人值得另一个人天荒地老?   “你听得懂我的故事。”“猎人”激动地站起来,眼中闪烁着异常激动的“神光”,仿佛俞伯牙遇到钟子期,走到言水仙面前竟手足无措起来。   看到这里,面具男笑了,成足在胸地微翘唇角,想不到这么悬的事真成了,不但摆脱了慕容非石老头一应的无理要求,还能将她带入门。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这样,她会长成哪一种女人呢?聪慧的?足智多谋的?妩媚的?未开始,他已隐隐有所期待了。   “你,你,就是你了!这么多年了,可终于让我找着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圣手琴仙唯一的徒弟!”   可怜的言水仙依然沉浸在曲中,不可自拔,只愣愣地看着“猎人”。   “知道为何我会选中你做我圣手琴仙的徒弟吗?”“猎人”乐呵呵地哄问道。   “谁希罕”正要脱口而出,却瞧见对面具男危险地眯着眼睛的肃杀气场,仿佛她不答应他就宰了她的架势,恐唯这人对她做出什么过分行为来,她忙识趣地配合反问道:“为什么?”   “因为你同时拥有三种世上俗人所没有的东西。于千万人之中,唯你能从哀魂曲中清醒过来,你有坚贞不屈的意志力,有独立于世的思想修养,此乃其一。”   “其二,今日初见,你的眼睛清透明亮,透视你清澈明净的心灵,世俗红尘并没有沾染你,又或者你一直有非常人所有的坚定信念,它令你相信这世间的一切真善美,除非你愿意,否则没有任何东西能左右你的思想。我想你年纪轻轻该是属于第一种。”   “其三,”“猎人”轻抚琴弦,那忽然温柔的神态,流露着寂寞,“你可知刚才那一曲,有多少痴男怨女为它变癫狂?而上了年纪之人只道那不过是一首儿女情长的无益之作,听者不能净化人心。殊不知,正是这首听似一时情动的琴曲,诉说着一个天若有情天亦老的爱情故事,世上无人能懂,唯有你!因为你拥有爱,懂得爱,所以才能听得懂这时淡时昂的曲中诉说着那么热烈的爱恋,我想一定有很多人爱着你,才令你既有如丝般缜密的心灵,如大海般的宏爱之心。”   眼前闪过现代福利院的慈爱院长,古代爹娘的精心呵护,为救她殒命的厨娘……对于这样高的评价,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对他笑笑,然后脑中不合时宜地蹦出一句话“原来我有这么多优点嘛!”   “当我的徒儿,可不是什么吃亏的事,要知道成为我圣手琴仙的弟子那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想拜我为师的人,可是从白玉山顶排到山脚!多少人为了拜我为师而寻遍全天下足迹。”“猎人”继续笑着引诱道。   “嗯……可是我为什么要做你的徒弟呢?难道就是为了学琴?我可不想为了学琴而多一个师父。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得多难侍候阿。”自恋地认为自个是位颇有才艺的女孩,想当年高中大学时,玩过吉它,弹过钢琴,敲过乐鼓,主唱舞蹈无所不涉,只除去不会弹《高山流水》之类的高作。   “这你就不懂了,琴的意境最高,其中的音攻最为上乘。当今只有夏家的几个少不识丁的小孩会胡乱几下,为师可是音攻中的最顶尖!不只是琴,武林绝学,内功心法,你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我圣手琴仙的名号可不是白得的。”“猎人”学着读圣贤书的老古董,手一拂一拂地抚着下巴的黑胡子。这古人爱长胡子,就是为了这样用的吗?   “阴功?”做缺德事儿的顶尖?她害怕地背靠墙,摆出个随时准备作战姿势。   ------题外话------   话说,有亲喜欢这文不?    ☆、第十三章 白罗门门主白楚   “猎人”一口气喝完茶水,咋吧着嘴,“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管你初步学会后,能进入武林高手前十名!”   这么听着,怎么像现代学校招生那样,保管升啥啥大学。   仔细打量“猎人”的模样,黑黝干燥的皮肤,便宜的灰麻布猎服,那粗鲁的样貌,着实没有当“师父”的气质,说不定她还得贴钱养他呢,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可不想花费那么多精力和时间放在学习上,21世纪学了十几年还不够多吗?她这一辈子的青春才不要埋汰在学习里。   她抚额为难地道:“可是我想不到要学什么耶。”   “什么?”“猎人”蹙眉,严厉之色乍现,“人可以愚钝,但却不可没有求学之心!”   瞧瞧,就是这一款,处处秉承着国家教育制度,为了那些分数处处责难学生的老师比比皆是,无论老师有多伟大,她偏偏就是不喜欢老师来着。   “侯爷爷教会我很多东西,我会写字,会画画,也会弹琴,还会做饭、工作,我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学什么东西啦。”当然除了下棋外,她心里小声地自己补充。棋对她来说是天书,看见它就范晕。   “猎人”急了,站起来,扯高声音激动地扶着桌面道:“丫头,你爷爷教你的东西,跟我教你的可不一样,我教你可是全天下最好的东西!”   “但是,我觉得做什么事只要达到中庸的效果就是最好啊,不太好,不太差才能做最幸福的人!”   她向“猎人”宣传着她的“中庸之道”,“猎人”的眉头顿时皱成川字。   “你以为你还有选择的余地吗?可别忘了你的哥哥还在客栈等着你。”公子淡淡的语气突然插进来,黑眸掠过冷酷凌厉的寒光,散发着高贵而不可抗拒的压迫力。   糟糕!差点忘记还有这一渣。她转身面对着墙,在壁上画圈圈,武林高手前十名呀!反正只是学武功,“阴功”的事只要她不愿意也没人逼到。   暗咬牙,衡量了半晌,觉得多个师父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公子身份不明,侯哥出事可就麻烦大了,他可是侯家三代单传的男丁。只得妥协了,唉,侯哥啊,你千万记得欠她的一份恩情啊。   于是转身讪讪地笑笑,点点头道:“那好吧,学多些东西傍身也好……”   面具男冷冷的声音再道:“既然如此,且去斟茶,行拜师礼。”速战速决,免得慕容非石这老头反悔。   言水仙心里恨恨地啐了他一口,哼,以为穿白衣就是美男,发号施令就有权吗?切,等哪天挤进武林高手前十名,她就宰了他!迫不得已弯腰行礼,同时双手捧上清茶,“师父请喝茶。”   怎料“猎人”激动地直起身,指着她的鼻子骂道:“你这是存心不想拜我为师!哪有拜师不跪之理?岂有此理!我堂堂圣手琴仙岂能遭受这种侮辱!哼!”    “猎人”气汹汹地拍桌子,吹胡子瞪眼,看来着实气得不轻!(很多年后,师父还唠唠叨叨地诉说自己当日为了收她为徒,连杀手涧--专欺善良单纯的小孩的威压,也使了出来。还说当初看走眼,想着好歹有个好欺负的徒儿玩玩,晚年可享享清福,谁不知反被自个亲亲徒儿欺负。)   突如其来的愤怒使她脆弱的心灵惊吓地颤了下,心理年龄三四十的人了,也不是没有被人兜头兜脸地当面骂的经历,但这师父的脾气可谓天下第一的暴躁啊!委屈地咬咬唇,委屈地想着跪就跪吧,不就是替自己找了个免费教学的老师嘛。看开些,现代人的膝下很少黄金的。   看着她有些委屈却又硬撑着的神态,面具男唇角浅浅翘起,撑着下巴,很认真地瞅着她。不知道为什么,研究着她面上的神情,心里莫名的愉悦。   言水仙深吸口气,双膝跪地,双手递高茶杯扯高音亮道:“徒弟言水仙请师父喝茶。”   “猎人”这才笑呵呵地重新落坐,一口喝干,态度180度大转变:“好,好,好,原来是小仙阿,言水仙,嗯,你爹娘给你取的好名字啊!”慈爱地笑的“猎人”顺道摸摸她的脑瓜儿,看来是非常满意她的表现。   公子满意地抿唇浅笑,对“猎人”道:“如此,终实现你多年所求,互不拖欠。”   “猎人”随即释然,轻松愉悦地道:“此后,我慕容非石与你白罗门再无瓜葛。”   “告辞。”公子抱拳,临走,嘴角缓缓上扬,深邃的眼眸饱含深意地扫了她一眼,这才翩然离去。你慕容非石没有瓜葛,可你的徒儿却有呢。(腹黑,绝对的腹黑!)   “喂!”   言水仙徒劳无功地呼喊,话音未落,人影却瞬间不见踪影,比哈利波特的瞬间转移大法还要厉害。她刚才要是逃走的话,估计也是不成的,他的轻功,她是望尘莫及。   “猎人”假装叹口气道:“哎呀,不要再叫啦,白罗门门主轻功天下无双,武艺至今无人能敌,现在估计出了半里,呵呵。”后面明显是偷乐来着。   见她仍疑惑地凝眉细思,更乐呵呵地道:“你年纪轻轻的一个小姑娘,见到风度翩翩的佳公子一时舍不得了吧?也难怪,在平民小百姓家长大,对江湖世事都不甚了解,来,为师与八掛八掛。”   圣手琴仙,姓慕容,名非石,琴艺音攻之术天下一绝,并汲取各派上乘武功,创出独立于世的《琴绝》。圣手琴仙自觉琴技登峰造极,无人能比,隐居避世三十余年,唯愿找到能传承衣钵的人才。   据慕容非石说,白罗门十一年前初出江湖,是一个集暗杀、情报及用毒于一体的组织,成名于九年前,现在全国各地基本都有白罗门的人隐匿其中。它的暗杀无一失手,情报没有比它更精确,白罗门的毒更是青出于篮,不仅善用毒药,就连蛊毒亦是一流的。   因白罗门初建立时,慕容非石曾助它壮大。六年前,白罗门为回报便无常接受慕容非石的委托,承诺根据他的苛刻条件寻觅一名聪明伶俐的弟子。   这哀魂曲是慕容非石所作,传以白罗门门主与白罗门第一护法。他们在大江南北时有演奏,只是结合了摄魂和内力等音攻之法,听者虽痴呆,但过后随即遗忘,唯有清醒过来之人方能清楚记得并能成为圣手琴仙的嫡传弟子。也就是说,侯玉枫和客栈里的人都会没事。   她托着腮帮子问道:“刚才带我来的那个男的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好人,既然是门主也是杀人无数,做杀人的勾当,咦,听起来就发抖。”   师父诡异地笑笑,沉吟一会方道:“那个人,你最好不要得罪,白罗门上下全听命于他。”   “说实话,我倒觉得他不大凶,但是骨子里透着一股很阴险气息。”想起他的言行,言水仙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慕容非石搓搓胡渣:“呵呵,白罗门门主白楚可不是谁都惹得起。”自她拜师以来,师父还没有放过他的几缕黑胡子。真担心再这么下去,他辛辛苦苦长长的胡子就要掉光了。   她立刻坐正身重复道:“他叫白楚?”这名字好听,人有气质,连名字也斯文过人。咳,咳,刚才不说人家阴险么,想过头了。   “嘘……”慕容非石食指放到嘴边,埋头凑过来一些,神秘兮兮地压低嗓音道:“不能直呼白罗门门主的姓名,否则会被白罗门视为大不敬的,一旦被白罗门的人听到,就会……咔嚓!”以手作刀剑,往颈一抹。   言水仙浑身一抖,手脚泛冷,阿弥陀佛,老天保佑,不要让她再见到他。但是……要是她按耐不住深入骨髓的仇恨……至于会不会直接找白罗门的老大出手就不在她的控制范围内。毕竟崩溃之人,一般都没有啥理智的。   慕容非石很满意徒弟的表现,毕竟据以往的经验,一旦女子沾上那人,一般都没有了自我。   “小仙。”慕容非石突然严肃庄重起来,言水仙抬头挺胸,认真聆听,“师父年轻时曾犯下一些不可饶恕的过错,亦因此为师隐姓埋名居于深山多年。所以小仙,对外就说师父姓石名非,对任何人也不可吐露为师真名,即使是你的家人!”   到底是什么事?让师父宁可一直隐姓埋名甘于做个平凡人呢?不过名气太大了也不见得是件好事,追星族可是很热情滴!她若有所思地点头应允:“师父做事自有道理,我不说就是了。”   ------题外话------   今天心情:有的时候,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都是身不由己的。   亲,加油吧!    ☆、第十四章 恶臭与鲜花   因为慕容非石的坚持,身为徒弟的言水仙在绝对的师权下跑不了,逃不掉,只得回到侯门世家,把事情都解释了一遍,便陪着师父老头呆在白玉山过些清闲的小日子。   说是清闲,还真是清闲,她还以为会天天扎个马步啊挑水啊啥的。谁知道,天天拨琴弄箫,弄得跟个音乐家似的,但正因为如此,她也懒得逃,之前在侯门世家劳心劳力,这下可有机会赏景弄曲,偷个浮生半日闲了,当然赖着不想离开。   侯玉枫倒是不放心,跟过来瞧过几遍,之后也碍于侯门世家大大小小的俗事,只会偶尔才登山找她聊上几句。   这一呆,便呆了一年半载。跟慕容非石学习了一年半,言水仙才深知音攻的奥妙。情知那些所谓的武林秘籍再怎么强劲,也不过是些粗使活儿,那些个暗器再毒辣,也不过只能躲在暗处见不得光。   而唯有这音攻优雅得来又能瞬间取人首级,修身的同时也修气质,端得是一门光明正大,高尚正直的杀人功夫!怪不得当初慕容非石夸下海口,说要拜他慕容非石为师的人能排到山脚下,这句话绝不是说说而已。   只要打通任督二脉,用慕容非石的独门方法加以修习,便可日行千里,不出两年便可出师。   入夜,慕容非石头一回这么晚找言水仙谈话。   “小仙啊,师父有话跟你说。”   言水仙疑惑地道:“师父为什么白天不说。”搞得她要熬夜,皮肤会不好的喔。   “呃……为师本来不打算说的,毕竟你睡觉那都是雷打不动的。”   汗,师父,用得着这么直白么。   “但为了保险起见,师父还是跟你说一下,今晚这白玉山不大太平。要谨记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要走出茅屋。”慕容非石板着脸,以表达这件事的严肃性。   言水仙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也点点头,反正她爱睡,“没问题,我保证不离开这破茅屋一步。”   “什么?”慕容非石两眼一瞪,胆敢侮辱他亲手建造的小屋!这徒弟越来越放肆了,当初他怎么就瞎了眼收她为徒了呢!某一日还因她的才华一时兴起,发誓绝不收第二个徒弟!他现在能不能反悔?   “师父晚安。”言水仙轻功一点儿也不差,这一年多更突飞猛进,溜烟的速度称得上一流!放到外头,绝对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逃跑快”!   这一晚好梦正酣,言水仙因为终于可以睡觉,感觉幸福到能飞上天堂,就算是睡着,好看的唇角也是挂着淡淡的笑意。   但是好景不长,夜里发出的巨大声响持续了许久,她蒙头睡了又睡,但那噪音又提高了几分贝,仿佛噪音的根源就在身旁。   身旁?言水仙好艰难地睁开半眯的眼,扫了一眼黑漆漆的房间。这时月光倾泄而下,让她看见个大概。   忽然,黑影一闪。   “谁!”该死的!哪家的兔崽子胆敢进她房里行盗窃之事!言水仙毫不犹豫施展轻功去追踪,是把师父叮咛的话抛到九宵云外去了。冲动是魔鬼,这句话用在她身上最恰当不过了。   她自幼跟随侯爷爷修习内功心法,十米以内的事物清晰可见,因为自小身负血海深仇,轻功练得比侯玉枫还要好,再加上这一年半以来绝学音攻的练习,轻功更上一层楼。夜盗居然还穿白衣服,天底下居然有这么笨的小偷!   言水仙憋着一口气,等我追到你,看你还怎么嚣张!   鬼魅!绝对的鬼魅!   每一次黑影总能在她就要触碰到衣袍时溜掉,就像有人拿着一颗糖给她,要给不给的吊人胃口,可恶!言水仙恨恨地想,更加竭尽全力追赶,哼,连侯爷爷和师父也能给她抓到,她就不相信前面的缩头乌龟能逃得过她的手掌心,想逃?没门!   咦?人呢?言水仙停下来,不知那个鬼魅跑哪去了,定睛一瞧,这里不就白玉山半山腰的隐秘山谷吗?师父明令禁止她过去的。她跺跺脚,正气上心头,却突然听到人潮一同爆发的哄闹声,抬头遥望,居然发现对面的山涧处星光点点,无数火把照得整个山涧亮堂堂的,有多少把火就有多少个人,言水仙仔细倾听对面都在喧哗些什么,但却什么也没听清楚。   忽然一阵强风吹过,迎面送来一股浓浓的恶臭味。呕!简直跟侯哥的臭袜子有得一拼,言水仙皱皱鼻子,什么味儿?刺客会到那里去吗?   师父的禁令和夜盗者的行踪,二者在她的思维里较量了几番,不习惯忍气吞声的她,毅然决定找到那夜盗者给狠狠教训一顿。最重要的是,一向荒无人烟的白玉山何时来了这么多人?   穿过灌丛木,以为像往常一样需要劈开纷乱的杂草前去,意外的是一路上的山草居然被劈倒在一旁,开出一条小道来,看样子前几天该有不少人途经此处。   越往前走,腥臭味越发浓郁,抠着喉咙要吐不吐的,实在恶心,本想转身回去,可又扼不住该死的好奇心!如果弄不清楚只有柴夫猎人才会出没的白玉山为何聚集着数不清的人物,言水仙是不会糊哩糊涂地离去的。从怀里取出青琴叫言水仙随身携带的仕女丝绢在后脑勺扎了个蝴蝶结,愣是捂住了鼻子。   山涧里填满人,只看到全场青年男子和中老年的健壮老头,全场估摸就言水仙一个姑娘家。拥挤的程度令言水仙到达人群边缘就前进不了,只得老实在在地站到外围。这时,早将追刺客的事抛到爪瓜拉国去了。   跳上旁边的大石块,一望之下,言水仙情不自禁地屏住呼吸,荧光闪耀着的午可是大地生长出来的“星星”?还是古代的能工巧匠做出来的午夜灯光?都不对,那分明是一朵最美丽红艳无比的巨花!明明没有任何人工的华丽修饰,大自然就已经生出一盏天工雕琢的“璀璨之灯”,恍若梦幻!   只见山涧峭壁突出的一块泥土上,赫然长着一朵硕大无比的鲜花,言水仙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花朵!花中间是一盏闪烁着明亮光华的花蕊,更神奇的是,红紫色相间的花瓣周身闪动莹光,一暗一亮,相得益彰,简直就是自然界的舞台灯!花的直径如冲天炮,火箭形状,尖尖的嘴,似要一箭冲天。目测估计,花朵的直径长1。5米,高则将近3米。没有看到叶子枝干,一句话,好神奇的植物!若现代人见到此场景,不知有多少科学家搭上飞机争相扑来研究。   “呕!”就在言水仙为此花的美艳所震憾时,它恐怖如斯的恶臭味也绝对不容忽视,虽然站在人群边缘,浓烈的恶臭仍旧足以让她的胃一抽一抽的,止不住哇地将胃里的东西全都呕吐出来,淑女牌的丝绢肮脏地躺在泥土地上,奄奄一息。   ------题外话------   感谢亲们的支持!    ☆、第十五章 杀无赦   言水仙蹲地呕吐时,身旁略带沙哑的声音有条不絮地娓娓道来:“此花名曰尸臭魔焰,是迄今为止最大的花,五百年开一次花,结一次果,基本绝迹大陆,现仅发现一棵。”   “尸臭魔焰,它的花会发出一种如尸肉腐败的味道,称之为尸花。它的果魔魅如同夜间一簇鬼火烈焰,称为魔焰。开花的时间仅持续短暂的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后结出的果实,正好与花的臭味相反,清香四溢,轻盈如蝶,如蒲公英随风飘荡,在某一处落地生根。当然,那是没有被人发现的情况下。像如今,尸臭魔焰之果,很快就会引起江湖高手生死不休的抢夺。”   言水仙竭力抵住头晕目眩的呕吐感觉,虚弱地看向森冷的银面具。此人正是一年半前把她抓来拜慕容石非为师的白楚,杀手组织白罗门的尊主。   他倒是蛮轻松的,背着手望向不远处的尸臭魔焰,从他牵起好看的唇角来看,心情愉悦得很呐。这与在场所有扭曲着一张苦瓜脸的众人相比,形成强烈的反差。   众人的苦瓜脸比言水仙好不到哪里去,看地上恶心模糊的一团团,几乎都成了呕吐聚集地!眼见这些人身上都佩剑带刀,武器一件不少,不正常!有问题!这时,她早把要追踪的盗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尸臭魔焰之果为什么能使一大批江湖人士宁愿强忍着臭如死尸的气味,冒生命之险亦要前来争夺?   似看出言水仙的疑惑,白楚志在必得地横了她一眼,抚摸着手中的玉掰指,她就不明白这玩意有什么好摸的,品味怪怪的!(晕,言水仙你在想什么!)   只听他道:“约莫还有两刻钟。”   “什么呀?”言水仙舔舔发干的唇瓣,口水都变苦了,拧着眉头接口问道。   白楚伸出手来,打开手中小瓶,放到她的鼻端,缕缕清香沁入心扉,头脑立刻清醒。更奇怪的是,当他移开芳香的小瓶后,她再也闻不到尸臭味,贪婪地盯着上他手中的小瓶,不禁赞道:“好东西!原来你有这么好的宝贝!给我瞧瞧……”   白楚扫了言水仙一眼,无视她一脸期待地摊开的双掌,施施然收回瓶子,藏在衣袖,清风吹来,他的衣炮徐徐摇摆,白玉腰带上的挂件一晃晃,看不清是什么物什,可能是清风送来的错觉,他的声音带着点甘泉滴岩石的清幽:“一刻钟之后,尸花结果,魔焰出世,血染白玉山,江湖从此纷争血仇不断。”   看到言水仙挂满问号的脑袋,他难得没有带着不屑和嘲弄地露齿轻笑:“凡食用魔焰之人不但百毒不侵,即使是蛊毒之王下的稀世奇蛊亦能化解。此外练武之人食用后便能不费吹灰之力打通体内任督二脉,功力增进数倍,相当于一个人五十年的功力。”   “哦。”听来对咱们这些平常老百姓没啥用,言水仙随口应了声,同时对他吝啬的举动不大满意地瞥瞥嘴。   白楚质疑地侧过脸凝视着她黑琉璃的眼睛,似要确认她会不会参加抢夺魔焰大战,他也好少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他再次绅士地作说明:“常人食用延年益寿,可活三百年。女的食用之后,容颜长驻,永不衰老。”   “那岂不成妖怪了?”言水仙无辜地眨眨眼眸,假装惊奇地说道,在现代还没有这种科学技术呢,若是要容颜长驻,倒是可以试试发达的美容手术,不过副作用很强大。更何况这里是技术落后的古代,想想就知道是吹牛!   “咦?”看向尸臭魔焰时,惊奇地发现它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收缩,越缩越矮小,花瓣的颜色亦起变化,红紫相交映,颜色渐淡,自高而下合成花蕊状,外表莹光浮动,内里似乎正在进行着不为人知的化学作用,渐渐融合为一体。   人群不安地躁动,越来越多人涌动呐喊,有的人借助高石块、大树等辅助物跳上去观望,有的人依靠不错的轻功跃上跳下,一些同一派别的围成一小圈激烈地商讨,相同之处在于众人都一脸期待的激动兴奋,磨拳霍霍,只待魔焰成形之后一拥而上,夺得这稀世珍宝。   无暇管这抢手货,反正怎么轮都轮不到自己。   她学的音攻虽得师父赞赏,但从来没有在人前实践过,信心一半半,而且她得到过重生自觉比别人得到的要多得多,还要不满足地贪婪,会遭天谴的。她只关心那潜进她闺房里的小偷到底逃到哪里去了。   “白公子,你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物?是一个鬼鬼祟祟的盗贼,跟你一样都是穿白衣服的。”转悠几下还是站回原地,怎么也挤不进密集的人群,只得开口向神通广大的白罗门尊主请求帮助。   “白公子?”白楚温柔地低低重复一遍,然后低头旋动拇指上的玉掰指,面具本就遮住他自眉头至鼻翼的位置,现在更看不清他外露的一丁点表情,只听他淡淡道:“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白楚的声音里似着隐隐的笑意。   “喔,没关系,我再找找看。”   言水仙头疼地抚抚额,转身走了没几步,忽然又想起礼貌上得说声拜拜,毕竟人家势大,跟师父多少有些交情,说不定哪一天得求到他,于是回过头对白楚挥挥手:“那我先回去找人了,再见!”   这下真的要走,突然又想起,这种高手角逐魔焰的情况下,她最好能够不留痕迹地离开,想萧十一郎明明没有取割鹿刀,但还是遭人陷害,落得麻烦多多的下场,所以她需谨慎。   “对了,”言水仙跑回来附在白楚的耳朵细细声说道:“千万……”   万字说到半个音节,谁料白楚毫不留情地出手一下子将言水仙的身子进行360度旋转,瞬间扣住她手腕的命脉,眼眸一闪即逝吓人的寒光,语气仿佛一自地狱的修罗,一字一顿重重道:“不许靠近本尊一丈以内,否则,杀无赦!”   手腕勒得生痛,加上她最受不得威胁,最讨厌暴力男,脑袋一昏,肆无忌惮地大声骂道:“喂!你有没有搞错,本小姐又不是强盗来抢你钱财,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你干嘛这样对我!哼,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活生生的爆力男样版!”   疼痛剧增,小小的关节头似要捻碎,周边弥漫强烈的杀气,只等主人一声令下,无形的刀剑马上就会纷涌而至,言水仙的小命极有可能四分五裂。白楚抿紧薄角,冷漠无情地重复道:“杀无赦,听懂了?”   ------题外话------   努力码存稿中!有想法的亲,请不吝赐教。 ☆、第十六章 魔焰,吐不出来   言水仙身上毛孔骤缩,手脚不听使唤冒出大片的鸡皮疙瘩。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小命要紧,小命要紧。好竭力保持镇定,僵硬地扯了扯樱唇,好不容易才放软语气,平静的声音带着抚平人心的力量。   她勉强扯唇笑笑,笑容不达眼底,“我,我没别意思,刚才只是想要拜托你千万别告诉别人我来过这里而已,你的反应有那么一点点过度了。”说到最后,连自己都觉得此假笑真的比假珍珠还要假。   她是不会因为恐惧就忘记愤怒的人,心里早骂开了,亏他还是有头有脸的人,真小气得可以!不对,他是连脸蛋都不敢公开的欺善怕恶的小人!走着瞧!回头向师父告状,师徒二人一同出气,看欠师父人情的白罗门尊主还敢不敢这么跩!   末了,白楚冷冷地横了她一眼方松开手,冷哼一声,然后无视她的存在,转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尸臭魔焰,仿佛魔焰已经是他的囊中物,他就像个皇者散发着天生的贵族魅力,只闲闲地朝后一抬手,什么都逃不过他的五指山。   言水仙皱皱鼻子,心里哼道,想要挥挥衣袖赶她离开,切,我干嘛要听你的?   不过她也就只有一点点贼心,只敢在心里暗骂过把隐,最终还不得乖乖离开。看来师父那音攻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不能近身肉搏。而且哪有什么时候都有琴在身边的呢?摸摸挂在腰际的玉笛,还是玉笛方便啊,她得加强玉笛的练习,把它操作得跟琴一样好。   “本来就立志当个低调的小市民,这么多高手的共同喜好,根本就是个烫手山芋,到谁手上,谁危险。我又不是傻瓜,当然早走早好啰。要是侯哥在,我才不会被人欺负。切,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杀手组织的头头嘛。”   言水仙跑了一小段距离,然后回身对着白楚的背影动着嘴形,正无声地做着憎恨他的鬼脸。   不料白楚似背后长眼似的,突然回头。而她全然料不到他居然会突然回头,当场僵着一张愤怒的小脸,呆滞得像只苦瓜。   好半晌,才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忽然,仗着过人的轻功,一溜烟跑没影了。   往来时的路回去,竖起耳朵,灵活地转动眼珠子,全神贯注地留意四周的动静。刺客没有捉到,反而看到江湖大事,小命还在鬼门头走一趟,不知是福是祸,不仅魔焰,还有白楚那鬼人,绝对少碰为妙。   走出大老远,忽然,山涧传来一阵阵此起彼伏的强烈的喧闹,莫不是尸臭魔焰已结果?   言水仙顺道攀到树顶,之前刹那芳花的巨花暗淡到几乎就要看不见轮廓了,但明显见它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缩小。人群里的那一团团火把纷乱而不安地移动。   言水仙心想,要置身事外,得趁暴乱发生前离开这危险地带!早知道,她就听师父的话,就算茅屋被偷,也不出来冒泡。   未几,快到山顶,嗅到淡淡清幽的花香,心情霎时愉悦轻松。   就要哼一首《辣妹子》,忽然,眼前飘浮一颗食指般大小的红光粼粼的“小火球”,好比一棵火明珠,红透呈亮。   它在空中浮动飘荡,一股清风吹来,红火球忽明忽暗,缓慢飘来,言水仙放轻脚步,悄悄贴近。如果是恐怖的鬼火,飘荡的应该是一团火焰,而这颗红火球究竟是什么东西?难不成还是传说中的龙珠?   不禁伸出食指小心翼翼地戳戳,不是意料中的热烫,反而如一小团云彩般柔和,会收缩弹涨,好奇怪可爱的小东西喔!   赫然,隐约听到越来越响的熙熙嚷嚷,就在此时,红火球像遇到突发情况,忽然就变得失控,上下剧烈浮动,眼见它忽闪忽闪的绚丽,像极了她最爱的星星,情不自禁地赞美出声来:“哇!漂唔……”   言水仙目瞪口呆,火明珠隐没在她的口中,咽喉火烫,吓得她叉着脖颈抠吐,“咳咳咳……”   后背突然迎来一股强劲的内力,运转的方向明显要有助于她吐出红火球,可是这时她明显感觉火明珠已经在顷刻间融化,一时间有些懵了。   “咳咳,师父,别再拍了。”   言水仙朝后摆摆手,示意他停手。待直起腰身,见到熟悉的银面具,她的小心肝立即发颤,差点吓没了胆。一丈以外!她立马跳出他碰触,还蹬蹬蹬地倒退三大步。   一丈以外的距离,否则小命不保!这是她差点赔了小命的代价所得到的教训。   白楚的眼眸异样的明亮犀利,嘴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直线,没有玉掰指的手紧握成拳,浑身上下毫无遮掩地散发出冷冽的气息,明明正是大好时春,此刻却仿佛回到了寒冷的冬天,冷肃的神情似有暴力倾向。   言水仙情不自禁地后退半步,佯装镇定地道:“怎么了?”   如置身北极般冷飕飕地传来,“魔焰,交出来!”   “魔焰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都已经离开这么远了,怎么也不会拿得到魔焰吧。”言水仙拧着眉,都努力避开了,怎么还要把她拖下水。   “魔焰的样子,是一个小、火、球。”最后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吐出来的。   “什么!”   震惊!那,那吞在肚子里火明珠,不会就是传说五百年才结一次果的魔焰吧?   但是就算是真的,现在也没办法交出来啊,难道要剖开她的肚子?一想到这,精神瞬间一振,不能说出来,谁都料不到白楚会做出什么行为,传出去也恐怕是无穷尽的江湖债,只能死鸭子嘴硬道:“我哪知道,说不定跑别的地方去了。”   白楚凌厉的眸子死死地盯着她,黑夜中居然发出狼一样的凶光,仿佛要在她脸上挖个小洞,紧握成拳的左手只待她一不对劲就挥出去,无庸置疑地冷道:“你刚才吞进肚子里就是魔焰,我看见了。现在你立刻给本尊吐出来!”   人声越发鼎沸,很快那些以魔焰为目标的江湖高手就到了!   白楚扬高唇角,带点坏笑的邪气仿如魔鬼,血红掰指快速旋转,似在说,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若不交出来,有你好受的!   言水仙一抖,犹记师父说过,白罗门人杀人残忍无道,她怕痛,暂时不想死来着。   她揪紧心弦,假装不甚在意地越过他,分辩道:“又不是我要吃它的,是它自己跑进我嘴巴里的……”   说到最后,言水仙用尽一生的力气,将轻功发挥到极致,朝山顶飞奔。   爷爷啊,孙女这次真的成“逃跑快”了!   后有追兵,她根本无暇顾及其它,肚子一会儿发热,一会儿又变冰冻,冷热交替让她冷汗直冒。   陡然间,肚子突地传来刺骨的剧疼,她终于撑不主狠狠地摔倒,地上生出的草根扎伤了脸颊,碎石压入稚嫩的肌肤,却不及肚子犹如刀割的万分之一的疼痛。   言水仙死死地捂住肚子,冷汗渗渗,身体来回滚动,蜷缩成一团,但却根本没有办法减轻半分疼痛。TMD,比来MM更要痛上千万倍!   疼痛间,眼前白楚的影子一飘一晃,她却无暇分出一丝力气争辩一句。剧疼将她包围,身上的力气以极快的速度被抽干,最后唯一能做的事就是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眼睁睁地看着白楚居高临下地立在一旁,眼神冷得像在看一条死鱼。   她无路可逃,在彻底晕死之前,颤抖着苍白的双唇:“魔焰已经给消化了,吐不出来……”   ------题外话------   女主会跟灰姑娘一样,经过魔焰的洗涤,变得美美的哦。亲们,请期待喔。 ☆、第十七章 白楚(一)   夜深露重,也唯有月亮的光辉才能使寂寞深冷的夜有了温暖的气息。然,乌黑的云纱遮住了满月羞涩的脸庞,月牙儿的光略显暗淡,大半的星星也躲进厚厚的云层里不愿出来嬉戏。   这样的夜里,偏有人睁开与黑夜融为一体的墨眸,如黑白无常在黑夜里埋伏、潜藏,比如他们。   有这样的一种隐秘的帮派,像地狱里的夜游神,只有在漆黑的夜才开始他们的工作,类似于潜进深眠的主人房里,进行刀光剑影的暗杀,花枝招展的妓院里,以妓女的身份巧笑嫣然在搜集情报等等。   银色面具泛着冷然幽深的光泽,拇指和食指摩挲着躺在掌心润滑剔透的麒麟白玉,那条陈旧的红绳年代久远,它的主人想来应是贴身佩带数年。为什么还要一直带在身边?是不想抹杀曾经渺小而纯真的回忆吗?   其实当初他很快就后悔了,当年的一时冲动,将意义匪浅的玉佩给了一个女婴,如今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异。即便当时只存了保护之心,却也过于冲动了些。   身后悄无声息地出现的黑影,虽然蒙面,但婀娜的身姿,看得出是个女人。她半跪着地,阴冷而恭敬道:“属下见过尊主!”   随着主人的微低头的动作,银面具一闪即逝冷厉的寒芒,主人的冷酷无情昭然若揭,只听他漠然地轻启薄唇:“起来。”   “谢尊主。”   “本尊要你查探的事,可有消息?”   “回尊主,已经确定言水仙是当年第一大学士言生之女,属下派人到言学士隐居过的小山村,曾见过她在那里拜祭她的亡父亡母。而侯玉枫确实是侯门世家数年前误以为遇害的少公子,但是侯门发展得这么好,并不在侯玉枫,而在言水仙。”   “这个姑娘很奇怪,奇思妙想层出不穷,举止行为怪异,但依她的方法计谋行事,往往事半功倍,侯门发展得这么快,她的功劳最大。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今日的侯门。至于言水仙和侯玉枫之间的关系,他们似乎比一般的亲兄妹还要亲近。虽然侯玉枫一直都认为言水仙是他的未来妻子,但显然他的小姨侯冰榕却不这么以为,一直都在想办法把她的女儿侯青琴许配给侯玉枫。”   银面具的主人面向窗外,默然良久,淡淡地嗯了一声。   这些,他早了然于胸。这阵子心血来潮要查她,是因为她玩大了!、   在他眼中,侯门世家不应崛起!同时身为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决不允许武林中有强于天下第一庄的门派。要是她真的是他少时订下的妻子,那还好说。若不是,等待她的将是辅天盖地的血腥!   相反,若是,他会顾念少时的两小无猜,给她更多的机会。毕竟,至今她看起来,越来越有趣。   黑影再道:“正如尊主所知,侯家的产业荒废多年,若要起死回生,唯有依靠最为庞大的盛来客栈和明衣轩。本来马富贵在我白罗门的支持下,就快成功夺得盛来客栈及明衣轩,将侯门所有的产业尽归我白罗门所有。但是言水仙中途插进来,为侯门出谋划策,打乱了全盘计划。她一手策划的拉肠店是旭国乃至其余邻国从未出现过,无人能抵挡它物美价廉的诱惑,赚的银子如流水流入侯家,盛来客栈和明衣轩重新开业,自此,侯门世家开始了它的复兴之机。”   冰冷如霜的银面具朝向无穷无尽的夜空,半晌冷道:“侯门世家产业收归问题暂且搁下。”   “是。”   “哈哈哈,我老头子不请自来,臭小子还不前来迎接?哈哈哈……”千里传音一波一波晃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白罗门尊主面前实乃嚣张至极。   “来者何人?”   黑衣人义无反顾地站在了银面具前面,露出的妩媚双眼坚定而执着,准备随时为主人两肋插刀,挡住一切的腥风血雨。   白罗尊主根本不放在心上,淡定道:“何事?”   “臭小子,夜里偷窥我家徒儿绝对不是光明正大的事。”   圣手琴仙慕容非石脚一沾地就嚷嚷道。   “那又如何?”白楚直接无视,背过身去。   圣手琴仙立刻蚱蜢般地跳脚,“现在的年轻人脸皮厚的程度足足可以堆砌十米厚的城墙嘞!真是的,小时候这么可爱讨喜的孩子,长大咋就这么不可爱呢?啧啧啧……”   白楚垂眸,静立,无语。这老头发疯起来,保持缄默是最好的应对方法。   抵不住被人忽视的羞愤,圣手琴仙愤愤地窜到白楚跟前。   白楚挑挑眉,从容对视,只见他呱呱叫道:“你可以无视我老人家,但却不能无视我的乖乖徒儿,更不能半夜三更偷看闺房秘事……哎呀,哎呀,说错话了,是闺女睡觉,哎呀,又说错了……反正我不管,一句话,我只有一个徒儿,你不能把她给拐走了,要是出什么事,别怪我找赫连沐城算账去,哼!”   白楚抿唇嘲弄地笑,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嗖地消失在原地,凭着天下无敌的轻功一下子跑个无影无踪,飘飘忽忽传来颇为悠扬的话:“我只说一次,我找她,与你无关。”   “你,你你……臭小子,看你能跩到什么时候,还我徒弟!还我徒弟……岂有此理,长孙沐城教出的臭儿子……”   身后的唠唠叨叨给抛到老远,想起现正躺在密室里痛苦挣扎的言水仙,距魔焰的效力退却还得半个时辰,白楚放慢了脚步。   她切切实实就是十五年前那个粉嫩的孩子,吩咐凤姬去查不过是为了让这本不可思异的事更为明朗清晰,好将当年的细枝末节彻查个一清二楚。   他冷笑,有些仇,不是斩草除根就行的,她就是个例外!   ------题外话------   了解下帅帅的男主,呵呵。 ☆、第十八章 白楚(二)   当日在风波客栈衣着怪诞的小姑娘,一句美妙的嗓音如仙界的空灵之音,令全场的人刹那回眸,就连自己也忍不住回眸。   浑身怪诞可爱的崭新服饰让人眼前一亮,印象深刻至极。混斗里,有人将她的饭桌打碎,她竟还能心安理得地在侯玉枫的保护下自个蹲墙角,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神态,黑宝石的眼睛一边滴溜溜乱转,一边乐呵呵地扒饭。这个古怪的女孩的可笑举止让曾经沧桑的百理流功也不禁展颜大笑,以致后来很长的一段旅途中,成为笑笑跟第五尚紫意犹未尽的谈论之资。   为了探知玉佩的主人及时追上,忍不住跟了段日子。他们对什么都充满新奇,一天到晚乐颠颠的样子简直就像没有长大的单纯的小孩子,似乎之前从未在尘世生活过一般。   更甚者,侯玉枫的无知在她之下,他对那一件件物什大多不知是何用处,而言水仙虽则不识,可也估摸个一二出来,相对来说要聪明些。   当下便猜出她的来历来,并不是玉佩使然,而是她的容貌,跟她娘卓英姨有七分相似,性情却要阳光活泼得多。那日起他便时常关注她的生活。   磅礴的盛来客栈向来做的是权贵生意,因侯门当年的一声劫难而颓败,却在她手中重新开业。第五尚紫的阐述让他颇感有趣,于是顺着他们的话语相约在那碰面。   在盛来客栈,当她见到他的真面目时所流露的紧张和愉悦,聪明如他自然感受得到。   白楚第一次庆幸自己俊美无双的容颜,才让他瞧见她的窘迫和语无伦次的一面。第一次听到低血糖的名称,后来斟酌良久,仍未领会低血糖所谓何意?后听第五尚紫笑谈她在客栈机智聪明地砍马富贵钱财,他也是第一次知道有精神损失费之事。对她的兴趣越来越浓。   她并不在他所熟知的环境长大,否则言谈举止岂会如此异于常人。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这种异在她身上贴切得很,仿佛她天生就该是这样的特别,这样的惹人注目,古灵精怪里又透着自然婉秀的气质,笑容单纯和善,看着她,白楚奇异地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确然,她,挑起他的好奇心。   由于白罗门欠慕容非石的一份情,身为继承人的白楚不得不应慕容非石苛刻的要求,多年来以找寻他心目中的天才弟子为己任。   这次耐不住他叨叨絮絮的话语,命凤姬再度出场。   在整个劫持过程中,她呼喊得历害,可也没有愚蠢到硬碰硬地逃脱,懂得明哲保身的女人不会是蠢女人。   在盛来客栈时,听她的琴音,定然是个很有天赋的女子。但却料不到她竟有此等能力躲过摄魂曲的魂力,而这个挑剔的老头子总算不再鸡蛋里挑骨头,爽快地收言水仙为徒,这个难得一见的精灵女孩确实跟他很搭调,一样的不羁,一样的稀奇古怪。   自知圣手琴仙隐居多年,不想惹事,为保耳根清静,自然不想自家徒儿干涉武林要事,可为了他的宏图大业,故意引她至白玉山涧,江湖插足愈多就愈容易成为江湖中人。   贪欲,是每一个人都有的,若魔焰之果能诱惑得了她,让她为白罗门办事,就变得容易多了。最要紧的是,他的生活亦不会那么无趣了。   装做若无其事地向她道来尸臭魔焰的神奇功效,她虽惊奇,但看得出她一点也没有霸占之心,于她的年龄,该是好奇,该是渴望的,然,她却逃也似的走了。   就在他以为她毫无威胁的时候,魔焰之果逃脱众人,在山上随风乱飘。莫非魔焰之果竟有灵性,甘愿臣服在没有贪念的她之下,主动献与她?   对魔焰之果,他本是势在必得,因为只有他的武功是天下第一,亦惟有魔焰之果才能化解他体内奇恶无比的蛊毒之王。所以当他看到她独食魔焰之时,恨不得杀了她,剖腹取果。   之前没有告诉她,魔焰之果融入人的体内,将会产生两种极端的效果,融合成功的话,将会成为千万年难得一见的圣人之体。若是不能相融,将在体内剧烈冲撞斗争,不死不休,直至自爆身亡。然,历史上融合成功的人,五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但人们仍然趋之若鹜。   瞧见她痛晕过去的苍白小脸,魔焰开始在她体内融合,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决然地带她回白罗的密室,不知这关她能不能闯过。   遥望远边天色,东方既白,白楚加快步伐,走至房内画像前,按下不易觉察的凸起,墙壁缓缓打开一个缺口。   壁门在身后轰隆关闭,越过幽暗的九曲回廊,按动多重机关,行至尽头,移动燃烧着烛台,轰的一声,面前牢固的石门缓慢升起,随之世外桃源般的景致呈现开来。   在嫣红的日出烘托下,托着露珠的绚烂红花和绿叶颤抖着华丽的光辉,飞舞的五彩蝶儿欢快嬉闹,来回蹦跳在树丫的鸟儿演唱悦耳动听的歌曲。   白楚穿过幽径小路,有一旖旎澄澈的湖泊,只有三四分大,难得的是四周渺无人烟的极美景色。清晨的勃勃生机,怎生一个妙字了得!   然而,这都不是最吸引人的,湖对岸的那幽幽粼粼的一大圈蓝光才最摄人眼球。   白楚背着手,足尖轻点波光粼粼的湖面,紧接着一脚踩在灌木树头不起眼的普通石粒,然后在泛滥蓝光的地方,蒸腾着冰冷寒气的翠绿玉石床渐渐升起。   从那冒着淡薄的寒气看来,这绝不是一张普通石床,而是江湖失踪数百年的寒冰床,床上平躺着一位美丽的小姑娘,她的全身散发出一圈圈淡蓝的光晕,飘渺的蓝芒包围的玉床,让清秀婉丽的她看起来犹如熟睡千年的仙女。   ------题外话------   行过路过的亲,好好看文,文文有爱喔! ☆、第十九章 白楚(三)   白楚走上前,看清少女手腕脚腕上鲜明的红痕,不满地斜抿了下唇,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眉头紧紧地蹙起。   昨天魔焰在她体内乱窜,一翻恶斗必然少不了,不但动用寒冰床,且用机关链固定她的四肢。   现在她白皙的手腕脚腕由于过度的挣扎给勒伤了,流下斑斑的血迹,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异样的狰狞可怖。   连寒冰床都震不住魔焰的力量,可见,它强劲的霸气不是常人能承受的。   但是,她似乎还活着。   思索间,蓝光渐渐淡开去,白楚以为言水仙终归闯过此关,心里不由的一松,正要把脉观像,刹那间,但见她全身皮肤透明如若无物,几乎看清纹路交错的血管,而就在这时她的呼吸变得极其微弱,不好!她莫非仍摆脱不了魔焰自爆自伤的命运?   白楚心中一紧,再看了眼一无所知沉睡的小人儿,罢了,也不差再帮你一次,结果如何惟有听天由命。   想罢,将她端坐起身,同时将自身的内力运行一个周天,凝聚于掌心处,源源不断地输送入她的体内,暂时凝滞在血管的魔焰霎时畅通无阻地在脉络快速游动,可是白楚立即发现他掌心输出的内力化主动为被动,反倒被她以极快的速度吸进她的丹田。   白楚轻蹙剑眉,再这样下去,他多年苦修的内力将被吸收尽竭,还是收回再说,至于她能不能逃脱爆炸的命运也不是他力所能及的事了。   自小除了血脉至亲,还没有任何一个外人值得他这样牺牲的。想毕,白楚强行中断内力输送,旋即,口吐鲜血,洒落在寒冰床及她瘦小的肩头,鲜红刺目。白楚自嘲一笑,救人反为所伤,第一次做这种愚钝的事。   若要快速恢复内力,只有在寒冰床方可。于是他端坐在寒冰床上,与她各占一方倒也相安无事。   经过一番自我调息,却亦难掩他苍白的双唇,调息累了的白楚加上一夜未眠,一时困倦之极,倒在床上而不自知。   不知过了多久,白楚瞬间睁开平静的黑眸,明显感觉到身前的异物,余光所扫下颔,深紫和酒红相间的垂直亮发?   眼角余光往下一斜,是一名少女乐滋滋地将他当抱枕,一条修长的美腿大刺刺地搭在他粗壮的大腿上,那奇异的头发缭乱散落。   白楚眯眯眼,是谁趁他睡着时大胆如斯?白楚低垂眼眸同时不动声色地拨开紫红相间的头发,却不料看到这般绝妙风景,强烈的视觉冲击几乎令他窒息。   拨开的紫红发质好到发亮,顺滑如上古时代最美好的绢丝,里面的莹玉竟比初生的婴儿来得过分的白透,凝脂媲美羊脂白玉的肌肤吹弹即破,淡淡的柳叶眉弯如新月,阖闭的眼睛下的扇形黑睫毛比之前增长将近一倍,可爱的挺翘琼鼻,娇艳欲滴的粉嫩樱唇微嘟,或许梦里不知身是客唇角一如既往的含笑,圆润耳廓的玉白耳垂如挂着两颗粉白的珍珠极为诱人。   完美的五官镶嵌在完美的鹅蛋形脸庞,惊艳不可方物,那,不是人间所有的颜色。   如明珠,似美玉,明艳绝伦,动人心魄,即使见过无数绝色美女的白楚,感觉到身前明显的触感时,喉头翻滚,身体不受控制地逐渐火热。   雅致、冷清的幽香若有若无的萦绕鼻端,说不清属什么香味,如盛放的娇美花香,却不是花香的浓郁,如雨水洗刷过后的清新,却不是淡到觉察不到,只是清淡到极致的清幽冷感的馨香,好闻至极,让人情不自禁俯首靠近。   白楚鬼使神差伸出手,碰到嫩滑堪比天鹅绒毛的脸蛋,心神一阵激荡,几乎迷失心智。   突然,她的脑袋瓜子轻轻地噌噌他坚实的胸膛,如蝶翼的睫毛轻颤。   白楚神色一变,喉头一紧,不动声色地抽回手,手有余香。   抖动的眼睫毛忽如展翅的蝶的翅膀,刹那间紫色的流光溢彩照亮整个天空,变色的眼瞳是紫玉宝石的灿烂光辉,眼见近在咫尺的白楚时一动不动的怔愣,无辜地眨眨迷人的彩色眼眸,然后,发现自己的双手环着这个男子的胸前呆在当场。   当她侧过上身,一条修长的美腿正不容忽视地搁在他的大腿上,然后凝滞好一会儿,她缩地打了一个激灵猛然坐起来,由于用力过大,差点冲撞过度摔倒在床下。   她慌张的双目透露稍许无措,不过马上一咕噜滚爬下床,立即双手紧抱双肩,再伸出一只手,用食指指着他,结结巴巴地吐出一句:“你!可恶!流氓!色狼!”   一举一动灵活生动宛如精灵,再次险些闪了心神,可白楚毕竟不是常人,很快无事样的恢复常态,施施然地端坐起身,摆出儒雅端正的坐姿,浅浅地笑道:“本尊救了你,你非但不感激,反骂本尊,是为何故?”   只见她食指往回指身自己,张口欲言,却发现自己衣衫完好,身体无丝毫异样,自知有愧,毕竟对杀手组织的头头吼是几乎要她小命的大事。   言水仙尴尬地摸摸鼻子,“对不起,误会,误会。”   侧过头,滴溜溜眼珠子清澈明亮,环视一周,一脸的惊叹,“好一个世外桃源啊!好美的风光啊!”大刺刺地张天双臂,陶醉地微闭双目,毫不吝啬赞美之词。   身心舒畅地感受了一会儿,睁眼陡地看见立在身前的白楚,双双无语对视一阵后,她不自在地拂了下刘海,想打破这般尴尬的场景,没话找话,“你吃饭没?”   “咳咳……”听闻此语,白楚拳头捂唇,一时哭笑不得,想不到她会问出这样一句平常的客套话。   没办法,她居然发现自己骂了江湖上最大的杀手组织的门主!她没有忘记,他差点掐断她脖子的事实。   不过,只有这样,才像精灵。白楚不知怎的,心里从未有过的愉悦。   ------题外话------   阿续在休年假,但文文不断更。 ☆、第二十章 魔焰的后遗症   难耐的煎熬分分秒秒折腾每一寸肌肤,刺痛钻心锥骨似永无止境,让人心生绝望。沉甸甸的铁链固定四肢,仿佛囚禁在牢笼里,无论怎样挣脱都逃不掉,锐利痛苦加上背部酷似北极冰山般的极寒,犹如置身于冰火两重天,渐渐的没了意识。   当知觉产生的时候,四肢的触感像揽抱毛毛熊抱枕,舒服极了。在毛毛熊“毛毛”噌噌脸颊,旋即感觉到温热的体温和刺目的阳光,不得已眯眼睁开眼眸,杂树杂草环绕的一片锃亮的湖水呈现在眼前。   微抬眸,银面具近在咫尺,以为作梦未全醒所产生的幻觉,眼睛忽闪忽闪,脑袋一轰,忽地醒觉到,有人在吃她的豆腐!一个箭头弹坐起身,险些撞到床沿,来个七窃流血。   一个咕噜翻滚下床,言水仙紧紧抱住双肩,恶狠狠地瞪着白楚,要知道在古代,姑娘家的贞操清白就等于她的生命,这个臭白楚真真色胆包天!   言水仙怒握双拳,气得止不住的哆嗦,指住他怒骂道:“您!可恶!流氓!色狼!”恨就恨在此时不多长两个嘴巴,轰轰烈烈地臭骂他一顿。可是谁叫俺们是淑女?除了两个字的粗名词,连骂人都不会,只憋得一张小脸通红。啧啧,社会主义教育太成功了!   白楚意味不明地看了她一会,不理会她如斯强烈的反应,优哉游哉地捋捋不羁的散发,仔细地拂拭微皱的衣袍。这样过了好一会儿,倒没有露出嘲讽的讥笑,也没有邪魅的诡笑,只看着她,百年难得一见地浅笑道:“本尊救了你,你非但不感激,反骂本尊,是为何故?”   闻言,言水仙发了几秒呆,忙检查自身状况,一身算是整齐的服饰,再感受身体情况,结合现代所学习的性教育,貌似……好像……真的没有丝毫异样,反而全身异常舒畅,神清气爽,比往常更爽利!   她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吐吐舌头,讪讪地讨笑了两声,言水仙尴尬地摸摸鼻子,“对不起,误会,误会。”   见白楚面无表情,她心一慌,移开目光,见到眼前如蓬莱仙境的美景,屏住了呼吸,也赶忙识趣地转移话题:“哇!好一个世外桃源啊!好美的风光啊!”   但见白楚陡然来到跟前,居高临下般深深地注视着她,微风吹动他披散的黑发,有一缕飘逸的发丝划过他好看的唇瓣。   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极有魅力!他狂野的外表及冰一样的眼神,宛如罂粟一般的诱惑。   言水仙立马屏住呼吸,心脏节律失常地跳快了几拍,紧张得不知怎的就蹦出这句话:“你吃饭没”   说完对自个的傻里吧唧深感丢脸,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白楚不知何故拳头放在唇边,微侧脸佯装轻咳了两声,然后再瞧向她,前进了两步,因为他杀手组织头头的身份和他身上散发的冷冰冰的邪气,致使言水仙总有些惧怕他。   她急退两步,仿佛约好般,他又上前两步,她亦随之忙退后两步。忽然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两声,心情似乎非常舒畅,越过她向前大步踏去。   “喂喂,你要去哪儿?”却见他走了四五步在一颗不起眼的灌木轻踩一下,身后响起咔咔声,回头一瞧,原本睡着的翠玉床正往地底沉去。言水仙揉揉眼睛,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机关?   白楚淡淡地道:“数百年来,数不清的江湖高手孜孜不倦地找寻的寒冰床,昨晚居然让你这丫头享用,你该深感荣幸,”接下来,算计的话直接道出:“所以作为报酬,你需支付一件同等价值的东西。”   “我用了你的寒冰床,你就要我还你一样东西,可是你要先弄清楚,不是我要用你的寒冰床,我醒来就无端端的躺在那儿,这根本就是强买强卖,你还讲不讲王法?”   言水仙心里哼道,出生在21世纪的经济年代可不是吃素的,要敲诈找别的呆瓜去,她可不是笨蛋。   白楚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冷笑,“你只需知道,因为有白罗门的寒冰床,你才得以捡回一条小命,否则,你现在早已被魔焰炸得粉身碎骨,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这样,你说,还算是强买强卖吗?”   “虾米?”   言水仙微瞠眼睛,忽然想起,昨晚在白玉山确是痛得晕过去,有一段时间痛到几乎要死去,可背部传来冷冷的冰感压制住无休止的痛苦。   经他一说,如今想来两者互相压制得到中和,那时估计就是他把她扔到寒冰床上了。   想明白其中的缘由,她不好意思地绞绞胸前的一摄长发,喃喃道:“原来这么回事。”   她为人坦荡荡,有恩必还,有仇必报。抱拳作揖道:“你的大恩大德,在下莫齿难忘!”   然后细细声地悄声问道:“这寒冰床有跟小龙女用的那个寒冰床一样的功效吗?”   白楚先是不解的挑挑眉,随即自傲地一拂长袖,几缕黑发滑过肩头,端得如漫画里走出的狭士。   “哼,本尊的寒冰床不仅能治百病,倘若常年在寒冰床上修练内功心法,内功将突飞猛进,一年抵得上常人数年的修习!”   “哇!那我现在不就内力猛增了嘛!哈!哈!”   言水仙兴奋得禁不住原地蹦哒几下,酒窝立现,喜形于色,眼珠骨溜地转了两圈。心想着,他既然将那么好的东西给她用,她也不好吝啬,此外也可以归还欠他的人情债。   想罢,心情极好,豪爽地拍拍他的肩头,碰到的几缕发丝如料想中的润滑,“瞧你挺大方的份儿上,我也豪气一回,先声明,我一没财,二没色,三没家传之宝。你说吧,要什么东西?”   他目光炯炯有神,凛然直视她的黑眸:“本尊只要你的血。不多,一碗就够了。”   体温霎时降了十摄氏度,急忙倒退两步,“我的血?!还要一大碗!我看你就是想要杀了我!”   说得比唱的好听,这人变态的!言水仙恨恨地跺跺脚,该死的!她答应得那么爽快干嘛要!冲动是魔鬼!头脑简单是万劫不复!   白楚步步紧逼,此刻在言水仙眼里,他就是阴森森地吸血鬼。   “本尊要杀你,就不必让你活到现在,大可趁你昏迷之际,开膛切腹,取出魔焰,本尊记得当时魔焰可还没有融化呢。”   垂眸清冷地瞥了一眼她摆出的奇怪手刀,头缓缓靠过来,发丝贴过她的脸颊有些痒,薄唇离她的耳朵只有几毫米的距离。   耳窝感受着呼吸的热气,非常……暧昧。   听他低声耳语:“要知道服食了魔焰,你的血仍然能够除百病解百毒,那可是千载难逢的良药!你身上的每一块肉跟骨头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你想,该有多少人眼巴巴的要你的命呢?嗯?不过,你答应了我之后,本尊保证不会涉露魔焰在你身上的秘密。”   亲密的姿态,说出的却是残酷森冷的话。   她张大嘴巴,望向他残忍的冷笑,不由自主地呢喃道:“我成唐僧肉了?”   有了这项功效,那些患绝症的阿猫阿狗不都觊觎她的肉?她的肉肉怎么就该死的值钱!麻烦大了!   人家猪肉十来元一斤,她身上的肉肉估计能卖个几十亿。可是这生意能做吗?哭!   ------题外话------   想看留言,亲,有感请留。 ☆、第二十一章 难道她竟毁容了?   “怎么?别人杀人流血都没有得到哪怕一片叶子,你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切,却……并不高兴?为什么?”   深邃的墨眸异常寒冷,如一阵冷飕飕的飓风一下子呛得人的口鼻干噪苦涩。   言水仙突突地打了一个激灵,白罗门的尊主深不可测,所以在她看来总有着未知的恐惧。   极难看地扯扯樱唇,只好装疯扮傻,没心没肺地笑道:“那我全身上下不就是个宝了!呵呵,那我以后就有全家宝啰!说不定结婚生下来的后代也是一个传家宝呢。 ”   要是能遗传,她就做个丁克。   她神秘地踏前一步同样悄声道:“兄台,借问一句,那我是不是真的容颜永驻,武功天下第一?”   要是真这样,就可以另当别论了。因为没有人会是她的对手啊!浑身是个宝的她,天下间无人能出其左右,那种至尊的感觉光想想就爽!要是哪一天,白罗门的尊主,耀国的皇帝全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喔哈哈!   对面的墨眸审视般直直地望进她的黑眸,沉静如千年碧湖。   他若有所思地移开双目,盯着湖面瞧了半晌,然后回转过来的眼睛透着微不可察的奇异光芒,暗地里似算计着什么。   他牵起好看嘴角冷冷地邪笑,“这样的才智怎么能成为圣手琴仙的嫡传弟子?容颜永驻,武功天下第一,这不是必然的事情吗?亏你醒过来这么久了,都没有领悟过来,真是笨得可以。如此这般的你,一辈子都没出息。”   这话一下踩在着她的兔尾巴,前世读书读了十几年,成绩都平平,一口气早憋得老高。   心理的压抑,让她平生最受不得别人明目张胆地贬低自己,也顾不得面前人的身份,嚷嚷道:“你说什么?你以为你是全武林最顶尖杀手的尊主,就很了不起!就自负得把所有人都踩在你的脚下。我告诉你,我早看你不爽了,什么都一副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样子,现在我实力大增,我不怕你了!”   在他面前比比拳头,鄙夷地抹一把脸。   “你根本就是心理变态,连杀人的公司你也开,每天看着死人,你很高兴是不是?我告诉你,臭小子,今天你胆敢侮辱我的才智,我就……我就……”   言水仙边说边握紧小拳头,就要挥出散打中最著名的勾拳,可是一大股杀气铺天盖地纷涌而至时,浑身僵硬得说不出话来。   白楚依旧不以为意地轻抿薄唇,优雅地拨开唇边随风飞扬的黑发,平静地道:“难道你至今都没有发现自己身上的变化吗?地上深陷的脚印,是你走动时留下的痕迹,不是内力大增是什么?”   追随他冷笑的目光两眼一扫,地上一塌一塌的赫然是自个的小脚印。看罢,讶异得合不上嘴,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粗鲁!连走路都显得这么粗犷不羁!糟了,本来就不够古代小家碧玉的斯文羞涩,现在离淑女的形象更是相距甚远了,呜呜……   “即便如此,你以为,以你如今的功力,能胜得了我吗?”白楚讥讽地瞥了她一眼。一点都不把她放在眼里。   言水仙倒没多想,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他作对,除非她想找死,不然他身后的势力要将她五马分尸亦不为过。   “你不妨再到湖边照照自己的容貌。”   “什么?!”言水仙带着哭腔大叫出声,难,难道她竟毁容了?   她紧张地用手一摸玉颊,咦?还是滑滑的呀,貌似更添嫩滑。转念一想,莫非长出黄褐斑,蝴蝶斑了?   天哪!那要是毁容了她要怎么活呀?在21世纪,保养品在街上是一捞一大把,毁容还可以做个美容手术。   这一世虽在孤岛长大,经历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可也没少护肤,偶尔也会来个自制海底泥面膜, DIY一下。女人谁不爱漂亮啊!经营了多年的容颜就这么给毁了,她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老天你可不能这样耍她!   蹲到湖边,两眼一闭,探出头来,深吸一口气,做好心理准备工作,才慢慢睁开双眸。   第一秒,惊讶!   第二秒,不敢置信!   第三秒,狂喜!   出人意料!眼前一亮!这,这美人胚子是谁?   定睛再定睛,眨巴再眨巴,一瞧再二瞧,深紫酒红相间的梦幻直发醒目华丽,眼眸居然像是紫色的水晶珠子!言水仙屏住呼吸,那黛眉那琉璃眼珠子那琼鼻,刹那间惊喜乍现,这不就是本姑娘嘛!   “哈哈哈哈!”   言水仙失态地仰天长笑,带着无比严重的自恋心情振臂高呼。   “发了发了!这次赚到了!早知道魔焰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我担心个啥呀我。哈哈,白公子,白楚兄弟,白楚老哥,我真是太爱你了,谢谢!谢谢!”   “啵!”的一声脆响,在他银光闪闪的面具上印下一个滑稽的感谢之吻,完全忘记先前的害怕恐惧,反正不是皮肤互触,咱也不吃亏。   “看在本小姐心情很好的份上,我就赏你几百CC的血。”   白楚怔愣地站立着好一阵,听到她要赏他几CM的血时,突从那个违背世俗的一吻中反应过来。   看来二人初吻的震憾终敌不过魔焰之血的珍贵。   暂时忘却方才荒诞之事,毕竟他的命尊贵,刻不容缓。白楚点一下头,无声地在腰带抽出一把软剑,踏前三步,拉过她的手腕,就要切下去。   “慢!”   言水仙大吼一声,笑话,这样下去,她整一只手都没了!   白楚黑眸一眯,当下断定她要反悔。   “你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才没那么小家子气呢。我只是想说,在这之前,你应该先让我填饱肚子吧?我本身就患有轻度的低血糖,要不然捐血后,我的脸色就会苍白如纸,头晕转向,严重的话,会休克至死的。我答应捐血给你,可你也要保证我个人的身体健康吧?”   又是低血糖,白楚脱口而出:“到底何为低血糖?”   言水仙挠挠脑袋,托着腮帮子,一脸思索的表情。   白楚的墨眸一闪即逝迷惘的神色,忽然想起她小时候也常常这样扭着一张小脸,想着怎么跟他解释她的词汇。这小孩的毛病十来年不变,跟小时一样的怪胎。想到这,他的神色不由得缓和下来,带上了一丝名为温柔的东西。   她轻锁眉头说道:“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以你们这些古人的生物基础,我担心解释得再详细,你也不会明白。”   眼见他的眼睛再次危险地眯起来,手中的软剑已经伸高到她跟前。   她马上狗腿地笑笑:“呵呵,这个嘛,我一看白楚大哥就是学识渊博的人,以白楚大哥学富五车的才学,肯定一点即通。低血糖嘛,就是身体的血糖低于正常水平,导致能量供应不足,轻者产生头晕呕吐的现象,重者,休克至死。”   “血糖?”   “就是血里的葡萄糖。”   “葡萄里面的糖?”   “扑……”   “哈哈……唔……”   憋死她了!忍笑忍得肚子好痛啊!不过,要嘲笑大名鼎鼎的白罗门尊主,她的脑袋搞不好要搬家呢。   好在她还算识相,及时唔住冲动的大嘴巴,装着假咳了几声,“我说的葡萄糖不是指葡萄里的糖,而是在人体内的一种能提供人体能量的一种糖,如果没有这种糖,你就没有能量,没有能量,你就没有力气。”解释得够详细了吧。   瞧白楚沉吟的表情,她滔滔不绝地继续道:“捐血要多吃些瘦肉、猪肝、红枣、蛋、奶、豆制品、蔬菜和水果……”   白楚忽然微一侧头,吓她一跳,以为他嫌她啰嗦将要发飙,却见湖泊对面的石墙咔咔地开出一个洞口,一名黑袍的蒙面人提来精美的食盒,美妙的身姿轻点湖面,无声无息地飘到我们跟前,打开食盒,缕缕饭菜香扑鼻而至。   言水仙耸耸小鼻子,哈哈,里头有她最喜欢的白切鸡。   ------题外话------   文文有爱,收藏吧!点击吧!留言吧!为敢吃螃蟹的亲,感激ing。 ☆、第二十二章 比你的体香更香   一夜的奔波劳碌,言水仙早已饥肠辘辘,菜式还没有摆好,就迫不及待地提筷率先夹了一条白白胖胖的鸡腿,撕咬一口,肉香嫩滑,厨艺一流!   “小子,看你小小年纪厨艺竟如斯高超,前途无可限量啊!要不你考虑考虑,跳槽到我的盛来客栈,要知道盛来客栈是江南最豪华的饭店,里面的所有设施都是一流的,保管有你发展的空间。”   谁知这人如没有听见她说话一般,摆好饭菜便一声不吭地朝白楚作个揖,然后掉头就走,气得她鸡腿肉都没有吞咽下去,两颊涨得圆股股的,有什么好得瑟的!   忍不住嘀咕:“哼,戴撒么,洗要捻仔(大晒咩,死要面子)。”   白楚优雅举筷,一口一口轻咬慢嚼,似远古时代欧洲贵族的英俊骑士,高贵斯文有教养。   可问题是,他怎么就那么闷哪,她打破沉默有意夸道:“你这个手下做菜真够香的,比你这块世外桃源里的百花还要香。”   白楚咽下口中的饭粒,放下筷子,气死人不偿命地道:“是比你的体香更香。”   有那么一刹那,她以为他根本就在旁敲侧击地调戏她这个21世纪青春无敌美少女,可当她正要怒瞪他双目时,瞧见他一副见怪不怪的死样,忽然想到,这莫非就是传说中古人的黄色段子?   瞧他闷骚得。   白楚继续举筷夹了一块嫩滑的鸡翅,她忙快速运动手里的木筷,以防好肉落入他人之腹。   半晌,言水仙摸摸微突的小肚腩。   咳咳,这次吃得有点过了,为培养丰满美好的S型身材,回家得多做五十个仰卧起坐才行。   看看热力四射的太阳,她带着壮士断腕般的勇气站起身,右脚搭在石凳,豪爽地撸起袖口,露出白皙圆润的玉腕,伸到他面前,大气凛然地道:“来吧!”   见他盯住自己的玉腕,她的神经又开始紧绷,是人都会怕痛的嘛!   于是她不那么坚定地道:“虽然我很坚强,但是你一定要轻点,不要弄疼我,弄疼我,我就会哭,俗话说的好,让女人哭的男人都不是好男人。要是你让我哭了,就证明你不是一个好男人。”   说完,两眼狠心一闭,静等白楚行动。   “不在这里。”夹杂些许笑意。   “什么?”   她一只眼半眯,另一只眼睁开,见他没有被面具遮住的地方透着戏谑的笑意,头发洋洋洒洒地随风飘扬,野性又闷骚,不知怎的,就让她心里在痒痒的。这类男人,天生就有种让女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再睁开另一只眼,略带疑惑的眼神望着他帅帅的笑容发呆。不知道面具遮住的面容是怎样的呢?   “随本尊来。”   恍神间,他施展轻功到达湖泊的另一头,怕跟丢,言水仙赶忙追上。   石门咔咔的开启,言水仙偷瞄白楚一眼,心想,莫非这里是白罗门的老槽?   里面并不是黑暗的,两边是硬绑绑的墙壁,每十步便燃着红烛,通道倒是封闭的。   奇怪了,怎么一直有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呢,这香味比现代的高级香水还要自然清新好闻得多,也是,现代的东西哪样不是加了添加剂的。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湖泊边上盛开的鲜花香气,如今没有了花,哪来的香味?灵光一闪,莫非白楚身上洒了某种特别的香料?   有了这种想法,一直瞪着他如直线的背瞧,小心地探前脑袋嗅上一嗅。   突然,“嘭”的一声,紧接着一连串“哎哟哎哟”的惨叫。   “你这人怎么停也不说声!如来佛祖!观世音菩萨!上帝!圣母玛尼亚!耶稣!为什么我的鼻子老要遭罪受!看来改天不得不下山跟姑姑到寺庙去,专程为我超级漂亮可爱的鼻子求个平安符,要不然我的鼻子就给毁了。”   白楚无奈地白了她一眼,好气又好笑,语气幸灾乐祸地道:“我还是头一回听姑娘家自这么夸奖自己的。”   “我告诉你,我全身上下,就鼻子最像我娘,我娘长得那是国色天香,艳压群芳……额,我跟你说这些作什么。”   白楚有趣地看着,忽然想起什么,眼神一寒,冷淡道:“记住不要靠本尊一丈以内,近我一丈,危险便增添十分。”   言水仙干哼哼地瞥开头,满脸不屑地道:“你以为我想靠近你这个连一张脸都要遮遮掩掩的傢伙,要不是你洒了个什么牌子的古龙香水,我才不稀罕靠近呢,要知道男人身上就除了狐臭汗臭味,其它什么香味都没有。”   “香水?”白楚拧眉,随即怒了,就算不知道,也猜到那是女儿家的东西,“本尊又不是女人,岂会洒那种东西。”   见他一板一眼地有发火的征兆,言水仙急忙解释道:“开始呢,我以为是外面的花儿开得灿烂,进来这里后,我知道了这股幽香出在你身上。”   白楚正要说话,言水仙一拍他的肩,大方地道:“诶,你不必解释,也无需害羞,在我之前生活的地方,那里的男人都爱洒香喷喷的古龙香水,而且你这个香料比我闻过的都要好闻,所以,你别不承认,我支持你用香料!加油!”    然后亲兄道弟地拍拍他的胸膛,套点我交情,“兄弟,你用的是哪一种香料,送点来用用罢,怎么着,我们都相识一场。”想起昨晚尸臭魔焰的事,当时他就是取出一小瓶来嗅嗅,顿时就闻不到恶臭了,他难不成还做香水?   “你,你简直愚不可及!”白楚眼神结成寒冰,怒瞪着拍他胸膛的小手,吐出一句侮辱人的话。   “你有种再说一遍!”心里一股气流不断往上冲,咽在喉咙即将爆发。   “你闻到的香味,缘自魔焰在你体内作祟,它使你的体质发生巨大的变化,甚至包括你的体香。”   “额……”   言水仙不敢置住地歪着脑袋,眉头拧得死紧。   过了十几秒,灵光叮地一闪,快速伸高左右手,撸起袖子,左闻闻右嗅嗅,再探出颔首,在他胸前抽抽鼻子,他身上是一种冷清的馨香味,原来那有意无意的缕缕幽香果真出自本姑娘的体内。   哇呱呱!差点儿像青蛙王子兴奋地唱上一整天歌儿,跳一段MichaelJackson的太空摇滚舞,止不住高兴地哈哈大笑道:“哇哈哈!今天是什么日子呀,走的什么狗屎运!两辈子的运气加起来,就今天最幸运了,去买六合彩我也肯定能中!”   “不就一股味儿?值得你这样兴奋吗?”白楚在旁斜身靠在墙壁,冷眼旁观。   言水仙斜了他一眼,骄傲地仰起现已称得上绝美的小脸蛋: “你懂什么?我成金墉笔下的香香公主啦!现在连含香,还有那个霍青铜都得靠边站!我告诉你,要是康熙在这儿,肯定也要纳我为香妃娘娘!哎,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可以省下一大笔香水钱。”   “你究竟在哪里长大,说话胡来,不着边际,要是在我手下做事,不好好学着些,你的一身手脚都不够砍。”   白楚冷冷飘来一句话,一下子把她热烈的心情打压得抬不起头。   本来沾沾自喜得很,怎知这坏傢伙也不积点口德,一天到晚都在损她。算了,本姑娘今儿高兴,不跟你计较。言水仙大方地想。   “对了,你取我的血是要延年益寿还是缺钱要拿出去卖?”言水仙赶在他跟前,好奇宝宝地多此一问。   白楚突然止住脚步:“都不是。”迟疑了一下,才轻声说道:“解毒。”   他已经很历害了耶,也会中毒吗?   果然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前行白衣飘飘的挺拔身影,张扬的披肩长发,此时她看在眼里,忽然觉得这人活得很孤寂,不由得心里蔓延一丝难过,也有人的心深藏得如她这般孤独吗? ☆、第二十三章 “吸血鬼   正这么感性地想着,突然嘭的一声,前方挺拔的身影不知怎的就倒了下来,言水仙赶紧跑过去。   白楚艰难地扶着墙壁站起来,可是即使这样简单的动作也让他气喘如牛,露在外面肌肤冷汗沁沁,滑过黝黑光滑的皮肤一滴滴往下坠。   他手上青筋爆突,抿紧的薄唇苍白如雪。一把拂开她扶过来的手,艰难地移动几步,忽然墙壁哐地一空,二人同时朝后摔了开去。   言水仙吃痛地咬着下唇,谁来告诉她,好好的墙壁怎么说倒就倒!   里头竟然是一间空房子。   “你没事吧?”言水仙摸不准他是忽然病发,还是怎么了,反正现在的他集虚弱和暴厉于一身,她也不敢多事。   他虚弱地扶剑直立,眼睛闪过嗜血的寒芒,手中剑一挥,冷酷凶残地杀气汹涌袭至。在他举剑的那一刻,本能的恐惧令言水仙本能地踢出极速的一脚,“嘭”的一声,人肉碰壁,但见他按着摔伤的右手,仍旧不死心地蹒跚而至。   这是怎么回事?明明像是病发的模样,这样虚弱的他为什么要向她袭击?   他的眸子变得血红,似来自地狱的魔鬼,紧握的双拳让她想起昨晚的事,当时他得知魔焰让她吞得一干二净的那一霎间的神情,与些是如此的相似,犹记得那时她差点死在他手里。   “你别过来!我内力倍增,你不会是我的对手。”言水仙连连后退,退到冰冷的墙壁,退无可退。   突然,眼前一黑,不知什么东西“哐当”几声,随即她后背先着地,“撕”的一声,左肩的衣服给撕裂,肩头一冷,两片柔软紧贴肌肤,突地一痛,有温热的液体喷薄而出。   惊人的速度,一切都只不过发生在瞬息之间,按在他胸前的双手正要推搡,可掌心寒冷如冰的触感,感觉不到属于人的气息,因为没有心中。这让她有片刻的怔忪。   其实他也没有真正伤害过她,从某种意义来说,他也算是帮助过她的。用寒冰床镇压她体内的魔焰,使她得以生存下来。另外,他的手法虽然不那么正派,可好歹给她找了个蛮不错的师父。要是如今能解了他的毒,也算是扯平他们之间牵绊的人情债,以后互不相干各走各的独木桥。   这样一想,双手不自觉地松软下来,乖乖地躺在地,让他吸个够,反正,适当捐血对身体有益,更新一下血液库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没有捐血证书,也没有其它奖品,但好歹做了一回善事。   半倾,头开始眩晕,可肩头隐隐生痛的吸吮力度一点都没有松懈,他不会真的变成吸血鬼了吧,这已经远远超过400CC了啊!   失血过多,眼前开始迷蒙,再这样下去她会光荣牺牲掉的!想罢,两手用力一推,听见一声闷哼,他倒到另一头。   言水仙撑地起身,忽然,手碰到硬邦邦的东西,侧脸一瞧,是他的银面具。   心里涌起一丝诡异,鬼鬼地一想,嘿,这小子为了方便吸血把面具扔掉,看你还搞什么神秘花样,待我一瞧你的真面目。   想着瞧着银面具向前一扑,咦?银面具不翼而飞!待回神,白楚已经背身而立,正慢吞吞地戴上银面具。   “看一下又不会少块肉。”言水仙嘟囔着起身:“你就这么爱戴面具,也不怕戴面具的那部份留下一个苍白印痕,等到你不戴面具的时候,就成黑白无常了。哈哈。”   咦,怎么房子倒转过来了?白楚为什么能720度的团团转呢?眼前全黑之际,不忘虚弱地说了句:“糟了,失血过多。”   “躺下不要动。”淡淡的没有一丝异样的声音,如常的从容不迫,与发病时迥异两人,刚才发作的事情似乎没有发生过。   “我死了,你要陪葬!”   言水仙悠悠转醒的时候,白楚正在床上打坐,似知道她醒来,睁开无波的墨眸,只一眼继而阖闭。   看得言水仙气不打一处来,为什么他会在床上,而她却只能在冰凉的地面上睡?就算他没有绅士风度没有替人着想的习惯,也得感恩她的壮烈牺牲吧!让他吸掉的血绝对不止400CC,严重超载,要不然以她“强壮”的体质是绝对不会倒下的!   咬咬牙正要上前议论一番,让他知道何为绅士风度。   突然间,惊人的一幕发生了!   白楚身上的衣服“撕撕撕”的朝四面八方飞扬开来,飘落如风中的雪花,星星点点羽白洋洋洒洒落了一地,衣服正式报废,赤裸裸的黝黑健康的肤色壮硕有力,匀称的身材,黄金分割的比例,是女人心目中最完美的梦中情人。   上翘着嘴角贼贼地欣赏,突然,刚劲的肌肉有一颗明显的凸起,凸起不是固定在某一个地方,而是四处快速游走,从腹部到胸腔,由锁骨到手臂,从后背脊椎游到面具遮住的脸庞,再到心脏,看得人心惊胆战,好看的剑眉皱成一条平行线。   “躲开!不要靠近。”   冷酷深沉的警告,白楚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挥洒软剑,趁凸起流转到掌心的一瞬间,割裂掌心,鲜血还没有流下的那一刻,一只黑色的东西极速飞出,在空中上下左右横冲直撞。   “你让我走,我就走啊?我偏不走。你干嘛要自己伤害自己?”   话未落,白楚手中的鲜血如泉涌,黑如夜的东西嗅到鲜血的腥味,停在地下的一瘫血迹,如愤怒阴森的眼镜蛇“嘶嘶”尖叫两声, 陡然起飞,毫不迟疑地朝……她这个目标冲来。   言水仙心都提嗓子眼了,眨眼间只知道跑,围着小小的房子,上窜下跳的,马不停蹄地跑。   刚才落地的一刹,言水仙可是瞧得清清楚楚。   九只泛红光的眼珠顶在头上分三排,十来只脚分三折,生着数不清的触角,像镰刀的齿,腹部是深绿的艳色,羽翼深紫坚硬,单样子就比黑寡妇蛛更是恐怖万分。在仙泉岛的时候,她曾亲眼看见一只小小的黑寡妇蛛咬了蟾蜍一口,蟾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全身变绿并丧失全部能量,迅速死去。   “啊!”言水仙惨叫一声,她定着跨出的半只脚,站着一动不敢动,眼睛都不敢闭,肩膀上如蚊虫钉的痒痛,森冷的触感告诉她,那是白楚身上飞出的可怖东西,直觉知道那是可至人命的毒虫,更不用说最是惧怕阴森丑陋动物的她。   该死的!   “看在我捐血给你的份上,你大发慈悲救救我吧。”眼泪毫无怔兆地滑落,她可没想着是哭的,不知怎的眼睛一点儿都不听话,只无声落泪。   “哼!是时候该送你上西天!”语气带着仿佛前生今生的恨意和讥讽,那么的嗜血残忍。   言水仙肩上一颤,“滋呀滋呀……”地上,软剑插在毒虫的身体,破身飞溅而出点点红水,分明就是人的血液,以人血为食物的冷血动物,实乃名符其实的吸血鬼。   ------题外话------   一个人去了趟凤凰回来,整人人皮肤干到不行,沱江好美…… ☆、第二十四章 鬼哭狼嚎   “呼!呼!”   言水仙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气,冷汗滑落尖巧的下巴,十几年了,害怕到呼吸和心跳都要停止的感觉,久违了,让人好不难受。   “真是笨蛋,有魔焰护身都能怕成这样,退后。”   白楚威风凛凛地抽出剑,“滋呀滋呀”的一声声让她浑身鸡皮疙瘩都起了。   她的手抑制不住地发抖,不管三七二十一,第一反应就是跳上白楚的背,埋头死死地趴紧,看不见,摸不着,让白楚忙活去。大不了大家抱着一起死。   “立刻下来,不然我扔你出去。”   本来还想呆在他的背上,因为他的肩很宽,背笔挺,是那种很硬朗的线条,就这么趴着,闻着他衣服上淡淡的清爽气息,竟莫名的有一种安全感。   但是他的语气虽然淡淡的,却透着不容违抗的命令。言水仙磨蹭着从他的颈项探出头去,好在毒虫给他切成粉碎,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面目,真是死无全尸啊!   说实话,食了魔焰内力是提升了,可是她怎么就不如白楚潇洒挥剑杀敌来的快呢?难道瑟瑟抖抖的害怕让人迟钝不成?这时她却不知,魔焰功劳再强大,剑术招式不也会自己自动会的,怪只怪自个平时懒练功。   “等一下下啦。”   谁知这个白楚一点面子也不给,手朝后一提,人就给直接拎下来。   “啊!你干什么!”   见白楚愠怒的眼眸,她暗地里扁扁嘴,不忘哀怨地道:“还不是你自己身上的东西,比怪兽还难看,差点吓死我了。”   随即心中一凛,若不是寄生在他身上,毒虫怎会自他身体飞出?也就是说,这只可怕的毒虫一直寄生在他的身体里,天天以吸取他身上的养分过日子!天啊!太可怕了吧!言水仙不由的同情地瞅了他几眼,亏他镇定自若如打死一只苍蝇。   “身体可有异样?”不是寄生的吗,难道咬也会中毒?见她疑惑地挑挑眉一脸莫名状,白楚估计嫌她反应迟钝,一下扯开她刚拉好的衣服,“魔焰果然有奇效。”   “啪!”“说归说,别乱脱我的衣服。”   打掉他的手,跳开两丈,同时放宽心,既然他这样讲就没事了,不禁后怕地舒了口气,见他冷了几度的眸色,该不会记恨她打掉他的手背之仇吧,当即闲闲地转移话题道, “这寄生虫好生历害,竟然能在人体内来去自如,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啊。”   “万蛊之王,魑魉血蛊。”白楚一字一板地沉声道来。   言水仙瞠目结舌,不是没有听说过蛊,只是爷爷所说的蛊都是细小如尘埃,肉眼不能见之,而蛊王的躯体比一般的蛊虫要大上一倍,蛊王能育出无数的小蛊,但数量极少,除非有滔天的仇恨,否则养蛊之人不会舍得放蛊王折磨仇敌,要知道一只蛊王能值12座城池。   蛊王外养能生子蛊,子蛊不但能换取源源不断的财富,吞肆人心的力量亦是不可小觑,然蛊王进入人体却不能繁殖后代,但折腾人的力量是无穷尽的,直到死去尸身发臭也能寄生个百来年。是谁竟能恨白楚如斯,不知他们之间有何惊心动魄的仇怨?   言水仙立刻退后三丈,很明智地与白楚划清界线。   “今日发生之事,不得吐露半句,若你走漏半点风声,我定让你五马分尸。”   唇角上邪嘲笑地宣布后果,言水仙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不是简单的陈述,不是严厉的警告,而是切切实实的宣判。   言水仙不断地点点头,生怕他不相信,“欧啦,没问题,我用我的人格担保。”   白楚寒眸凝视着她,蔑视的眼神压迫感十足,言水仙差点喘不过气来,好在他很快淡淡道:“进来。”   进来?她不是已经在里面很久了吗?   “是。”   言水仙回头,又是一个穿得黑呼呼的人进来,瞧他的身影分明是在世外桃源送饭的老熟人,身姿婀娜,想忘也忘不了。   只见她卑微地躬身道:“尊主,属下给你更衣。”   “嗯。”   白楚娴熟却又冷淡地应了声,张开双臂,让属下忙碌去,顺带包扎掌心的伤口。   想不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白楚,竟会让人近身,还以为他高尚到自个丰衣足食呢。   “我要回去了,不然,师父该着急了。”把圣手琴仙摆出台面,能镇住白楚不?   “你不熟悉地道,待会我送你回去,放心,本尊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白楚出人意料的“送你回去”,黑衣人的手顿时停滞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熟练地穿梭。   若不是魔焰打开她的任督二脉,言水仙又怎么能看出如此细微的变化,不过,这事与她无关。   “没事,反正一条道通到底,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说罢起步,突然间天旋地转,身体很不给面子朝前就倒。哎呀,肯定是身体的造血机能没有那么快起作用。刚才是因为紧张过度,精神高度集中,是以没有不舒服的感觉,现在平静下来,才发现身体没有一丝力气。   “说了放心,你怎么就这么不让人省心呢。”   白楚伸手一捞,旋即把人一抱而起,顺手抓起被单盖在她的身上,然后抱着她走出这间四处不透风的小房子,可是白楚老大,现在快夏天了好不好,给好盖块厚被单是想要让她中暑吗?而且老大,不是不让她靠近的吗?怎么就抱着她了?   身后的黑衣人一声不吭地用布条蒙着言水仙的双眼。   “干嘛?”就要拉扯下来。   “知道这个地方的外人,没有一个活着走出去的。”平淡无波的,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外人?是白罗教以外的人?嗯……那好吧。”   一些事情知道得越少就活得越久,言水仙老实在在地环着他的颈项,靠着他坚实的胸膛,还甭说,蛮舒服的。有生两辈子以来第一次被异性抱着,感觉挺不赖的,只是比坐凯迪拉克还差那么一点点,疲倦地眯眯眼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啊!啊!啊……”   一声高过一声,那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凄厉。   言水仙惊声而起,咯的一声,“痛!”揉揉额头抬头,眼前一片漆黑,她差点忘了,她的眼睛还蒙着,根本看不见。   但地道里阴森冷厉的感觉,令她瑟瑟发抖。   “啊!啊!啊……”惨叫声不绝于耳,仿佛近在咫尺。   言水仙鸡皮疙瘩掉了满地,脑海里浮现出满清十大酷刑来,一批批囚犯被施以各种惨无人道的刑罚,有的用皮鞭一条条狠辣地抽,有的拿着滚烫的热铁滋滋地印在皮肤,有的一块块凌迟血肉模糊的人肉,根据一声声不绝于耳的惨呼,以上情形似乎已经想像得很仁慈了,像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   根本让人无法想像,更是不敢想像的与此声相匹配。   想到此,言水仙一把抓住白楚的前襟,直打哆嗦,“是不是在拍恐怖片,不然哪来的鬼哭狼嚎?”   “胆小如鼠得可以,若圣手琴仙得知,定会很后悔收你为徒。”白楚不忘踩道。   瞧他淡定的模样,也对,这里是他的地盘,她担心个啥呀。想到此安心了不少,言水仙摆了个鬼脸,吐了一下舌头,权当嘲笑的回礼,反正他一直看着前面见不到,她暗自解气。   “你别忘了,我有魔焰,师父说不定高兴得不得了,而且我现在或许还能打败你,白罗门尊主被我打败,那名声一定会风光得不得了,到时候你要是败得一榻涂地可不要跪地求饶。”   本想趁着说话之机缓解紧张感的,然而事实就摆在眼前,惨叫声渐行渐近,伴随清晰的幽冥声,如地狱修罗里关押着的罪恶滔天的魔鬼。   胆小鬼!言水仙暗骂自己一句,今天第几次吓着了?都活两世的人了,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但还是禁不住想,要是这时候能晕倒就好了,这样不就什么都没听见了。言水仙深吸口气,突然后颈脊椎一痛,如她所愿地晕沉过去,末了听到一叹息,“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题外话------   再过两章,女主会转战皇宫,宫里的生活…… ☆、第二十五章 连整容的钱都给省了   “嗯?凉的?”言水仙喃喃地再动动身子,不对,没有人肉坐垫,一手摸向肩头,嗯,衣服还在,迷蒙里稍觉安心。   睡梦都不忘走光,醒来更不会,呃,白楚那次是意外,意外。   言水仙慵懒地揉揉眼睛,这不是她的房子吗?定睛一瞧,她的房里怎么会有两个大男人!   “师父?白楚?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笨徒弟!我不是叫你别出门吗?为师说的话自有道理,你怎么就不放在心上,我到底作了什么孽,收了你这么笨的徒弟!”   慕容非石一边说一边走过来,气得手指指着她直发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激愤样。   手指用力一点她的额头,“你看看自己都成什么样了,整一个狐狸精!妖孽!祸害!”   镜子刷地递过来,一照,睡意全无,完全没有受到慕容非石的影响,言水仙灿然着一张小脸:“哇!美美的样子。太漂亮了,这下子,连整容的钱都给省了,太棒了!”   “你,你……气死为师了!不孝徒儿啊!嗷!我怎么就收了一个这样的徒弟啊……”慕容非石一把鼻涕,一把泪,气得双手止不住地拍桌子。   而同样坐在桌子旁的白楚镇定得很,冷眼旁观,只是一个……看客。   为免师父借题发挥,言水仙赶忙顾左右而言他,道:“我回来多久了?有没有吃的?我肚子好饿喔。”   慕容非石白眼一翻,冷硬道:“你违背师命,还想师父动手给你做饭!你就做梦吧!师父在山上住了几十年,能不知道山上长着一棵百年成果的尸臭魔焰?为师就是不想惹麻烦上身,不想因为你成了我的徒儿而徒添烦恼。谁知道你平日里迷迷糊糊的就算了,你不聪明我也认了,反正这徒儿我已经收了,也反悔不得。谁能想到你还能把魔焰吃得一干二净。就算度过了魔焰融合的难关又怎样,外头那么多的人都冲着它来,这下子,师父就是有一百条命也保不住你!”   言水仙朝白楚努努嘴:“只有他知道,他说会保守秘密的。”   白楚只是笑,端坐在椅子上,完全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享受幽香四溢的茉莉花茶。就这么瞧着,言水仙心里肉痛啊!那可是侯哥忍痛割爱送给她的,据说是进贡皇宫的极品茉莉花茶,传说带有少女的清香。该死的吸血鬼,她迟早会加倍要回来!言水仙捏紧拳头恨恨地想。   慕容非石甩头藐视地斜了言水仙一眼,盯着白楚道:“就算这臭小子不说,你也守不住秘密。”   言水仙拉扯着师父的衣袖,满脸堆笑,举起双手双脚保证,“我不会的,你知道我一向知轻重,嘴巴跟针缝了一样,绝对紧紧的。”   慕容非石见她讨饶的样子,得寸进尺地指着言水仙继续唠叨,在外人面前尽情发挥师父的权力,“为师还真不相信你的话,你看看你的样子,什么秘密都藏不住。就算你天生丽质,貌如潘安……”   “潘安是男的。”言水仙平静地指正,白楚颤抖的双肩出卖了藏在面具下的表情。   慕容非石两眼一瞪,“就算平常人看不出来,像一些到达师父一点点境界的人便能轻而易举地看出来,况且你现在内力充沛,却没有学过一整套收放自如的内功心法,招式单一笨重,相较之下若被武林中人瞧见,不难猜到你是服食魔焰后才有的修为。你学的音攻,只可远攻,而不可近身,更何况现在外头人心惶惶,都在追查魔焰的下落,你就更危险了。”   她跟侯爷爷学的武功在师父眼里竟然只有笨重的评价,也难怪,侯家的功夫向来传男不传女,并不适合她来练。   这些年跟慕容非石学到的,精妙绝伦到令她这个现代人也为之惊叹,内心对师父十分的景仰。师父说的话也在她的意料之中,别人眼中的自己和自己眼中的自己向来都相差甚远,暂时忽略笨重的评价,保命要紧,“徒儿也很怕麻烦,那师父给我想想办法,该怎么办才好?”   言水仙心里也有些担心,自己惹的事自己解决,孑然一身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可他现在也算是侯家的一份子吧,还有一个师父。看江湖恩仇,连累无辜的事屡见不鲜,听听白楚密室里的“惨呼”,类似的事件也做了不少的吧。   “如果你不想被别人发现,想要安安全全地活着,你必需答应为师两个条件。”   言水仙点头如捣蒜,只要能够保命,什么都可以,“师父一千一万个条件我都答应。”   见言水仙如小狗般听话乖巧的表情,慕容非石无奈地摸摸她的发顶。   看在你有办法保我安全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但是以后要是秃了半个顶,第一个找你算账去!言水仙恼恼地想。   “第一,从今天起,在外人面前只能用师父教你的音攻,不许动用内力,除非有师父在场或都生命遭到危险时方可用。”   “就不能炫耀一下下吗?”言水仙弱弱地问。   师父两条八字眉一拧:“那你的小命不如让为师直接给了结了!”   言水仙胃抽搐,好吧,谁让他是她的师父呢,认命吧。“那,另外一件事呢?”   慕容非石掏出他的小盒子,小心翼翼捧出来。   平时都不让她碰,今天真是大好日子,夕阳无限好啊!慕容非石取出里头的小瓶子,“这是黑肤泥,你每天出门,必需将它涂在外露的皮肤,这样别人就看不见你异于常人的肤色。”   言水仙取过瓶子,打开来闻闻,淡淡的清香溢出,“行!”只要不是臭的脏的都能接受,权当润肤霜,随手掏了点出来涂到手背看看,果真润滑,就是黑了点,不过这种黑怎么看怎么熟悉,拿眼瞄了白楚一眼……真的很相似。   “另外黑豆半斤、米醋半两,浸泡后用文火煎汁,每日用牙刷蘸涂头发一次,可使你的头发变黑。”   “不会吧!每天都得弄?”她这人通常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看出言水仙的懒惰,慕容非石眼神恶狠狠地白了她一眼,你敢不坚持?   那头白楚看过来接口道:“黑色的假瞳仁本尊倒有不少,看在你给的一碗血份上,我可以借你一用。等到你的内功足以压制体内魔焰时,再还给本尊就行了。”   言水仙摸一把鼻子呵笑一声,血总算没有白流。“等等,你是说,我能够控制内力的时候,能够把异变的容貌变回正常?”   “那是当然,要不然慕容老头要你学内力干什么?音攻,不需要内力也能置人于死地。”白楚用看白痴的眼神看言水仙,仿佛在说,连这都不知道,真的很蠢!   “至于你体内的异香,师父也没法子,你看着办吧,江湖上没有听说魔焰能使人的体香发生变化的先例。”慕容非石摇摇头,似在说,有徒不肖如斯,头疼,头疼啊。   这时,白楚还悠闲过头,取过桌上的曲奇饼,慢慢研究起来。   言水仙将黑肤泥在手背捣鼓几下,一惊,因为手背的暗黄,“师父,你不会是要将我变成跟白楚黑炭一样吧,我是女的,你总不能把我变成非洲黑人。”   白楚半咬曲奇饼,听闻此言,冷寒地瞥了她一眼。   慕容非石早就习惯了她的陌生词汇,“放心,你不会嫁不出去的。”   言水仙抱着被子倒床蒙头,闷闷地道:“人家还小,不想这个,你别找借口。”   ------题外话------   没有如果,所以只能继续做梦。 ☆、第二十六章 风云起   “没有黑肤泥,难道你想每天被一大堆狂蜂滥蝶围着?况且,你不想,别人能不想吗?”慕容非石意味深长地说道。   “什么?”言水仙睁大眼睛,师父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慕容非石一脸戏谑地再道:“你那个侯哥隔三差五就上山一次,不是送这个就是带那个来,还说你们之间的事是你们爷爷早订的,你不想,还有人不高兴了。”   “谁不高兴了?侯哥怎么好意思把爷爷胡乱说的话带到这里来,我还要不要谈恋爱呀。”言水仙不愤地握握拳头,侯哥,你要当心!(侯门世家,侯玉枫含着半口饭,突地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把满桌子菜洒了个均匀,拧眉恨想,谁敢诅咒他这个“齐天大圣”!)   慕容非石摸着自个的短胡子,“这种事,你们年轻人自己看着办吧,小心有人不高兴做出过激地事情来啰,呵呵。”   拿自家徒儿开涮偷乐,实属史上最无耻的师父。言水仙暗地里握紧拳头。   慕容非石坐到白楚对面,难得正经八道,“臭小子,老夫知道你打的什么馊主意,仙徒儿是不会加入白罗门,更不会为白罗门做事。”   白楚咽下一口曲奇饼,品了一口茉莉花茶,才悠然说道:“我不会让她做危险的事,只不过,有些事,或许只有她这种奇怪的人能做到。”   “不行!”慕容非石拍案而起。   “这不是你说了算。”白楚周身泛着寒气,室温立刻降了十度。   “你就不怕我把你的身份揭穿!”慕容非石虎目一瞪,胡子倒竖。   哇!白楚比她还要历害,她最多把师父气得胡子一颤一颤的,很少能把眼睛瞪得如此圆满。   白楚垂眸,根本不去理会慕容非石的怒气,径直走向言水仙,反正吃饱了,给慕容非石去了一句:“随便。”   “你,你,你……”没了声音,慕容非石气得乍乍跳。   眼见白楚薄唇含笑,眸子闪闪发亮,正向她靠近。   言水仙心突突跳,这人喜怒无常,就怕忽然给他掐住脖子死翘翘了。   一个激灵跳下床,直接跳上慕容非石的后背,突然反应过来不妥,急得又落地,笑呵呵地迎着师父的凶巴巴的虎目(总比白楚的阴险来得安全),拉着师父的手摇晃道:“师父,别气别气,气着伤身,不管他就是了,他要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吗?没工资没奖金,老板又不好,我可不给他打工,我给师父当徒弟,包吃包住,又能学到东西,我才不跳槽呢。”   这些日子的相处,聪明俏皮的她早已摸清师父的软肋了,也许是师父没有女儿,就抵挡不住女儿般的撒娇。   “一会儿你随我入宫吧。”   真是的,阴魂不散,跟粘皮膏药似的跟着她。言水仙警惕地瞪视着他,她还没有忘记,他规定的一丈距离。而且入宫?她又不去参加选妃,去那干嘛。那个地方,是她一辈子都不想沾染的。   “你疯了吧,我跟皇宫有什么关系?”言水仙笑笑。   白楚似笑非笑,“你身上的风云,是我在宫里的一个朋友的,他让我找到你,再带你进宫。他让我告诉你,你的父亲,也就是言大学士,已经平反了,你可以正大光明地回到那里去。你是言大学士的嫡女,你的亲姑姑,如今是耀国最高贵的女人,垂帘听政的太后。”   言水仙第一反应就是觉得不真实,或者说给惊得发懵。第一次让人一语道出她的身世,心中掀起千层浪。手中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曾经掩埋的痛,再次活生生的呈现。她的脸色变得苍白,呼吸急促,整个人摇摇欲坠,仿佛风一吹就倒。   她要杀了他!但她很快就知道自己根本没有这个能力。   她只是紧紧地皱着眉头,他不像是会说谎的人,而且也没有必要对她说谎。等等,他说,他的朋友?她的亲姑姑?   她满脸惊悚,“怎么可能,打入冷宫的女人不是跟死了一样吗?”   “先帝早逝,太后于冷宫产下龙子,乃先帝唯一的儿子,亦是当今皇帝。”   “你的意思是说,我还有亲人?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谁?”言水仙眉头拧得死紧,她真不明白,这人几次出手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不错,你的亲人拥有这个国家最高的权力,你不必再躲躲藏藏地生活。至于本尊是怎么认识你的,那就要看你腰际间挂着的玉笛了。”   言水仙给他唬得一愣一愣,呆呆地取出玉笛,想要看个究竟,心里纳闷,到底哪里长得三头六臂。   “这可不是一般的玉笛,它叫风云,里面大有文章。”说着意味深长地看了慕容非石一眼,“天下玉笛,唯有风云。这是世人对它的评价。”   “风云?”言水仙翻来覆去,真看不出此玉笛跟彼玉笛有什么不同啊。   “我的朋友曾是玉笛的主人,既然他把玉笛曾与你,那你也该认识他才对。旭王朝唯一的外姓王爷,赫连续卿,同时亦是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还是白罗门的门主,不过他并没有把它说出来。她,暂时还没有资格。   言水仙还没有从风云中回过神来,这时又听到心上人的名字,便连慕容非石见到玉笛时面色大变亦不自知。   “赫连续卿?你说的朋友就是他?可是他怎么会是王爷呢?旭王朝的姓氏是旭啊,赫连续卿只不过是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她想不明白,霍别那么多年,好像所有的事情都不在她的认识范围内。这种陌生的,不能掌控的感觉,让她很不安,她看不到前面的方向。   “小仙有所不知,续卿的父亲现在是天下第一庄的庄主。但是在此之前,他是旭王朝拥有正统皇族血脉的皇子,但厌倦了宫里的争斗,才携妻眷建立山庄,而且还入赘其妻家,连姓氏都是用庄主夫人的。”   言水仙说不出话了,你说这真的存在吗?王爷不都高高在上的,居然也能入赘。   “续卿为了协助皇家唯一的血脉,自然需要挺身而出,待皇帝成年,能处理朝中政事之时,方能功成身退吧。”   言水仙心乱了,她以为亲人早死了,忽然之间有人告诉她,她指腹为婚的男人为她家平反了,她的亲姑姑是当朝太后,就好像天下砸下一堆金银,让她狂喜,又让她措手不及。   现在怎么办?马上跟随白楚进宫认亲吗?她没了主意,回头看向师父。   不过此时慕容非石的脸色难看至极,神色凝重,端详着手中的风云,一丝伤痛一闪而过,沉着脸在想些什么。   “师父?”   “师父。”   “师父!”   言水仙突地在他耳边大吼一声。她都要急死了,师父还在发呆。   谁知这么一喊,雪白的玉笛哐铛的一声,掉到地上。   慕容非石竟吓得面色发青,竟一个飞箭,比她更快,第一个捡起来的。   “坏了,坏了,这么名贵的东西,千万别碎了!”言水仙急忙看看,就着他的手,给她的宝贝呼气,“还好,没坏。”   “风云!”慕容非石难掩苦涩,平日里的大老粗,此刻眸子里却温柔如水,荡漾着爱怜之色,“风云怎么会在你手里?”说着,猛然抬头看了白楚一眼,眸子波涛暗涌,有着难以言喻的复杂。   “它是一个朋友送给我的。”言水仙盯着师父比他的爱琴更珍视的表情,心里想着,这风云貌似不是普通的玉笛,疑心着它是否有些来历。 ☆、第二十七章 仙徒儿随你进宫   慕容非石缓缓抚摸着玉白莹润的笛子,“润滑如脂,如阳光照耀的氲囤白云,是以师妹唤它风云。它是你师姑平生最喜爱的武器,我从未见它离身。”   顿了顿,扫过白楚的脸,然后望向窗外,一张粗扩的脸写满追忆,“师妹主修笛器,而为师最擅长的却是琴。我们常常一起练习,琴笛相和,技艺日益精湛,音攻更是打破天下无敌手。”   “师父的意思是,你喜欢师姑。”言水仙心下了然,除了这个,还有什么理由会令一个男子拥有如斯深情的眷恋。   “不错,我与师妹青梅竹马,谁知……”慕容非石看向白楚,停顿不语。   “怎么了?”言水仙急急追问,最怕听故事,说一半,停一拍。   慕容非石等了一会儿,见白楚并没有阻止,方长叹一声。这一声包含了多少的物事人非,多少的无奈,恁是辛酸得让她也不忍问下去。   不过这时慕容非石开口了,“谁知世事往往出人意表,总不能按照人想要的方向发展。那时,有一位比为师更聪明、更倜傥、更风流的青年才俊出现。师妹后来选择嫁给了他,如今江湖上第一山庄的赫连夫人便是她。”   那就是说,赫连续卿的母亲,是师父的爱人?有没有这么巧的!   慕容非石惨然一笑,凄楚得令看者落泪,“如果不是我年少不羁,在江湖里恣意闯荡,没能给师妹安定的生活,也不会让那人乘虚而入。呜呜……”   “若不是你们根本没有爱情,就算是天仙下凡,亦不能动得了她的心。”白楚冷冷地道。   哼,师父都这么惨了,这人怎的还在挖苦呢,果然是冷血无情的杀手,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额,话又说回来,师父都几十岁的人了,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怎么还哭得跟个小孩子似的。   慕容非石粗壮的手遮住双眼,有水透过指缝溢出,言水仙拍拍他的后背,“师父天崖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为了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真不划算。”   很快,慕容非石鼻子一抽,转过头来对言水仙津津教诲,“仙徒儿,你这就不对了。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像为师这样一生痴情不改的男子才值得嫁。以后嫁人的时候看准了,别看到外表风度翩翩的就以为是好男人。好男人不是装来的,而是讲心的。”说到最后恨恨地死瞪了白楚一眼,似有无数的气愤在里头。   言水仙挠挠头,师父为什么老看向白楚呢?难不成师父有龙阳之好?呸呸呸,师父一向清心寡欲,哪有她想的龌龊。   “如果你允了我带她进宫,我就让你见她一面。”白楚邪着唇角,冷冷地笑着。   慕容非石面上立现惊喜之色,但是一看到言水仙,又犹豫了,“这个……”为了个人私欲出卖他的仙徒儿,好像不怎么正道。   但是他跟他最爱的师妹已经多年没见了,该死的赫连沐成给守得死死的,没有给他一点可乘之机。他真的很思念他的师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说的就是他们俩。要是不赫连沐成……唉……   此时白楚抛出的橄榄枝,不得不说极具诱惑力。师妹与那赫连沐成成亲多年,会不会产生厌倦感呢?仙徒儿也说过夫妻间有个七年之痒啥的,这都多少个七年了,说不定他的机会来了呢。   越想心就越痒,恨不得身上长出一双翅膀,马上飞到师妹跟前,抓着她白嫩的小手,告诉她,师哥会一辈子珍爱你的。   面上的难色只一瞬,慕容非石立即应了:“好,我让仙徒儿随你进宫。师妹……你什么时候让我见她?”   白楚眸光一转,看着刚才充当旁观者角色的言水仙,她的眼睛迷蒙,本来就滴溜溜的黑琉璃光泽,此时更是亮得惑了他的心神。“收拾一下,我们就走。”   “这么快?”言水仙喃喃地问,他们之前说的“她”是何人,她一点都听不懂。没有人跟她解释,她也不好问,因为事情好像挺复杂的。而师父的决定也很仓促,师父这么快就把她给卖了,她的心里有点儿酸涩。虽然平日嘴上没说,但上一辈子是孤儿,今生又失去血脉至亲的她,在师父的身上找到一种父亲的感觉,在他不问回报便倾囊相授的时候,心里早已认定他如父的位置。   “仙徒儿,师父这样做,并不是放弃你。师父虽然只是一个粗人,但还能看得出来,你心中有事。为师不知道究竟是何事让你深深挂念,但这事想必只有走出这里,你才能找到释怀方法吧。”慕容非石摸着手中的风云爱不释手。   “师父。”言水仙不舍,她的确隐忍了十来年,想要报仇,要报仇!可是爹临终的话,她也忘不掉。在两头来回挣扎,她不知作何选择,再这么下去,她不得抑郁症也会得神经病的。   “师父,风云就送你好了。”   “傻孩子,你敢送,为师也不敢要啊。”慕容非石感动得两眼泪汪汪,他的仙徒儿,没有白收啊。   “好了仙徒儿,走之前为师有话要跟你说。你的音乐基础非常好,各种乐器皆有涉猎。只是琴,意境高深而幽远,你年纪小,尚需时日领悟,一时半刻,为师不能让你大有所成。而笛,简单易学,你将师父教你的音攻乐法烂熟于心,自然可随心运用,发挥惊人的力量。师父已经没有什么可教给你的了,只要你多加练习,提高修养的境界。”   “这笛不同寻常,可以是暗器,是女子最好的贴身武器。”慕容非石手一抖,白光一闪,温润优雅的玉笛一刹那转变成一把锋利无比的精致小剑。剑身寒光泛滥,冷森透彻,“现在风云到了你手里,你要好生珍惜。在外面为师从不用笛,是以世人只道圣手琴仙,而不是圣手笛仙。”   言水仙点点头,轻摸宛如少女冰肌玉骨的风云,心里有一团团的疑云,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师父埋名至今?莫非跟这笛子或师姑有关联?   “仙徒儿,仙徒儿!”   “虾米?”慕容非石如狮的巨吼吓她一跳,言水仙揉揉发痛的耳膜,埋怨道:“师父你就不能温柔点嘛。”   慕容非石看着她直叹气,“跟我到房里来。”仙徒儿这么呆,他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走。   慕容非石小心翼翼地从盒中又取出一本“掉皮断骨”的残书,“这是全套的笛攻心法,音乐一切源于内心,它会教你如何结合内力发挥最大效用,你需熟读烂记于心。”   言水仙接过来,几片碎纸立即唰唰地相继掉落,边缘都被虫子蛀得一洞洞的了,书页比薄饼还要干脆,暗黄的色彩,一切显然都是年龄问题,言水仙为难地举到慕容非石面前,“师父这是老古董吗?”   慕容非石扬扬八字眉,道:“你要这么说也不错。这也是师妹当年所爱之物,它跟你有缘。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你要好好学。师父平日忙,为了将古董传承下去,徒儿你就手抄一份,以免这本古书在你手中失传。”   怎么会在她手中失传?旋即马上明白慕容非石的意思,满头黑线地道:“师父你真的很奸诈……”手抄?你以为这里有电脑,一分钟一百字哇,这里用毛笔抄,一分钟有十个字就很不错了。   言水仙探出房门瞄瞄,嘿嘿,白楚在细细品味桌上的曲奇饼呢。于是蹑手蹑脚回到慕容非石身边,压低音量悄声问:“师父,他的真面目有没有古天乐那么帅呀?”隔墙有耳,小心使得万年船。   “花痴!”慕容非石白了她一眼。   言水仙瞥瞥嘴,无趣。就问一下而已,跟着一个真面目都不知道的大男人走,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很没有安全感好不好! ☆、第二十八章 太后是我姑母   一切都仿如梦境,言水仙站在宁后宫门外,脚步踌躇。   听说里头的高贵人物正好从御花园赏花回来,此时说不定已经在用餐呢,她那么唐突的到来,应该会打扰到的吧。该死的白楚,昨天将她交给那个啤酒肚的李大人便溜之大吉,让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她真的很想跑回去,回侯门或师父那里,也好过回到这个阴谋遍地的皇宫。   可是……听说这里头有她的血脉亲人。   “言姑娘,太后娘娘有请。”孙公公面上笑着,其实暗地里细细打量着她。心里想着,看那面相确实有几分相似,他不敢怠慢。他是曾经见过言大学士一家子的,跟在太后身边许多年了,历经多少风雨依然迄立不倒,自有他的活法。   言水仙点点头,深吸口气,“多谢公公。”   一只脚跨进门槛,言水仙面上一怔,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虽然心里有了准备,但还是有些紧张,袖子下的小手捏紧,才按下脚软的颤抖。停顿只不过一瞬的事,别人只道是宫门门槛高,她初来乍到不习惯,自然不会有所怀疑。   虽然人很多,但在她进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停止说话,全都好奇地往她看来。他们倒要看看,这个声称太后的亲侄女,到底是何方神圣。   今天她的穿着很简单,马尾辫,皮靴马甲,还是当年那个自仙泉岛初回故国的野女孩。白楚是个大男人,自当没有想过给她装扮几分,那个李大人胆小怯弱,根本不敢跟她说话。   众人依稀从她身上看到太后年轻时的几分美样儿,但因为她的装扮奇特怪异,纷纷好奇打量着她,还放大着双眼,就看太后的态度。在宫里混的人,哪一个不是见风使舵的主儿?   言水仙抿抿唇,沉着气,边走边看向那高台之上,一个身穿凤冠的美妇人,另一个金黄龙袍的小少年。看他们的穿着,明显就是当今太后和小皇帝。   “民女拜见太后、皇上。”   “快起来,抬起头来让哀家瞧瞧。”声音的气势不怒自威,但不难察觉里头带着几分慈爱。   言水仙低着头努努僵硬的脸,才带着浅淡的笑抬起脑袋。   小皇帝双手撑着桌子,歪着头瞧了一会儿,“像,真像,跟母后长得一样漂亮。”   言水仙面色不变,“谢皇上夸奖。”她的脸差点就僵住,居然对着一个小屁孩毕恭毕敬的,她快抓狂了。   这边太后却站了起身,直直走下高台,而下面的人全体紧张地起立,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一幕认亲宴。   “好孩子!你就是哀家大哥的女儿,言水仙吧。”太后热泪盈眶,拥着她细细看了一遍又一遍,还能有假的吗?相貌便偏似大嫂,瘦削的小脸和微微上挑的眼角,简直就是大哥大嫂的结合体。   想起昔日兄妹间的相亲相爱,悲从中来,以袖掩泪,“大哥啊,倘若你泉下有知,也会深感安慰的吧。仙儿长大了,出落得有如出水芙蓉,你和大嫂能眼闭了。”   听着太后的话,言水仙也不禁一阵悲凉,爹娘是被人害死的!过去她一个人把往事埋得死死的,这时见到与自己生死犹关的亲人,拥有共同命运的血脉至亲,言水仙差点泪洒当场,当此时此刻,她不会哭,她早就学会做个遮风挡雨的人了。   眼前的美妇人,和爹一样都是长相清秀出色的人,同一个家族的人就是这么奇怪。虽然说不出来,但是相同的地方,单是用嗅觉都能发现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人。   太后眼眶的温热不像作假,表露的真情轻轻颤动她的心。要不是这么多人在场,她真的好想抱着她放肆哭一回,找个个撒撒娇,给她安慰,说说这么多年发生的事,问问关于她和爹的事,她和她的亲侄姨的关系。   但她只忍着眸子里的水意,“我能问,你真的是我的姑母吗?”   若是平日里,孙公公定会翘着兰花指骂,放肆,一点宫庭礼仪都不懂,我我我什么!你就不怕砍头了!可是放在这个时候,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因为太后的真情流露。太后自执政以来,威严日盛,已经很少表露个人情感了。这个来自民间的姑娘,定然很得太后的心,他当然识趣了。   他这么想的同时,宫里那些老油条自然很难想不到的,都决定巴结那个姑娘。   “你的名字是根据言家族普排序而取的,中间为水字,既是女孩子,又出生于冬季,自然得取个美丽的名儿。那时你正出生在水仙花盛开的南方小村庄里,便取名水仙,寓意吉祥如意,万事称心,你爹娘希望你一生平安快乐的。那里算命先生便说,无论任何情况下,名字都不能改,用着这个名字,什么样的灾祸都避得过。果然,你爹娘都不在了,你还活得好好的。”   “姑母!我呜……”言水仙控制不住,泪水扑絮絮往下坠,紧紧地拥着眼前的美妇人,此刻在她的眼里,太后只是个寻常的人,是她失散多年的至亲。当了这么多年的独行侠,即使身边有侯爷爷,侯哥,师父……却终究不是有血缘关系的至亲,心里的空虚感,外人是无法弥补的。更何况前世便是孤儿的她,更懂得亲情的可贵。   太后终归是太后,身份就摆在那儿,这么多人看着,她也不好放肆自己的情感泛滥,就是要泛滥也要等她们独自的时候泛滥。她拍着言水仙的背,“好了,孩子,你回家了,姑母以后就是你最亲的人,任何人都不能欺负你。”   “恭喜太后娘娘找回亲侄女,恭喜皇上寻回亲表姐。”   异口同声的响亮呼喊,言水仙狠狠打了一个激灵,这才发现自己太投入了,几乎忘记她抱着的人是一朝太后,受万民膜拜的一国中最高贵的女人。   “表姐,还有我呢。”言水仙的大腿抱着一个小正太。   她擦擦迷蒙的双眼,巴掌大的小脸,是个小帅哥,但是他身上的衣服绣着金黄的龙图腾。面对一国至上的权威人物,她纠结着是表现亲近好呢,还是恭敬些好?毕竟只是个小男孩。   “好了,皇上快回座位上去吧,众卿都等久了。你和你表姐宴会过后再好好亲近。”太后含着一抹笑,拉着言水仙的手,“来,仙儿,跟姑母和皇儿一块坐。”   就这样,皇帝的座位,多了一个人。   太后和皇上对言水仙如斯的亲近,下面的人又不是没长眼睛,都赶着巴巴的奉承着。   言水仙睁着眼睛,看着一个个都在夸她貌美如花,温婉有礼,兰心蕙质……她头晕啊晕,到最后只看着他们的嘴巴在动,她的魂儿就差点儿飘上天了呢。   “表姐怎么不说话呢?”皇上眨巴着他狭长的小眼睛,然后小肥手笑眯眯地拿了一串紫葡萄,“表姐别拘谨,虽然朕是皇上,但是表姐在民间长大,就算做错什么,朕都不会怪罪于你的。所以表姐你就有什么说什么好了。”   言水仙看着这个十岁的小屁孩,明明单纯直白得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但却一针见血,这样小的孩子,到底是见多了这样的人吧,才会这么贴心地想到她的想法。   看着他真挚的目光,她感激地笑笑,“谢谢皇上,我知道了。”他还只是个孩子,应是玩耍的年龄,做皇帝,真有点难为他了。   “六王爷到!”   话落,一双双眼睛像闪着几百伏的电压,全都盯着门口,这种压力,比她来的时候高上几百倍。   ------题外话------   首推已过,成绩麻麻,只要有你相伴,继续码字。亲,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二十九章 他俩有缘   到底是何方神圣,搞到所有的人都紧张兮兮的?   因为人都是为御花园赏花来着的,这里面的人就大有文章。据说宫里常常用这个名头,拉合了许多对有情夫妻。于是乎每次御花园赏花受邀请的几乎都是些有儿有女的官家,让这些官大人官夫人带他们的儿子或闺女到来,当然有些宫员闲着没事,也不放过巴结的好机会。说白了,就是一个变相的相亲宴。   言水仙很清楚地看到,这些闷不吭声的大家闺秀,在听到六王爷的时候,她们美丽的大眼睛竟泛着恶狼看猎物一般的饥渴光芒。仿佛前世没见过男人。咳咳,她这么想,是有点儿缺德了。   但当来人踏进门槛的时候,所有的千金小姐忽然就像同时得到什么命令一样,整齐到不能再整齐,齐唰唰收回饥渴的目光,堪比军人得令的反应。她们恢复应有的矜持,温柔娇弱得如温室里的花朵。   如玉的脸庞,挺拔的身姿,天蓝色的长袍,深蓝腰带,腰间挂着一块美玉,晃花了言水仙的眼睛。   赫连续卿!   言水仙的心忽然变得十分的复杂,多少还带着点沉重,然后又仿佛被锤子狠狠地撞击了一下,撞得她心都痛了。她满心满眼都是问号,但嗓子像哑在喉间,噎在那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带着满身光华,风度翩然地走进她的视线。   “臣见过太后娘娘,见过皇上。”   他并不跪拜,只微倾了下身,面上的笑如和煦的春风,温了别人的心,却冷了她一身,因为这样的他,让她感到很陌生。   听白楚亲口承认,他是赫连续卿亲密的友人,是他让白楚将她带回来,那也就是说,早在最初相遇,他便确信她的身份。有那么一刻,她甚至怀疑,连她成为圣手琴仙的徒弟,也是托他的鸿福。   这种仿佛身处佛祖五指山的错觉,让她很不舒服,但是她又不能单凭自己的直觉判断事实,而且她压根就不认为自己有多么的重要,她身上也没有别人可图的东西。   “仙儿,别的人你可以不认识,但六王爷却万万不可忽视。哀家和皇儿孤儿寡母,全赖六王爷才得以撑起耀国的一片天。当今天下,太平盛世,都有六王爷打点着呢。”   太后说的是实话,当初她孤儿寡母,家族被丞相蔡国威陷害,无权无势,就算母凭子贵,但她带罪之身,要想站进来,根本就不能想像。若不是他排除异议,把她抬起来,让她成为耀国最高贵的女人,让她的儿子成为一国帝皇,就不会有她今天的风光。他一个外姓王爷,对她儿子的皇权根本不存在太大的危险。便何况他身后的秘密,不仅可以颠覆一国朝野,还能让一整片大陆抖三抖。她是真把他当靠山,全身心的信赖。不然那天杀的蔡国威还掌握着大部份的兵权,害她仍然不能为她家族报仇……想到此,她面容都僵了,只有袖子下的拳头攥得骨节发白。   这么大的功劳摆在那里,言水仙再笨也不会如此不识礼。心里虽然骂着古人繁文缛节,但面子上不得不做。瞧瞧人家林黛玉初到荣府见哪个都有礼地拜,礼多人不怪,她都得学着,况且这里可是皇宫啊!   她忙离座走下来,太后也没有阻止,因为这是应该的。她们家族能从地狱逃出来,全赖他力挽狂澜。   言水仙勉强行了个礼,实在别扭。“你……好。”言水仙扯扯唇,她回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回来看看他。看看没有她看着的日子,长大的他都成什么样子了,是怎么生活的?但是她心里好像有碎片在撕拉着,看着他,像高贵的王子,而她是草根女孩。小的时候,她可以利用小女孩的身份,冲他呲牙咧嘴,当时还一心一意要训练他当她的妻奴来着。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可笑,现在,她不配了。   赫连续卿含笑点了下头,“小仙回来便好。”面对太后的诧异,他解释道,“前些天在宫外办事,曾经遇见过,当时就觉得十分的眼熟,便有了怀疑,根据这条线索一寻,发现真的是太后娘娘的亲人。臣跟小仙相处过,她是个十分聪明的姑娘。”   太后在二人脸上来回看看,漂亮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滑过,“如果没有六王爷心细如丝的观察,就不会有小仙的回来。”忽然很有感触地长叹一声,“这或许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吧。”才子配佳人,这么好的一对碧人,不凑到一块去,真对不起上天的眷顾。   只是仙儿能驾驭得了他的心吗?   太后看了一下下面那些千金小姐们上百伏的电压,一波一波的袭来,连她都感到头晕,面前完美的男人是怎么受得住的?   太后忽然诡秘一笑,红唇轻轻一动,直接将言水仙变成众矢之的,一回来就很不厚道地把她拉入水深火热之中。“要是姑母没有记错的话,仙儿你跟六王爷应是指腹为婚的关系喔。”   言水仙浑身一震,眼睛瞪向太后,眼睛里是不敢置信。这是她掩埋的秘密,自双亲过世,这事她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试问,有谁还愿意惹这个麻烦,还有谁愿意沾上钦犯的边?虽然说平反了,但势单力薄,敌人未除,未来堪忧啊!   而且在这当口,身份还没有真正公告于天下,就把他们拉扯到一块去,瞧瞧下面如狼的凶光,她都有点快呆不下去了。   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执着地看着他。这个完美的男人,在外面的时候就听过许多有关他的传闻,但真正见到的时候,感觉外面的人都看不到他真正魅力所在,绝对不只是万年不变的温文儒雅,也不是无可挑剔的俊容。那一身风华,绝不是养在家的公子哥儿,也不是历经沧桑的世故,是……那一抹永远成足在胸的笃定!   就在她以为他会反驳,或直接无视掉的时候,他居然一点错愕都没有,眸子里的笑意更加的深,直接取下腰际的美玉,“太后说得没错,臣与小仙确实是指腹为婚的关系。这玉佩本是订亲信物,却也丢失了多年,现在理应物归原主,回到它的主人身边。”   听到他的话,众人一片哇然。谁都知道六王爷二十好几了都未成婚,传言说他已经有了未婚妻,但一把年纪却不成亲,不免惹来有心人的猜想。有的根本就没有相信他有未婚妻的说法,有的抱着就算他有,也甘愿屈居人下的想法,所以他身边的狂风滥蝶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但因为他脾气极好,风度翩然,也没有明确澄清过什么,这无形中也让许多深闺的少女有了盼头。   他这一承认,女人们都要黯然神伤了。   只有言水仙在心里欢呼雀悦,他还记得当日那句话,“在下与小仙姑娘有缘,你丢失的东西,他日若有缘定然奉还。”   那是不是说明,他俩有缘,是可以在一起的意思吗?   可能连言水仙也不自知,赫连续卿之于她,不仅仅是少时的爱慕,更多的是亲人的一种依恋。那里双亲还在,他常在他家小住,有一种亲人的感觉在里面。除了父亲这个男人外,赫连续卿是她喜欢的第二个男人,因为他满足了所有她对情人的幻想。   “好了,既然都相识了,仙儿就坐到六王爷边上去吧,这些年没有见,该多亲近亲近的。”太后满意地看着落座的一对,然后眼神轻轻一扫,无声自威,“哀家今天甚为高兴,因为哀家的亲侄女言水仙回来了。仙儿自小双亲亡故,在外面受尽苦楚,命途艰难,哀家和皇上决定册封仙儿为福顺郡主,享受皇家待遇。”   ------题外话------   泪奔,才十一点多,居然只能放在凌晨发文。不好意思,亲赶不上早班。 ☆、第三十章 你是在约我吗?   她好像熬出头了,成了当朝第一个郡主。福顺这名字不是不好,就是有点老土。许是姑母觉得她前半生苦日子过得多,连名字都给起个福荫的。不过这郡主当得很占便宜,不用做事就有俸禄,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自己的住屋。   但是这郡主也不是白当的。听听……   “蚂蚁为什么要搬家?”   “因为天要下雨。”   “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呢?”   “无数颗。”   “月亮是不是真的住着嫦娥仙子?”   “没有,月亮,只是环绕地球运行的一颗卫星。”   “卫星是什么来着?”   言水仙头痛地抚抚额,该怎么跟他解释清楚呢?于是她拿着一根树枝在土地上面画下银河系的星球,什么土星,火星的,大概说了一遍。   小皇帝直起身,好半晌都在认真思考她说的话的真实性,然后有些惊讶地看着她:“你怎么会知道?不对,连宫中的大学士都不懂的事,你怎么会知道,说不定是你胡诌的。”   言水仙不屑地哼声,不同时代,科学文化知识有天大的差距,她与古人有代沟:“我所知道的都是经过古今中外五千年来人们所总结的知识精华。你们的大学士只沉浸于古时圣人的文化里,却不知一个民族的灵魂在于创新。要知道在耀国的外头,海洋的另一边,有大大小小不下于二百多个国家,你的这些大学士却只守着本土,没有一个人敢睁眼看外面的世界,可悲啊!可叹啊!”   小皇帝切了一声,然后不服输地道,“再来!”   “谁怕谁!”言水仙鼻子都翘上天了,这小屁孩别以为有身份就可以目无尊长,要她低头?门儿都没有。她涎着脸道,“这次我先来。”   “知道了。”小皇帝拽了一下皇袍衣摆。随着问题的提出,他的脸越来越臭。   “有种动物,大小像只猫,长相又像虎,这是什么动物? ”   小皇帝摸着下巴,“狮子。”   “错,是小老虎。”   “小波比的一举一动都离不开绳子,为什么?”   “因为他被绑架了。”   言水仙连白眼都都懒得翻,“因为小波比是木偶,”送去一个“你这都不懂”的眼神,气得小皇帝赌着一口气不上不下。    “世上什么东西比天更高? ”她懒懒地再问,也不指望他能答中。   “白云。”   “错,是心比天高。”   小皇帝抱着头爆走,他抓狂了!错错错,第一次都是错,他有这么笨吗?一直以来群臣都说他聪明,但他如今连一个女人都斗不过!    “听着,最后一个了,什么东西比乌鸦更讨厌? ”   小皇帝的小胖脸鼓了起来,憋着一口气,就是没有说话,这次不能再草率了。他将他所有的错误都归究于没有听夫子的,三思而后行。   “乌鸦嘴。”   蹲地画圈圈的言水仙一听,面上一喜,“想不到小鬼头也有答对的一天,恭喜皇上啊!”回头一瞧,完全呆愣住,眼前一身风华的俊男不是赫连续卿是谁?   小皇帝苦瓜着脸撒娇,“六叔都答对了,只有朕说错,朕是不是很蠢。”毕竟只有十岁,哪能就真的变成无心无肺的掌权者。   言水仙抽抽唇角,哟,弱小的心灵受到打击了,不会要告状吧。   这时孙公公有请,“皇上,皇上,太后娘娘要请皇上到宁后宫有事相商。”   小皇帝嘴巴一扁,对着言水仙呲牙咧嘴,“你等着,还有最后一局,等朕回来决胜负。”   这些人一走,气氛便孤清起来。   自那日后,他们没有再见面。虽然她因他成为众矢之的,但显然,没有人胆敢招惹她,也没有机会找她晦气。因为如今的她每天都跟在太后身边,她给太后宠到不得了,就算此时她脸长个青春痘估计她都说是好的。   如今又跟小皇帝友好,哪有人敢给她脸色看?   但赫连续卿这头就很苦恼了。手中的折扇敲敲额角,原本那些灯泡般的眼光,他就够厌烦的了,好不容易习惯了,这时又一个个变成怨妇。想想这些日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收到一个个恏怼的眼神。有的见到他就掩面而泣,有的甚至指着他的鼻子骂道,负心汉!   他很无语。   他决定进宫看看他一手栽培的皇上的功课,也好过在外头受些有的无的郁气。这么一来,就见到刚才的场景。言水仙,你真的很有趣。没有别人注意到一向正直温文的他,唇角泛着丝丝冰冷的邪笑。   “我没有看错人,你果然聪明。”这时的赫连续卿手中折扇全开,一晃一晃的,俨然一个读书人,文人气息更浓。   “没有,都是一些小聪明。只能给皇上解解闷,上不了台面。”言水仙呐呐地谦虚道。数数手指头,两人相识的时间也算长了,而且都记得过去的事,但是中间的空白足以改变许多。于是这种想亲近,却亲而不得的感觉,很让二人郁闷。   但二人都深信,只要多些时间相处,一切都不是问题。毕竟曾经有过那么深刻的青梅竹马的往事。   “过些天便是乞巧节,整天呆在宫里也没意思,到时出去走走吧。自来了坤都,你都没有好好看看。坤都是皇城,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虽然说她着给皇上解闷,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才是最闷的一个。其实依她如今的身份,出一趟皇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成年的郡主在外都将会有属于自己的府邸。   “你是在约我吗?”言水仙忽然仰着脸,淡淡的笑,看不出有任何不满,“上次,你说会到玉楼阁看江南花魁钟艳艳登台表演,但到最后,我都没有看到你。”   “其实我有去。”赫连续卿见她皱皱小鼻子,笑了,漆黑的眸子异常的明亮,“白楚去,便等于我也去了。”他真没有说谎。   “什么意思?你既然能放鸽子就不要怕承认”哪怕是双胞胎吧,也不带这么说的,言水仙只觉得他在敷衍,心有些烦躁。不想去就明说吧,她宁愿听刺耳的坏话,也不想听虚伪的善言。   “你会明白的,但不是现在。希望能在乞巧节当天遇到你,我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风一吹,桅子花落了一地,带着诡秘笑容的赫连续卿离开了,留下错愕的言水仙,久久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题外话------   什么都别说了,码字! ☆、第三十一章 坤都四公子   旭国的乞巧节,还有一个市井的俗称,即相亲集市,皇城里有一大半的情侣是这样产生的。要是言水仙知道这事,她打死都不会出去的。   无论是乞巧节还是相亲集市,无论它的名字怎么别扭,说白了也就是相当于现代的情人节,听说还有三天期限来着。许多双亲在相亲集市之前,预先通过媒人两家往来传话,给自家的闺女和宝贝儿子双方约定这几天见面,说是“相人”、“相女婿”、“相媳妇”   ,简单地说就是约会。   至于约会的地方,是在著名的烟江桥。   烟江,是皇城里一条养山养水养人的美丽江河,哺乳着坤都的人,江水澄澈,景色怡人,是恋人们浪漫的圣地。   约会的方式通常就在桥下卿卿我我,猜灯谜考智慧,客栈品美食等。当中亦有许多没有通过媒人拉红线的,那些人在集市晃悠晃悠的散步,目光灼灼或顾盼流转,期望碰大运遇见一见钟情的知心人,觅得一生相伴的良人。因此,相亲集市同时是一年里未婚男女最自由的日子。   为捕获心爱之人的芳心,尽早组建美好的家庭,见面这天相亲的或碰运气的男女都特别注意个人的形象,具梳洗整容,衣帽一新,力争给对方留下美好印象。一些晃悠悠没有相亲对象的人甚至依靠在家人陪同下不避嫌地合力寻觅的爱侣,因此,一出门入眼处人山人海,个个精神饱满,言笑晏晏,一派欢乐热闹氛围萦绕整个江南。   墨绿丝带束发,冲刷过的乌黑长发垂落腰间,皮夹的黑靴,腰间别着的玉佩一荡一荡,手握儒雅的“难得糊涂”折扇更显高贵俊秀,风度翩翩的俊秀模样连自个都深深着迷,言水仙帅气地一甩刘海潇洒飘过,直接无视掉通通侧目的男男女女,掉落了一地的芳心。   春花在旁看得两眼发直,第一次见到女扮男装的人,而且是相当俊俏轻挑的公子哥,不由满脸花痴外加惊叹万分,“郡主是春花见过最好看的人了,比坤都四公子都要漂亮英俊。”   言水仙骄傲地一仰头斜看了春花一眼,挑挑眉不屑地问道:“坤都四公子是什么人?本姑娘还没见过更帅气的。”只除了一如既往执着地迷恋的某男。   春花迷茫着双眼,顶着沉醉的花痴样,深深回忆起进宫前在坤都乞食的日子,那一天,远远见过四位名动天下的四公子:“谈起坤都四公子哪家千金小姐不想嫁?最英俊潇洒的就数咱们旭国唯一一个未婚的成年皇子六王爷,也就是郡主未来的夫君。”每想到此,春花就羡慕妒忌恨,但更多的是得瑟,在所有丫鬟宫女面前洋洋得意,她侍候的郡主,堪堪就是最完美的六王爷的未来妻子啊!   言水仙嘴上虽没有赞同,但脸上加深的笑意却出卖了她心里的小九九,“小春花啊……”   听到郡主叹息地喊她的名字,她立即狗腿地应了,“郡主有何吩咐?”   “啪!”折扇在春花额上一敲,“叫我公子!”   说真的,每次一叫春花的名字,自己都恶俗到不行,但是头一天选她当身边人的时候她作滥好人,问她有什么想要的,然后她就跪着磕头,嘴里不停地说着,求郡主别让奴婢改名字。据说,长相清秀的她,就因为这个得罪了不少宫人,也因此一直落在浣衣局里当个粗人宫女。   她也不是那些皇权统治者,她要恶俗就恶俗吧,反正这名字不是叫的自己。但是后来她发现,恶俗不是春花一个人的事儿。可是要改吧,她就变成不守承诺的人了。   “是郡主,喔不,是公子。”   言水仙抚额,她当初怎么就同情心泛滥,好的不要,偏偏经过浣衣局直接把她要了过来。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你觉得我未来的夫君是怎样的人?”言水仙摸着下巴问,每次见到赫连续卿,他都给她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感觉不像凡间的俗人,你说说看,真人有这么完美吗?相貌已经绝顶了,人家还有才有风度,到底是不是装逼的呢?总感到每次见他都仿佛有层层纱,蒙住了真相。   春花笑开了一朵菊花,眼里闪烁着膜拜的星光,“先帝御封”旭国第一才子“,武功比莫将军也毫不逊色,文武全才,无所不能。不仅如此,他的模样属四公子中最高贵俊朗,器宇轩昂,所过之处无不掀起少女们的阵阵惊呼,是全旭国少女的梦中情人呢。听说当年先帝有意传皇位给他,可六王爷不喜受拘束断然拒绝,现在是权势涛天的辅政王爷。也因为如此,太后娘娘十分的信任他。”   “你夸大了吧,天底下哪来这么完美的人。”虽然见过绝美的男子,可各方面全能的那是神不是人,想起那温文尔雅的男人,她有时真想要剖开他,然后仔细看看,他身上哪里有缺陷?不然那句“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怎么来的?   春花鄙夷地扫了福顺郡主一眼,继续沉醉的说道:“排名第二的是有战神之称的莫泽飞上将军,健硕刚毅,男人中的男人,他可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上将军呢。维和三十年,先帝驾崩之际,面临内外交困的局面,莫将军运筹帷幄一举歼灭趁火打劫的邻国异族,平定国内趁机谋反叛乱的党羽,旭国民众的心说不出的畅快淋漓。”   言水仙瞥瞥嘴,有毛泽东、岳飞那么厉害么?转念一想,莫泽飞这名字咋有点熟悉呢,有什么东西呼啸而过。喔,对了,是那个让小皇帝跳脚的人,据说是小皇帝的武学上的师父。   只听春花继续叨叨絮絮,“第三位户部尚书夏敬玉,十八岁国考名列第一,文韬武略举国皆知。传闻若见此人一面,但凡有些姿色的美人都为之自惭形秽,掩面而泣,他的容貌妖冶艳丽,偏生冷艳不喜女子亲近,有传龙阳之癖。”   “哇,好像人妖,真想见见。”言水仙摇着“难得糊涂”慢悠悠逛着,想着泰国人妖同夏敬玉的相似之处。   春花看了言水仙一眼,她的郡主跟那些装模作样的小姐们真的很不一样,她爱死她勇敢的直白,堪堪说出她心底最真实的想法。“第四位是左相国第五霸之独子,第五尚紫,四公子中数他最和气亲近,行侠仗义,助人无数,就连街上的大婶们都很喜欢他。”   “哇塞!师奶杀手。”言水仙激动地一个不小心折扇的手使力打掌心一下,不知疼痛,只想道,要是能亲眼看看就好了。等等,“第五尚紫?”   犹记得盛来客栈开张的那天,修理了个不良食客。   “想不到世上有这么会赚钱的姑娘!”一身紫衣的俊逸公子调侃着走进来。……眼前突然放大的娃娃脸笑着道,“复姓第五,名尚紫。”   她见过这个人!他还有个“鳌拜”老爹!   “好好好,小春花,陪本少爷相亲去。”勾肩搭背的哄哄小春花,仍捧着腹暗乐。   ------题外话------   今天休息,赶紧码存稿,呵呵…… ☆、第三十二章 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春花面容花痴,沉浸在四大美男的叙述中不可自拔,“当年春花卧病街头,四位绰尔非凡的公子刚巧路过,其中一位还留下五十两白银,春花有好长一段日子不用行乞。虽然那时重病以至神志不清,但还是瞥见他们的俊美姿容,春花乞遍大江南北,那高贵俊俏的四人当真世间少有!”   言水仙一听眸子立刻窜起一连串火焰,怒火焚身,愈燃愈盛,只差没有蒸熟面前的春花,抓着折扇的手恨不得折断了才好,气愤地道:“既然他们这么俊美无双,世间少有,你怎么不抱住他们的腿,去他们家做丫环,偏生到我这里受苦。”   她的贴身宫女,都已经脱贫了,她是她的金主,居然还挂念别的男人,她要的是绝对的忠诚!当初到底怎么看着她可怜,硬要过来的!她悔恨呐!   谁知道春花忽然面色羞红,双手不安地绞缠手绢,非常娇俏地扭过身,细声兮兮地说道:“哎哟,公子真是的,人家一个美貌年轻的闺女,哪能那么主动,会显得很轻浮的。”   “呃……”盯了一下春花脸上冒出的两颗青春痘,无语望天,忍住,笑了春花会自卑的。   半晌,“公子怎么了?”   “没没什么,哈哈哈……春花,我现在才发现你超有幽默细胞的,不错不错。” 实在忍不住,言水仙捂着肚直不起身,但还是伸长手拍拍春花的肩膀道。   春花不依,一手叉着腰,一手竖起尾指,拇指在尾指处滴滴点着,横眉竖瞪眼道:“公子说的是什么意思,春花的脸蛋只比小姐胖那么一点点,声音只比小姐粗那么一点点,细腰只比小姐壮那么一点点,奴婢这不是长得更圆润点好生养嘛。”   言水仙双手牢牢地捂住嘴巴强忍爆笑,肚子不停抽搐,最后她笑倒在地,“哈哈哈哈……”   路过之人无不纷纷围将过来指指点点,一位美女无限惋惜地掩面低叹:“原来是个傻子,可惜了一副好容貌……”   春花大力一挥手绢,气鼓鼓地转过身就走:“公子再笑,春花就生气了。”   一路上比武招亲的,对联择偶的,以诗会友的,抛绣球的,群情汹涌,呼喝声此起彼伏,所有的民族风情在今天一次性饱足眼福,还惋惜能视千里的双目不够装下眼前多姿多彩的节目。   这里人潮密集的程度好比前世繁华都市的状元坊,东挤西挤的早就弄得满头大汗,无意中扫过人潮,目光一视千里的感觉真的好极了,正巧瞧见前面不远处的高地有个凉亭颇为隐秘,若不仔细看是难以发现的,今时今日倒是难得的休闲之地。   言水仙心中一喜,时间尚早不若上前休憩片刻再作打算,拖着不会武功的春花,毫不犹豫地领先朝凉亭奔去。   “闲杂人等不得擅闯。”便衣的两人各自伸出冰冷的大刀交叉拦截,硬邦邦地喝道,看样子有官兵的气势,初步猜测是官家人。   言水仙垫高脚尖望了里面一眼道:“周围的人太多了,我们只想在里面乘凉休息一会,况且那里除了中央的石桌,四周的围栏边都没有人坐,为什么不许我们进去?”   其中一个公式化地道:“我家大人在此,任何人不得打扰,还请小兄弟离开。”   言水仙皱皱眉不满地道:“喂,你们讲不讲道理,这里又不是你们私有财产,我们每年都有给朝廷纳税,有权力使用所有的公共财物,你家公子能在里面,凭什么我们就不能?你们家公子要说悄悄话不会回家去说,偏在这里霸占风水宝地,再说了,我们做自己的事,不会打扰到他们。”   正回头寻求春花的支持,谁知春花双手紧紧抓住她的衣服,害她前进不是走也不是。   春花神色间无不表现出疯癫的狂喜,张大微厚的嘴巴极力尖叫:“啊!啊!坤都四公子!啊!啊!”   恍然间,春花爆发的尖锐冲破万里晴空,惊吓得言水仙小小的心肝儿一上一下扑腾腾乱跳。   言水仙第一反应是食指塞住耳洞,第二反应是春花羊颠疯发作,第三反应是,不对,是失心疯。   “发生何事?”    “回第五公子话,有两个人要擅闯。”   嘭的一声,春花摔了个结结实实,保持着狂喜的笑容木木地躺在石砖板上,作挺尸作,似乎魂魄都被勾了去。言水仙忙蹲下去掐了下她的人中,没反应,再掐,还是没有反应,言水仙深吸一口气,全身的劲道集中在拇指上,雷霆万钧地一掐。   “啊!痛!”春花挺尸地跳将起来,双手摸着人中,痛得呼呼大叫。   “还好,没死掉。”言水仙拍拍心口,刚才着实让她吓了一大跳,没事就好,身边跟着傻女,她要考虑换宫女。   “两位没事吧?”   走近跟前的一名紫衣男子含笑看着她们,那典型的娃娃脸不正是前两次见过的有噗哧笑癖好的第五尚紫嘛。言水仙慌忙拂下刘海,遮住小半张脸,以迷惑敌人的视线。不要认出来,她可不想被人说她有易服癖。   正要回答没事,谁知春花挡在言水仙身前痴迷地说道:“第五公子可还记得春花,当日在坤都你赠给为奴五十两银子,好使春花一夜间病痛全好,一年不用乞食。”   “呵呵,尚紫的桃花运一向是我们四公子当中最旺的,想不到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还是躲不过。”戏谑的调笑透着丝丝邪气。   “夏,夏公子也在这里呢。”春花继续花痴的语无伦次。   言水仙暗叹口气,扶过春花的双肩,恶狠狠地骂醒她,“拜托,你是花痴,不是变白痴!”   因为言水仙一贯的好脾气,此时的恶狠狠明显是纸老虎,春花仍然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小姐,是坤都四公子,刚才跟你说的坤都四公子。”   完了,露馅了!死春花,看来,你还是回去洗衣服吧!   言水仙放开春花的双肩,转头瞅瞅,面前人第五尚紫,师奶杀手。   “小姐?”第五尚紫听春花此言,不由得疑惑地细细打量跟前的言水仙,略带思量的神色似在找出言水仙哪一面像女儿身的证据。   被他掂量的神色探索,言水仙浑身不自在,心里一急想了个理由,忙正色及时纠正道:“公子何以听信神志不清的病人之言,断定本少爷是女儿身?小弟有个双生妹妹,两人一模一样,丫鬟春花长期侍候妹妹,此时晕头转向的误以为小弟便是妹妹,不过是自家丫鬟的一时口误,让公子见笑了。”   见他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言水仙正色地抱拳道:“在下楚留香,如此打扰各位实在过意不去。”风流倜傥的楚留香大哥,以你如大海般宽阔的胸襟,定然不介意本少爷暂时借用你的大名吧,有机会请你喝酒补偿补偿。   第五尚紫也不深究,坦然一笑,对她们的无礼打扰表示原谅,扬眉浅笑无所谓地道:“无妨,刚才下人们无礼,小兄弟不要介怀才好,我叫第五尚紫,幸会,幸会。”   随即略带疑惑地看着言水仙稍微沉思道:“一见之下顿觉楚兄甚是面善,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这话怎么听怎么像男人勾搭漂亮女人的台词啊。   心中暗笑的言水仙面色如常,深深看了第五尚紫两眼,然后十分认真地摇头,同时刷地打开折扇风度翩翩地道:“小弟确信之前并无见过兄台,只是曾听闻有缘人相见会有一种熟悉的亲近感,小弟也觉得公子有些面善,似乎很久之前就见过,想来是我们有缘。” 呵呵,师奶杀手挺容易糊弄的。   凉亭有人突然插话,“好一个有缘,不若前来一同欣赏坤都美景。”清润如冰泉跌宕的声音有点熟悉,脑海不由自主地浮现一蓝衣翩然的身影。   ------题外话------   剧情算是舒展开来了,四大美男齐现…… ☆、第三十三章 幸会,幸会   “公子,要不要进去?”春花此时算是清醒过来,却依然红着一张脸不敢抬头,想来也意识到刚才自个的失控无礼,一时尴尬地不敢见人。   照春花的意思,这里齐聚坤都四公子,不知碰什么狗屎运,一说曹操,曹操全到。不管怎么说,都是皇城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得罪了不好,认识了会有点麻烦。此时第五尚紫浅笑地摆了个请的手势,言水仙假咳一声以掩饰内心的不安,摇着折扇佯装镇定地悠然跨步。   入目三人个个俊美如斯,一瞬间唯有一人灌注心神,水蓝绸缎华服一如既往的暖人心窝,玉冠束发君子美如玉,手持的泼墨象牙扇儒雅不凡,隐藏的尊贵地位高高在上,偏透着一股难言的温柔和亲和,是一种距人千里之外,却又亲切和蔼的典型矛盾体。   这也没什么,但就该死的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只消看上一眼,全天下的好词恨不得全都用在他身上,脸上没有牵扯任何动作,看着他的面容却嚼着一丝温文如玉的淡笑,第一次见到这样没有丝毫细微动作,而能散发出自己所要表达的情感的人,淡淡的尊贵气质如一磁场般无形地散向周身。明显认出她,但他笑得很淡定,“楚兄容貌俊美如斯,旭国实属难能一见,在下赫连续卿,有幸相识。”   言水仙讪讪回道:“幸会,幸会。”还以为他会拆穿,不过转念一想,这些小把戏,他也懒得理吧。   “能与我们四公子容貌相匹敌的人,今日总算出现一位了,何不来共饮一杯?”空中荡漾着慵懒的说话声,言水仙微侧身,微风吹拂下红衣飘逸如柳,一双桃花眼尾稍妖冶上挑,红唇如朱点,奇异地与健壮结实的身躯相得益彰,整个人完全没有丝毫的女气,妖艳得勾人情欲。   他慢慢地举着酒杯递到言水仙的唇边,“楚兄弟可肯赏夏某的脸?”   “夏敬玉?”言水仙喃喃地出声,此人乃之前想的人妖是也,只是,同想像有很大差距就是了,很难想像长这样的人会是同性恋。况且,这红衣眼熟得很,眉间一闪而过风波客栈之事,还记得当日遭一男狐狸调戏,眼前之人怎么看怎么相像得历害,言水仙暗暗咬牙,一面之仇偿还的机会来了。   “聪明的小哥,一眼就看出我们是何等风姿绰约的人物。来,饮下此杯,夏某交你这个朋友了。”   完全忘记了刚才是春花鬼叫“坤都四公子”之事,言水仙就不信几步之遥听不到,患失忆症也不会忘得这般快。桃花眼魅惑众生地轻笑,见言水仙不为所动,酒杯又凑近了些直接碰到唇边,然后暧昧地灿烂艳笑,低头看杯一眼,“不饮下此杯美酒,着实可惜了些。”说完自个仰面一饮而尽。   “多谢夏公子的好意,只是小弟不喜欢喝酒。”言水仙浑身打了个冷战。   “偏生冷艳不喜女子,有传龙阳之癖”,春花之前的无意之言陡然响在耳边,言水仙忙离远了点,走到最靠空山边的围廊坐下,搭上脚交叉地伸直,一手放在栏边,感受着空中吹来的清新和风,心情无来由地愉快。   这才侧过脸扫向最低调的一位,位置刚好看清他的全貌,不同第五尚紫的金纹长剑,他的手边摆放一把青铜大刀,刚毅的脸部线条如鬼斧神工,轻抿的薄唇惯于发号司令,健硕的身材一看就武功不凡,简直就是男人中的男人,够Man!   只是面容冷俊如内藏一团寒冷的俱风,只要一发怒就能爆发出有如狮子般的力量,触怒之人就要有随时准备迎接十二级冬风的勇气。他冷眼扫了言水仙一眼点一下头,“莫泽飞。”然后像交待完任务一般,再也不发一言,闷闷地饮着酒。   这就是传说中的战神,怎么冷得像根冰块,呆得跟个木头人似的。突然,言水仙暗地里狠狠地诅咒一声,好死不死这些人或多或少都碰过一两面,不要露陷了才好,暗暗缩了缩肩膀,警惕地提防起来。   第五尚紫看了眼言水仙的不端庄但看起来相当舒服的坐姿,对着另外三人明了地笑道:“此地虽说不是最高的山顶,可也算得上是半山腰,独立隐秘的方位能登高望远,前景辽阔空旷,相烟江里人头簇拥的街道和广场,这里一看之下身心自然要畅快得多,难怪楚兄弟会要到这里来。”   “依我看,楚小弟魅力非凡,莫不是跟我们一样,被好大一群姑娘追到怕了,所以才迫不得已逃来的。”夏敬玉看着言水仙意味不明地低低笑道。   闻言,言水仙抽了抽唇角,加快了手摇折扇的频率。   龙阳之癖的人不会看中本公子了吧,早知就随便套一件难看的衣服,不由得万分懊悔今日的精心打扮。   好一会儿,言水仙才含蓄地微扬笑脸,将平时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作风收敛得无迹可寻,将一个公子哥儿的涵养气质在细枝末节中充分展露出来,“非也,非也,如果不是下面人太多,我主仆二人也不至于大老远的到此一游。”   “既然一游,不如随我们四人一同去瞧瞧相亲集市。”赫连续卿看向言水仙,倾城一笑,说出的话从无反驳的先例。一时间,好像云里雾里看花,沉迷在独特的魅力当中,情不自禁地胡乱点头。   “走吧。”莫泽飞第一个站起来,行动派的先锋,怪不得能打胜仗。   夏敬玉勾搭着言水仙的肩头直走,“跟我们一道走,可比你俩人自个走快多了。”   看着四人身边密不透风的护卫,每人护卫手上不是锋利的长剑就是寒森森的大刀,言水仙黑了一张脸,有人提利器开路当然好走。   “繁荣的江南,美女如云,却也比不上皇城坤城,因为烟江。”言水仙得出个结论,那条蜿蜒的烟江,真美,像一条美人鱼盘在那里,美丽可人。   “楚兄是外地人吧,让我们带你领略一翻烟江的奇妙之处。”   盯着笑得碍眼的狐狸,言水仙徒劳地挣开双肩,顾不得自己本意制造的风度翩翩的气质,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甩开他的手,走到最安全的第五尚紫身边。   其实吧,她更想站到赫连续卿身边的,但总有些忐忑,明明很喜欢他,说不清的感觉。   ------题外话------   困了……眯着眼缝码字,续容易么? ☆、第三十四章 侯哥也来皇城   一路上笑笑说说,因为她没有这里千金小姐的娇气,那些被骗的男人根本就想不到她是姑娘家。   远远的看见丝绸般的烟江,怀抱着皇成这个孩子。烟江岸边早已被小贩们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定情信物,红通通的同心结、香味四溢的香囊,情意缠绵的绣花枕头……情人节里所能想到的礼物应有尽有,一样也没有落下。   一双双爱侣拥挤地停歇在摊前挑选漂亮的物件在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互相赠与,双双谈笑欢畅,喧闹非常的集市掩盖不住年轻人热切的期盼和羞涩的情意。   忽然,当头一块布遮住整个脑袋。   黑暗的不安全感,言水仙一把扯下来,低头一看,松了口气,不是绑架,原来不过是一块淡黄的手帕。   手帕上面绣着一只展翅的黄白蝴蝶,言水仙不解地看看四周,只见迎面一位娇小身段的妙龄少女对着她含羞带笑。言水仙摸摸鼻子,这小妞有点儿不在常,发情找个男人啊。她的手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块巾帕,“姑娘有事?”   少女还没有答话,莫泽飞不咸不淡地说道:“想不到楚兄倒也招人喜欢。”    夏敬玉危险地眯眯眼睛,有点幸灾乐祸,“楚小弟,敢无视我们四公子的人后果很严重。”严重两字咬重了些。   言水仙呆呆地拿着手帕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少女纠着手指头,站立原地不安地踌躇。   言水仙在脑海中又搜了一遍,确定自己根本不认识她。一旁的春花拉拉她的衣袖,“少爷,相亲集市里,如果姑娘看中喜欢的男子,就会把自己亲手织的手绢披到男子的头上,若然男子喜欢姑娘的话就会收下手帕,二人开始相识、相知。”   啪嗒,折扇掉地面,一只只乌鸦嘎嘎嘎地兴奋飞过。   女扮男装居然也有女子喜欢,该是夸自己乔装太成功,还是夸自己够英俊帅气呢。言水仙呐呐地问:“那要是男子不喜欢呢?”   少女面一白。   “那就将手绢还给女子。”春花说到最后,脑袋也压到胸前,像只鸵鸟。她不认识福顺郡主,面前的人可能是幻觉。   “你是受还是不受,不要让姑娘家久等了。”赫连续卿一手搭着折扇,扫了少女一眼,略带戏谑地看过来。他有叫她出来解闷,却不想她给了他一个大惊喜,扮男子也行,但是勾肩搭背的,她就不觉得对不起自己?   “楚小弟了不起啊,毕竟在我们四公子面前,还没有其它男子居先的前例。”夏敬玉眨眨眼,“我看姑娘容貌也属中上之姿,楚兄不妨多作考虑……”   正说着,一红手帕兜头飞到夏敬玉头顶,夏敬玉自持武功高强,疾速后退一大步,厌恶神色毫无遮掩,红手帕不幸落地玷污,然后一红衣姑娘眼眶微红,逃也似的跑了。   自此,言水仙完全相信夏敬玉龙阳之癖的性取向。心里恶寒一把不,大大地惋惜一番。   同时不乏感叹,本来计划女扮男装,目的是跟春花演起少年情侣,避免不必要的打扰。却一个不慎春花当起丫鬟,她当起少爷来了,严重的失策啊。   此时,看着眼前的妙龄少女,她艰难地移动脚步,走至姑娘跟前双手奉上,嘴唇动了动,好不容易说出声:“姑娘很好,但是很抱歉,我已然有婚约,不能接受姑娘的情意。”   妙龄少女抖着手接过手绢,二话不说,一个转身消失在人潮中。古代人是害羞还是惧怕面对失败?   十几米的距离花了平常时间的五倍,四人无奈时不时地躲避飞天盖头。   幸好自莫泽飞接到的红盖头时,周身寒气吓人,数米之内除了大胆无知的小姑娘,基本无人敢近身。   言水仙偷偷瞄了瞄赫连续卿,发现他虽然属四人中最优秀的,却只惹得姑娘争相偷看,羞红着脸窃窃私语,没有哪一位姑娘敢近身披盖头。   果然人散发的气场很重要,高不可攀的气质,若没有自小磨成的强大内心,很难敢跨出脚步。并且,她看出来了,虽不是很明显,但四人中隐隐约约以赫连续卿为首。每次只需一发话,另外三人二话不说,无所不从。   突然,言水仙心一跳,只因广场的正中搭着一个大型舞台,高高的横幅醒目地写着《侯记明衣坊服装展览》。   那股犹然而生的狂喜,让言水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她来到皇宫的事,并没有跟侯哥说,也许他从师父那里得知了。想着能见到侯哥,青琴,小姑……就兴奋到不得了。   在这样的日子里,不做个大型的广告宣传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侯哥如今正式掌权,有许多事情,跟得小仙多,自然就变着法子做得更好。到皇城发展的起因……   只为他的小仙来了皇城,他才下定决心,紧紧抓住这个绝佳的好时机,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最多的人知道明衣坊的服装品牌,了解明衣坊的别具一格,同时现场还能来个新开张优惠价大便卖,一举多得的事不就是这么来的。   最重要的是,这里有他心心念念的小仙,他心尖上的人儿。如果她要在这里扎根,他就摊上一切,陪着。   “这里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你行色匆匆?”赫连续卿观察细微,自然看到她面上抑制不住的欢喜,收起象牙折扇静静地摊放手中,眸子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语气一贯的淡淡。   宛如星辰的眸子光彩琉璃,贯于高高在上的气势,说出的话却是柔和亲切,让听的人有受宠若惊之感。若然要做领袖,诸如主席、总统、首相之类的,这样的气质不知有多少人前仆后继地坚决追随到底。   言水仙压下什么都不理会,跑进去的冲动,看着眼前她手把手设计出来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很漂亮。”   说着,原地轻飘飘转了个身,帅气地唰开折扇,臭美地道:“你们看,我身上穿的衣裳就是在前面那家明衣坊的店买的,自从穿了明衣坊的衣服,我的气质风度都有了质的飞跃,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不在话下。”   这几个大财主,不做个宣传,就太对不起侯哥了。   第五尚紫噗哧笑出声,然后很难理解地轻皱眉头,疑惑地盯着我,“我们的衣服有专门的人负责做,楚兄一表人才,家境该不会穷到,要沦落到街上买跟别人一模一样的衣服穿吧?”   敢情面前的四人都是大家公子,富豪中的富豪,自认无人比得过他们自家高级服装设计师的杰作。   言水仙僵硬着脸皮勉强笑了笑,忽悠众位俊俏郞君不是件容易的事,“我的目的当然不是衣服,”遮着半边脸,略微低头压低声音,“其实最重要的是待会儿的精彩节目,美女一抓一大把……”   刚说到一半,身旁忽感冷嗖嗖的,大热天哪来的冰风,一侧头,无意间瞥见莫泽飞的一双冷眼锐利地直射过来。   言水仙立刻摆正身子,一时兴起忘记了面前的都是传闻中聪明至极的人,只好摸摸鼻子,当刚才的没有说过。性冷淡!给她脸色看,凭什么!   “这里有节目呢,你们坐着,我先去看看老朋友。”一溜烟,人没了影。   ------题外话------   这下子,美男全都出来了。 ☆、第三十五章 表演二胡露馅了   舞台的后面。   “小仙!”青琴见到言水仙,双双拥抱,就着落泪。   “小仙你可来了,我们都快想死你了。特别是表哥,听说你到了皇宫,就想也没想,直接来了皇城。”   “侯哥呢?”言水仙正问着,后脑勺一个爆粟袭击。   她不怒反喜,一转身,果然见到好长一段时间没见的侯哥。   侯哥成熟多了,脸上痞子的笑没了,换而言之的是肃穆着一张脸。   言水仙正要给他个大拥抱,谁知他一摆手,“我忙得一身汗。”   言水仙扫视四周,没有见到小姑和师父,问道:“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姑姑他们呢?”   “小姑还在盛来客栈脱不过身,晚些再过来。你师父还在白玉山上快活。你行啊,跑皇城里来也不跟侯哥说声,翅膀长硬了就可以不理侯哥了,你是这样想的吧?”   言水仙一愣,侯哥生气了?而且好像气得不轻啊!“没有……”她好像第一次见侯哥发脾气。   “表哥,请来的杂耍都准备好上台了,杂耍表演完后就该模特和你们出场,配乐的人都到齐,小仙到时就靠你们在舞台中央即兴奏乐,对了,拿好你奇怪的二胡。”   青琴把表演的衣服放到她手上,就忙着让模特们站好队,“都准备好了?快看看还有什么问题。”   “快换衣服,这场少了你不行。”   一问之下才知,主角脚崴了,临时找谁上台去?本身这个主角也是个配角,但是言水仙自上山学音攻,便鲜少现身,就给他培养了个人,可是这人此时上不了,正好小仙来了,只能找她了。   临时搭建的屋子里,十多个各具风情的男的女的模特皆穿好美丽的新衣,青琴一个个细细检查有无纰漏之处。   一会儿他们将在舞台上走着猫步,展现她们穿这些衣服时最优美的姿态,让皇城里所有的俊男美女看到衣服穿在身上的效果,促使他们产生购买的欲望,此举过后,明衣坊的销量和声望必定大增。   言水仙一直以为,哪怕是妓女,只要是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赚来的钱,就是可贵的,甚至比那些官家千金大小姐或小家碧玉一生不事生产的强。   一根琴杆两根琴弦连接的东西能奏出什么好曲子,于是青琴她们评价为“奇怪的二胡”。   言水仙颇为不满,二胡在中国可是有一千多年历史的,情感表现力极高的二胡,在这种喧闹的喜庆日子是最好的了,待会让你好好见识它的光辉,当下不作无谓的辩解,只点点头。   侯哥主持完自信满满地退下来,一下子瞅见我,不由得意地对青琴道:“看吧,有小仙在,万事皆行。”   看着呼呼地吹着面纱玩弄的言水仙,侯玉枫又无奈地训道:“别玩了,都开始了,快站上去。”   离了她的侯哥似乎长大了,以为她在的时候,侯哥心心眼眼里都是她,男人天生爱面子,但他不,情愿跟在她屁股后面,宠着她的无理。有时候,她会想,哪怕她有个亲哥哥,也不会有侯哥做得好的。   看着侯哥忙碌,一个人到皇城处理这样大型的活动,已经有侯门当家的样子。侯家的壮大不难,难得的是能挑起一辈子的重担,若然没有这样的能力担当,她也不必费力帮助。从一开始,她就坚信侯玉枫有这个能力。   所以,她顺水推舟地离了侯门,情愿在深山里。只为一个男人的成长。   外头欢声四起,杂耍演员掀起一阵热烈的浪潮。   言水仙抿抿唇,有点儿干,她无奈地叹口气,那四人还在外面,本来自己很委婉的说看朋友,想直接偷溜掉的。但是,看看手时的二胡,希望面纱能遮得住他们的目光。   老实说,当有龙阳色情狂之称的夏敬玉,对她勾肩搭背之里说了一句话,她就想办法离了他们。   他说了什么?他说,“你身上散发的香味,比极品处女香还要好闻呢,所以你这朋友,夏某交定了。”她能不溜吗?   侯玉枫眼明手快,见杂耍的演员下来了,拍了一下言水仙的肩膀,“你所谓的二胡要是不行就换手里的风云。”   言水仙攥紧腰际的风云,取出来的话,赫连续卿还不一看就穿!   “你看我什么时候不行了?”言水仙睥睨着侯玉枫一眼,向后一挥手,带着一众配乐的人坚定地提着二胡上场。因为此前在阳州的盛来客栈里表演够多的了,这时根本不用彩排就能上声。   伴随周围阵阵欢呼四起,言水仙微笑地挥手示意,但凡到盛来客栈小酌一杯的人都曾见过这种装束这种气派。小有名气的凌波仙子团,颇有现代明星风。待坐稳,所有的目光都凝视着舞台正中的焦点。   “嘀……”二胡穿透力极强,由二胡带动的欢快喜庆的音乐一同响彻,一时间木鱼的灵动,小巧凑兴的鼓锣,飞扬的短笛,轻微的小镲同声齐奏,欢喜乐腾的动感震撼全场,跟现代的摇滚激昂程度差不了多少。这些现代摇滚的成就,可是她在古代经过几百个日夜颠倒的研究成果。   伴随狂热极强的节奏感,曼妙的美女俊男踩着节拍,一个个艳丽四射,光彩照人,灿烂如花让人移不开眼球,每一个模特轮流站到最中央的舞台,围绕她们这支乐队转一圈。   每当这时音乐会相对较低,侯玉枫用不同于以往轻佻的声音,温柔地道来服装的特色所在,内力的传音效果比麦克风还要好,起码避免了出现近点声音太大,远点听不到的情况。   模特走show后,以一首《浪漫的事》结束,祝愿情人节的情侣有情人终成眷属,随着歌声飘扬,全部的模特出场行谢幕礼。   广场掌声雷鸣,久久不散。   半价优惠的惊喜,熙熙攘攘的人群争先恐后地一窝蜂抢购,情侣的忙着为爱人挑选,单身的只为个人喜欢,家里的人为子女打算,有的小贩暂时舍弃小摊不甘落后地蜂拥而上,幸好提前做好排列秩序的安全保卫措施,避免一系列践踏的悲剧发生。   赫连续卿看似不经意地起身,“我去去就来。”   后台,言水仙手中仍拉着二胡把玩着。她很久没有玩了,很怀念。忽然,眼前呈现水蓝色,她手一顿。站起身干瞪眼,认不出,认得出,认不出,认得出……心里反反复复呢喃着。   赫连续卿的唇是抿着的,一直温和的笑消失了,让她感到有些陌生。希望不会是她的错觉,他不会生气了吧?   赫连续卿伸手摘下她耳边的面纱,看到她的面容,唇一弯,总算是笑了。   ------题外话------   一直想学来着,二胡很好听。 ☆、第三十六章 情人锁   原来一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同样,一直不笑的人,突然笑了,也是件很可怕的事,比如莫泽飞。   赫连续卿离座的时候,莫泽飞就冷冷地笑了起来,看得另两个美男一阵恶寒。   “玩够了?”眼神有意无意扫向走过来的侯玉枫。“换身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   与侯玉枫擦肩而过,赫连续卿不会忘记这个男人,因为他曾在他面前说,“她可是当我媳妇的后选人”,胆敢抢他的女人,他就砸了他的侯门。   “他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跟他走在一起了?”侯玉枫当然不会忘记,他是他最大的情敌,就是不知道,他知不知小仙是他未婚妻的事实。继续装聋作哑最好,小仙最好是他的。   “他是六王爷,旭国最能干的王爷,唯一一个外姓王爷。”言水仙强调着,因为侯玉枫不屑的眼神。家族大了,就要靠着各种关系,多许多顾虑,侯哥要是真心为侯门着想,就应该对他友好些。   “我现在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回头找你们。”她今天做的什么事都逃不过赫连续卿,她得去说一声,不然另外三人知道了,说不定会骂她变态。   侯玉枫因为抽不开身,言水仙走得快,便没能留得住。   言水仙换回原来的男装,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风度翩翩地逛悠。不要怪我太懒,最怕人多没地方站的时候,现代13亿人口,再加上曾经生活在最密集的城市,那种想用机关枪扫光所有人的冲动记忆犹新,既然他们能应付得过来,她就不多去掺和了,她也累坏了。   她一出来,就见到四大公子如一座风景,驻立在那儿,背景是烟江桥。却在等她这个假小子,心里的愧疚感呈直线飙升。   烟江桥很奇怪,桥边的围栏挂着密密麻麻的锁,各式各样的锁让人惊叹,木锁、金锁、银锁、铜锁、铁锁、景泰蓝锁、花旗锁、首饰锁、圆形锁、方形锁、枕头锁、文字锁、人物锁、动物锁……   有些工艺甚至非常精湛,价格不菲,有平雕、透雕、镂空雕、錾花、鎏金……看的人眼花缭乱。好奇的当下,正好见到几对情侣一块锁着围栏的柱子,手握手将掌心的钥匙抛入江中。   “楚小弟对情人锁甚有兴趣,莫不是想到要跟什么人一同守护爱情?”   夏敬玉独特的邪魅响在耳边,言水仙抬头,不由得问道:“这里的锁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接话的,意料之外的是不怎么管闲事的赫连续卿。别瞧他斯文尔雅,有时话比莫泽飞还少。   只见他遥望滔滔滚流而下的清澈江水,好听的低沉嗓音娓娓道来:“传说一对有情人相约烟江桥底不见不散,那日雷闪电鸣,暴雨肆虐。然男子仍坚持等在桥底,不料堤坝破损,水涨船翻。男子为等女子前来,抱梁而死。”   转向她笑得和煦,“水退过后,人们看见男子死死地抱住桥柱,数十人拉扯尸首亦无法将其分开。而在家人的阻挡下姗姗来迟的女子则悲恸欲绝,绝望心死之下相拥纵江自尽。众人为了纪念这一对相爱至死的情侣,才有了今日烟江边的相亲集市。”   如沐春风的浅笑,如春暖花开,继续道:“烟江桥是锁住爱情的地方,亦称为情人锁之桥。每年的这一天,相爱的两人都会挂上他们的爱情锁,将钥匙抛沉江底,以此守护他们的爱情,象征爱情天长地久。”   呆立半晌,言水仙喃喃地道:“想不到三妻四妾的时代,竟会流传这样生死相随的故事。锁住爱情的钥匙抛下江底流到远方,人们找不到开锁的钥匙,就打不开锁住爱情的房子,爱情就能一辈子住在那里,永远不变。”   或许对这个时代的爱情不该太失望,只是现代的一夫一妻制都鲜少有的至死不渝的爱情,能在三妻四妾的古代找得到?这里会有青楼,会有小妾,但不会有小三,情妇……其实那些小三情妇就是变相的小妾和偷情。   气氛流淌淡淡的忧伤,莫泽飞杀风景地冷道:“无聊,少年人不切实际的幻想才会产生无谓的煽情。”   言水仙一扭头,拧着眉头,瞪向不解风情的莫泽飞,倒是一旁的第五尚紫脸上流露少有的期盼,隐匿的渴望如找不到实体的影子,藏在淡笑背后的阴暗角落,幽幽地低声说道:“我倒希望有这样的爱情故事发生在我身上,两夫妻相亲相爱,相濡以沫一辈子,才是最幸福的事。”   沉浸在淡淡的忧伤故事,脑海中不禁想起一首情诗,“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   一旁水蓝衣摆微动,飘渺的星眸不知落在哪里,大雁往来处,留下的不过是虚空的痕迹。   值得我天荒地老的人儿,你在何方,何地是她将要驻留一辈子的地方?   “王爷,锁买回来了。”赫连续卿身边酷酷的贴身侍卫,面无表情地递上一把精致的金锁。   四人像看到外星人,这表情无不表达一个问话,“你买这干嘛?”   “小仙,”赫连续卿凝视着言水仙的眉眼,“试试玩儿?”   言水仙差点扑倒。这是变相的告白,还是真是玩玩儿?   她木然了,他握着她手的时候,他们手把手上锁的时候,她的思绪仿佛不是自己的。小时候是她欺负他来着,现在他压到她头上了,她都不敢反抗,也不敢问问他是什么意思。   倒是另外三人,他们严重怀疑他们的兄弟中邪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他们就明白了,这两个变身怪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题外话------   想拥有锁得住一辈子的爱情,有木有? ☆、第三十七章 女扮男装的郡主   “郡主老师!”   一声惊喜的呼唤,惊得言水仙的手一缩,二人紧握的手骤然分开,心忽然有些空落。喊她的人,不用看都知道是哪个瘟神,因为能这么叫她的就只有一个。   “皇上?你竟然私自出宫!”莫泽飞牙缝里蹦出冷冷的几个字,寒冷的眸子似能喷出锐利的冰凌。“身为一国之君,当爱惜自身,乃是万民之福。”   “莫将军,你这就不对了。郡主老师说了,要管理好一个国家必须得了解国情。要了解国情,朕就得亲出来体察民情。郡主老师曾经说过,要是朕这样做了,将来就算不是明君,都不会成混吃等死、祸国殃民的昏君的,郡主老师说了会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朕此举的。对吧,郡主老师?”   三人无语了,郡主老师是谁?胆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郡主?旭国迄今为止就只有一位郡主,就是前些日子太后下旨赐封失散多年的亲侄女,言水仙,号福顺。   就在除了赫连续卿外的众人都在疑惑,到底谁是郡主老师时,小皇帝已经笑咪咪地对言水仙挤眉弄眼,答案昭然若揭。   众人还存在疑问,小皇帝已经很开心地走到她跟前,“郡主老师今日的装扮很特别喔,很像男人耶!”   臭小子,这时候才来卖萌,平时输给她的时候就老一副僵尸相,不就是要存心给她难堪么!言水仙暗地里咬着银牙,恨得牙痒痒的。   除了赫连续卿唇边的笑意愈深,其余的几人眼珠子都差点儿跳出来,仿若见到外星人一样,死瞪着眼,只差将言水仙当场凌迟。   夏敬玉瞅了瞅自己的手,他刚才居然搭着女人的肩膀称兄道弟!女人?忽然间,鸡皮疙瘩起了满满的一身。脚下步伐退退退……这,这女人变态的!   莫泽飞眸中寒芒一转,重重落在言水仙身上,言水仙立即如坠冰窖,身体僵直。   第五尚紫开始时还在苦苦地纠着眉,仿佛努力回想些什么。忽然,他一拍脑袋,“怪不得一见到你,我就觉得眼熟来着,要是你是姑娘家,那就说得通了。盛来客栈一别,我们俩有两年没见了吧?言水仙姑娘?”   言水仙冷汗直冒,这人的记忆能不能不要那么好啊!她所有的馅全在今日露光光了,这还得了?不知道这些男士心眼小不,到底是欺骗了他们,要是他们追究下来,一人一个拳头都足以将她锤死。   第五尚紫奇怪的并没有不愉快的表情,只是满怀疑问,“可是你怎么成了郡主?咦?福顺郡主?赫连大哥未过门的妻子?”边说边瞪大眼睛,不敢置信。   对喔!她现在也算是有头有面的人物了,而且……她看了看在一旁看好戏的赫连续卿一眼,还有这层身份呢,她就不信,她是他指腹为婚的妻子,他会不管她!   想到此,言水仙蹬蹬蹬,一路退到唯一还能笑着的人身边。与此同时,赫连续卿很给面子,手中折扇唰地展开,“各位别介意,因为今日是乞巧节。本王担心自己未过门的妻子会遭到狂风浪蝶的追求,是以出此下策。”   “郡主老师,你捡到啦!看六王叔对你多好,连这都为你考虑到了。”小皇帝幸灾乐祸,暗地里欢喜到不得了,天天输给她,天天给她说教,现在终于有机会掰回一局了,嘿嘿,也算给自己报仇了。哈哈,怪不得郡主老师这么喜欢挫败他,原来耍人的感觉这么爽啊!   言水仙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要不是这个小鬼头的出现,她还能好好跟他们做朋友。天知道,古人不知吃了哪根葱,脑子常年食古不化。他们避女人如蛇蝎,视女人如衣服。男女朋友一旦亲近,就会被人说三道四,淹没在一坛唾沫星子里。像她跟侯哥,明明就是好兄妹,偏偏小姑和青琴却视她为抢走侯哥的敌人,虽然明里她们没有说什么,但是处处将她和侯哥拉开距离确是事实。所以为了避嫌,她当时也是顺了私心,不得不跟慕容非石学习音攻。   “既然是微服私访,那就不应该明摆着身份。你要记住,你是他们中的一份子,只有摒弃身份才能融进去,了解表象之下的本质。所以首先,你不能称朕,你要和他们一样,称自己为我,听懂了吗?”言水仙循循引善。   小皇帝摸着小下巴,非常认同地点点着:“郡主老师所言极是。朕……喔不,我今日就暂且摒弃身份。”心里在笑,瞧瞧吧,他做的一切,都是郡主老师策划的,瞧莫泽飞护主的脸越来越黑,第五尚紫越发不赞同的表情,还有夏敬玉一副恶心的嘴脸,无不摩拳擦掌……呃,六王叔的眼神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锐利啊!   言水仙被这些人的威压压得抬不起头来,这小鬼果然是在阴谋满布的皇宫里长大,略施小计就让他们把所有的罪责套到她身上。他倒安全了。言水仙心里这个窝火啊!   “哎哟!郡主老师我知道错了……”小皇帝扭曲着脖颈,一口一声的惨叫。   “臭小子!明明是你自己想跑出来玩的,却拉我下水。”   是,她是说过这个问题,而且那时太后也在。但是她压根没想过,小皇帝真会跑出来。并且看情况,貌似是逃出来的。判断的理由很简单,要是太后准许的话,跟着的御林军往那一站就能摆满一条街,哪里还有百姓游玩的兴致。她绝对不能正中下怀,吃这哑巴亏。   “前些天你输惨了给我,如今报复来着?存心让我不好过?别以为我看不出你心里的小狗狗。”   言水仙恨得牙痒痒的,瞧瞧,小小年纪动歪心思,诬陷她诱拐当朝天子出宫,天知道她诱拐他出来干什么?不是存心让这些将军尚书王爷啥的将她生吞活剥吗?   夏敬玉在那头火上浇油,说着风凉话,“福顺郡主女扮男装戏弄我们的事就算了,现在居然胆敢对当朝天子动手,那是对皇上的大不敬。还有,皇上,老师的称谓不可随意用之,唯一当得起此称谓的,唯有当朝学富五车的太傅。哪怕是莫将军这样的,也只能是莫将军呢。”   第五尚紫心里暗叫一声糟!但凡跟宫里沾边的人,谁不知道莫泽飞是皇上武学上的指导,天天言传身教。哪怕在这个重文轻武的年代,莫泽飞最差也相当于是皇上的半个师父,即使如此,皇上也从未尊称过他一声老师。   果然莫泽飞的脸更冰山,浑身立即散发出一种冷厉的强大气势。 ☆、第三十八章 他们像三口之家   此前,言水仙在他说话的时候就松开了扭小皇帝宝贵的耳朵,这时更不敢多言。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所有的人都跟她对着干!   “臣恳请皇上别听信谗言,让臣护送回宫。”顾忌周边人杂,莫泽飞刻意压低声音,但神色凛然,活脱脱就一个死忠臣。小皇帝下套,他就绝不含糊往下跳。   小皇帝往旁边一跳,躲过他的跪拜。一副嫌弃地摆摆手,“莫将军今日就放过朕吧。朕这次出来真的很不容易的。而且,”小皇帝看着言水仙难得认真起来,“朕叫郡主老师是心甘情愿的。郡主老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虽然时常不按牌理出牌,品性也异于旁人,但天才不都这样怪异的?朕和郡主老师,不仅仅是亲人、玩伴,还亦师亦友。朕回头颁一道意旨,封她为太傅又何妨?”   四大美男一听这话,无不目瞪口呆,只差把言水仙瞪出个洞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守规矩的丫头,不然又怎么会肆意妄为女扮男装,还胆大包天地拧皇上的耳朵。但是貌似事情不像表面看的那样,为什么皇上喜欢挨着她,拧了他的耳朵也不生气,为什么赫连续卿无动于衷?她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言水仙苦笑,苦恼,更多的是无奈。小屁孩怎么老拿她当枪使。   话说,莫泽飞面对千军万马亦面不改色,偏偏对顽皮的小皇帝束手无策,偏偏又是死忠皇室统治者的角色,怒火无处发泄,直接转向言水仙。   莫泽飞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站得笔直的他,气场极为肃杀。   言水仙一瞧这架势,第一反应就是战战兢兢地退到赫连续卿身后,仿佛有他在身旁,她一定会万事大吉。小皇帝终究只是个孩子,更何况,赫连续卿的实权好像比小皇帝要大,而且也比另三大美男地位高,应该无人敢造次吧。   “莫将军,皇上说到底还是个孩子。虽然如此,但本王认为皇上说小仙聪慧这话不假,这不仅仅因为她爹言生是旭国无人能超越的第一大学士,本王以为,就算是太傅之职,若她肯认真去做,也绝对当得起。”赫连续卿抿着好看的薄唇,墨色的眸子射出丝丝一点都不亚于莫泽飞的杀气,他手中折扇一晃一晃,偏偏这优雅的看似没有任何威力的动作,将莫泽飞的杀气打消得无影无踪。   夏敬玉狐狸眼划过一抹狠厉,第五尚紫则皱着眉头。   哪怕她聪慧无双,但凭区区一介女子,又如何当得起太傅之职?哪怕当朝左丞相之女兼御封旭国第一才女之称的蔡君,亦无此殊荣。头一回,他们心里浮现异样,旭国最完美的六王爷都会权大欺人?   言水仙也给惊呆了,不仅因为他赤裸裸的维护,得罪他的兄弟也要站在她这一边,还因为紧握着她的修长双手。   他一边说着维护她的话,一边握着她的手不放,掌心传来温热。这一白皙宽厚的双手,却带给她安心的力量,有一种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心底长久以来掩藏的孤寂感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完蛋了!惹怒权势涛天的六王爷了!   “夏某忽然想起家中有事,恕不奉陪。”夏敬玉脚底抹油,媚笑一声溜没了影。   “啊!我想起爹今日为我安排了相亲的事,我也要先走了。”怕他们不相信,又画蛇添足,“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爹有多恐怖。”眼睛一眨,人好像凭空消失了。   “莫将军怎么不走呢?”   小皇帝奸笑着着,恨不得他马上离开。平日里给他管得死死的,这也不许那也不许,好不容易趁着母后休息的时间出一趟宫,却仍摆脱不了冰山,这叫他怎能不气。   “臣自当留下来保护皇上的安全。”莫泽飞厚着脸皮,不动如山。   极品的人才,若放在明君的年代,或招贤士的霸主身边,莫泽飞不卑不亢的忠君思想定然让人大为赞赏。不过,虽然小皇帝不是昏君,但是一个小屁孩懂得啥?让他玩得不舒服,不爽,就是讨厌。   小皇帝朝他呲牙裂咧,然后直接当他空气,朝言水仙说道,“郡主老师,六王叔,我们去玩吧。”   几个大人以及一个对什么都好奇的小屁孩一起逛街的后果便是……   “郡主老师,我要一串bing糖葫芦……”   “六王叔,我要风车……”   言水仙抚额,“你到底是来体察民情,还是出来纯玩的?”   小皇帝歪着头,眨巴眨巴眼睛,“这有分别吗?”然后又一溜烟去看捏糖人,莫泽飞则寸步不离。   “小孩子本来就这样,平时约束惯了,不比一般人家的孩子,让他玩玩也好。”   “那也是。”言水仙笑笑,手有点儿不知道往哪儿放。   不知道怎的,有种话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紧张,呃……害羞……   “我看过日子了,下个月初三是个好日。”   “嗯?”言水仙睁着滴溜溜的眼珠子,努力思考他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不想要两人之前有代沟哇。   赫连续卿脸上泛起笑意,“我们的婚礼订在下个月初三好不好?”   虾米?惊吓!言水仙呼吸一窒,原来古人有时候比现代人更直接,她想想,还没有约会,没有表白,没有拖手,没有接吻,没有鲜花,没有求婚……十只手指头都数过去了,全都没有做过。她欲哭无泪,闪婚都不带这样的。   “怎么了?你不愿意?”   “我愿意!”言水仙猛然举手应道。说完,脸唰地红了,她,她也忒开放,忒直接。   赫连续卿脸上现出醉人的笑意,是真心的!之前他虽然带笑,但却从不透过眼睛,这时的他眉眼都在笑,这样的他,仿佛一束阳光照在他身上,让人挪不开目光。   “不过,这也太快了。我们现在也不是很熟悉。”言水仙哆嗦着唇,不敢相信,这么美好的男子竟然会那么爽快的向她求婚。   “怎么会,我们已经相识十八载,怎能不熟悉呢?虽然我们之前空白了十来年,但是我一直没有忘记你,无论是你小时牙牙学语的时候,还是你回来旭国的生活,我一点都没有遗漏。这一次,是我委托白罗门门主,将你带回我身边。我们可以回到小时候那样亲密无间,只要你愿意。”是的,只要你愿意,接受我的全部,我一定好好爱你。赫连续卿微敛眸子,掩藏内里的幽暗。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在白玉山?”   言水仙刚问出口,正好小皇帝回来了,“郡主老师,我们去吃东西吧,我饿了。”   赫连续卿看了她一眼没有答话,对小皇帝说,“王叔带你去黄鹤楼吃好吃的。”   “还是王叔疼我。”小皇帝一手拖一个,跳着脚,一蹦一蹦的。   言水仙心里甜蜜蜜的,瞧,多么像一个三口之家啊。偷眼瞄瞄下赫连续卿,她真能嫁给这个完美的男人吗?善良,天才,有涵养,有权势。啊!她是不是在做梦,她要晕了……   莫泽飞看着前面三人,忽然有些……羡慕。   ------题外话------   请问亲们能猜出赫连续卿是谁吗?实质上男主不像女主看得那么善良,是个彻头彻尾的腹黑。 ☆、第三十九章 太后中毒   “王爷!大事不好啦!”   孙公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陡然见到小皇帝,本来气就不够喘,这下呛得脸色青白。“皇,皇……”   未待孙公公叫出口,赫连续卿已接口问道:“何事如此惊慌?”   孙公公被他一问,马上想起更为严重之事,“王爷,太后娘娘身中剧毒!”   赫连续卿眉间一敛,折扇缓缓收了起来,面色凝重,“边走边说。”   “马车就在这里,王爷请,皇……”   “好了,别罗罗嗦嗦的,事情紧急,我们上去再说。”   言水仙自然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太后娘娘的贴身太监亲自出马找人,事件肯定不简单。太后是她的亲人,在宫里的这些天,太后简直就是她的亲娘,每天嘘寒问暖,从不责怪她不守规矩的小事,要什么有什么。人的生命有时很顽强,因为祸害存千年,但人的生命更多的是脆弱,哪怕是一场车祸,甚至楼上的花盆,都有可能于顷刻间夺去生命,万一毒解不了呢,她怎能不担心?   孙公公拿眼一边看小皇帝,一边惴惴不安地看向赫连续卿,然后期待地看着言水仙。   “咳咳。”好吧,她比较有亲和力。   赫连续卿叹了一声,“孙公公但说无妨。”   这话一落,孙公公立即泣不成声,擦着眼泪呜咽着,“幸好皇上离宫,不然也落得和太后一样的下场。”   言水仙和赫连续卿对视一眼,都看出对方眼里的担忧。   原来太后用完午膳后,顿感身体不适,然后就寝休憩。但是侍候的宫女很快就发现不对,因为太后一躺下,就悄无声色,是那种死寂,连浅浅的呼吸声都不能耳闻,并且,太后红润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紫,变黑。贴身宫女怎么都唤不醒,于是把太医召进宫,但太医一个个都一问三不知,纠着眉根本判断不出何种病症,但唯一共同点就是:太后中毒,而且是一种罕见剧烈的毒。   “那最要紧的事,应该是发皇榜,召集民间大夫,这样才有可能找到医好皇姑母的机会。”言水仙忧心不解,就算旭国的顶梁柱是赫连续卿,但他终究不是太医,能管个屁用。   孙公公脸上挂着两行眼泪,怔怔地看了言水仙一眼,然后又瞧了一眼赫连续卿,这才对上言水仙,“难道郡主不知道,王爷医术高超,旭国之内无人出其左右?”   言水仙一愣,转而见到赫连续卿温润的眸子,心底居然泛起强烈的愧意。真是的,她惭愧什么!不是最近才见回他的么,闪婚都需要时间,更何况重新了解一个人。   至此言水仙方知,赫连续卿乃是已故神医华风的嫡传弟子。   “郡主老师笨死了!”小皇帝得知母后身体抱恙,也掩不住担心,小孩子闷闷不乐,这时像找到出气筒,直接朝言水仙开火道。   “你一个小屁孩居然骂长辈!”要不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言水仙早跟他吵开了,哪有这么容易回一句,瞪一眼就放弃的。而且这小鬼其实也很担心,只是表达的方式很别扭。她就当体谅体谅他吧。   一路上畅通无阻直达太后的宁后宫。   一干太医等在外面,见到风尘仆仆的三人,全都匍匐不起。他们罪大啊!当了一辈子的太医,居然连个毒都诊断不出来,脑袋分分钟不保啊!   他们也管不了这些庸医,直入太后寝宫。   赫连续卿把着脉,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脸一沉,“此毒无解。”   众人无不心惊,连神医之后都说无解,那太后的凤体岂不悬乎?   资历最深的冯太医惊讶出声,“六王爷,此毒当真无解?臣曾听六王爷尊师说过一句话,这话让臣受用一生啊。他说,世间无解不了的毒,无治不好的病,一切在乎不断精湛的医术。但是王爷此时这么轻易下诊断,似乎不馁。”   赫连续卿背着手,踱着优雅的步子,背着众人,沉思着望向窗外,就在众人要在陷进这沉重的失望里时,赫连续卿却说话了,“原本此毒并不是解不了的。”   众人立即现出喜色,但很快就被打蔫。   “但是药引难求,等同于无解。”赫连续卿不得不打击他们。其实他并没有伤心难过。太后死了,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他的心天生寒凉,只除了她……   “要什么药引?朕是一国天子,要什么有什么,哪怕天上人间,只要有,朕就一定找得出来。朕决不让母后有事的!”小皇帝纂着手,冷着的脸跟在宫外无忧无虑的小屁孩完全是两个人。因这件事,小皇帝好像一下子长大了。阴谋遍布的宫中,母后时时刻刻护着他,他即使年少,也比宫外那些不识愁滋味的人要早熟。   言水仙按着小皇帝的肩给他安慰,“对啊,只要存在于世的,就能找得到。”   赫连续卿深深地望进她滴溜溜的水眸,里面的担心,不安,让她的眼睛格外的动人。“是冰蟾蜍。”   众人一片哇然,所有期待的表情转瞬变得失望透顶,那是……绝望。   “冰蟾蜍?”言水仙不解,为什么他们都那么绝望。这东西很难找吗?难不成绝种了?   “不错。它是我们最强大的敌国,花岛国的千年国宝,哪怕是它们国家的帝皇病重亦不能动的宝物,因为它是花岛国的振国之宝。试想,连他们的一国帝皇都没有资格享用,会交给我们?”   “六王爷所言极是,郡主,现今两国的交战一触即发,又怎会给我们呢?”冯太医灰败地捋着白胡子,想不到临返老还乡之际,出了这么一挡子事,他愧对皇室,愧对冯家列祖列宗啊。   看着太后昔日如花的容颜,此时却泛着丝丝缕缕的黑气,心痛,无以复加。   “不给,那就抢过来好了。”言水仙攥着小拳头,她不能眼睁睁地放着亲姑母不管不顾,她失去的至亲仍不够吗?为什么上天还要难为她?这一次!这一次再也不会再软弱了!哪怕逆天,她也要救回姑母!“难道因为事情有难度就不努力了吗?太后不是一国之母吗?她代表着一个国家,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们都要得到冰蟾蜍!那些毒害皇姑母的人,本郡主一定要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众人面面相觑,在他们看来,太后赐封的福顺郡主来自民间,不守规矩,没有威仪,还不分尊卑的下等修养……反正就是给太后面子,才敬着她。这时突然见她不同往日的神情言语,无不一愣。她说出的话,坚定而执着,那坚韧的信念,哪怕是单看着的他们仍狠狠一愣,深受触动。   对啊,这是他们的国母啊!代表一个国家的兴盛!   “郡主说得轻巧,一旦两国开战,遭殃的是百姓!”冯太医皱着眉,在宫中呆久了,耳濡目染,宫中大事知道不少。   “有何不可?”   众人同时转向门口,莫泽飞强壮的身躯立在门口,挡着阳光,气势强大而凛然。“两国开战迫在眉睫。”   “发生了什么事?”赫连续卿抿唇看去,莫泽飞既然说开战,就一定会开战。要不是出事,爱民如子的莫泽飞定不会轻率作决定。   “刚传来紧急军报,边境遭到花岛国突袭,大军已退至城内防守。” ☆、第四十章 胭香楼   朝野上下,一片忧愁。因为太后的病,还有边境花岛国的入侵。   言水仙想帮忙来着,作为旭国的一份子,如今亦处于政治中心,很想出一份力。但是,没有人理会她。这是古代作为女人的悲哀。   言水仙极为忧愁,好不容易有了亲人,但这个亲人现正面临生离死别,她很不开心,现在姑母只用千年人参吊着命,最多只能撑一个半月。   这可怎么办才好?   言水仙在宫里看着那些只会说空话的大臣,烦透了,这才又摇着“难得糊涂”出来透透气。想着怎么从敌国手中取出,要是到最后仍然没有办法,哪怕孤身一人,也要到花岛国走一趟。   本想到侯玉枫落脚的地方看看的,但想问题想得太过沉迷,走叉路了。   “公子,这里是妓院。”春花留意言水仙半天了,因为之前也没有说去哪里,但也不能到妓院来啊,她们都是女人,来这种地方算怎么回事?   “妓院?”言水仙抬头,平淡地道,“是胭香楼啊。”过去还有兴致参加古代的妓院,但是现在姑母中毒,她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春花翻翻白眼,她的郡主真是世间奇奇葩,妓院也能淡定处之。“郡主,我们回去吧。”   “不要,我心情正烦着呢,进去走走也好。”她的情绪需要释放。   春花抱头,真想盾地跑。心里哀嚎,郡主,你能不能不要老做这种违背世俗、出人意表的事情!   胭香楼的大名,其实早在阳州城的时候,因为侯门世家的多处经营,言水仙也曾听过,这时不由得驻足。   胭香楼的盛名,不仅因为它的庞大,也不是因为里面的美人为阳州数一数二,而是因为胭香楼是每一届江南的花魁争夺赛的主办者,它历史悠久,有几百年的历史传承,里面的掌权妈妈都由上一任妈妈亲自挑选优秀的经营继任者,每一任掌权妈妈同时又都是千人寝中成长起来,是以得以长存。   那时,言水仙不由惊叹了一下,一家妓院竟然如此精通商业经营之道,还是历史最悠久的老字号,其它的药材辅、金饰银饰等经久不衰的富裕生意亦无与之长久的生命力,真的很值得拜访。   “果然多美人。”言水仙摇着难得糊涂,还没有跨过门槛呢。瞧瞧……   “哟,这位公子长得真俊俏,进来陪陪奴家吧。”   “公子小女子娟娟,奴家煮得一手好酒,诚邀公子共饮一杯。”   “公子……”   “停!”言水仙高高举手,摆了个暂停的手势,沉着声音道:“不要随便碰我,我要的是你们的头牌。”   春花忙帮着拍走这些苍蝇。   人一哄而散,唯独圆脸的凤儿嗔怪地退后两步,不满地对着她嘟嘴,“公子真坏,看不上奴家。”   言水仙浑身颤了颤,艰难拿出一锭银子:“叫你们的头牌来。”   凤儿斜睨了她一眼:“看你嫩嫩的,立得起来吗?还要找最漂亮的姑娘。算了,看在银子的分上凤儿就去叫声,不过艳艳在接待贵客,至于她来不来,我可说不了事。”   言水仙恶寒,身上暴汗,春花狠瞪着凤儿的背影,紧张地扯住她的袖口,用只有她们能听见的声音说:“公子,她们放肆了,真不该来。那钟艳艳不过是妓女,哪及得上郡主的冰清玉洁。”   汗,这是拍马屁,还是真话。   坐在大厅上,瞧着莺莺燕燕的男女调情,话说,这些色狼大小不等,年轻的只有十四五岁,老的足有六十岁。   言水仙苦着脸,这妓女怎么能与这些恶心男做肉体交易,光闻着糜烂的气味,她就想吐。   感觉有些不对劲,直觉有人大胆注视。   言水仙抬头,楼下是一片热闹哄然,楼上的雅间全都关门或放下门帘,许是错觉。   忽然,一道粗骂谩骂压过重重喧闹,穿透隔膜。   那声音恶狠狠道:“你这臭婊子,两年前你是这里的头牌老子没有银子动你,如今你年老色衰,装什么清高,只不过要你脱下外衣就推来推去,你这破身子早就不知被多少男人看去了!”   “刘老爷,不是奴家不给你,而是这大庭广众的不方便啊,要不咱们回房好好玩儿。”   这不是刚才在门口邀酒的娟娟吗?浓郁的妆容依然透着苍白,纤瘦的身材不算丰满,此时强笑着柔声道。   “本老爷就要在这里玩!你还要面子?哼,什么都不用说,现在就脱!看看你的奶子有多大!”   说话的人满脸皱纹,一口黄牙,句句话粗鲁不堪。看起来足有五十几,还能玩女人?竟然强迫一名弱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清光,还是不是人啊!   四周的男声一哄而起,个个脸上流露着露骨的色相,响亮的淫笑声声道:“脱!脱!脱!”   “刘老爷,求求你了!如果真的这样,奴家宁愿现在就去死。”娟娟看到这阵势,泪流满面,跪下来苦苦哀求。   “啪!”响脆脆的一声。   “臭婊子,你收了老子的银就得照老子的做!”刘老爷给了娟娟干脆一巴,开始动手去拉扯她的衣服。   “刘老爷,我不要你的钱了,我还给你,你放过我吧。”娟娟的手颤动不能自已,伸入袖中取钱,抖动的手怎么也掏不出来。   言水仙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怒火,走过去一个推踢,那老傢伙哐当倒地。   “你TMD不是人!马上滚!你这个恶心的人渣!”   言水仙扶起全身颤抖,重新披上脱落的轻纱,遮住娟娟的身体:“没事,这种人不用理他,他敢打你,你就打回他好了,呆会我教你防狼术,保证管用。”不过,妓女学什么防狼术,心中暗暗鄙夷自己一把。   娟娟面容呆滞,定定地看着她。   这时,地上的人渣在家丁帮助下站起来,“哪来的乳臭未干的臭小子,胆敢坏本老爷的好事,反了你,不过,”人渣上下打量着言水仙,眼露淫光,“真是个漂亮的小子,来人,将他捉起来脱光,爷今晚就要他了!哈哈哈!”淫笑葛然看中断,不知怎的比巴掌更响亮的啪地声响起。   但见人渣屁股着地,听那声响,不会是股骨断了吧?   任凭人渣大呼小叫,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同情。言水仙恶意地坏笑着,不知是哪个跟她一样看不过眼的人做的手脚, 她对着外围的春花得意地做了个OK的手势,完全没有留意对面的杀气。   娟娟急急地道:“不好,公子快走!”   言水仙愣愣地转过头,这才注意到人渣身后的健壮家丁面露狠厉神色,刷地,刀剑出鞘。   言水仙当即往外冲。笑话,这阵势,当然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无奈胭香楼生意太大,外围的人太多,根本逃不掉。言水仙手探到腰间,风云出。   当剑刃刺过时,言水仙头一侧,化为刀的风云堪堪划断剑刃。这,就是风云的秘密,化笛为刀,是最高明的暗器。   接着,言水仙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窜到他的后背,给他重重的一拳。哼,胆敢欺负圣手琴仙的徒弟,找死!   这人一愣,根本没有想到言水仙有此等宝捣。但是他眸中凶光一闪,扔掉手中剑,腰间一闪,软软的腰带一抖,忽然变作一把剑。猝不及防之下,软剑堪堪划过脸庞,险些毁容。可恶!居然跟白楚一样阴险,用软剑的傢伙!   言水仙很想用师父教的音攻试试,但是她根本无从吹笛,也没有琴让她拨弄。几番较量之下,她渐渐力不从心。   忽然一支筷子以破空之势袭到,从那人握软剑的手掌穿透而过,血流如注。   与此同时,言水仙以一个漂亮的360度旋转踢,带着冷厉的劲风横扫他的右面,那人狼狈地在空中转了半圈,终于嘭地摔倒,不欲与他纠缠,施展轻功飞往楼上,要找出暗里出手相助的人。   却不料,扑到一名胸部平坦的……男子,嘴唇贴到温凉的两瓣。   心念闪过,又是一个色男!可恶! ☆、第四十一章 是白楚杀的!   言水仙愤愤抬手一个勾拳打去,却在触碰到他的脸时呆愣,黑曜石的眼眸流光溢彩,密长的眼睫毛微翘,冰冷面具下的鼻梁正对着她的,如艺术家雕刻的轮廓绝美的清俊脸孔,不是白楚是谁?   那刚才破空的筷子也是他的?   此时,四瓣唇在力的冲击之下没有一丝缝隙地紧紧贴在一起,言水仙惊讶过后,感觉脸颊前所未有的热烫,不用说,清丽的脸蛋肯定红如朝霞。   “你,你……”运气好过头了,这样碰碰撞撞都能扑倒绝世美男子!呃,好吧,她猜的。   一时不能接受这个“飞来”意外的事实,言水仙无意识地撑着他的胸口,离开他的唇,语无伦次。   只见他呆滞过后,眼中不易察觉地闪过戏谑,冷着声道:“你可以起来了。”   “哦,”言水仙这才意识到手下有节奏的跳动,更不好意思,“啊!”起到一半,不明所以地被白楚拉下,手肘弯曲,两人紧紧贴在一起,紧接着他快速翻身,霎时变成他上她下的姿势,这画面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他的黑眸如漆黑夜空的星辰,此时却只看着她一人,名贵的檀香味萦绕鼻端,她的心漏跳了一拍,继而有节奏地用力跳动,清晰可听。   葛地,白楚环着她的腰身,冷酷肃杀的姿态翩然跳落一楼。神秘,迷人的冷,他一出现,全场皆静。   落地,言水仙才发现地下躺着个死状可怖的男子,双眼突出来,脑浆爆洒,血红一地,正是那个要杀她的家丁。   言水仙立马背过身,震惊在心中一圈圈扩散,不敢置信,这个人就这样死了,刚才还气势汹汹要杀她的人,凸出一双死眼,死不瞑目。   她没有想过要杀死他的,即使他要致她于死,她仍然以躲避为主,谁想到会有这一幕。   “公子,公子!应应春花!”   言水仙勉强看向春花,扯了个极难看的笑容,无意识地掉头就走。   她并不是没有见过死人,那年爹娘的死,她亲眼见着了。那夜的雨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却血流成河。从那时起,她拒绝一切血腥。   等等,言水仙止住脚步,是白楚杀的!   回头,见到白楚用一种深思的眼神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见她顿时回头,恢复冷嘲的神情,拇指抚摸着玉掰指,向她走来,“这个狗奴才在背后偷袭,罪该万死,莫非郡主不赞成本尊的做法?”   冷漠残酷,是他的代表词语。他轻轻一动手指头,就主宰了一条生命的消亡。言水仙拧紧眉头,杀手组织里的人,都是这样轻易结束一个人的性命的?但他确实在帮她。言水仙无凌两可地道:“我不知道。”   白楚簿唇一抿,言水仙叹口气,直视他黑熠的眼眸,闷闷地道:“无论怎样,还是谢谢你。只是,你看,他的家人会不会打官司告我们,或者需不需要赔偿一些费用给他的家人,毕竟,他死了。”    黑眸微不察觉地轻轻滑过耐人寻味的光芒:“卖身为奴的人本身的性命就是属于主人的,现在身死,他的主人可不会怜惜。更何况此人人品败坏,为区区金银铜臭卖身于贪官污吏,做尽坏事。但是如果这样能让你安心,赔偿一些身外之物也无防。”圆弧的抛物线尽头,一锭黄金在地上滚动几下,停在死尸微张的嘴边。   不忍再看,她瞥过头,也不问白楚,大步流星地朝外走,想要甩掉身后的罪恶,不知在气自己还是气白楚。   “小仙,你等一下。”   言水仙脚步没有停,回道:“我还有事,有话下次再说吧。”   “你就真的那么接受不了杀戮吗?”   言水仙脚下一顿,却更加快脚步走出去,到最后是用跑的。他的话透着泌入骨髓的苍凉,像一把匕首直直刺进她的心脏。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般痛苦的无奈?   “站住,他妈的,臭小子,就是你!给老子站住!”   言水仙皱皱鼻子,心想,怪不得胭香楼打斗的时候不见这人渣,原来是回去搬救兵了。   看看这些救兵的服饰,似乎非比寻常啊!   做官的吗?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利用职权谋私的官,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每月领着高薪,过年过节过生日还有津贴,可他们仍不满足,能贪就贪,古代的官更不是好东西,天高皇帝远,光明正大地搜刮民脂民膏,甚至官官相护,尽做些贪污摸狗的事,想不到这人渣竟然带来这么多正规士兵。   既然鱼死网破,就无需顾忌,再加上心情极度不好,无论拼不拼得过,出口恶气再算,叉着腰狂骂道:“站你的头!你这人渣怎么还没死? 真可惜只死掉你家的一条狗!我看呀,让你这种人渣活着,简直就是在浪费国家粮食,那个任命你做官的人真是瞎了眼!像你这种没才没品没貌的二百五根本没有资格当官,除了吃喝瞟赌,你大概最擅长的就是色欲熏心!怎么着?我害你瞟妓不成,你现在是要欲加之罪吗?”    布满皱褶的老脸很快涨到通红,气到极致:“睁大你的狗眼,本老爷的靠山是当朝蔡丞相,身后的全是蔡丞相麾下的精兵良将,本来还想留你一命做个男宠,现在,不折磨死你,本老爷就跟你姓,来人!将这两人给本官拿下!”   正所谓寡不敌众,言水仙眼见那些人一个个真刀真枪的,来真的!赶紧抽出风云,放到唇边,嘹亮清新的笛鸣声响起。   那些大部队果然禁不住,一个个头痛欲裂,抱着头无法前进。   言水仙见状,一把拖着春花加足马力飞奔而逃,“春花,跟着我跑!”   穿过拥护的人群,跌跌撞撞,惊险灵巧地避过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各路有钱人的法拉利(马车)、捧着鲜花叫卖的贫穷女孩……   “小……小……小姐,我,我不行了,真跑不动了……”春花跌倒在地有气出无气入,“你别管我了,自己跑吧,我不要紧的”。   “呼!呼!呼……”言水仙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抱着客一条大柱子,大口大口的吸入更多的氧气,真想念宫房里的摇摇椅,如果这时能躺在摇摇椅上睡大觉,十两银子一天她也愿意支付。   “快追!他们就在那儿!”   身后的声音宛如追魂咒,言水仙一惊,没有回头就拉过春花的手马力全开。 ☆、第四十二章 夏侍郎,拉错了   不知跑过多少条巷子,越过多少辆二轮货车,最后她决定往深山密林中去。今日的她,遇到太多事情,此时完全丧失思考能力,只顾着逃,根本没有想过用福顺郡主的身份压下。   走进一个半人高的山洞,她对春花道:“快帮我把石头搬到洞口!”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一点一点地挪动着大石头,好不容易堵住洞口。   言水仙拍干净手掌,劫后余生的欢愉涌进胸臆:“春花,你行呀!方才跑得像个八十岁的老婆婆,想不到你这么有力气,还蛮有潜力的!”   “何为潜力?”   脑袋轰的一声雷响,脑中空白一片。   怎,怎么回答她的是一个成熟魅惑的男声,应该是幻觉,一定是跑得太快太累了。没错,她掐一把自己的大腿,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慢慢转过头,心跳葛地停了一拍,瞳孔皱缩:“夏狐狸?春花呢?你把她怎么样了?”   夏敬玉,坤都四公子之一,有龙阳之好,也是她有史以来见过最妩媚耐看的男人,就算韩星李俊基也要靠边站。   只见他优哉游哉的背靠着大石,吊二郎当地道:“我不知道你说的春花是谁,只不过,我刚一走出客栈,你就抓紧我的手像疯子一样的把我拉到这里来,这还不算,你还把我像只小狗一样拖进这个阴深的山洞里。”   “哈?你是故意的!”她还没有忘记,那天他知道自己是女儿身后的嫌恶相。她挠挠后脑勺,脑袋顿时变成一团浆糊,当时春花明明就在她身旁,她怎么会拉错手呢?一定是他的报复!   “你就是,我还真没有看见过像你这样露骨的人,见着美男子一点儿也不含蓄,那么大胆的拖着一个大男人跟你满街跑,我还真是第一次见着,哼,要不是我为人温柔体贴,你脑袋早就搬家了。”他满脸责怪她的神色,一手妩媚动人地钳着身前的一撮长发,另一只手伸出食指指着她嚷嚷,得理不挠人,连声接着炮轰道。   “我……我……夏侍郎,实在抱歉,当时我的朋友就在身旁,真的不知道是你呀,而且,我拉你的时候你怎么不早说呢?现在也不知道春花怎么样了,会不会被那些人给抓住?”被他说的话噎住,心中闷了一下,随即转念想到未知情况的春花,又担心起来。   狐狸精蹲坐在地,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你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外面可是有很多人等着你呢。”   他这么一说,言水仙马上意识到外面人声吵杂,粗声呼喊的人实在不少。   “识相点就自己走出来,臭小子!”   “快出来,再不出来,我们就撬石头,到时候有你好果子吃!”   “兄弟们,搬石头!快!”   言水仙欲哭无奈,不得不眯着一只眼,透过缝隙看外面,那里果真有一帮小兵们在吵闹,个个真刀真枪,摸拳擦掌,几个人就要搬开“石门”。   “不可能,这里这么隐蔽,他们怎么能这么快就找来。”一般情况下,这么大块的石头挡着,以及周遭草木丛生,他们根本就不能察觉到有这么个地方。   “这还是多亏了你。”夏狐狸精伸直一条修长的大腿,几只光溜溜的脚趾呈现在面前。   言水仙懵了:“夏侍郎,说话请说全套。”   “你是知道的,刚才我本来不想钻进这个山洞,男子汉大丈夫躲躲藏藏的算什么呀!就是因为你拖得太用劲,才害我丢掉一只靴子在洞口外,我的靴子那么红火鲜艳,还是真正的鹿皮独家制作的,我花了一千两才买到的……”夏狐狸精叽叽喳喳的,像极了一只鹦鹉一样。   “你的意思就是因为你的靴子刚好掉在洞口,而你的靴子又那么鲜红,才让外头的人注意到我们的藏身之所。”   言水仙一手叉着腰,一手顺着自个说的话挥来挥去,狐狸精还深表赞同地连连点头。天啊!能不能不要太滑稽了。   言水仙无奈地叹了口气,急急脚地走来走去,喃喃念道:“怎么办?有什么办法逃出去?”   她双手捂住整个脸,哭喊道:“难道真要被抓住?”   “不行,不行,我要想办法,我一定要冲出去!”不一会,言水仙噌地起身。   夏敬玉挑着指甲,“真不明白你逃什么,你是郡主啊,咱们旭国独一无二的郡主啊!”   榆木脑中猛然一敲,言水仙满头黑线。对啊!她逃什么!她是旭国唯一一个郡主!   哈哈哈!死人渣,你死定了!   言水仙叉着腰喊道:“你们都别吵了,我是福顺郡主,快给本郡主让开。”   “哼,你以为郡主满街跑,我国的郡主好好的呆在宫里。”、   “你们听着!本郡主就是福顺郡主!”言水仙气极了。   “你说是就是了?证据呢?”外头的声音粗气道。都懒得跟她费话,直接叫多两个人一同撬开石头。   言水仙来回踱着步子,天杀的,她出门没有带身份证!郡主的身份证明是一块玉牌,她没有带,就算口水说干了,也不会得到承认的吧。她抓着头发,这年头怎么烦心事那么多,皇姑母的毒解不了,侯哥也见不了,啊!啊!啊!   拿出风云,想起刚才那些人也只是因此滞了一会儿,还不是追上了他们。早知道她就勤力些学笛攻,呜呜,笛她不是不会用,但是她把握不了这个度,要是有琴在就好驾驭了,她毕竟是圣手琴仙的弟子啊,而不是圣手笛仙的。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言水仙目光灼灼地瞪着妖媚狐狸精,一把抓住他的肩头,咦,想不到这个骚狐狸的火红衣服料子竟是顶级的上等货色,抓在手里柔滑如丝,细看线路还很严实,呵呵,真不易抓破,想到这里,言水仙毫不犹豫地挑着一块锋利的石头,照着狐狸精砸下去。 ☆、第四十三章 人质   这可唬坏夏敬玉,只见他忍不住全身打颤,双手紧紧地抓住前襟,情不自禁地步步后退,狭长眼眸一闪一闪,满怀防备地问道:“你,你要干什么?郡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言水仙心中暗笑少许,想不到这只夏狐狸竟是这么胆小单纯,也就不再吓他,“你不用害怕,我只是要砸破你的衣服。”   眼看夏狐狸就要发狠。   言水仙忙赔笑着摆摆手:“夏侍郎别误会我的意思,我有一个办法让我们俩人都安全无恙的走出去。”   夏敬玉轻挑柳眉询问。   “待会儿出去的时候我就扮演采花大盗,你暂时充当我的人质,所以我要割破你的衣服,把你装扮成受害者的模样,请你帮忙配合好吗?”   “我不干。”夏敬玉不屑地哼声,早就知道这奇怪的女人信不过。   言水仙耸耸肩,不甚在乎地挑挑指甲,故作轻松地道:“这也可以,只是待会儿我会对冲进来的人说我们是一伙的,你看上了胭香楼的娟娟,指使我破坏娟娟接客的好事,而你在客栈是为了接应我,因为做贼心虚才跟着我跑。”   “你!”夏狐狸气得食指抖了三抖,终是甩下手,歪着头哼气。   片刻。   石头被搬开。   “都不许动!”言水仙厉声喝道,手中抓着化笛为刀的风云往他脖子上一搁,而他上好的红色衣衫被撕扯得破烂不堪,坦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胸肌,正一副泫然欲泣相,屈服在她的武力之下,似刚被人施以强暴的小受,可怜兮兮的模样,让身为男士的众士兵也禁不住露出怜悯愤怒之色。   夏狐狸的演技真不是盖的,眼中泪珠欲滴未滴,欲哭不哭:“官爷救命啊!快救我啊!这个该死的色魔,见我英俊不凡,貌美如花,就色胆包天,把我掳到这个破洞里,要是你们迟来一步,我早就被他先奸后杀了,你们快点把这个色魔给抓住,救我出来呀!哎哟!我快死啰!”   言水仙用力拧着皱头,使劲瞪着凶狠的眼睛,一板一眼地警告道:“你们要想救他就给我乖乖的让开,要不然,我就让他血溅当场!”   “你们不是一伙的吗?”带队的领头皱着粗眉,将信将疑地怒问。   “哎哟,官爷,我怎么会跟他是一伙的呀,我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就被他从大街上劫持到这里。官爷,我就快没命了,你还不救我,快呀!快呀!”   言水仙暗中用力叉他的皮肉,想不到还结实嫩滑得很,把他叉得声泪倶下,最后一句还特别凄厉地呼喊出来!演技的逼真程度绝对可以角逐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人渣的贴身仆人此时走出来,对领头说道:“刘二爷,我在胭香楼倒是没有看见他,当时只有有一个仆女和另外一个穿白衣服的公子哥儿。”   领头的游疑了一下,上下打量着似在惦念着他们几斤几两。   言水仙挨着夏狐狸的耳朵,用只有他们俩才听到的声音说:“不好意思,夏侍郎,得让你牺牲一滴血,回头赔偿你医药费。”说完,极小心地在他的颈侧划了一道口子,狐狸呼天抢地的哭声震天。   领头一急之下,果然信以为真,怒道:“放下他,我让你走!”   “队长,县长那里不好交待呀?”其中一个小兵劝道。   领头轻蔑地瞥了下嘴角,随即喝道:“我说放人就放人,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   言水仙满意地点点头:“你们每人各自退后五十步,等我觉得安全了,自然就会放了他。”   领头厉目瞪了她一会儿,无奈地举高手,下令道:“每人各退后五十军步!”   看着他们整齐划一的步伐,真不敢相信那个人渣能训练出这种好的兵团来,也对,要不是有这些走狗为他卖命,他也不至于如此放肆。   随着他们后退,言水仙架着夏狐狸同时往相反的方向倒退着走。   半晌,待到他们看不见的山脚。   “好了,好了,他们都看不见了,你还不快点放开刀子?”夏敬玉急急道,天杀的,他今日出门不利,每次见到她都没有好事。   “兄台,真对不起,我也是迫不得已,还有谢谢你的合作!”我松开手,拍拍他的肩头,以示友好。   他摸摸脖子,看着食指上的胭红,两眼一翻,向后倒去。   “夏侍郎!夏侍郎!你怎么啦?”眼看他就要倒地,忙过去搂过他的身子。   “喂!”言水仙拍拍他的脸,使劲掐他的人中。   “哎呀!痛!”夏敬玉马上从眩晕中醒过来,这女人还让不让人活啊!虽然他喜欢玩人没错,但是这次他丢大了。但是,她早晚有一天要付出千倍的代价的,他眼里闪过嗜血的锋芒。   “你不会晕血吧?”言水仙轻扬眉稍问。   “我就是晕血!看你好好的一个姑娘家,出手这么狠毒。”夏狐狸不满地哼叽。   “对不起!”言水仙躬身道歉,又急忙道:“这样吧,当我言水仙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你可以请我帮你一个忙。”   “切,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话好听的骗子可多得去了。”夏狐狸边说边撕下身上的布条包扎颈子上的小伤口。   “回家涂些狮子油就好了,没有那么严重吧?”看着他颈上的红布条,实在很夸张。   夏狐狸转身生闷气,不大愿意理会她,“罪魁获首是你,还好意思说。”   言水仙扁扁嘴,终究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掏出五两银子塞到他怀里:“这是赔给你的医药费。”顿了顿道:“时候不早,他们待会儿就要追来,我得走了,拜拜!”留下一个在灌丛林中飞快躲闪的灵活影子。   当人渐渐走远,红色的身影转过来,敛艳眼眸泛着不易察觉的阴深笑意,轻声自语呢喃:“不错,挺好玩的一个人。”说罢,伸出舌头,轻舔食指上的血迹,“血红,血红,唯一一个使我见血的人吗?哼,还真让人有些期待呢。”赫连续卿,这就是你爱的姑娘吗?明明没有脑子,夏侍郎,官兵岂会不识?难道就因为我是男儿身,所以不行吗? ☆、第四十四章 无端墨兰   一路走来,跌跌撞撞,还是先去了盛来客栈的分店。   “公子!”   一个黑影撞进怀里,侧头,见到春花哭丧着的脸。    “春花?你怎么就到这里了?”之前还想着把她弄丢了,到哪里找的事儿。   “呜呜……吓死奴婢了,春花本想回宫搬救兵,但是又怕来不及,听郡主说有个武功不错的侯哥,春花就跑过来了。吓死春花了!”   可不是吗?丢了郡主,不但脑袋搬家,留条全尸都是个问题。谁不知道赫连王爷是个护短的主儿!郡主是王爷的未婚妻啊!   “好了,我这不就回来了嘛。”   言水仙无奈,感觉自己比较像丫鬟,处处都顾着她们的感受。    “小姐!你怎么这个时候才来,我们等你很久了!”六婶就着围裙擦着手,面上都是惊喜,“听到春花说你的事,我们都急得半死,你就不好好呆在家,去妓院那种不干净的地方干什么,那可不是好女孩该去的地方,不行,我得去跟少爷说一下……”   “六婶……”看着六婶中途转道的背影,言水仙泄气地摇摇头,在胸前环着手臂,突然想到:是不是中老年的女人都这么爱唠叨?   但六婶还没有走几步,侯玉枫就冲了出来。   人影一闪,叩!   “瞧瞧,瞧瞧,穿成这样子出门,怎么能不惹事生非?”侯玉枫摸着下巴故意揶揄着,但眼眸里的笑意怎么都掩藏不住。   “侯哥!再打我这里,我就跟你翻脸!”言水仙恨恨地咬着牙,捂着额头,侯哥当了这么久的当家,怎么还像个淘气的男孩,仍改不了欺压她的毛病。   “小仙!”侯青琴简单多了,满面春天般温柔的笑容。   言水仙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一段时间没见,又漂亮啦!瞧,这水嫩嫩的小脸,真想掐一把。”   果不其然,青琴的粉脸大大的红了一把,娇羞地偷瞥了侯玉枫一眼,方垂下头来,但手却一直握着她的。   “快说说,怎么成了郡主的?而且只交待你师父几句话就离开。你有没有当我是你的侯哥?”侯玉枫说到这个就来气,当日他带着一大堆玩意儿来找她,怕她寂寞,好不容易命人搬到山上,却得知人去房空,气得他差点揭瓦。   “就是啊,小仙,你不知道,娘有多担心,还着人到宫里打听,怕你吃了亏。后来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大,表哥就把分店开到坤都来,好在你找来了,不然你那些位高权重的地方,我们都进不去呢。”   在他们的询问下,言水仙一五一十地道了出来,包括皇姑母中毒的事。   “冰蟾蜍?”侯玉枫歪着头,“照我看来,唯一取得冰蟾蜍的方法,就是灭了花岛国。”   “那岂不是赤裸裸的侵略?”言水仙皱着眉头,极不赞成这种不仁道的方法。   “侵略?花岛国不自爱,明明国富民权,仍不知足,倒把主意打我们旭国来了。花岛国的权贵们腐败无能,现在想想,我国不如直接把它给灭了。这样一来,我国的边境不再受到威胁了,我们这些商人也因此大大的便利了呢。”   侯玉枫本是随口说了几句,言水仙也不当真,两国通商交流,牟利最多的,当数商人。   因为宫里有门禁,言水仙又放心不下姑母,不得不走。依依不舍的短暂惜别后,晚上还没有回到寝宫,突然得到消息,宫里决定,要迫花岛国就范,必要时采取武力措施!   言水仙很纠结,这是要打仗吗?   既担心姑母,又担心战事。言水仙身为古代女子,没有两耳不闻窗外事,反而自寻烦恼。   “哇!”言水仙走进侵宫,震惊地一喊,身体极速朝后蹦达一大步,手指不受控制地擅抖:“你,你,你,你怎么来了?”这个杀人魔头,居然会出现在她的房里!外头的侍卫做什么用的?这都没有发现!   白楚垂着眼眸,凝视着桌上的一盆不知何名的柔弱小草:“怎么?不欢迎本尊?”说着,抬眸,直直看进言水仙吃惊的眼里,手中巴掌大的小盆往前推了推: “为了今日吓到你的事,本尊可是很有诚意的。”   青瓷打造的精致小盆上,一下子就吸引住她的目光。   小盆里平辅着可爱的鹅卵小石,看不透底下丑陋的泥土。一棵小草,狭长剑叶闪着深绿的光泽,中间短小嫩绿的叶片正努力向上长,分明是萌芽不久的幼苗。   乍一看,有着垂柳苗条的身姿,却不会觉得它柔弱,无形中透着挺拔和坚韧,素净高洁像挥舞水袖翩翩起舞的仙女,使人心生爱恋之情。   言水仙忽闪忽闪黑曜石的眼珠子,故意瞥过头,嘲讽道:“用一盆杂草来表示你的诚意?”别看她平时毛毛躁躁的,对兰花是有些了解的,这盆一看就知道是极品。   白楚邪牵着性感的嘴角:“这新栽培的幼兰,极品墨兰的一种,品种属南国水仙,日后开的花清幽俏雅,花外瓣略呈荷型水仙,花色赤黄、红舌头 花大出架,瓣型与色彩相得益彰,堪称仙中极品。”   言水仙斜着眼,越过他身边,倒在摇摇椅上,翘着二郎腿,一晃一晃,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她可不想跟他亲近,同杀手拉关系,就等于把勃颈伸出去让人砍。   白楚无所谓地倒一杯茶,闻了下缕茶香,舒服地放下茶杯:“这极品墨兰,经本尊侍养良久,现好不容易萌芽,见你是爱花之人,就顺便拿来送你。”   “你怎么知道?”言水仙诧异极了,心底打了个大大的问号。这种细微的事,就是师父、青琴都不晓,只有过世的爹娘,还有侯哥知道,他这是从何处得知?   白楚指着窗台里,那棵她养得半死不活的水仙花,“因为那里有。”   言水仙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这算是什么原因,哪些闺女无事,不种那个。   言水仙伸出食指晃了晃,“到底是什么事,我才不相信你会这么便宜了我。”   “聪明。”白楚直起身,背着手,慎言道,“那本尊就不转弯子了,你今天拉错的人,夏敬玉,本尊需要你留意他的一举一动,有什么异常的举动,立即禀报于我……或者赫连王爷,就这么简单。”   言水仙古怪着盯着他,似在他脸上盯出个洞来,一直不发一言。   哪怕身为杀手组织的头头,白楚也不由得皱起眉头,冷然问,“怎么了?”   “你跟六王爷很熟?而且为什么要监视夏敬玉?”言水仙想破脑袋都想不出个所以然,白楚这人很有问题,很值得怀疑。   “这不但是为了本尊,更是为了你的终生幸福。”白楚厚颜无耻地扯了扯簿唇。   越说越离谱了,但在危险人物面前,需应着就得了。至于做不做得到,那是另一回事。谁会有兴趣跟踪一只狐狸? ☆、第四十五章 威胁   “别以为本尊看不透你心里在想些什么,夏敬玉这人,你不盯着,也得防着。”白楚暗暗叹了口气,这女人,怎么仍然看不清局势,他,是能被随便敷衍的人吗?   言水仙侧着脸想了一下,忽然轻轻嗤笑一声,在他面前直挺挺地站立,昂着头,一字一眼地道:“我不知道你们之前有什么纠葛,只是你所说的事,有侵犯别人隐私权的嫌疑。你既然想要听真话,那我说实话,我是不会做这种勾当的,请你出去。”言水仙伸出右手,一付赶人走的姿态,像他这么自命不凡的人面皮应该不厚。   要问她怎么敢这样跟他说话?呵呵,外面的巡逻的侍卫难道是吃素的?而且,他既是赫连续卿的朋友,那不会伤害自己才对。这种感觉,潜移默化中就产生了。或许,白天里,他对她的保护。是,他杀人的事,令她感到恶心,但是无可否认,他的出发点,是为了她的安全。   白楚凝视着她不同于以往淡定的小脸,唇角勾起一抹微不察觉的淡笑,然后踏步往门外走去,声音淡淡的,仿佛不甚在乎,道:“难道近日在坤都里红火起来的候记火锅以及明衣坊,那么快就要成为白罗门的目标,被摧毁了吗?可惜了些……”   言水仙一惊,急忙叫住:“喂!戴面具的,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你不会因为我不答应你的事,就要毁掉侯门的经济吧?你给我说清楚再走!”   白楚停下他的脚步,一看事情就有转圜的余地,但他仍如阎罗王的阴森,说着残忍的话语:“你可知按照白罗门原先的计划,原来的盛来客栈还有明衣坊早就应该不复存在,只归我白罗门所有。只不过后来因为你是圣手琴仙的徒弟,本尊才放你一马。要是你不听话,本尊可不会管你是皇帝老儿还是圣手琴仙的人。”   “你是说,白罗门从一开始就打侯哥他们的主意?怎么可能,那时我们甚至不认识,而且侯哥他们都不认识你。”言水仙心中瞬间百转千回,这些不沾边的事,怎么勾搭在一起的?   “白罗门,这么一个庞大的杀手组织,若不是吞并了一些大型的经济群,怎么撑得起来?说来,侯门遗留下来的产业,大多数都并入了白罗门。不过,侯门近来发展得太快了,让人很不安啊!”   白楚似叹息,似嗜血,只有那挺拔的身形,森冷的面具告诉别人,他的残酷。   言水仙皱着眉头,“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白楚正过脸,眸子深邃似海,漆黑得发亮,“只是想让你了解多一些,毕竟,你跟本尊有缘。”   右眼皮一直跳啊跳,难道灾祸来了?瞧瞧这一张天杀的面具脸,是祸躲不过啊!而且,她干嘛要了解他多一些?她恨不得离他远远的,在她的意念里,杀过人的手,都是不干净的,活该被判终身监禁。   言水仙咬牙切齿: “谁跟你有缘,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独木桥,我们以后最好不要再见面。”   面具下的眸子有什么暗涌浮动,抿着的簿唇更冷得结冰,声音森冷:“我说,你怎么就那么不上道。”   “什么意思?”言水仙警觉地朝后退了一步。   “本尊都这么拉拢你了,你怎么还那么迟钝呢?真让人很没有耐性呢。”   白楚前进一步,说话的语气是越加的阴森,“让你成为圣手琴仙的徒弟,带你回皇宫,这些都不足以让你对本尊产生感激?嗯?”   他射着冰凌的眼神很危险!言水仙甚至感觉到发自心底的颤抖,她吞了口唾沫,声音有些禁不住发颤:“我,我当初明明就是被你骗来的,所以才成了师父的徒弟,再说了,带我回皇宫,你不是说帮六王爷的忙么?更何况,你是六王爷的朋友,我是他的……嗯,未婚妻,那从某方面来说,我们也是朋友。”   白楚奇怪地哦了一声,然后嘲讽地勾着唇,“朋友?本尊从来就没有朋友,当今世上还没有人有足够的资格站在本尊的身边,遑论是朋友。”   盯着敢怒不敢言的言水仙,白楚继续道:“想要安安全全的,事情还是少知道的好。只要你乖乖地听话,遵照本尊的一切指示,你就不会有麻烦。”   “你威胁我?”言水仙指着自己,不敢相信身居高位的这个男人这般的毫无绅士风度,她气得磨得牙齿滋滋响。   “不是威胁,是告诫。”温热的呼吸霎那间如春风抚过耳蜗,没有想到他乍然的靠近,撩得耳朵痒痒的,磁性的特有嗓音如小提琴的音乐。   “滚开啦!”言水仙轻拂耳朵,浑身不自在的颤抖,该死的冷男人都不感到肉麻!   言水仙偷笑一声,一手推开这个自大狂,同时施展擒拿手,用力甩过头。黑夜活动的动物灵敏度不会低到哪里去,就如天生伶俐聪明的猫头鹰,只见白楚一侧身,轻而易举就躲过言水仙条件反射的推拿手,一本正经地道:“手法虽然新颖,可惜强度不够,若果借助身体前进的力量,再向前推,一般人准会吃亏。”   “切!”言水仙扫了他一眼,突然诡异一笑,一把抓起放在案台上由昨天研磨而成的墨水,直泼过去。   可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白楚陡然间不见,仿佛瞬间转移一样,愕然间,手被强而有力的大手抓住,手腕一歪墨瓶掉地上,“嘭”的一声洒个满地,从侯哥那里换上的漂亮裙子就染上了大滩大滩的墨汁。   言水仙就着手腕的方向,一扭腰身提起前腿用力往后蹬腿,耍了一个漂亮并且力度无比巨大的后踢,然后抽出风云,一瞬间,风云化笛为刀,正要插中男人的心脏。   眼前一闪,言水仙扑了个空。   白楚一个后退,手一拨,就揽住言水仙的腰身,两人贴在一起。   言水仙的脸由于羞愤急速升温,紧紧握住拳头往外推,“该死的混蛋!走开!”胭香楼的紧密相贴不受控制地在脑海里闪啊闪。   ------题外话------   近来有点守时,而且文文有点会不会偏离你们的想法呢…… ☆、第四十六章 到边境习城   “哈哈哈……哈哈哈……”坚硬结实的胸膛因为笑得厉害而微震,言水仙奋力挣扎的同时,惊愕于这个男人清朗的笑声。   不得不承认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新如潺潺的溪水,滑过溪底不知流淌过多少年的古老石块,一直以为他是冰冻三尺十二月的无情雪,只要靠近一米就冷寒如霜,却原来还有这样“热情的笑声”,不知他冰冷的面具之下是不是隐藏着温暖的容颜。   白楚三指拧住言水仙的下巴,夹着一丝好笑地说道:“真是只可爱又狡猾的小狐狸。”然后眼神怪异地在言水仙的下巴来回抚摸,再看过来:“这么一看,真是人间少有的美人胚子,光看这尖尖圆圆的小下巴就不得了了……”   被吃豆腐了!言水仙猛地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食指,用力咬了两口,过了一会才惶恐中清醒过来,担心真的咬断他的手指的筋阿骨阿的,以这个人爱记仇的性格,后期麻烦无穷哪,立刻松开牙齿,眼巴巴地看他的反应。   不料此人像个傻瓜,此时净瞪着自个印着深深的牙齿痕的手指,不敢置信的眼神对上言水仙的,一闪而过复杂的迷离光彩,随即双目喷火似的狠狠地瞪视,牢牢抓住言水仙的手腕,似要将它捻碎。   “啊!你快住手!疼死了!”言水仙挣扎着呼痛出声,渐渐蜷缩身体,倒地半跪。   白楚一甩手,害言水仙跪趴地面,吃了个狗啃屎,白楚用比平时森冷危险十倍地语气道:“哼,这次给你点小教训,下次决不为例!”   心中恨恨的情绪得不到发泄,就侧过身,歪噘着嘴巴,模糊的话细细声呢喃:“白老虎一只!别以为穿起白衣服就是天使,带上假面具就是神秘美男子,实际是身心丑陋的猪八戒罢了。”    “你背地里在啰嗦什么!别以为本尊不知道。”带着警告的话。   言水仙陪笑道:“没什么,就是嘴巴有点痒痒的,练习一下就好了,呵呵。”   白楚似有似无地地抿着唇,往外走。   “墨兰侍养需春不出,夏不日,秋不干,冬不湿。”幽远温润如山涧里传出的清澈溪水潺潺声,渐渐飘远。   看着再次紧闭的木门,言水仙哼哼叽叽地甩甩脑袋,心里嘀咕着,建房子还是现代的砖石来得坚固……实用。   “啊……”言水仙慢慢深呼一口气,瘫倒在床,抱着一团厚棉被,合上疲倦的双眼:“真是累啊!得睡一觉……”   朦胧中传入耳边的声音渐渐飘远:“算了,不要叫醒,本王知道她很累了,事情还是明天再说吧,你们都用心侍候着。”清朗的男声渐渐飘远。   第二天,可怜的言水仙被人从床上捞起来,眯着半只眼,看着春花将她来打扮。   “我还要睡,你别吵我。”说着脑壳就朝一边倒。   春花忙扶正,“郡主快别睡了,六王爷都要走了,你不送送他,以后可能很长一段时间见不到如意郎君呢。”   赫连续卿要走?言水仙睁大眼睛,“怎么回事?为什么见不到他?”   “两国开战一触即发,这么重要的事,坤都四公子当然都得去。”   这下嗜睡虫全跑了,言水仙一轱辘爬了起身,“关乎皇姑母性命的冰蟾蜍,我也要去。”   “可是郡主是女人,有六王爷,莫将军他们出马,郡主只要宫里等着就好。”春花心里又炸开了,她到底跟着个什么样的主儿?老做些不合常理的事,她的小命还想活多几年来着。   “不行!皇姑母在宫里有人照顾着,我暂且离开一阵子,冰蟾蜍,我一定会找回来的。”言水仙握握拳头,一定!   “郡主……”春花欲哭无泪。   “春花,别这样。皇姑母,皇上,是我仅剩的亲人,别人我不放心,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把握,万分之一的不可能,我都要努力一把。”毕竟血脉至亲的,只有她。那四个男人,谁知道呢。   “但是六王爷不会让郡主跟着去的。”春花再次想到一个理由,总之是千方百计的阻止郡主前去,阿弥陀佛,她还不想去见阎王爷。   言水仙呵呵一笑,按照前几次出宫那样,打包着小包伏,穿一身潇洒的男装。   她拍拍春花的肩,“好好的呆着,本郡主会给你买特产回来的,听说花岛国有旭国没有的鲜花,本郡主就给你带回来饱饱眼福。”   一路上,因为大部队终究多人,那些大官坐着轿当大爷,那些小兵步行做小小卒,沉长而稳当,言水仙不费吹灰之力就追上了。   那个马,她仍然不是很习惯,骑久了,屁屁会痛。超过大部队后,她终于不堪重负,换了辆舒坦的马车,然后感觉圆满了。   到了边境的习城,言水仙有点儿呆了,低落的心情总算有些兴奋,因为这里繁华的大街和繁花簇拥的环境。   不过言水仙很快就被打击到了,因为她又忘记带郡主令牌,被华丽丽地忽视了,在第三次的时候,终于被扫地出门口。   直到赫连续卿他们全到,言水仙已经在客栈住了两天一夜。   第五尚紫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小样,莫泽飞冷冷的眼刀寒森森的射,夏敬玉轻哼着不屑。   只有赫连续卿,仿佛早就预见了般,不咸不淡的,波澜不惊,带着她一同入住宫驿。   “来了,就跟我们在一起吧,过几天城里就不安全了。”   赫连续卿没有责备,说的话很对言水仙的胃口,感觉二人好像从来没有分开过的和谐。这些小举动,让言水仙心里暗暗窃喜。   “对了,听说此时正是习城一年一度的赏花节,不如出去走走,也好探探民情。”   几人立即响应赫连续卿的号召,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里不同寻常的热闹繁华。虽然花岛国一再的闭关锁国,但总免不了利益的诱惑,许多商人为了生计都偷渡着往来交易,潜在的交易多多少少都有些作用,特别是那些权贵,每次一大船一大船的运来,赢利丰厚啊!无形中,也推动了经济。 ☆、第四十七章 叛军杀到   习城天空,在人们热闹的欢庆中变换脸色,原本稀疏的白云密集重叠厚厚的一层,透着黯淡的黑色,明朗的晴天渐渐阴风阵阵,似在酝酿雨露。突然嘭的一声,一朵绚烂至极的金花绽放,立即消失不见。   白日里谁来的闲情逸致放烟花,放也得等到晚上吧,白天叫人如何看得到它最美的一面,可惜了大好的一朵烟花。古代人真奇怪,欣赏事物的角度也别具一格,言水仙不解地微摇了下头,却见莫泽飞双目凛然一寒,冷哼一声道:“他们等不及了。”   夏敬玉异常妖艳地将头发往后带,邪恶地笑道:“来得正好,本公子心情郁闷正想找些事做。”   言水仙汗,无事找事,果然是只狡猾的狐狸。   最正常的第五尚紫急道:“该死的,想不到花岛国竟然罔顾百姓和乐,擅自挑起战端,我们得赶紧疏散百姓,打发他们回家,避免造成过多的伤亡。”   这次的赏花节,也有从花岛国过来的百姓,但显然花岛国并不会手下留情。   “报,将军,有紧急军情上报。”嘚,嘚,嘚的马儿急促奔跑声,散乱了汹涌的一团团人群,马儿尚未停歇妥当,士兵已落马半跪,气喘如牛地焦急道:“禀报将军,城内五处繁华热闹之地均无故起火,百姓一片恐慌,沙飞将军已经派人抓捕内奸。另外据查探得知三里开外有大批不明来历的人前来,而且,在沿海近域发现邻国花岛的一大批主力战船。”   莫泽飞冷哼一声,凛然道:“果然不出所料,蔡相为了一己私利,竟然不惜勾结他国异族,可耻可恨的卖国贼!”   赫连续卿收回远眺的眼神,不知是嘲弄还是不屑地压了下唇角,温润的磁性嗓音夹杂着不甚明显的厉色,“都来了,很好。尚紫,你马上提前报备各守城将领,不管用什么办法,誓要全力抵制叛军,不得让任何一个叛军进城,至于各河道,如若不能抵挡,便燃油烧起来罢。我们立刻回去坐镇指挥。”   边说边走了两步,忽然回头温柔淡笑地望过来, “这里将发生一场不大不小的战争,小仙要跟紧我们。”   刹那间天地黯然失色,宛如千树万树梨花开,真真个回眸一笑百媚生,言水仙失了下神,不过听到蔡相和叛军二词,免不得震撼和惊讶。   一方面想到,不是花岛国吗?怎么还有叛军呢?另一方面,深藏心底的仇恨压抑得够久,以为会随着时间淡开去,但是只要一听到这个人的名字,那汹涌猛涨的恨意让身体止不住的发颤。   此前在宫里没有见到蔡相,因为他领旨到边界巡查,所以她一直等待着。   既然叛军在此,那么蔡国威应该就在不远处。想到此,言水仙摇摇头,“我去也帮不了什么忙,你们去做自己的事吧。”说完也不待他们反应,头也不回地朝另一边跑去,毕竟现在对言水仙来讲,手刃仇人和取得冰蟾蜍一样重要,变弱小的心灵怎么也不能再一次承受无情的遗弃。   可能是在和平年代生活太久了,即便如当年那一夜的恐怖血腥,却也没有想过会有大规模的战争,在这冷兵器的时代,血肉的切割、鲜红的流淌会来得更残忍嗜血吧。   一路奔波,战争的呐喊吼叫震耳欲聋,带火的弓箭零零落落地射到,有点头脑的人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若不是有内奸及城外的埋伏,战争哪能来得如此迅速。   言水仙的身手算是不错的,自然不费神躲开去,然而一般的老百姓则倒大霉了,纷乱尖叫者不计其数,人们毫无方向感地争相跑路,踩踏活生生的倒在地上的人也不会留情,战火纷飞的年代,谁也顾不得谁,不是被弓箭射死或火烧死,就是被同胞踩得血肉模糊,显然,人流太多太密集,毫无跌序的逃跑只会徒添伤亡。   当言水仙来到最大的花展广场时,之前的一切不复存在过一般,全都乱套了,小贩的摊当来不及收拾成了燃烧的好材料,木制的一排排屋子令火势更猛烈狂肆,就连刚才欢呼的舞台都连成了一片火海。   一切的一切,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开始,仅仅是开始而已。   言水仙拧紧眉头,心里有些慌乱,有些害怕。那一片火海,她应该停下脚步吗?   “公子快回家去,这里危险。”   不知什么时候来了许多的官兵,官兵们呼喝着不知所措的人往完好的房屋走去,就算那里不是百姓各自的家也顾不上的推搡进去,此时一位粗壮的官兵一把扯过言水仙推进百姓的队伍,一个个被他们押向安全地带,这时即便人群慌乱,践踏死亡的现象倒是大大减少。   隐约觉得整件事似乎早有预谋,莫非战事发生前就有人知道,只是没有说出来,或者说有更深一层思量,以较少的损失换取最大的利益,这一向是政治家爱玩弄的伎俩。   突然想起坤都四公子全都聚集习城,一般来说,打仗是将军的事,莫泽飞来不就得了?为什么连监国的赫连续卿都要来?如若不是有比花岛国更重大的事件,在朝堂占据重要地位的坤都四公子怎么会同时出现在这里?这里只是经济繁华之地却不是政治中心。莫非专程来收拾蔡国威的?   言水仙恶狠狠地呸了一声,怪不得了,坤都四公子。   额,她有手有脚。   不顾官兵大叫危险,离开队伍,轻功施展到极致,奋力奔跑,一踏而过的地砖就在言水仙起脚的一下,一支凌厉的火箭直直地穿插末入地面,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箭雨,不由得顿住身形,躲闪着炽热的焰箭。   衣摆不小心沾上火苗燃烧起来,刚好跑到交叉顺流的小河,顺势一个扑通掉进水里扑灭火苗,乌黑的长发末入江水,黑色的水晕缓缓散开,透着动人光泽的深紫酒红相间的梦幻发丝展现它美丽的真面目。 ☆、第四十八章 战争   浮出水面,不看则已,一看整个心都猛然抽紧,天女散花般的箭头更加密密麻麻的凌空飞来,本来有序退到安全地带的众人顿时乱得一团糟,官兵也自顾不暇,一支支弓箭无情地射进无辜者的身体,燃烧每一个原是生机勃勃的生命,伴随着血肉模糊的臭腥味,烧焦尸体的恶心味,陡然间惨呼声震地,呼救声响彻整片暗淡的天空。   怎么能?怎么能够这样贱踏人命?   心中悲痛,这场景,一如儿时的恶梦。言水仙咬咬牙,没有丝毫犹豫跳出水面,目光一凛,扔掉手中已经浸糊了的难得糊涂纸扇,取出风云,放置唇边。   悠扬的曲调飘飘幽幽地缕缕传开,如一片片花瓣在空中舞动,舞动的花瓣一片片看似杂乱实则有序地编排开来,渐渐地形成一个罡劲之气的保护圈,悠扬曲子越吹,刚罡的威势愈大,保护圈亦随之增大,天空的箭雨奇迹般被阻挡在罡圈外,索命的鬼箭在众生面前无力地垂落地面。众人都一愣,被救的狂喜和对生的渴望令他们全都拼命往圈子里挤,哄闹着紧紧抱成一团。   劲风吹散言水仙的长发,艳丽的色彩不可思异的自由飞舞,天仙子的头发原来是世间最美丽的紫红。保护圈里的人们完全相信解救他们的是天外来的神仙,眼看他们受苦受难于心不忍,特前来相助,于是一个个虔诚地跪在地上不停磕头,边大声呼喊“神灵保佑,神灵保佑……”   而只有言水仙才知道,过了今日恐怕以后的日子不能平静了,魔焰的特征一旦出现,江湖中不知多少贪心的亡命之徒不要命地蜂涌而至。但是稍微有点良心的人看着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死在眼前,怎能做到无动于衷?虽然做不到舍己为人,但是在有能力的范围内不出手相助,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任由一条条活蹦乱跳的生命流逝,于心何忍?   飘飘荡荡的飞扬曲子传到很远很远,保护圈牢固不可侵犯,城楼上的几个风姿卓越的人远远望来,眼中满含掩不住的震惊。   “失传三十年的音攻,今日竟然重现江湖。”一身暗红武将盔甲的莫泽飞震惊地注视粉红的光晕。   夏敬玉撩撩吹动的长发,轻飘飘地道,“早就听闻魔焰下落不明,只是想不到秘密藏在这里。”邪气的眼梢挑起,有着浓厚的兴趣,那一抹紫红耀眼四方,叫人不注意都难。    第五尚紫握紧金纹紫剑,“虽然有魔焰,但是音攻的威力竟然如斯强悍,恕不得家父当年一直小心顾忌,果然比我们苦练十几年的上乘武功更为历害。”   赫连续卿心中似早有所知,只是明了般不动声色,收起象牙折扇,打断道:“好了,这边既有能人相助就不必担心,伤亡损失自会减至最低,莫将军,我们这厢便到海边去。”   旋即温柔的面容闪过一丝残忍的笑意,“哼,花岛的主力战船全都来了,这一次必要它全军覆没,从今臣服言我国。”   顷刻间箭雨停止,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一滴滴不大不小的水珠掉到脸颊,天边偶尔闪现耀眼的白光,夹杂着一阵阵低沉的闷响,下雨了,心里凉凉的,嘲弄一笑,呼应人间惨剧吗?   低头一瞧,见众人拜佛似的都跪向中间的言水仙,口中不停地念叨着:“多谢仙人相助,多谢仙人保佑……”   言水仙唬了老大的一跳,忙大吉利事地呸道:“呸呸呸,本姑娘还没有死呢,跪什么跪。”   说罢,看了一眼已经烧焦了一大片的衣摆,翩翩公子变成乞丐相,不禁微皱眉,既然都坏了一边了,另一边不要也无妨,于是“嘶”的一声上好质料的墨绿衣摆撕裂,包住整个长发,怎么弄怎么感觉像阿富汗的人,头发那么长,遮住了脸颊的大半部分,刚才应该没有人看清楚言水仙的真容才对,现在亡羊补牢,希望为时未晚。没有束缚般的轻功如飞一般畅快,第一次有这样淋漓尽致的感觉,不由得淡淡笑起来。   “这位兄弟,不若随我们们前去杀……敌。”第五尚紫说到最后一个字,硬是呢喃出来的。   看看,面前这个人有着熟悉的五官,精致的容颜,本是天仙的人儿,如今更是惊艳四方,风华天下。却是言水仙,他们所知的福顺郡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见到赫连续卿一切都知道的眼神,再加上战况激烈,倒也没有追问。   言水仙飘飞的身姿陡然翩翩下落,除了第五尚紫,三位公子各骑一匹战马,骑黑马的赫连续卿停了下来,深邃的墨眸直直望过来,伸出修长的手,“上马。”   他眼中的不容置疑散发一种浑然天成的摄人气势,魅惑的话似有魔力,言水仙不禁顺口应道:“好啊!”说完忙捂住嘴巴,转动几下眼珠子,她要跟他骑同一匹马?正要反口摆手,赫连续卿此时已握住她的,看着言水仙温柔地浅笑。   然后言水仙风中凌乱了。    这是怎样一双手阿,白皙修长,骨骼分明,刚柔适中,在现代绝对是一双弹钢琴的好手,要是能摸一摸就好了,鬼使神差地搭上他的手,劲道一拉瞬间坐在马背上,碰到身后的大男人,呐呐道:“那个,那个,这样不大妥当吧?呀!”马儿嘚嘚嘚地飞奔开去。   远远的能望到海边,好眼力的言水仙盯着远方黑压压的一条弯弯曲曲的黑线缓缓蠕动,开始以为是一条地平线,不经意间的多次扫视,发现那条黑线如一大群蚂蚁般蜂拥前来,雨势不大,蚂蚁堆时不时亮起冲天火光,浓烟渲染大片暗黑天空,时不时闻到海风吹来的血腥味,可见前方战况何等激烈。   海边早有官兵守候,下马的几个领导人远望着了解战况。   “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言水仙皱皱眉头终问出声,黑云一堆的敌人有点多到离谱,极有压迫感的人肉仗,在未看清楚的全局血战时,言水仙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一副血流成海的场景。所有的人都时刻关注战场,没有人会回答这废话。   莫泽飞面容肃穆问道:“战况如何?”   “启禀将军一切顺利,不出片刻定将花岛战船覆灭。”官兵中为首一人恭敬道。 ☆、第四十九章 敌人全军覆没   那边在汇报军情,这厢夏敬玉危险地凑近,挑眉道:“福顺郡主身上的香味比刚才更浓郁了,有如花岛国百花齐放的清香,极品处女香犹自不及啊!”余音缕缕地长长的叹了口气。   色狐狸!言水仙蔑视地扫了他一眼,“哼,夏侍郎怎么如此孤陋寡闻,竟然不知这波斯帝国的香料运动量越大就越香。”对付这种人胡诌为上,说不定糊弄得好,就能断了他的念头。   夏敬玉状似恍然大悟,一时明了的道:“波斯帝国的香料,怪不得未曾闻过呢,连这香料的名字也不知道,原来是这样的啊,第一次听闻有比花岛国的香料更胜一筹的,郡主不如送夏某一瓶,这香味真好闻,我倒可以送给情妹妹作生辰礼物呢。”   言水仙汗,明明现在的他是大男人,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要转送给女人做礼物,分明是损她,当下抿抿唇角不予理睬。   片刻,灰败的黯淡和血红的鲜艳合在一处,矛盾的狰狞可怖到极点,无数的残骸船只燃烧着惨烈的火芒,在这个位置依然清楚地看到,无数的死尸或背身或正躺或断腿断臂地一动不动地飘浮在海面。   红色染红整片海域,依稀可见火海中染满鲜血的战船血肉白反、白骨森森的残疾死尸,七窍流血的脑袋比贞子的面容更恐怖。   在海边生活了近十年,淡淡熟悉的咸腻海风亲切的如回归故里,然而在闻到一股难闻的腥臭时顿住思念,胃部止不住的抽搐翻滚,捂住心口干呕了好一会。   “好些了吗?”赫连续卿轻轻地拍着言水仙的后背,淡淡浅笑道:“虽然花岛只有旭国两个城池大小,不过贵在地理位置极好,岛内四季如春,一年到头百花齐放,米粮面食数不胜数,家家户户富足安定。稀有的花卉植物价值连城,最富盛名的是它盛产的香料销往世界各地,与它通商的国家更是不胜枚举,财富有我们旭国国库的三倍不止。”   “然,花岛国权贵几代以来无不为他们的财富骄傲自满和沾沾自喜,丝毫不将他国放在眼内,甚至是我们最强大的旭国也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卑躬屈膝,近年来更是变本加厉,妄图勾结奸臣,利用祸起萧墙的机会,想占据旭国半壁河山,因此吞并花岛不仅是历代帝王的心愿,更是现在旭国必定要做成的事。”   据言水仙所知旭国已是周边最强大鼎盛的国家,虽则近年来内乱常有,但国库数目依然充足的骇人。   然则小小的花岛竟能占据如此庞大的财富,怪不得惹旭国觊觎,言水仙疑惑地挑眉问道:“可是既然花岛最为富饶,怎么直到现今才下定决心去占领?”   赫连续卿接过随从递来的手绢,优雅地轻碰慢擦下巴,答道:“开国之初的帝祖曾亲自出征直捣黄龙,最终落得个惨败而归的下场,而后旭国所有帝王都曾尝试以各种各样的方式阻止花岛的发展,有切断与花岛的经济往来,有编派内奸直入皇室,有美女送去迷惑岛主,但是最有效的结果都只能有所重创,根基依旧一如既往的稳如泰山。”   言水仙摸摸下巴,凝眉道:“莫非花岛有什么秘密武器不成?坦克?飞机大炮?手榴弹?机关枪?”   赫连续卿好笑地摇摇头,望向眼前渐渐胜利的战场,淡定地摇晃折扇,轻启薄唇,揭开谜底,“通往花岛之路皆因入岛开口之处密布高深古老的秘传机关阵法,不计其数的珍稀有毒植物,瘴气毒气连火苗都能瞬间熄灭,更不用说时有食人野兽出没。”   说完温柔无比地凝视着言水仙,“小仙既然有不输于男儿的气概,本王允许你陪同前去开敞花岛的神秘之路,成为第一个打开花岛国门的人。”   言水仙抽抽唇角,欲哭无泪,听他的描述那里简直比热带雨林更为可怖的地狱,有点儿后悔跟随他来,虽然喜欢他是不容置疑。,言水仙呐呐地道:“那个,我人小微轻很容易落入野兽的肚腹,我想我还是回去好了。”   赫连续魅惑众生地轻笑,“小仙谦虚了,刚才在城南广场以一人之力敌数以万计的叛军雨箭,令敌人弓箭尽空,只得自觉自发地退敌,乃是我国一等一的人才,说不定经过此场战事有幸能成就一将帅之才。”   “你,看见了?”言水仙的嘴巴惊讶地张成O型,然后左瞄瞄右瞄瞄,确保没有其它的人听到,凑近低声道:“那,除了你还有谁看见?”顿了两秒,又瞪大眼睛,急问道:“你看到我的头发了?你怎么看?”   赫连续卿闭口不语好一阵,无辜地瞅着言水仙,“你随我去花岛开路, 我就答应你不告诉别人。”贼笑得那叫一个灿烂,继而补充道:“关于紫红头发的事。”   言水仙死死地攒紧拳头,这么说他承认知道魔焰在她身上的事,思量着是否随时准备给他一个强而有力的攻击,杀了他要坐牢,将他弄成个残疾哑巴得赔偿数额巨大的医疗费,最好的结局就是给他致命的一击直接失忆,但是这个既不打死人又要敲到失忆的力度很难把握喔。   言水仙东倒西歪地急急晃动脑袋,下巴陡然被一把漂亮的象牙扇轻轻抬起。赫连续卿伸手扶扶言水仙的阿富汗头包,面容有丝淡淡的担忧,“想什么呢?你放心,本王保你周全。”    赫连续卿与面容完全不相符的轻佻动作,却该死的散发着丝丝魔魅的成熟闷骚。言水仙咬咬唇,总觉得今日的他莫名其妙的勾人。   “报!敌人全军覆没,没留下任何一个活口。”   莫泽飞向后一挥手,脸上勾起一抹血腥。    “沙飞,准备战船,本王和莫将帅要乘胜追击。”赫连续卿淡淡地吩咐恭候一旁的年轻将领。   沙飞立刻激动地绷紧身子,无比敬重地俯首,“是。”然后朝后大手一挥,大喝道:“战船准备,马上各施其职,王爷将带领我们占领富可敌国的花岛。”   赫连续卿淡雅的面庞闪过一丝细微的邪佞:“胆敢撕破初定和约,既然如此,那就用鲜血来偿还。呵呵,还有冰蟾蜍……”   微扬的嘴角顿时有股浓浓的熟悉感,言水仙锁眉细细回想。   “走吧。”赫连续卿一把拎起言水仙的衣领,举止优雅地行至船弦。 ☆、第五十章 黑山幽林   一个时辰后,战船靠岸。   “该我们动手的时候了。”赫连续卿对莫泽飞轻点颔首,“等本王的好消息。”   莫泽飞面无表情地点了下头,黑眸带着坚定的信念。   言水仙跳下战船,踩在坚硬的泥地,脚踏实地的感觉明显要好太多了。   赫连续卿也随之下来,回过身,对身后一直侍候在侧叫默的年轻人,微点下巴,“回去等着。”   默点头应道:“若王爷三日还没出现,属下定进黑山幽林。”   黑山幽林?言水仙心中惊惧,一股冷气由脚趾头窜到发顶,这才注意到眼前黑雾弥漫的一片,不会是传说中的那个神秘密林吧?   据说那是一片古老幽森的森林,里面遍布毒物,人,只能进不能出,白骨不留。   看了一眼淡定的赫连续卿,言水仙慢慢地挪动脚步,祈祷他突然会发殃,她纯粹只是个拖油瓶,立即果断地舍弃她这颗小卒子。   不知道是不是他没有发现,还是真的很需要她作为同伴,依然领着她往前走去。    谁来告诉她,明明“挪”着走的速度,为何此刻会置身于阴风萧瑟的潮湿森林?   “滋咧”一声,言水仙神经质地一下子蹦离原地,跳开三丈远。   定眼瞅去,那是一只脚趾头大小、头顶两角的小虫,一支银针扎在其上。   赫连续卿一手的银针,看向言水仙,提醒道:“虫有剧毒。”   呜呜,连一命呜呼的小家伙都毒,那这里偶尔出没的小蚂蚁,说不定都身藏剧毒。言水仙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手环抱双肩,用力揉搓,心里怕得要死。天知道,她中了什么邪,跟着他进来的。   茂密的灌丛,参天的大树,参杂着几朵不知名的小花,偶尔风一吹,然后隐藏着的危险动物机灵地窜过,空气中有香气萦绕,煞是好闻。   “哎呀!谁?”   后脑勺被一硬物撞到,言水仙怒了,回头一瞧,除了树上落下的红果滚了几圈,其它的什么也没有看见,繁盛的树枝不停抖动,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捉摸。   赫连续卿自进入这里,折扇别在腰间,眼观六路,时刻凝神戒备,时不时射出一根银针钉上不怕死的小虫小蚁。这个时候,哪怕是一只苍蝇,他都不打算放过的吧。   见言水仙看他,“这种毒气在旭国价格不菲呢,兜售三两重的药引都能买一家豪宅了,这在花岛国还是很平常的毒,却只有天山雪莲能解。”   幽幽香气竟是不可思议的剧毒,既然有毒,这里的生物能存活下来,应该都发生基因突变了吧,毫无疑问存活下来的生物将更强悍。   言水仙忙擦擦鼻端,呼了几口气,可是吞了的气哪能还出得来,突然言水仙怔住,他是因为知道她有能化百毒的魔焰,才让她来的么?   “为什么你不中毒?”她有魔焰护身,那他凭仗什么?   “本王自有办法。”赫连续卿一副不为外人道的表情,言水仙瞥瞥嘴,不说就不说,没什么好希奇的。   言水仙挑眉道:“花岛也卖毒药?”   不过转念一想,只要有利可图,哪一个国家会轻易放过,当年英国侵略者利用鸦片打开中国国门,爆发的鸦片战争害死多少同胞,花花白银面前,没有任何一个列强国家停得了手。   当然,林则徐的大名也因此响当当的流芳百世,放在现下,如若通往花岛国的路打通,这时代的赫连续卿就是当代中国的林则徐吧。一时勾起国仇,不由得恨恨地咬齿道:“不义之财取来何用,迟早会遭到报应,灵魂会进入地狱的。”   “小仙为人过于善良,性格也是耿直,在官里虽为太后皇上宠爱的福顺郡主,但也得当心。”见她义愤填膺,赫连续卿不由得嘱咐道,官里事情复杂多变,更何况蔡国威一日不除,她何以能平复?   忽然,赫连续卿面色一变,叫道:“小心。”   随即,言水仙被一道劲力拦腰,一只手紧紧握住手腕,凌空旋转,一会儿甩向左,一会儿甩向右,一会儿直接飞过头顶扒在一个坚实的后背,在空中划下一个个凌厉的闪着紫红的光圈。   劲风沙沙掠过耳旁,整个人被晃来拉去的,脑袋严重冲血,头脑发晕。   停下来的时候,言水仙两眼冒着星星,只听赫连续卿冷声问:“躲躲藏藏的发射暗器,同缩头乌龟有何区别,还不速速现身!”   言水仙手指按住突突跳的太阳穴,愣了好半天。忽地一闪,跳出一个浓黑长毛的硕大野兽,四肢粗短直立,长长的猪鼻子,爆突的铜铃大黑眼,但是整个头部都是圆圆的,头部圆边的浓密毛发像一朵盛放的向日葵,最温顺的是颇小的耳朵,此时前爪咆挖地下的泥土,凶狠的双眼阴森地盯着他们俩,蓄势待发的架势比饿狼猛虎犹甚。   瞠目结舌地瞪着它脚掌上的尖利钩爪,过往的记忆仿佛重新上演。言水仙冷汗直冒,终是尖叫出声,“黑熊!”   尖锐的声音震耳欲聋,眼见赫连续卿神色一凛,言水仙解释道,“它的攻击力非常强,小的时候我差点死在它手里。”   它对言水仙来说可是一点也不陌生,在仙泉岛就吃过它的暗亏。   犹记当时恰逢流落至仙泉岛,年仅五岁的言水仙,在海边守着昏迷不醒的爹爹,身后突然遭到袭击,左肩骨头险些碎裂,幸好武功盖世的侯爷爷如天神降临。   虽然如此,但是血肉模糊的伤口至今难忘,如果不是魔焰,那一大块伤疤还会在。此时再见到同类的“敌人”,来自心底深处的恐惧,怎么都不能平复。    “哦,原来这就是黑熊,运气真是好,居然碰着百年难能一遇的凶兽。”赫连续卿轻笑出声,竟然还能气定神闲地赞道,眸光异常兴奋明亮,明显带着嗜血的厉芒,正要挥动折扇,身后一声洪亮的吼叫令他顿住身形。   不看则已,一看两脚更是发抖。一身鬃毛的巨型雄狮在后面气势凛凛地咆哮,咧出尖利的獠牙,狮吼当得惊天动地,地动山摇,独属森林之王的气势压倒全场。   言水仙颤抖的双腿连逃跑都忘记,眼睁睁地看着前后夹攻的一熊一狮,她脚下一抖一抖的,想要不动声色的藏匿到后面的密林,不料脚后跟扑了个空,整个人四面朝天往后翻。   这边,赫连续卿眼见手快,一把抓住言水仙的手,同一时间黑熊和狮子王吼叫声震天,赫连续卿手一顿,不过一秒钟,顺着言水仙的方向齐齐往后倒。   没有意料中的疼痛,软绵绵的比现代的弹簧床要舒服,突闻一声低哼,“还不起来。”   言水仙眼角一抽,惊觉人肉垫竟是赫连续卿的身体,她还趁机摸了一把来着。   脸一红,已经翻了个身,把他拉起来,非常狗腿地帮他拍拍黏上泥土的外袍,人家好歹做了一回绅士。   他看起来很满意,摸了一把言水仙的青丝,笑意吟吟地说道:“奇怪的头发。”   说实话,从进入黑山幽林开始,赫连续卿就有点不像他自己了,感觉有另一个人的影子……白楚?   摇摇头,言水仙马上否定了这个想法,他那么优雅那么可亲,怎么可能是杀手呢?言水仙睨了他一眼,抓起胸前的一缕紫发自信帅气地朝后一甩,“这可是典型的漫画式的,别人做梦都要不到的。”   ------题外话------   加油哇!还有的52个亲呢!吼! ☆、第五十一章 你就叫大熊   他不解地挑挑眉毛,但却补充道:“不过很适合你,挺好看的。”   “那还用说,言水仙可是21世纪超级无敌的美少女。”言水仙咧着嘴笑了,这还差不多,算你识相。忽然又惊觉,自己说出了天大的秘密,立刻看向他,却见早知你有如此疯颠一面的了然神色。   言水仙摸摸鼻子,也好,以后就不需费神掩饰。   突然,两道咆啸的呐喊声,地面嗒嗒的震动。言水仙壮着胆子趴着偷看。那一狮一熊居然在干架!而且看样子,一时半刻是决不出胜负的。   心里的担子终于落下,言水仙蹲在地上画圈圈,等待战事结束。   赫连续卿则在来回观察走动。   半晌,无数个圈圈中霍然站立一只黑毛公仔,只是瞧它眸光含泪,嘴巴像幼狗般可怜地嗷嗷低叫,四只小腿不停地颤抖缓缓行至,圆鼓鼓的脸蛋讨好地噌噌言水仙抓着干枝的手背,毛发有点母体的粘液气味,不得不承认它不是毛公仔,而是一只只活生生的动物,而且是超级可爱的毛毛熊,可是……言水仙猛地一缩手,这分明是大战中黑熊的缩小版。   “它是在那个山洞里爬出来的,”赫连续卿折扇指了指两米外的洞口,“估计出生不超过一天,牙齿都没有长出,没有危险性的。”赫连续卿半蹲,折扇擢了擢小熊。   “可是长大后肯定就是一危险动物,是不是要斩草要除根呢。”言水仙拧眉想道。   赫连续卿沉默了一下,“你说得对,斩草要除根,杀了它吧。”   这时小熊已经蹒跚走到言水仙的脚面,在言水仙的脚跟处继续哼呲地噌噌。   不会将她当母亲了吧?言水仙嘴巴张了张,不知不觉地转口道:“但是,罪不及孩子。”话音未落,嘭的重物重重摔地。   大战的黑熊鲜血淋漓,身上一道道撕咬的伤痕,狮子上前踩着黑熊的头,咬着熊的咽喉。   这时的黑熊肚腹裂开好大的一个口,肠子流出半截,拖在地上粘满尘土。   言水仙想也不想抱起小熊,和赫连续卿退开一段距离。   半晌,狮子确定猎物死去,这才扬长而去。   远远盯着黑熊死不瞑目的铜铃大眼,言水仙犹豫了一下,提起小熊放在黑熊的眼前。   小熊呜咽着噌噌黑熊的长鼻子,黑熊的眼珠子皱缩了一下,仍死死地瞪着小熊,言水仙叹了一口气,大着胆子摸摸它的向日葵发鬓,“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它的。   ”不知是听懂了言水仙的话,还是终抵不住生命的油尽灯枯,黑熊眼一闭。   赫连续卿在一旁摇着折扇,凉凉地道:“下不了手,让它自生自灭也好,在这个森林里没有成年黑熊照顾,注定死亡。我们走吧。”    “等一下,黑熊的毛毛可以做一顶很漂亮的帽子,冬天的时候最暖和,下雪也不怕冷。”言水仙咧嘴灿笑,伸出手来,“孤身到这么危险的地方,你应该有防身小刀吧。”   “吼……”雄狮跳了下来,高亢的怒吼泣鬼神,耳膜震得生痛,一人一小熊,霍然被赫连续卿提起跳到高树枝头呆着。往下一瞧,雄狮慵懒地抖动鬃毛,沾染鲜血的爪子闪闪发光。   真想不到,狮子这么狡诈!可恶!   小熊呜咽着不停地叫,雄狮抬头见到,开始来回不安地走动,时不时吼叫一翻,最后转头藏在树头后面,愣是守着不走。   “我们快走吧,狮子是群体行动的,这头狮子刚才肯定是在呼唤同伴,到时二三十只凶猛的雄狮一到,我们就跑不掉了。”   言水仙急急地说道,抱着小熊就跳下去,打算跑路。脚步却一顿,八九头狮子正摇头摆尾。   赫连续卿再次提起言水仙往高树上跳,两人一熊坐在树枝丫,眼睁睁地揪着愈来愈多的狮子,团团圈着树头转悠,时不时威吓地朝两人一熊怒吼。   赫连续卿盯了狮子片刻道:“看来不杀了这些畜生,我们是走不了的。”   风掀动他的衣摆,翩然落地,狮子们一个警醒齐齐怒吼,气势汹汹地狂奔,直冲赫连续卿。   赫连续卿弹跳起身,折扇一下一个狠狠地敲击狮子坚硬的头颅,凌空飞腿一击即中脑门,惹得狮子们兽性大发,越发高亢的吼叫,年幼的小熊一个劲地往言水仙怀里钻。   言水仙边观看边道:“它们的爪子像镰刀一样能撕裂任何生物,落到它们爪下,人类也会成为它的美餐。还有,它们的力量很恐怖的,一掌足以把牛的头骨打裂,但是速度不怎样,唯独擅长偷袭……”森林之王的力量可不是盖的。   不一会儿赫连续卿跳上枝丫,颇为烦恼地摸摸额角,轻叹口气,“你只说对一半,力量确要比成年男子要高出好几倍,但是它们的速度也毫不逊色,何况如此多狮子同时袭击,一时半刻也奈何不得。”   “所以?”言水仙无辜地眨眨眼,不会叫她这名美少女出场吧。   看出她的意思,赫连续卿轻笑出声,说道:“不过,终究只是畜生。”如玉弦冰雕的清朗,折了一根树枝,抖了掉的叶子,再次下去战斗。   速度确实毫不逊色,比言水仙看过的任何一只狮子偷袭都要快,这就是基因突变或是适者生存进化的结果吧。   言水仙有一下无一下地轻抚小熊,树下血肉飞溅,言水仙的眼皮不安地跳动,嘴角止不住地抽搐。   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个人,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这一刻才发现此人内里是如斯强悍,瞧那一刺那一割那一裂,无不精准、致命,简直是个熟练的杀手。   侯爷爷也露过这一手,当时应付的是无法估量的野狼,一个劲风扫倒数百头野狼,可是赫连续卿今年怎么估计都只是二十五六岁吧,怎么可能有那么强大的内力。   “狮子都死净了,你可以下来了。”血流的一地,唯有赫连续卿衣冠楚楚,不染纤尘。   不过是灰飞烟灭间,狮子们气息全无,永远沉睡在这一片小林。   言水仙跳下来,怀里胆小的小熊悄悄挪动身子探出脑袋,呜咽止住,兴奋地想要爬出。   言水仙抱着几斤重的小熊,胳膊肘有些累,就放了下来,小熊耸动着小鼻子凑到狮子流血的伤口,伸出舌头舔弄。   言水仙一阵恶寒,一把抓离小熊退开一大丈,小熊不依,依旧蹒跚着向鲜血奔去,言水仙立刻打消了仅剩的一丁丁收养“孤儿”的念头,捻着鼻子,发着鼻音道:“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走了十来步,身后响起阵阵凄厉细小的呜咽声。心里感到奇怪,言水仙回头一瞧,小熊蹒跚着脚步,跌跌撞撞地朝他们的方向跑。赫连续卿看了言水仙一眼,淡淡道:“走吧。”言水仙犹豫地瞅了几眼小熊,其实在仙泉岛时没有朋友相伴,因而收养过很多动物,要是从小养大的圈养着,会很听话的吧。   不过话说,动物是认第一眼的人做母亲,莫非她是它的第一眼?不然它怎么老爱粘着她。   “我看它挺可怜的,还是带着它养一阵子吧,等长大了一些,有生存能力再放生,这样好吗?”言水仙眨巴着眼睛。   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赫连续卿轻叹口气,“随你,只是前路是你没有遇过的艰辛,不要半途而废就好。”   言水仙兴高采烈地抱着小熊,跟上赫连续卿的步伐,母性的光辉完全掩盖过同熊类有过的仇怨,一路上叨叨絮絮,“我们应该给它起个名字的,叫什么好呢,小黑,小白,黑风,踏雪……啊!对了,叮当里面不是有个大熊吗,哈哈。   ”言水仙拍拍小熊圆鼓鼓的脑袋,小熊回噌几下,言水仙笑意盈盈地瞅着小熊说道:“以后你就叫大熊,大熊知道不?你以后的名字是大熊,大熊,哈哈……” ☆、第五十二章 险象横生   “哇!好大片鹅卵石路!”言水仙兴奋地叫道,那可是强身健体的好路啊!现代人深得养生之道,花费不少人力物力才修建好一小段鹅卵石路。   那头赫连续卿反倒不以为然,凝神打量片刻,在思索些什么。   言水仙这头率先踏上去。   “且慢!”   说时迟,那时快,双脚踏进石路的一刻,身边的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方才绿意盎然的景象,突然化作眼前黑幽幽的夜幕,一时宛如站在恐怖片的地狱边缘。   怀里呜呜两声,言水仙陡然惊醒,惊觉自己抓痛了大熊。但是,十多年前刻在心底的一幕,怎么在重演?   “小仙快跑!有多远,跑多远,不要再回来了……”鲜血淋漓的娘爬在地上,伸出血红的双手,一把将五岁的言水仙推开。   “夫人,夫人,你撑住,不能丢下我们,女儿不能没有娘啊……”爹爹抱着娘的尸身血泪横流。   “小仙仙听话,快跟着爹爹离开……”肥大妈急急地推着言水仙走,突然大妈全身一阵痉挛朝后倒地。   “仙儿,爹爹去后,你要好好活着,答应爹爹,忘记仇恨,做个快快乐乐的孩子,仙儿最听话了……”生命消逝,灵魂离体,留下死不瞑目的眼睛。   “不要!”言水仙尖叫着闭上双目,紧紧地捂住耳朵。大熊摔到地上,疼痛一呜咽,柔和短小的毛扎到脸上,泪水浸入毛发里,很快消失不见。   脚下一痛,是大熊在咬她的脚跟。   “那是幻觉!”急急的男声响起。   言水仙霍然惊醒,粗粗抹把泪水。是的,过往的已不可再,这些都是虚假的放映,死过两次的言水仙,更懂得幻觉与真实的意义所在。   于是,理智回来的时候,毫不犹疑地将注意力转移到目前应对的环境中。   正要寻觅赫连续卿的身影,腰间被什么东西勒住,低头一瞧,赫然是是一条大莽蛇!   大腿粗的莽蛇圈住她的纤腰,头部探到她的面前,张开腥臭的血盆大口,兜头就要把她的小脑瓜吞去。   要问言水仙最怕的动物是什么,排NOone的当数蛇!   最惨的一次经历就是仙泉岛泡温泉,被通身漂亮花纹的毒蛇咬了一小口,五天五夜生不如死,此后一年没有出过茅屋,从此见到蛇类就跑得跟刘翔似的。   此刻,言水仙更嚇得面青口唇白,冷汗大颗大颗地坠落,汗珠滴入眼眶仍不自知。   她绝望地闭上眼睛,突然被一道强大的劲力往后扯。   “你干的好事,本王救你,你还用仅有的内力把自己定在原地,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一向以温柔俊雅著称的赫连续卿,忽然劈天盖地的一通责备。   但见到言水仙面色苍白,他不禁晃着她的双肩,“出什么事了?”伸手掐她人中。   良久,言水仙的眼珠子滴溜了几下,一滴清泪突然坠落,“我……见到爹娘的死……”   脚下的大熊抱着言水仙的脚攀爬,失败了好几次,仍然不死心地往上噌。   “别说了,都过去了。”赫连续卿微叹息,把她轻轻地拥进怀里,想要把温暖给她。他怎会不知道,五岁的时候,她亲眼目睹双亲死去的惨状?等回去后,他就会收网,把那个罪魁祸首蔡国威狠狠地弄死。   靠着他的肩,言水仙盯着恢复正常的鹅卵石小径,那里百花齐放,刚才的幻觉却并没有从心底划去。努力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办法忘记吗?   他身上有一种熟悉的馨香,言水仙莫名地感到心安,但脑袋仍很震惊,像没有回魂地喃喃道:“还有一条好大的莽蛇差点把我勒死。”   “石路有古怪,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是让人产生幻觉的迷阵。其实,你以为是莽蛇的东西,只不过是我手中的一条草绳而已。”低头俯视她惊讶的神色,饱含深意地说道:“能活着出来的恐怕只有你一个人而已,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看他隐而不宣的神情,言水仙放弃了追问。   赫连续卿嫣然一笑丛林间。   言水仙的心脏漏跳了一拍,弯腰抱起屡败屡战的大熊,打算和他朝另一条窄小的开叉路走去,这边的鹅卵石路美则美尔,但却是害人不偿命的东西。   这时,赫连续卿道:“不要往那边走,越茂密的道路越危险,我们不必另僻幽径,就走这条路,你且跟着我的脚步走。”   不会吧?言水仙心有余悸地盯着他,要是刚才那一幕悲戚再发生,她不敢保证自己能活着出去。   “相信我。”   赫连续卿黑矅石的眸子闪了闪。   “我……”言水仙噘噘嘴巴,徒劳地垂下手,终于放弃抵抗,跟上去。   赫连续卿踏着奇怪的步子左右几步,前后几步,歪歪扭扭的当真过了对面。   言水仙心惊胆战地跟着,路边作古的骼髅头,让她又是一阵恶寒。但总算安然无恙,不禁拍着胸口,大大地松了口气。   然后,他们见到,一朵超大的宛如海参的绚丽巨花。   漂亮!要是能移植回自家院里供着就好了,或许是赫连续卿淡定自若的自信多了份信任,又或许是巨花的吸引。她的心情平复过来。   手轻轻地摸上花瓣,却不料轻轻一碰,整棵花嗖地摇动,突然无数条绿油油的藤条飞速打出。   “啊!”藤条缠住脚跟,来了个两脚朝天。   藤条把她带到花蕊中间,言水仙这下可看个真真切切了。娇艳的花瓣镶嵌点点花斑的金色光点,花形似日轮,远处看像海参的皮肤,近处一看可不得了了,花中心的花蕊竟然有个三角形的绿色脑袋!两只赤红色的眼眸嗜血的耀目,深红唇厚的血口一张一合地兴奋收缩。   这不是植物,是动物!还是带有未知的危险!   有了这层认知,这次言水仙毫不犹豫地取出风云,打开机关露出凌厉的刀锋,切断藤条,一记脚力蹬在三角头。   ------题外话------   亲们,对不起,断了两天,今晚一下子全补回来哈。汗滴滴,别怪偶…… ☆、第五十三章 包扎伤口   飞速远离花心,落回地面,脚板被什么东西磕得生痛,低头一瞧,惊见地面一块块风干的细碎白骨。得出的结论无庸置疑,是食人花!   虽然没有见过,但是世界上确实存在。   赫连续卿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此时,他的头和四肢一同被藤条五马分尸般地拉扯着,陷入分身乏术的窘况。   言水仙站在地面直跺脚,那公子哥儿莫不是真无防身小刀,单靠折扇折腾个什么劲?   想到这里,言水仙担心他出事,就施展轻功,上去干脆利落地几刀,挥断绿条,带着他双双落地。   他的额角沁出微小的汗珠,言水仙抽得丝绢给他擦了擦。   待擦完,惊见赫连续卿双眸半眯,洋溢着满满的笑意,定定地瞅着她,哑然道:“多谢。”   但温馨的画面突地破碎,数百条藤条如食人花的千百只手,将他们紧紧地缠在一起。   两人身体贴在一起,言水仙能感觉到胸前的丰满挤着他的胸膛,但来不及害羞,二人双双被凌空抛起。   两人眼对眼,鼻子对鼻子,柔顺的紫发时不时地吹到赫连续卿的脸颊、颈部、锁骨、肩膀,言水仙涨红着脸脑袋扭到一边去。   赫连续卿的下巴顺带搁在言水仙的肩膀,眸子里带着得逞的笑意。   二人中间的两只耳朵挨在一起,言水仙感到冰凉的耳廓传来的温热的气息。   藤条骤缩骤紧,两人的手脚不能动弹,硬绷绷的如同僵直着的木乃伊。奇怪的是,食人花没有立刻把他们吃掉,想来打算把人勒死了,再好好享受美味。   两人呼吸渐渐急促,胸腔的氧气有少无增,脸涨得发紫还是发红无从考究,因为这时两人就快落到花芯中间的血盘大嘴里。   眼见就要掉落去了,言水仙娇喊一声,丹田里的内力如山洪暴发,瞬时浑身都是干劲。   藤条碎裂的一瞬间,言水仙变幻着手中的风云,对着丑陋的赤红三角眼,破釜沉舟的全力一刺!粘稠的液体溅了满脸,以至眼睛不容睁开。   “嗷,嗷,嗷……”   凄厉的哀嚎划破长空,言水仙落回地面,胡乱抹去眼睛的液体,睁开双眼时,藤条正没有规律地胡乱甩动摇摆,花茎扭曲,花朵中心的脑袋随着躯体的扭动,金黄色的液体四处飞溅,哀嚎声不绝于耳。半晌,萎靡的食人花宛如沙漠中被抽干的死尸,全身软倒在地,再也没法动弹。   言水仙身上一软,就要跌倒,却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你受伤了,严重吗?快给我看看。”赫连续卿倒是衣冠楚楚,毫发无损。   言水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腕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血流涌出,刚才激战没有注意,现在一看顿觉自己惨兮兮的。   当下微蹙着好看的剑眉,拉起她的手,“怎么如此不小心,有这么深的伤口,女孩子要是落下伤疤就不好看了。”   言水仙翻了个白眼,还好意思讲,她一个女人应付食人妖怪,他则好,袖手旁观地看着,也不出来帮忙。呃,虽然貌似是她当时一把把他甩出去的,可他也出声喊下加油吧,权当鼓舞当事人的作战劲头也好。   赫连续卿微触到她的伤口,言水仙当下痛得讲不出话来,抓了一把旁边长着的臭草,在口中嚼动几下,吐到伤口处,血一下子给止住了。   接着赫连续卿就近取来叶子和柔软有韧性的小草条,给她小心地包扎着,说道:“这是三七,又叫‘血见愁‘,能镇痛并医治一切血症,是血伤的圣药。这里虽然危机四伏,却是藏着世间难寻的奇珍妙药啊,你小小年纪便知南国神草,可见学识不浅……”   学识不浅?言水仙眼角一抽,她压根就不知道这是什么草。她只是习惯,十五岁前在孤岛生活,哪次受伤不是嚼烂草叶敷在伤口包扎的?对她来说,反正是草就得了,管它是不是毒草。   “呜呜呜……”大熊从身后窜出,伸出舌头舔弄她的手腕。   这种感觉很奇妙,之前没有接触的时候,觉得他深不可测,且高贵过人,但看着他认真给她包扎的专注,忽然就发觉他有点凡人的样子了。“要是在你们眼中我真的学识不浅,那为什么我不能做侄子的老师?”   赫连续卿手一顿,眼睛一眯,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她的侄子是当朝的少年天子,她当了天子的老师,可就不一般了,那可是帝师啊!不过,如果是她想要的话,赫连续卿缓缓笑了开来,“谁说不能的?本王就说可以,只要皇上敢下圣旨,又有谁反抗得了?”   言水仙皱皱鼻子,“怎么这么麻烦?不就被小皇帝叫郡主老师嘛,这还要正名?”   赫连续卿失笑,看来这丫头压根不知道,天子称一句老师的含义。   “嗷,嗷,嗷。”大熊咬着言水仙的手指。   言水仙不得不理会这个舌燥的小家伙,顺着它的方向看去,食人花不见所踪,地上墨绿的死水流成一条小溪,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泥土漆黑,白骨变成一瘫尸水,腐蚀气味浓郁,食人花的树头此时躺着一颗墨绿的圆润珠子。   赫连续卿走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捡起,细细看了一会儿,面上的笑容越来越大,呢喃道:“世间珍品,可以做成提高内力的灵药。”   “小仙,你有魔焰在身,这个想必你不会稀罕。”赫连续卿稍微激动的捻着绿珠子,眸光发亮地直接望进言水仙的圆溜溜的眸子。   像小时候玩的玻璃珠,难道吞进肚子里能有魔焰一样的功效?还是不要了,一个魔焰差点让她死掉,现在的每天都得躲躲藏藏的见不了人,还嫌麻烦事不够多?况且她本来就是凡人一个,也没有经天韦地之才,青春常驻不见得是福,老成干柴一般活着也能很好,当下不在意,“反正我也不知道怎么用,你就拿罢。”   赫连续卿收好绿珠子,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谨慎地装下一小瓶食人花的液汁。言水仙托着腮帮子不解地问道:“你装那些有什么用,腐蚀剂一样的东西,肯定是剧毒。”   赫连续卿头也不回地收集,“这可是珍稀毒液,可制百毒,同时也能做成最好的灵丹妙药。”   “这你也懂?”   “嗯,治病救人,制毒解毒都是我的强项。”   呃……旭国最完美的六王爷,原来是无所不能的。   这时,脸颊嘀嗒的冰凉,抬头一看,黑雾弥漫的天空,一颗颗斗大的水珠缤纷坠落,如黑山幽林里最美丽的珠帘。   下雨了,言水仙突然发现,此时愈加黑暗的森林,有种达到极致凄凉的美感。   ------题外话------   亲们,阿续因为近来换了工作岗位,加班啊加班,压力很大哇,因为很多都要学习,还是不带培训性的摸索,原谅偶…… ☆、第五十四章 现在遮住还有用吗   冰凉的雨水亲在她的肌肤,有种很贴近的亲切感。   没错,言水仙喜欢雨,更喜欢古代干净清新的雨点,落在脸上,很舒服的触感。哪怕……流泪,都不会有人发现。   “嗯?”雨水没有滴落,头顶有硕大的芭蕉扇,摸摸黏湿的紫红发,带着不同以往的感伤,低沉的嗓音有了些浪漫的诗意,呢喃轻问:“现在遮住还有用吗?”   “你……”赫连续卿欲言又止,沉默了半晌,拉过言水仙受伤的手察看,声音无端的变得轻柔,“伤口不能湿水,若然处理不当会溃烂的,甚至感染严重风寒,所以听我的,靠过来不要淋雨。”   望进他变幻莫测的低沉黑眸,里面的瞳仁漆黑如墨,没有人能看出他最真实的想法,不过越加的温柔摄人,言水仙低头看着包得像粽子的手掌,低声道:“不要紧的,反正最坏的结果也就那样。”   大熊在怀里不明所以的呜咽一声。   赫连续卿轻皱眉,宽厚的手掌摸摸言水仙的发顶,缭乱的头发由于柔顺的特质很快下垂拉直,无波无浪,折扇微抬高尖下巴,“本王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你得听我,本王去哪里你都得跟着,现在马上起来找个地方避雨。”   赫连续卿拖着言水仙的手肘,用上轻功,见到有路就奔,大哥,她还抱着个几斤重的动物,你好歹走慢些。“那也不用跑那么快吧。”   前面的人难得的冷硬道:“闭嘴。”   言水仙悻悻地止住话语,不知哪里惹他生气了,声音虽然一如既往的温和,可莫名的就是听得出夹带一丝怒火。   找到一个大洞口,这时两人全身都湿透了,里面幽深不见底,为了安全起见,两人待在离出口没多远的地方,清凉的泥土使洞里的温度比外面的要低,皮肤直冒鸡皮疙瘩,上下牙关有想要打架的迹象。   “湿透了。”赫连续卿扫了言水仙一眼,“我出去一会儿,你好生呆着。”   言水仙合着腿环抱大熊,从它身上汲取温热的能量,不一会枕着自个膝盖昏昏沉沉睡着了。   “嘶嘶嘶……”   “呜呜呜……”   “吵什么吵。”言水仙不满地嘟囔,按下大熊钻出的圆脑袋,闭目保持不动如山的睡姿。   “呜呜呜,呜呜呜……”大熊不听话地加强挣扎。   “嘶嘶嘶,嘶嘶嘶……”   “搞什……”言水仙微瞠双目,么字硬迫回体内,言水仙觉得自己是要死了!可是老天爷,可不可以不要让她硬生生被吓死!那么恐怖的吓死比十八层地狱更能折磨人!   言水仙死死瞪着仿若夜间的四颗大红灯笼,那是眼镜蛇的眼睛。   这条蛇有两个脑袋,距离她只有两个拳头远,让人惊惧!   蛇头的两侧各有的鳍翼,一吞一吐湿润曲折有度的两条长舌,威胁地嘶嘶长叫,此生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般希望自己得了幻想症!   连呼吸都停止,傻眼的言水仙完全不知道置身何处,蛇头嘶了一阵下定决心似的,微一皱缩颈项,立即张开翠绿的大口,双头蛇挺身而出,一蹴而就……言水仙闭目等死。   就在这生死犹头的一刻。   “走。”遒劲有力的双手一把抱起言水仙。   “嘶,嘶,嘶……”凄厉的怪声嘶叫逃出很远,蛇尾无方向地剧烈甩动,一时地动山摇,石洞如十八层的危楼坍塌般摇摇欲坠。   赫连续卿抱着言水仙,朝出口飞速奔去。   雨水再次落到身上,清凉的雨水湿了一身。   跑了没一阵,或许是没有听到身后有追来的动静,赫连续卿放慢了脚步。   他声音明显带点愠怒地道:“你刚才没有看到青森蛇了?怎能无动于衷,若是本王回来晚一步,你早成了青森蛇的囊中餐。”   大哥,不是她不想跑,而是她根本就吓得全身力气都被抽空了。那个谁说,蛇在身边的时候一定不要动,一动它就会咬人,她这不是保险起见嘛?   言水仙挤出苦瓜脸,“你说刚才那条是青森蛇,它会不会吃人? 我们打扰它的洞穴,它会不会缠着我们不放啊?”   赫连续卿眸光仍带着簿怒,她居然还没事人般,“头脑清醒,还没有被吓晕。哼,青森蛇属蛇类最聪明的一族,当然会有仇必报。”双目立刻凛然,身体突然紧绷,雨滴四下飞溅,冷森的牵起唇角,透着与夏敬玉不同风格的邪寐,“这不,刚说完就追来了。”   言水仙立马抓住他的手臂,闪到他坚挺的后背,从肩膀探出脑袋搜寻,颤着声音问道:“在哪里?”她最怕蛇了!   等了一会儿,并不见一点动静,只有后背的细微滋滋声,可此时哪有时间顾及这丁点小事。   言水仙嘟囔道:“哪有。”   赫连续卿夹带一丝残忍地冷笑:“看看头顶,它可比你聪明多了。”   猫猫咪啊!言水仙眼珠子都不会动了。   张开的森绿大口,有四只僵尸牙,正兜头袭击。   “啊!”   言水仙想也无想,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抽出手中的风云穿插没入。她怕死了!   刹那间,如同小孩啼哭的响亮震耳欲聋,一时间蛇身狂扫,打落的树叶比雨滴更稠密,就连百年的老树都不堪其摧残。   赫连续卿拉着言水仙退后数十步,这下真真切切地看清楚。   蛇头的上鄂被言水仙的风云穿插而过,血流满面,混着豆大的雨滴,满地的血水。蛇尾根本就是一把锐利的镰刀,所扫之处无幸存之物。它越伸越长的蛇身约三十米,粗如成年男子的躯干。   说它是怪兽也不会有异议,巨大且具有攻击性,只是言水仙不是超人迪加,没有超人的爆破力量,也没有超人庞大的身躯,看样子,只能取三百六十计中的一计--逃呗!   一背过身,我的天啊!   大片的地面,数以千计的翠色小蛇飞速爬行,前仆后继者不计其数,因为蛇的保护色跟草丛一样颜色,一时间竟难以区分孰草孰蛇。   脚面微凉,旋即如蚂蚁啃咬的针痛。言水仙低头一瞧,心里凉了半载,两条小蛇延着脚趾头慢慢爬上大腿,言水仙急忙甩踢开去,动作迅捷无比,准确无误地攀上赫连续卿的宽肩。   笑话,满地的蛇爬行,连脚都没边站,这时不找棵“树”爬,那是个傻瓜!虽然这棵“树”好像有点不那么靠谱。   “你百毒不侵,怕什么。”赫连续卿被言水仙缠着颈项,有点儿不耐烦道,其实心里甜得紧。   “可是,我怕蛇。”言水仙惨兮兮的一张小脸,紧紧趴在他的背上,说什么她都不会放手的。   “你怎么老爱叉蛇的眼睛,杀蛇砍七寸,你没听说过吗?”   眼见他的银针如雪花般根根刺中小蛇的眼睛,可是蛇仍一如既往的爬到跟前,银针也有用完的一天,可是前面的蛇如没有尽头似的匍匐前进,言水仙不由得喊道。   “你怎么不早说?”   赫连续卿带着她退后,这时,擎天巨柱的绿蛇阻挡他们的去路,愤怒的蛇头一伸一缩,蓄势待发随时一击即中。   因着蛇身的颜色同林里的植物是一样的碧绿,这种样的保护色,若是静悄悄的觅食必能偷袭成功,这么多年来这着怪兽不知吃过多少条生命,真是可恶极了!   试想在山洞里若不是赫连续卿及早赶回来,或者刚才没有及时发现它在身后偷袭,他们很可能已经在青森蛇的腹中。越想越气,真想给它一个五马分尸。   ------题外话------   亲爱的,不在坚守着亲,阿续的《强婚宅妻狠狠爱》在强推,亲们给个支持!爱爱喔! ☆、第五十五章 跳崖   赫连续卿一个飞身,躲过巨蛇的血口,跳到唯一一颗没有几百年也有一百年的老树顶。   言水仙心想,要是再这么爬树,迟早要变成猴子的,无其形亦会有其神,侯哥便是先例,只是这个时候言水仙想这些无厘头的东西,着实不怎么厚道。   “你呆在这里别动,我下去对付他。” 赫连续卿说着就要下去。   言水仙心里低哼一声,敢情他把她当作没用的弱女子了。   心里不服输,言水仙一把拉住他,递过风云,“这个暂时借你用。”   好吧,刀子还是怕蛇的,但咱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物当然出物啦!   赫连续卿扫了两眼,想起什么似的,露齿浅浅一笑。风云在他的手中掂量掂量,道:“质感玉润,机关暗藏,不愧为风云二字。只是,你才是它的主人,我可驾驭不了它。”说完折断一根枝桠当武器。   言水仙挑眉,风云一眼就让他给看破,赫连续卿果真如传闻中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现在又只握一根一折就能断的枝干,是不是天才都是这样的自信和轻敌的?   赫连续卿在下面杀生杀死,看得言水仙阵阵心惊胆战。   言水仙抽空掀开裤袜,被蛇叮的脚趾头有四只牙印,不过横看竖看也没有中毒的迹象,看来她真的是百毒不侵。稍稍放心下来,继续观战。   看着他发动的一次次的攻击,就好像给青森巨蛇骚痒痒,险险的避开青森蛇镰刀蛇尾的凌厉攻击,总觉得自己不能这么心安理得地呆在这里,只做个旁观者。   留他一人对付如此凶残的怪兽,确实不怎么厚道。再怎么说现在是共存亡的境地,大家合力打倒“敌人”罢!   “小心!”   言水仙惊呼一声,但已经来不及了,赫连续卿被巨蛇紧紧地缠成一团,手脚不能活动。   言水仙咬咬牙犹豫一会,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心中虽然害怕,但是迫在眉睫的危险逼出前所未有的勇气。   言水仙揪准青森蛇的七寸,估摸着那就是蛇的心脏。趁着青森蛇只想着缠死赫连续卿,言水仙瞅住蛇的七寸处,霍然奋力直冲,一剑没入蛇皮,清晰地听到皮肉刺穿的破裂声,血红飞溅。   蛇猛然剧烈挣扎,仰天长嘶。   蛇身一颤,他们被甩到大树丫倒挂着,一晃一晃的。   言水仙正待直起身,忽然枝头又一阵大幅度的乱颤,“喂,你干什么?快停住!”   言水仙赶紧抱住树干,不满地望着赫连续卿飘然地站在枝丫尾。   “幸好你还算聪明的,一下子刺中蛇的心脏,这下子它必死无疑,可省不少工夫。”   赫连续卿轻松了一些,勾唇扬起一抹死里逃生的笑,果断决定,“此时它如困兽之斗,垂死挣扎必殃及池鱼,趁它并未缓过来之际,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逃跑可是言水仙的强项,然,他的轻功也不弱,不一会儿逃到老远,早听不见青森蛇的怪叫,两人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言水仙露出个的胜利笑容道:“前面是悬崖,我们没有路走,不过看情形,青森蛇不会追来了,我们在这里歇歇脚吧。”   言水仙摘了一块树叶,放在头顶,挡住淅淅沥沥的雨水,然后爬上粗树叉,呆呆地躺着。   受伤的手被拿住,抬头,赫连续卿的眉间有几缕不易觉察的淡淡皱痕,“湿成这样,得重新包扎才行。”   言水仙抽回手,不在意地说道:“你以为我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吗?我不是人人都爱的蒲公英,最多只是一棵狗尾巴草,特点是生命力强,这点小伤不足挂齿,小意思,小意思。”   两人推推托托之间,浑然不察绿树环绕中潜藏的危险,长势旺盛又高高的草丛里,一条巨蛇悄悄地蜿蜒而至。   赫连续卿又抓起言水仙的手,言水仙用力抽回,自个细细声嘟囔:“假好心,该在意的不在意,不该在意的死纠缠。”   “听到了。”赫连续卿面无表情地看向言水仙,眼睛一动不动直接望进来,问道:“我如何假好心,还想请教一二。”   言水仙眼角一抽,理亏地一抹鼻尖的水滴,但仍不服气地扭过头道:“若是真的好心,就不该带我来这里。”别以为她不说,就不清楚他的用意,真的爱她,就不会带她到这么危险的地方。   赫连续卿正要说什么,突然喝道:“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两个巨大的青森蛇头,顶着四个灯笼大眼凶恶地奔涌而至。   言水仙的足尖堪堪擦过蛇牙的边缘,却硬生生被赫连续卿拉扯开去。赫连续卿一掌拍在蛇身,蛇发出一声冲天的尖声怪叫,嗖的一声窜远了。   这时,言水仙的身形未定,动作一缓出招不利,粗壮的蛇身刚好扫过来,来不及躲闪,就被层层蛇尾蜷实,连言水仙的脚趾头头发亦不例外,巨型的青森蛇躯体死死缠住言水仙的全身,连赫连续卿的攻击都不曾理会,看来言水仙那一剑让它恨得入骨。   痛!仿佛将要绞碎言水仙全身的骨骼,她欲哭无泪。那条蛇不是死了么,怎么又来一条?   言水仙努力朝赫连续卿大喊:“打蛇的三寸,那是蛇的脊椎骨,是最脆弱、最容易打断的地方,只要打断,里面的神经中枢和身体其它部分的通道就被破坏殆尽,就活不成了,快点!我撑不住了!”   眼见蛇皮“刀枪”(实质是枝丫)不入,言水仙憋红了勃颈,费力说出蛇的弱点,刚才言水仙使出风云的一着,显然没有击中蛇的心脏,是她估计错误。   随着赫连续卿的攻击,青森蛇时时躲闪或发出小孩啼哭地前窜,言水仙则被缠着的蛇身带动,在上空地下像五星红旗到处飘扬,可无论怎么险恶,青森蛇就是不松开一点力度。看来,它是为死去的另一条报仇雪恨啊!   不知赫连续卿是怎么做到的,总之当言水仙剩下最后一口气时,蛇终于松开纠缠,浑浑噩噩中见到青森巨蛇的三寸处砸扁一大截,软软地扒倒在地上。   言水仙严重缺氧,面青口唇白,撑着地面堪堪站起来,摇摇欲坠地晃着身体,眯着星星的眼,指着前方碧绿碧绿的起伏,像个醉汉般神志不清,侧着脸迷糊不解地问道:“奇怪,为什么世界上有会动的草坪?”   “这哪是草坪,分时是青森蛇全族追杀而来的,我们跳到断崖的对面去。”赫连续卿果断地取出瓶子,倒出深绿的液体在地上画成一条起跑线。   “不行,我不跳。”   言水仙一口否定他的提议,距离对面山崖没有二十米也有个十来米,她可一点儿都没有把握能跳过去。况且崖下如无底洞般深不可测,若然跳到半路,她岂不是摔崖身死,到时尸体被虫蚁咬死,被野兽五马分尸,要多惨有多惨,她才不要干呢!   “青森蛇有一个无人能匹敌的毅力,若是杀了母蛇,将来无论你走到哪里,它的子孙后代都能找到你,曾经有人就是因为得罪过青森蛇,几十年以后一家老小全给吃掉。现在我们杀了它的祖宗,其它小蛇必不肯甘休,将不死不休地追我们至死。看它的族类之多,数不胜数,既然没有把握将它们全都灭掉,那倒不如躲得远远的,让它怎么都找不到我们。”   言水仙听得愈加的害怕,“真的假的?”半信半疑,又有点惧怕,一条蛇能有这么能耐的追踪力么?   赫连续卿微抿嘴角,“你可以选择不相信。”心里已然架定她的动摇。   果然,言水仙犹豫了几秒,决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想着办法摆脱,若要彻底逃脱,恐怕唯有跳过崖的对面。   “哇!”一眨眼功夫,小蛇们快到眼前了,TMD,看我的风云!正要挥出绝招,赫连续卿一把提将言水仙起来,道:“提气。”然后竭力往对面山崖远远甩飞出去,在空中形成一条完美的抛物线。   言水仙只觉得心脏都不是自己的了,一眼看到蓝天,身无倚仗之物。   呼!言水仙狼狈地攀着崖边长满果子的什么树,借力爬到粗点儿的树干,怪不得人类没有能力征服自然之前,一家老小全往树上安家,现在她可明白了,全因四个字--“地上危险!”。   言水仙对着眼前的鸟窝感叹道:“鸟儿啊鸟儿,你可真聪明。我也很聪明,呵呵。”幸亏本小姐反应极快,不然就挂了。   “我们需找个地方休憩,若然没事,就继续走吧。”明明刚刚遭遇劫难的人,明明在危险边缘奋力打斗的人,神态一如既往的淡定,面上不见一丝疲色,雨中亦不见狼狈之色,反倒多了一股多情浪子的味道,就是不知到底是真正的实力还是强撑的?   “蛇呢?”言水仙朝他身后望去,无数条碧绿的影子痛苦地痉挛,垂死挣扎。   言水仙喜道:“前面的蛇都死翘翘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好厉害喔!”言水仙眼冒星星崇拜地仰望,一副痴呆相。   “因为这个。”赫连续卿取出刚才收集食人花毒液的小瓶,万分珍贵地深看着,“不过几滴,混着雨水把它们洒了一些,但凡沾过那条液体的小蛇无一幸存,所以即使两崖真有相连接处,我们也不会遭遇多大的报复。”   “那我们逃掉了,太好啦!”   言水仙拍拍手掌,突然肚腹一阵翻动,大熊怯生生地从她的衣襟探出圈滚滚的脑袋,嚇得面前的鸟儿一惊一乍地煽动翅膀。行,这样都没有挂掉,算是跟定她了。   ------题外话------   亲们,记得支持,续续正在强推的《强婚宅妻狠狠爱》喔,爱一直守在这里的你们! ☆、第五十六章 走光   突然,赫连续卿脸色青一阵白一阵,黑沉着脸紧紧盯着崖下。   言水仙觉得奇怪,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身体情不自禁的一缩,抱着树干的手指青筋泛白。这,这根本就不是断崖,也没有预想的深,纯粹是一条宽敞的河流。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看似清澈汹涌的河面却张开一张张白芒尖利的鳄鱼嘴,每掉下去一条蛇都引起整条河的上百条鳄鱼的骚动,它们向天空张开血盆大口,争相撕咬,河面涌起一股一股的血流。若是跳不过来,葬死鳄鱼腹便是他们最悲惨的下场。   后怕!言水仙身子都软趴。   山地忽然振动,大树顺着地面的下陷一直往下沉,本来黑瘴气将密林掩盖如同黑夜。如今雨势更加大,阴森气氛越发浓郁。此刻山地渐渐与河面持平,在吃人的鳄鱼和不知多少级数的地震之下,她的心如同那些相信世界末日会在下一刻降临般,有种未知的恐惧。   慌乱中一只手用力握住她的,紧紧的,仿佛带着握上一辈子的勇气。像记忆中的那个夜晚爹爹握住娘的手,坚定不移。   霍然间,记忆的大海给她溢满力量,她回握的手不如他的有力,却是真心实意的,无知的恐惧消失得无影无踪,反倒像经历世事后的淡和平静,反正最多也不过一条性命而已。   不待她睁开眼睛,瞬间哭哭啼啼的声音传入,那声音有时像众人嚎啕,有时像鸟兽悲鸣,好不凄凉,如同魔魅让人心生绝望之心。   言水仙绞着胸口,如被人掏空心脏的绝望空虚,竟不知道活着有何求,她为何要在这个世间辛苦劳碌一生?仇恨不得报,没有办法去爱心仪的男子。   “没事了,快睁开眼睛,我们到了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赫连续卿温和的声音传来,打散她的空虚。   张开眼睛,他们置身于一间竹屋外,黑雾雨中,由群竹环绕的竹屋幽幽雅雅,稀少的大块石头是天然的坐椅,虽然没有看到竹屋的主人,但是脑中自然而然的想到竹屋主人的高雅兴致。   赫连续卿轻叹口气,抬起手袖擦擦她面上的水迹。其实刚才下雨衣衫早湿,再擦也只是把脸颊糊弄一下,但他就是想要怜惜她。   “本来以为你是个极坚强罕见的女孩子,可现今才发现也不过是个女子,或许我错了。”   骤听此话,言水仙像一只差点被淘气的小孩抓住的蚱蜢般跳跳脚,“什么女孩女子的,你还男孩男子呢,我只知道你们男人能做的事,我们女人都能做,我们女子能做的事,你们男的却不能做。切,没见识过我的真本事,凭什么一副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样子。”   赫连续卿深不可测地淡淡笑道:“那好,现在让本王领略你有几分真本事,你听。”   静了一下,她紧张地喊道:“有什么好听的呀,我怀疑这里根本是人间的地狱,要不然哪来让人恐慌的连声啼哭,说不定,那间有模有样的屋子里藏着鬼呢。”   说着睨了他一眼,言水仙心里却吓着了。她抱着胳膊抖了三抖,不要再来蛇啊,食人花啊,鳄鱼了,她真的消受不起啊!赫连续卿,她当初盲了眼才会看上他,才会跟着来的!   赫连续卿深深地看着她,眸子深沉如海。对,这就是他,把人带进地狱一直是他的强项,若然不了解他这一点,她是不是会逃开呢?   “这里便是我们要找的地方,只要找到并能破坏设置一切屏障的总机关,我们便能畅通无阻地直入花岛,我确信总机关就在附近,前面的竹屋或许是关键。”   “管它是不是关键,为了不得感冒,还是进去避雨为妙。”她推开竹门,率先走进院落。总控制室,应该没有那些怪物吧。   奇怪,走进屋子,啼哭声突然听不到,就像这里具备现代最先进的隔音设备一样,诡异得很。   竹屋简单整洁,所有的家具全是竹子做成的,窗户向外斜下闯开,走过去看,窗下是旖旎湖水,一支绿竹杆直通入来,一趟一趟地滴流着清水,恰恰落在榻上坐几台上的紫砂壶。   言水仙深吸一口气,清幽的独特山灵空气,在竹屋缓缓流淌,方才紧凑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   赫连续卿扫了一周,下结论道:“果真不错,屋子干干净净,怕是有人居住。”   赫连续卿继续张望片刻,径直走进房中,好一会儿取出一套暗色调的男子外衣,“房里找到一套衣服你凑合着换上,免得感冒。”   言水仙拍拍湿得不能再湿的衣摆,雨水大颗颗往下掉。她一把掏出超无骨气,老往她怀里躲藏的大熊,往地上扔去,大熊一溜烟跑到外面去了,可能饿到不行去找吃的,随它怎样就怎样吧。   听了赫连续卿的话,言水仙不客气地接过衣服。心里其实一直在责怪他,怎么把她带到这种地方!万一她不灵光,死翘翘了呢?他会伤心难过吗?   瞧见他落汤鸡的形象,心又想道,没有爱,他还是挺道义的哥们!所以她也表示表示关心问问看,怎么着也共过患难。   “那你呢,你也全湿透了,只有一套换的话,还是给你用好了,这种事情过去我遇过好多,早已经有免疫力,感冒全都不爱我。喏,还是给你用。”   赫连续卿摇头道:“你又说些我不明白的话了。你想太多了,我的衣服会用内力烘干,一会便好。”    “用内力烘干?好办法,那我也试试看,这样我也不必穿别人的衣服啦。”言水仙恍然大悟,发觉自己真笨,现在的内力不能跟在仙泉岛时同日而语了,她一开心,马上想要试试看。   可是赫连续卿好笑地上下打量她,“你的衣服烘干也没有用,都破成这样,你能穿到外面给人看去?”   言水仙低头一看,惊呼:“啊!我上百两的衣服报废了!”旋即面红成朝霞,上好的墨绿衣袍裂口到处都是,白皙光滑的皮肤外露,整件衣服破烂如同乞丐,相信走在大街上也能被行人施舍三两个铜板。   言水仙忙一骨碌跑进房里掩门换衫,走光这么久都没有发现,她是猪啊!   ------题外话------   《强婚宅妻狠狠爱》求支持,同是阿续的文,给阿续力量吧! ☆、第五十七章 竹屋迷情   房里跟客厅一样的简单,一张竹床及几张椅子。看见梳妆台上有一面镜子,言水仙拿起来照照,紫红色的头发湿透了仍闪动光泽。   言水仙眨眨眼睛,假瞳戴在眼睛里很久了,一点都不自在,反正赫连续卿都知道她的底,这里又没有外人,不如取下来。想到就做,小心翼翼地反转眼皮,取了下来。   言水仙舒服地眯眯眼睛,没有外物的负担真是好。正要取过镜子再照,不小心衣袖拂过什么东西,叮的一声不知掉哪里去了。   要是主人回来发现她把他的东西弄不见了,会气到不得的吧。她蹲到地面仔细找,最后脑袋碰到桌子底,才发现踪迹。   她伸手碰到最里面,摸到凉凉的金属器,拿到手中有沉甸甸的份量,定睛一瞧是一把古老的钥匙,古铜色的外表,画着古怪的花花纹路画符,很有古典风格,像她这样的古董盲都能看出它的漫长历史,岂会是赝品,在现代还可以挂在脖子上当饰品。    “好了没?”赫连续卿在外面敲门。这里的毒物神出鬼没,哪怕消失了一会儿,他都担心。   “好啦,你看。”言水仙打开房门,摊开手掌上的古老钥匙,“好漂亮的一把钥匙喔。”   赫连续卿一看,神色突然紧绷,急忙取过钥匙看了又看,面露喜悦之色,朗笑突兀响起:“小仙,你真是我的幸运符。”   “怎么说?”   “我曾在一张密函里见过类似的钥匙,若我没有猜错,这块钥匙有可能是打开机关锁的那一把。”   “真的假的?可是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有人把它放到显眼的梳妆台上?我觉得不大可能。”她的手指在额前点点,很是怀疑道。   “我认为很有可能,这本来就是人烟稀少的地方,看守机关的人自然料不到有人会突破重围,到他的房子里去,重要的东西一时疏忽丢在桌面也是合理的事。更何况,看钥匙的新旧程度,已然有相当久的年份。”赫连续卿面上洋溢的自信风度不凡,头头是道地分析。   言水仙摸摸无声地空绞的肚子,走至榻台几旁坐下,拿起台上的红果子往嘴里塞,含糊道:“这种事情你想通就好啦。”说完,递出手中的几只红果子,向赫连续卿推了推,边道:“好吃,清清甜甜的,试试看啊,这家主人真是个风雅之人呢,连果子都这么干净好吃。”   谁知赫连续卿一点都不领情,小心藏好钥匙。   言水仙也不管高深莫测的他做这事的用意,反正他有手有脚的饿了会自己动手,她径自吃得爽快,清脆的咬果子声卡卡响,惹来赫连续卿一阵好笑。   她翻了个白眼,谁会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呀,他才是个大傻瓜。   “把你的手伸出来。”正吃得起兴,赫连续卿边说边将一些新鲜的三七药草放在小茶杯上,正用小棍子辗碎,“你的伤口已经湿过水,需要重新包扎。”   言水仙放下手里的果子,不敢看他包扎自己深长的伤口,微眯眼忐忑不安地道:“轻点啊,我怕痛。”   “既然怕痛,下次无论如何都不要让自己受伤,要是遇到危险交给我就好了,我是男人。”最后一句话,赫连续卿从她的手抬眸,深深地注视着她。   言水仙心里有一点点的心慌意乱,脸有点儿发烫。   这一烫可不得了了!本来在雨中浸透多时,身体就有些撑不住,现在的烫热开始由脸部蔓延至脚跟,脑袋忽然有些昏沉。   言水仙用揉揉眼睛,打起精神问出一直都很好奇的问题:“你是王爷哦,那朝庭每个月给你多少工资?一个人住的房子有多大?是金碧辉煌的还是白玉堆砌的?你应该有很多个小妾吧,像你这样有财有势的人一定被人侍候得超舒服的吧,不像我们这些平民,每天都要做饭洗衣服,唉,每次做这些事的时候,我就超怀念以前的洗衣机和楼下的快餐店……”   说着说着,到最后不再是问赫连续卿的问题了,倒变成了自个埋怨古代生活的不便。   “侯家不会穷得连个小厮都没有吧,你帮他们出谋划策赚了不少,至少等同于府里的半个主人。”赫连续卿道。   “现在在宫里是好了些,有了春花生活就便利很多,可是在你们古代生活真的很没有安全感哎。到处都瞧不起女子,在外面工作最能干最有钱的女人就数妓女,其它行业根本就很难给机会女人着手做正经的工作。现在连找个创业的机会都难,像人家阿里巴巴、淘宝网、易趣,天哪,以前还怪那些东西都太多人做,自己有机会都没把握,现在好了,连机会几乎都没有,命运啊,真爱捉弄人。”   头脑越来越晕,思维像一锅粥,渐渐不清晰起来,半眯着的眼睛,伸出手摸上眼前的俊脸,“好漂亮的脸蛋啊,你是我见过最帅最英俊潇洒的人了,贝克汉姆算什么,威廉王子都要靠边站,呵呵……”   模糊的视线看到赫连续卿摸向她的额头,轻声问道:“贝克汉姆和威廉王子都是些什么人?”   言水仙越发语无伦次,“其实在现代的时候,我也想过要整容的,因为我的鼻子不是很高,可是我胆子小,害怕手术不成功,最后就不了了之了……”最后舒服地趴在台几上闭目,一时睡了过去。   最后的意识,迷迷糊糊中,像被人抱起走到房里,将她安放在床上,“有时候我很怀疑你是不是上天掉下来的……”那人久久没有离去。 ☆、第五十八章 一直都是我   “郡主,太阳晒屁股啦!”   言水仙哼叽两声,一个抱枕甩出去,“死春花,别吵我睡觉。”   “呜呜……”大熊正趴着睡,却忽然被它自以为是的娘给甩了出去,顿时一阵呜咽。   “郡主!”   春花?言水仙一个激灵弹起身,眨巴眨巴眼睛,迷蒙地想着,作梦了?   “郡主,都睡多少天了,还要赖床。”   “春花!”   言水仙惊叫。   “是不是觉得很神奇?”春花眯着绿豆眼问,然后眼冒红心,“王爷果然是最完美的男人,早就猜到花岛国会被我们攻陷,这不提早就捎来消息,让春花早早来照顾郡主呢。”   “怎么回事?”言水仙拧着眉头,最后的记忆是……竹屋,然后好像有点儿累,接着睡觉……之后现在醒来?“王爷呢?”   “王爷和莫将军都在商讨如何处置花岛国的事呢,郡主要不要去看看?春花来的时候,见到花岛国整片整片的花海,连空气都是香的,可漂亮啦!要不然等郡主身体好了些,我们一起出去散步吧,最好叫上坤都四公子……”   “等等!停!”言水仙打了个叉,却发现浑身绵软无力,几句话下来已经气喘吁吁,“我们这是在花岛国?”   “嗯。郡主得了风寒,病得可急了,幸王爷懂药理,把郡主救了回来。不过郡主也昏睡了三天三夜。这三天里,王爷和莫将军已经拿下花岛国,这不,赶紧把郡主接到花岛国最幽静的地方休养。喔,对了,郡主赶紧喝些粥水,这些天都没有吃东西,饿坏了吧?来,郡主慢慢喝。”   就着春花的手,喝着煲稀的肉粥,厨子不错,味道一流。不过,真的想不到啊,短短三日,居然就攻下一个国家,总感觉不真实。   “王爷说,能攻下花岛国,功劳最大是郡主呢。”   “咳咳……”闻言,言水仙狠狠地呛了一口,差点去掉半条命,“关,关我什么事?”   “郡主不知道吗?王爷说,能破到花岛国,主要是郡主找到通往花岛国的钥匙,有了钥匙就能解开黑山幽林的阵法。其实论国力,花岛国多年居安不思危,一直依仗的,不过是他们祖先设下的天然屏障,黑山幽林。如今这路给郡主和六王爷破了,自然不堪一击。”   “喔……”虽然胜利了,但她心里并没有快乐的感觉,说不定伤了多少条命呢。一个国家就这么没了,总感觉有点唏嘘。   喝到一半,突然又想起什么,惊问道:“冰蟾蜍!”   春花微微一笑,“郡主放心好了,早在两天前,王爷已经命人把冰蟾蜍送回去啦,说不定太后娘娘现在都活蹦乱跳的啦。”   汗!活蹦乱跳?还当皇姑母是三岁小孩子不成!   “怎么样?醒了?”赫连续卿一身盔甲走进来,带起一阵风。   言水仙抖了抖,话说,怎么这么的冷?   “给郡主加多床被单。”   “是,奴婢这就去。”春花朝言水仙挤挤眼,然后了然地退了出去,给二人独处的空间。   “可算好了。”赫连续卿光洁的额头碰了碰她的,“还以为你有魔焰护体,身体很强壮,却不料一场雨下来,差点没了半条命。”   头一次见他穿盔甲的样子,甭说,还挺抢眼的,很有男人味,唇角那一抹笑也变得更有魅力了。   “冰蟾蜍送回去之后,皇姑母就会好起来的吧?”虽然听春花说了,但她还是不放心,要确定一次,无可否认,一直以来,在她内心深处,最相信的就是他。   “你放心,会没事的。”赫连续卿盯着她,忽然意味深长地笑起来。   “怎么啦?”   赫连续卿渐渐收起笑容,很认真地说道,“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就成亲,好吗?”   言水仙一愣,随即脸一热,“你,你说什么?”他这是在向她求婚吗?心怦怦地叫嚣着,怎么办,她要答应吗?可是她才十八岁!要早婚的啊!   “我娘来信了,她说,要是我再不成亲,她就要我娶昆仑派的女人。”   “怎么可以!”言水仙喊道,话一出口,脸唰地红了。   赫连续卿开心地笑了,“别忘了,我们两家还是世交呢。你小的时候,我娘还抱过你。我刚才跟娘飞鸽传书,说了你的事,我想娘知道后一定很高兴的。”   言水仙低头想了一下,“我一直都有个疑问,你为什么会是王爷?你不是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吗?”   赫连续卿捏着她的俏丽的下巴,“因为我的父亲有着皇家的血脉,只不过厌倦了宫里的勾心斗角,爱上了我娘,便一起归隐江湖。我相信,我也会步父亲的后尘,一生只爱一个女人,也只会拥有一个女人。”   “过些天,花岛国和蔡国威的事情解决后,我就带你离开皇宫,跟我回山庄,好不好?”   看着他欣欣期盼的黑眸,里面有她一直期待,却又羞涩的深情。这不正是她一直想要的吗?他竟然知道她的心思?灭族仇人蔡国威一日不除,她一日都不会安宁,而她想要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在古代连她都羞于启齿,而他就这么坦荡荡的说出来。忽然有一种,找到知己爱人的感觉,心里暖融融的。   眼睛很不争气地湿了湿。其实,这就是她要的幸福啊!她一直都是个固执的人,坚韧的姑娘。固执到,十几年对一个男孩到男人钟情不渝,坚韧到,承受着仇恨的痛亦死撑到底。   饱满的指腹抹过晶莹的泪珠,赫连续卿无声地叹了口气,把她拥进怀里。这女孩,一直都强装坚强,心里其实早就漏洞百出,那些不经意间抑郁的眼神,以他的谨小细微的观察力怎会看不出来?而且,这世上,还有比他更了解她伤痛的源头吗?   “蔡国威的事,不如请杀手吧!”言水仙抬头,眼睛晶亮晶亮地看进他的墨眸。他不想她的双手染上鲜血,同样的,她也不想这样俊秀的他沾上血腥,他应该一直都是那个干净高贵的完美公子。   赫连续卿瞳孔骤缩,“你怎么会这样想?你知道怎么雇佣杀手吗?”她不会发现了他另外一层的身份了吧?   言水仙马上抢着说,“我认识一个杀手,他还是白罗门的头头呢。蔡国威跟我有不共戴天之仇,我早想雇佣杀手的了。但是,我听说雇佣杀手要许多黄金。”言水仙深吸一口气,“既然你想和我成亲,那……那你可不可以帮我出这份黄金。”   言水仙一口气说完,然后就愧疚地垂下脑袋。是谁说过,如果一个男人不肯为女人花钱,那这个男人就不值得真心托负。而一个女人在结婚有就向男人索取财物,显然也是个拜金女。当然,她除外。   赫连续卿默然了,眸子闪过复杂的神色。忽然风一刮,刹那间,人就凭空消失了。   “嗯?”言水仙呆滞着表情许久,他不会以为她贪财残忍吧?这就给吓跑了?她欲哭无泪!好不容易等到心仪的男人求婚,她却搞砸了。呜呜……   正哭着,突然上方嘭的一声,瓦顶破开一个大洞,接着一个戴着银面具的白衣人从天而降。   “白楚!”言水仙惊叫!手指抖着,“你,你不是呆在旭国的吗?怎么也来了花岛国?”忽然想到什么,惊呼道,“莫非花岛国有你们白罗门要杀的人?”   冷冷的唇角一勾,“猜得不对。”白楚走近,“我是来找女人的!”   找女人?“难不成花岛国的女人不同凡响?胭香楼里的女人都比不上?”   白楚瞬时落下满额黑线,“女人,我要你做我的妻子。”   言水仙头一晕!本来就病了三天,死里逃生,这才喝了一碗粥,还没有补充体力呢。她是不是气血不足,出幻觉了,怎么同一天,有两个人求婚呢?   “言水仙,揭开我的面具,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白楚倾身,撑着床板,紧紧包围着她,跟言水仙只有一个拳的距离。言水仙甚至闻到他冰凉的气息。   “我已经答应嫁给别人了。”言水仙屏住呼吸,退退退,退到床角。手被抓住,然后拉到白楚的脸。   言水仙挣扎,却怎么都没有办法收回自己的手。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取下了冰冷的面具。   她以为她会惊慌,她会害怕,甚至惊叫,却……   “怎么是你!”   白楚,喔不,是赫连续卿,他唇角邪魅一笑,“是我,陪在你身边的,一直都是我。”   言水仙华丽丽地晕倒! ☆、第五十九章 大结局   回到旭国,言水仙仍困难地消化着白楚,即赫连续卿的事情。   原来从她回来的第一天,他就认出了她,知道她的一切,帮助她扶植侯门世家,引导着她成为圣手琴仙的弟子,接着回宫认亲,然后成为他的女人。   唯一的意外是,魔馅。   魔馅本是他的囊中之物,因当初建立白罗门是,利用万蛊之物,大幅度提升内力,但随着蛊王在体内产生的副作用越来越大,他不得不利用魔馅除去。却不料让她歪打正着给吞了,只好用另一种途径,喝她的血,还好,同样起作用。   “仙儿,哀家已经着人找了个黄道吉日,半个月后是好日,你和六王爷的大喜日子就订在那时了。”太后笑意吟吟,爱怜地看着这个亲侄女,大哥唯一的孩子,她只想代替大哥,让仙儿幸福。   “皇姑母,不急的。”言水仙脸一热,红如朝霞。   “瞧你这孩子,还害羞呢。”太后笑了一下,忽然就有些惋惜,“你出嫁了,就不能时时陪我了。王爷已经说了,到时带你回第一山庄。”   “可是我还没有见过他的父母。”成亲前,丑媳妇总要见家长的吧。   “呵呵,仙儿,是不是半个月都等不及了!”   听着太后的打趣,言水仙差点抽自己嘴巴,古代人怎么会有见未来家婆的习惯呢,现在说得自己好像很想嫁似的。   “唉,第一山庄离皇宫挺远的。”太后叹息道。   “可是嫁人后,我也要去那里生活吗?”言水仙眨眨眼。   “你这孩子,王爷其实是看在也是流有一部份皇室血脉,才回来帮我的。现在一直掌控着旭国大半军力的心腹大患蔡国威,日前在花岛国处以极刑,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而一直骚扰边境的花岛国也没了威胁。赫连王爷,这次是要回去了。不过他也不亏,拐了我国最美丽的郡主。”   半个月后,福顺郡主和赫连王爷的豪华婚礼轰动整个坤都。滴嗒滴的喜乐声响彻碧海蓝天。   “我的玉佩!”成亲第二天,刚敬完家公家婆等一众新的亲人,言水仙忽然一声惊呼,因为赫连续卿给她的订亲玉佩第二次不见了!她差点哭掉。   赫连续卿搂着她的纤腰,“别哭,在百里叔叔那里呢。”   “嘿嘿,要不是当日我偷了这玉佩,那一天你们就碰不上了。这玉佩不如当作我的媒人礼吧。”百里流功翻着泛白的眼球奸笑着。   言水仙捏着拳头,新媳妇却不敢爆粗。   赫连笑笑不愤道,“百里叔叔真坏,嫂子嫁过来才第一天,你就欺负她。小心哥哥宰了你。”   “小仙,你百里叔叔就是爱玩,别担心,等他玩腻了就会偷偷还给你的了。”赫连续卿的娘晴柔漫,也就是她的家婆,温婉地笑着,心里很宽慰,言生和卓英(言水仙的爹娘)在天之灵也会很高兴的吧。   “哼,他敢不还,爹就宰了他!”家公赫连城纸一拍桌子哼道,吓得百里流功手抖了抖。   “娘子别气,百里叔叔最怕爹了,他不敢怎么着的。”拉着言水仙走了出来,赫连续卿笑得深情暧昧,“来,我们去桃花林走走吧,那时的桃花开得正盛,是新婚燕尔夫妻的好去处。”   ……   莫泽飞闷头大口大口地喝着烈酒。   第五尚紫叹了口气,“这么可爱的姑娘,我爹(”鳌拜“)还想着要我娶回去当媳妇儿的,便宜赫连大哥了。”   夏敬玉冷哼一声,居然抢了他的男人!那小姑娘果然讨厌!言水仙是吧,等着瞧,过些天,我就拆散你们夫妻关系,看你还怎么得瑟!要是哪一天,赫连续卿肯跟男人能成亲,他一定把他抢到手。   侯玉枫坐在草坪上,手上拿着一只草结的蚱蜢,怔怔地出神。她嫁了,只不过,她的丈夫并不是他。他全身心爱护的姑娘,愿意一生一世守护的姑娘,居然嫁给了别人。   “表哥!”青琴小碎步跑了过来,看起来跑了很久,正香汗淋漓,“娘在等着我们吃饭呢,回去吧。”   侯玉枫抿唇不语,仍旧盯着手里的蚱蜢,这是她在仙泉岛最喜欢的玩物。但自从踏上旭国的那一天起,他和小仙就越走越远,他渐渐地抓不住她的手,跟不上她的脚步。他以为放她飞,他在后面掩护着,就是给她最好的,她会懂得他的心意,他永远是她最亲最爱的侯哥。   青琴看着他手里的蚱蜢欲言又止。   如果早知道有一天,她会属于别人,他永远都不会回到旭国的。不过再怎么空想着后悔,都没有作用,因为终究失去了。   就在青琴以为他不会作声的时候,侯玉枫忽然闷声道,“你先回去,我随后就到。”   青琴像往常一样扬起一抹温柔的笑,尽管他没有看她,“好,我回去叫娘等一会儿。”   “青琴。”侯玉枫低垂着头唤道。   青琴脚下一顿,“怎么了?”过去不曾听到过他这么温柔地唤她的名字,从来,他的温柔,他的笑,只会为小仙一人绽放。他为侯门世家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小仙。她懂的,她也知道,他现在一定伤心透了。   不其然地,她却见到侯玉枫灿然的笑脸,“我们一起回去吧。”   侯玉枫和青琴两个人越走越远,小草蜢虫掉落在地上,风一吹,隐没在草丛里。   小仙,你幸福就好。看着你幸福,我就会幸福,   青琴,是个好女人。我不想让她成为另一个我。   ------题外话------   结局了亲!虽然有点坑,不过已经尽力啦!谢谢支持喔! 本小说下载于书本网,如需更多好看的小说,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